结算资料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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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资料注意事项

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上报工程结算资料注意事项如下:

1、所有工程结算在开始前必须与我司成本人员沟通,按我司要求的格式进行计算上报。

2、所有资料必须相关手续齐全(所有资料必须是原件,如资料是复印件必须在每页由我司相关经办部门签署姓名及时间)。

3、所有资料必须严格按结算资料交接明细表目录(表格序号2,目录内容可以增加但不得删减)顺序进行装订(根据资料情况可分册装订,但顺序不能乱,总包工程等结算中安装应单独装订成册)。

4、相关图纸应按要求折叠装订,如出现几版图纸特殊情况必须由工程部确认哪版图纸进行施工。

5、所有分部送审结算最终价格确定,必须经江苏地产成本二次复核同意后才能装订。

6、光盘文档建立:施工单位报审资料(必须与装订一致);一审资料(一审完成后补入施工单位光盘);合同等原件扫描件;图纸(施工图、竣工图)电子版。

7、所有资料审定报送资料数量多时必须分类装箱,少则要用提袋置放。

会议主题:

关于对工程结算资料要求及办结流程明确化相关事宜的专题会

本次会议主要内容:

为了推动工程结算办理,涉及到在结算办理过程中,有效结算资料在地产公司成本管理部办理中、集团法务部审计中、集团开发建设监察部三级审核中,存在较大分歧,导致结算工作无法开展;为了加强管理、统一标准和要求、杜绝风险,现针对有效结算资料明确如下:1、招标类资料要求:总价(单价)包干的工程,招标文件、读图纪要、答疑文件、补疑文件、包干价预算书,原件为有效结算资料。

2、材料类资料要求:材料核价单(含定期发布材料价格)、甲供材核对统计表,原件为有效结算资料。若份数不够(或分段/分批次),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经材设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作为有效结算资料。

3、工程类资料要求:

(1)、工程开工报告、工程竣工通知、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确认单、淋水试验报告、工程验收接管交接表,原件为有效结算资料。(其中:土建、园林、消防、智能化、门窗、公共区域装饰、成品精装房工程必须提供工程验收接管交接表原件,此表物管处签字即有效,后补物管公章,其他工程不提供)。

(2)、文明工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经工程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作为有效结算资料。

(3)、工程构造做法, 提供原件;以三种方式补充完善:一、工程构造做法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直接进入设计施工图中;二、在招标时工程部根据具体项目确定工程构造做法,在签订合同时作为合同附件;

三、施工过程中,工程构造做法有调整的,以工程变更单的形式完善流程。

(4)、其他工程类资料需施工单位出示提交给档案馆备案竣工资料,提供复印件,作为有效结算资料。

4、经济类资料:

(1)、施工合同,提供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经成本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作为有效结算资料。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有费用方案须提供原件、无费用方案提供原件或复印件;作为有效结算资料。

(3)、施工图纸:A、总价(单价)包干的工程,须提供经甲方相关人员签字的包干价图纸原件;B、非总价(单价)包干的工程,提供过程中甲方相关人员签字的执行版本施工图原件。

(4)、水电费分摊明细表,提供复印件,经现场经办人及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作为有效结算资料。

(5)、变更单或经济备忘录,提供原件,作为有效结算资料;若采用分段(分批次)办理结算,提供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经工程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作为有效结算资料。

5、以上未包含的资料具体要求明细详后附表。若结算过程中,集团法务审计部、开发建设监察部须提供原件核实,对应责任部门无条件全力配合完成。

6、涉及到2011年1月1日前老项目无法按上述要求提供原件资料的,由地产公司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召开专题会处理,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施工单位公章,经责任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作为有效结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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