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电力专业设计文件会审会签工作的有关规定
图纸会签规定

图纸会签规定1 目的1.1 确认各相关专业的设计与本专业设计无干扰;1.2 确认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满足了本专业所提的要求;1.3 预防“错、漏、碰、缺”现象的发生,使各专业协调一致,确保工程设计的总体质量;1.4 未经会签的图纸不得晒发用户和归档。
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工程设计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图纸会签。
3 引用文件及标准质量手册SYB-QM-2006设计质量控制程序SYB-QP9-20064 职责4.1 设计人a 按计划进度要求主动将自己的图纸提请给相关专业(如:提供设计资料的专业;与本专业设计内容的设计、施工、安装、维修等阶段有关联的专业)进行会签;b 对提交给本专业进行会签的图纸,应认真、仔细核对,然后方可签署;c 在会签中如发现遗漏或不一致的事项时,应及时提出,经核对、协商、修正后,再行签署;d 会签中如发生有争议的事项时,应及时提请项目主师协调裁决,并执行其裁决;e 当设计人因故不能进行会签时,应由所长指定相关人员代为会签。
4.2 审核人对图纸会签的完整性、正确性进行检查后,方可签署。
4.3 项目主师汇总检查各专业会签的质量,协调、裁决会签中有争议的事项。
必要时(对规模较大,专业交叉情况复杂的项目),应召集相关专业负责人(设计人)进行会审会签。
项目主师应对会签中的更改事项进行验证。
4.4 责任划分当由于图纸会签不完善而出现诸如缺、漏项或核对不仔细等失误而引起的质量缺陷、返工、甚至质量不合格时,按下述原则划分责任;a 图纸未提交相关专业会签的,由该设计人负主要责任;b 图纸按规定提交给了相关专业,且也进行了签署,但仍发生因未满足所提设计条件而引发的质量事项时,由会签人负主要责任。
5 会签的程序5.1 会签的依据:工程项目的阶段进度计划必须对图纸会签进行规定。
各相关专业之间所提供的全部正式的互提资料(含图、表、文字说明)。
5.2 会签的程序设计人自校→校对人校对→专业负责人签署→提交相关专业会签→交审核人检查签署→所审(跨院/所项目)→主师汇总(会签检查)→院/所审(院/所管项目)→公司审(公司管项目)5.3 会签关系a 提出(借给)设计资料(条件)的专业在接受(使用)资料专业的相关图纸上签字;b 管线、设施交叉互相提供设计资料(条件)的相关专业,应相互在相关的图纸上签字;c 其它可造成相互影响的专业应相互在相关的图纸上签字;d 会签关系应遵守本规定附表A《工业项目图纸会签表》和附表B《民用项目图纸会签表》执行。
电力设计管理制度

电力设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电力设计工作的管理和实施,提高电力设计质量和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电力设计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负责其所属项目电力设计工作。
三、电力设计管理机构1. 公司设立电力设计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统筹和监督公司各类电力设计工作,制定电力设计管理制度和规范,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
2. 电力设计管理部门由技术负责人和相关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公司电力设计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技术指导。
3. 项目部门负责项目电力设计的实施、落实和管理。
4. 设立电力设计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和相关技术专家组成,负责审查、评审和批准公司重大电力设计方案和工程技术方案。
四、电力设计项目管理1. 项目管理部门依据项目特点和具体要求,组织编制项目电力设计任务书,并将项目电力设计任务书报送电力设计管理部门审核和批准。
2. 项目电力设计任务书中应包括项目概况、设计内容、设计要求和设计时间等内容。
3. 项目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按照项目电力设计任务书的要求,编制电力设计方案,保证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和可行性。
4. 电力设计方案应报相关项目部门初审,经初审合格后,报送电力设计管理部门审查。
5. 电力设计管理部门对电力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应组织技术专家评审。
6. 电力设计管理部门依据电力设计方案的审查和评审意见,批准设计方案,并将设计方案报送项目管理部门。
7. 项目管理部门应根据电力设计方案组织编制电力工程技术方案,并将技术方案报送电力设计管理部门审核和批准。
8. 电力设计管理部门对电力工程技术方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应组织技术专家评审。
9. 电力设计管理部门依据电力工程技术方案的审核和评审意见,批准技术方案。
10. 项目管理部门应依据批准的电力工程技术方案,编制电力工程设计图纸,并将设计图纸报送电力设计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和审批。
11. 电力设计管理部门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应进行审批。
电力工程设计质量管理制度

电力工程设计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了规范电力工程设计过程,确保设计质量,提高设计水平,维护电力工程建设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电力工程设计单位,在电力工程设计的全过程中应当遵循本制度要求。
1.3 本制度由质量管理部门统一管理,负责对设计工作进行质量监管、检查、评审和验收。
二、质量管理体系2.1 设计单位应建立符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并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2.2 质量管理体系应涵盖设计过程的所有环节,包括设计规划、设计方案、验收评审等各个阶段,确保设计过程的透明、可控和可追溯。
2.3 设计单位应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内部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并不断改进和提升设计质量。
三、设计流程管理3.1 设计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制定符合项目要求的设计方案,并明确设计过程中的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设计进度和质量要求的实现。
3.2 设计单位应建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专业负责人等组成,负责项目的全面管理和协调,确保设计工作的有序开展。
3.3 设计单位应建立设计文件管理制度,对设计文件的编制、审查、签发、归档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管理,确保设计文件的准确、完整和及时。
四、设计质量控制4.1 设计单位应建立设计质量控制体系,包括设计审核、技术交底、设计校核等环节,确保设计质量符合项目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
4.2 设计审核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审核小组进行,审核内容包括设计方案的合理性、技术方案的可行性、设计文档的准确性等,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4.3 技术交底应在设计阶段及时进行,由设计师对设计方案进行详细解释和说明,确保各设计人员对设计方案的理解和掌握一致。
4.4 设计校核由专业负责人和专业设计人员共同完成,对设计方案进行全面、细致的校核,确保设计文件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评审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编码:国网(基建/3)115-2015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评审管理工作,规范工作流程,提高质量和效率,加强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设计质量,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技经管理通用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评审阶段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工作职责,评审、批复工作流程,计划管理,评审文件管理,评价与考核,信息反馈等全过程管理内容。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投资35千伏(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送电线路工程)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的评审管理,其它工程参照执行。
第四条初步设计评审的总体要求是依据可行性研究的方案和投资估算,开展输变电工程建设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和评价,选择和推荐安全可靠、技术先进、造价合理的设计方案,实现提高设计质量、控制工程造价。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一)负责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评审工作归口管理,建立初步设计评审和批复管理体系,制定管理制度;(二)负责初步设计评审单位资格管理;(三)负责公司系统初步设计评审计划管理;(四)负责220千伏规模及以上工程初步设计评审和批复;(五)负责初步设计评审工作的监督、考核和评价工作;(六)推动初步设计评审工作标准化、信息化管理。
第六条省公司级单位(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和直属建设公司,以下同)基建管理部门管理职责(一)贯彻落实公司初步设计评审工作有关要求,负责所辖业务范围内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评审工作管理;(二)配合开展初步设计评审计划管理工作,制定所辖工程初步设计评审计划;(三)负责所辖35−220千伏规模以下工程初步设计评审和批复;(四)负责所辖35−220千伏规模以下工程评审单位选择与监督评价;(五)配合开展220千伏规模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评审。
第七条地市供电企业建设部和县供电企业发展建设部配合开展所辖业务范围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评审工作。
电力行业的电力工程设计与评审

电力行业的电力工程设计与评审电力工程设计与评审是电力行业中至关重要的环节。
它涉及到电力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多个方面。
只有通过精确的设计和严格的评审,才能确保电力工程的安全、高效和可靠运行。
本文将从设计与评审的基本概念、设计过程、评审标准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设计与评审的基本概念设计是指根据用户需求和工程要求,确定电力工程的具体方案和技术参数。
电力工程设计涵盖了工程的结构、线路布置、设备选择等内容。
设计过程中需要考虑技术可行性、经济效益以及环境保护等因素。
评审是指对电力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全面的审核和审查,以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安全性。
评审通常由多个专业人员组成的评审团队完成,评审内容包括技术参数、设备配置、施工图纸等。
二、设计过程1.需求分析:明确用户的需求和工程要求,了解用户对电力工程的功能需求和性能标准。
2.方案设计:根据需求分析结果,制定具体的设计方案,包括工程的规模、结构、线路布置等。
3.参数选择:选取适当的设备和工艺参数,保证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
4.模拟仿真:通过计算和模拟,对设计方案进行验证,评估工程的性能和可行性。
5.细化设计:在方案设计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细化设计,包括施工图纸的编制、设备的详细配置等。
三、评审标准评审标准是评审的依据,主要包括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和法律法规等。
评审过程中需要结合具体的设计方案,对其符合标准的程度进行评估。
评审标准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安全性:设计方案是否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是否能够确保工程的安全运行。
2.可行性: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工程要求,是否能够满足用户的需求。
3.经济性:设计方案是否经济合理,能够实现成本控制和资源利用的最优化。
4.环境保护:设计方案是否符合环境保护要求,是否能够实现能源的可持续利用。
5.法律法规:设计方案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是否能够遵循电力行业的相关政策。
评审结果将会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优化,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电力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审制度

电力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审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管理工作,规范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审程序,确保施工组织设计的质量,根据《电力工程施工及质量管理规定》和《电力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担的各类电力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施工组织设计编审工作应遵循经济、合理、优质、高效的原则,确保施工组织设计符合工程特点、功能要求,并对业主资金合理利用,对工程质量的高度责任感。
第四条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准备、施工现场管理、质量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内容,并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负责,确保施工组织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第六条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和优化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施工组织设计适应施工现场变化。
二、编制与审查第七条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应依据工程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规范等相关资料进行,确保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完整、准确。
第八条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后,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进行内部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一)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符合工程特点和功能要求;(二)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的相关规定;(三)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成本等方面的要求。
第九条施工组织设计内部审查合格后,应提交给公司技术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一)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符合公司的技术管理规定;(二)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符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三)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四)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满足公司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经公司技术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应报请公司领导审批,审批内容包括:(一)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二)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符合公司的经济利益;(三)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符合公司的社会责任;进度、成本等方面的要求。
电力工程审批制度
电力工程审批制度一、总则1. 本审批制度旨在规范电力工程项目的审批流程,确保项目合法、合规,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公众利益。
2. 所有拟建电力工程项目必须遵守本审批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火力发电、水力发电、核能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等各类电力工程。
3. 本审批制度适用于国家及地方各级电力工程项目的审批工作。
二、审批原则1. 公开透明:审批流程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审批工作的公正性。
2. 高效便民: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便利项目申报单位。
3. 严格监管:加强对电力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三、审批流程1. 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交完整的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2. 初步审查:审批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3. 专家评审: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对项目的技术性、经济性、环境影响等进行评审。
4. 公示阶段:将项目信息向社会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5. 审批决定:根据初步审查、专家评审和公众意见,审批部门作出是否批准项目的决定。
6. 发放许可证:对批准的项目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7. 监督检查: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按照批准的内容执行。
四、责任与义务1. 项目申报单位应保证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2. 审批部门应严格按照审批制度执行职责,不得越权审批或擅自改变审批条件。
3. 监督检查单位应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五、附则1. 本审批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实施前已经启动的电力工程项目,应按照原审批规定执行。
3. 本制度如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以新的法律、法规为准。
图纸会审相关事项
图纸会审施工图纸会审规定1. 目的规范施工图纸会审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充分领会设计意图,熟悉设计内容,正确地按图施工,避免返工浪费,使施工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2. 适用范围本公司承接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纸的会审工作。
3.编制依据《质量手册》BPCC-QA-B-1999《电力建设工程技术治理制度》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总局1980年4.职责4.1项目经理部/施工单位技术治理部门负责图纸会审的治理。
(施工单位指单独承担工程项目的公司直属二级机构)4.2项目经理部/施工单位总工组织技术处(科、组)及工地专责工程师、班组技术员参加由业主主持的施工图纸综合会审。
4.3工地(队)专责工程师主持系统会审,参加人员有:工地主任、班组技术人员、工地质检员、班组长,必要时可邀请调试人员及有关治理部门的技术人员参加,可行时邀请设计代表、业主代表参加。
4.4班组技术员主持专业会审,参加人员为:施工班组人员,可行时邀请设计代表参加。
5.治理规定5.1施工图纸会审分专业会审、系统会审和综合会审,会审时间安排如下:a. 专业会审:最初级会审,应安排在系统会审之前进行,发现问题交系统会审时解决。
b. 系统会审:安排在综合会审之前进行,发现问题汇总后交综合会审审定。
c. 综合会审: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完成,会审中发现问题在会议上协商解决,由设计单位统一提出设计变更通知单发送有关单位。
5.2图纸会审前,主持部门或主持人应事先通知参加人员熟悉图纸,预备意见,进行必要的核对和计算工作.5.3综合会审由项目经理部/施工单位技术处(科、组)作出具体图纸会审记录,存档备查。
技术处(科、组)应妥善保管业主方整理的综合会审纪要。
5.4系统会审和专业会审由主持人做好具体记录,整理会审纪要,报项目经理部/施工单位技术处(科、组)。
5.5 对外协件加工用图纸的会审仍执行本规定,由各工地专责工程师组织。
5.6 如时间安排紧张,专业会审可和系统会审合并进行。
5.7 小型工程的图纸会审可合并为一次,即综合会审。
电力设计文件编制规定
检索号:
编号:
××××工程
××××(阶段)
说明书及设备材料清册
工程设计证书:丙级证书编号:123180-sb
年月
图4.1-1说明书封面格
检索号:
工程
(阶段)
《设计过程控制程序》
4.
综合室
负责对《电力设计文件编制规定》的归口管理。
项目负责人和专业设计人
在工程设计中认真执行本规定。
其他岗位工作人员在有关工程设计文件管理的工作中均应遵照执行。
5.
封面和扉页
对外提供的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如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说明书、专题报告等,应有封面和扉页(署名页),封面采用图
电力设计文件编制规定
1.
本规定所指的设计文件主要是项目设计的文字性成品: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说明书、各设计阶段专业设计说明文件、专题报告、计算书等,还包括一些过程管理文件。
2.
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工程设计报告、说明书、专题报告和其他文字性设计文件及设计过程管理文件。
3.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工程设计文件正文编排层次如下:
11.11.1.11)a)
(1)(2)(3)(4)(5)
章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条项分项
说明:
(1)章:章在正文层次中是基本组成部分,章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每一章应有一个标题,标题在章编号之后空1个字位书写,单独成一行,与后面的正文分开。章的编号一律左起顶格书写。
电力工程评审管理制度
电力工程评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电力工程评审工作,提高评审质量,保障电力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评审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电力工程项目的评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输变电工程、供配电工程、新能源工程等。
三、评审组织1. 评审组织设置公司设立电力工程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和指导电力工程的评审工作。
评审领导小组下设电力工程评审工作小组,具体负责项目评审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
2. 评审人员选拔评审工作小组成员由公司内部技术骨干人员组成,具有较强的电力工程技术背景和实践经验,能够客观、全面地对工程进行评审。
3. 评审组织的职责评审组织负责组织评审会议,确定评审范围和内容,制定评审计划,负责评审结论的汇总和报告,提出评审意见和建议等。
四、评审程序1. 确定评审范围项目经理根据工程特点确定评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施工方案、工程进度、质量计划、安全管理计划等。
2. 编制评审计划根据评审范围和工程进度,评审工作小组编制评审计划,确定评审时间、地点和参与人员名单。
3. 召开评审会议评审工作小组按照评审计划召开评审会议,对评审范围内的文件和资料进行逐一评审,发现问题并提出建议。
4. 汇总评审意见评审工作小组负责汇总各部门的评审意见和建议,形成评审报告,包括评审结论和改进建议等。
5. 提出评审意见评审工作小组将评审报告提交给项目经理和相关部门,提出评审意见和建议,要求整改。
6. 落实整改措施项目经理和相关部门根据评审意见和建议,落实整改措施,消除评审发现的问题,并报告评审工作小组。
五、评审内容1. 设计文件评审对设计文件是否符合规范和标准进行评审,包括线路、变电站、供配电设备等。
2. 施工方案评审对施工方案的安全性、可行性和合理性进行评审,包括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质量计划、安全管理计划等。
3. 质量管理评审对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审,包括材料验收、施工过程管控、工程质量验收等。
4. 安全管理评审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进行评审,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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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专业设计文件会审会签
工作的有关规定
文件编号:BMW-05-2010
版 本:E
受控状态:
编 号:
持 有 人:
XXXX有限公司
发布及实施日期:二○一○年五月十五日
-1-
1 目的
为更好地实施《设计接口控制程序》,加强实施工程设计文件的
会审、会签工作并确保设计文件的质量。
本规定是《设计接口控制程序》BMP07-04-2010的支持性文件。
2 职责
2.1 所长、主任工程师的职责
负责本作业性文件的编制、修改和监督实施。
2.2 专业负责人的职责
2.2.1 组织和参加公司进度安排的会审会签工作,当本专业为主体专
业时,加强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各专业之间协调工作及委托任务书的
签认,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好各专业间的会审会签工作。
2.2.2 安排设计者参加会审会签工作,如原设计者出差或因故不能参
加会审会签时,委派审核人或其它设计人员参加。
2.2.3 对会审后或经会审后修改的有关设计文件进行签认。
2.3 设计人员
2.3.1 会审、会签的有关文件必须经审核人员或专业负责人签字。未
经审核人员签字的文件不得会签。会审后未修改且未经专业负责人签
字的文件不能进行会签。
2.3.2 会审文件必须齐全,会审时必须带全部有关专业的委托本专业
任务书和本专业委托外专业的委托任务书。会审时应对照任务书及相
关资料逐条检查,若双方文件均按委托任务书的要求设计,则可确认
会签,反之不予会签。在符合委托任务书要求后送晒之前一定要落实
会签手续。
2.3.3 本专业设计文件中需外专业会签的必须经外专业确认会签后
方可送室审。
-2-
3 作业内容
电力专业对相关专业的会审应包括以下内容,本专业设计者应根
据有关设计内容的涉及范围,从中择取有关部分。
3.1 土建专业
3.1.1 我室委托土建专业做设计的厂房,建构筑等物的抗震防火防噪
音的等级是否满足求。对于建在地下水位以下的建筑物是否有防水措
施。
3.1.2 厂房及其建构筑物的位置高度、层间高度、地坪负重是否满足
要求。
3.1.3 各房间的门窗的位置、高度、开启方向、功能(防尘、防火等)
是否满足要求。
3.1.4 开沟、开孔预埋件、爬梯平台、护栏的位置、尺寸、标高是否
满足要求。
3.1.5 电缆隧道的防火门设置是否合适,电缆井有无防火隔断。
3.1.6 室内装修是否满足需要。
3.1.7 与设备配置管线路由有关的厂房柱、列号、地坪标高、门窗位
置是否与土建施工图一致。
3.1.8 对大型电动机的基础应与设备、通风专业设计人员共同审定其
位置、标高、螺栓孔、风口的正确性。
3.1.9 电力专业与其它专业共同使用一座多层建筑物时,其卫生设施
上下水管道应统一考虑既满足每个使用单位的要求,又不影响某一专
业的工艺要求,会审时应注意。
3.2 仪表、计算机、电信专业
3.2.1 仪表、计算机、电信各专业同室安装的设备的相关位置有无碰
撞,操作空间安全距离是否与规程相符。
-3-
3.2.2 为仪表、计算机、电信各专业的用电设备送去的电源是否到位,
是否满足要求。
3.2.3 与仪表、计算机、电信各专业设备之间的信号线是否遗漏。
3.2.4 要求安装的电信设备是否到位。
3.2.5 烟雾信号、火军报警是否满足要求,传感器安装位置是否适当。
3.2.6 防火措施是否得当。
3.3 通风采暖专业
3.3.1 我室委托通风专业做的电机、变压器及其它的发热的电气设备
的通风设计中,选用的设备性能能否满足使用应有足够了解。通风管
道的位置高度是否合理,有无电气设备碰撞与带电设备安全距离是否
满足规程要求。风的含尘量相对湿度等是否满足电气设备的要求。
3.3.2 主电室、计算机室、地下室、电缆层、控制室、电缆隧道等的
通风降温设备是否满足使用要求。
3.3.3 冬季取暖的房间供热装置的是否合适。
3.4 给排水专业
3.4.1 用水冷的电气设备的冷却水质、水温、水压是否满足要求,管
路是否到位,停水后有无信号。
3.4.2 我室委托的零星用水点的管路是否到位。
3.4.3 有无水管从禁止水管通过的地区穿过。
3.5 热力专业
3.5.1 所需要的压缩空气或其它气体是否满足压力、流量要求、接点
是否到位。
3.5.2 采用蒸汽灭火的地方(如主电室地下室)是否做了蒸汽管线,
开启阀门安装位置是否便于火灾期间的操作。
3.5.3 热力管与电缆桥架之间的相对位置,距离是否满足规程要求,
-4-
有无碰撞。
3.6 总图专业
3.6.1 室外电缆沟、全厂电缆隧道、架空线路及其照明线路的电杆的
定位是否合适,与车间设计的线路进出口位置是否一致。
3.6.2 有无禁止穿过电缆隧道、电缆沟的管线穿过隧道或电缆沟。
3.6.3 厂区内的架空线通廊的宽度是否满足该架空线路电压等级的
要求。
3.7 主体专业
凡是与电力专业有关的外专业任务书、说明书、马达表、配管
图、照明平面图、电力外网、干线及滑触线平面图、电缆隧道、电缆
通廊、电缆沟、电气室、车间动力配电设施、及其它电力设施均需有
关专业签字。
起草人: 审核人: 批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