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引言概述:小学家长委员会是一个由家长组成的组织,旨在促进学校与家庭之间的密切合作,共同关注孩子的教育和成长。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是规范和指导家长委员会工作的重要文件,对于确保委员会的有效运作和实现其宗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六个大点来阐述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的内容。
正文内容:1. 委员会的目标和职责1.1 确定委员会的宗旨和目标:明确委员会的使命和目标,如促进家校合作、参与学校决策等。
1.2 定义委员会的职责:明确委员会的具体职责,如组织家长参与学校活动、提供家长意见等。
2. 委员会的组成和选举2.1 定义委员会的成员:明确委员会的成员范围,如家长代表、学校代表等。
2.2 确定委员会的选举程序:规定委员会的选举程序,包括候选人提名、投票等,以确保选举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3. 委员会的会议和决策3.1 规定委员会的会议频率和形式:确定委员会的会议安排,如每月召开一次、线上或线下会议等。
3.2 确定委员会的决策程序:规定委员会的决策程序,如多数决定、一致通过等,以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4. 委员会的活动和项目4.1 规划委员会的活动和项目:确定委员会的活动和项目计划,如家长讲座、家长学习小组等,以促进家校合作和家长参与。
4.2 组织委员会的活动和项目:具体安排委员会的活动和项目,如确定时间、地点、演讲嘉宾等,以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5. 委员会的沟通和协作5.1 确定委员会的沟通渠道:明确委员会成员之间的沟通渠道,如邮件、社交媒体等,以便及时交流和分享信息。
5.2 促进委员会的协作:鼓励委员会成员之间的协作和合作,如分工合作、共同制定计划等,以提高委员会的工作效率和成果。
6. 委员会的监督和评估6.1 设立委员会的监督机制:建立委员会的监督机制,如学校领导的监督、家长的监督等,以确保委员会的工作符合章程规定。
6.2 进行委员会的评估和改进:定期评估委员会的工作和效果,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调整,以提高委员会的工作质量和效果。
小学学生家长委员会章程

小学学生家长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促进学校与家庭的密切配合,提高家庭教育质量,搭建家校沟通平台,建立学生家长委员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家长委员会是在学校领导下,由家长代表组成的机构,负责与学校沟通、协调、合作,共同办好学校教育工作。
第三条学生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宗旨是:服务家长,服务学生,服务社会。
第四条学生家长委员会的任务是:1.组织开展各类家校活动,提高家校合作水平;2.收集家长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学校并参与决策讨论;3.协助学校解决家长与学校之间的矛盾和问题;4.推动家庭教育,提高家庭教育质量;5.促进学校与社会资源对接,共同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
第二章组成第五条学生家长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学校家长代表和学校教职工代表。
第六条学生家长委员会成员的产生和任期:1.学校家长代表由学校和各班级联合推举,每班级推选2名家长代表;2.学校教职工代表由学校教职工互选产生;3.学生家长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两年,届满后可连续连任一次。
第七条学生家长委员会设主任和副主任若干名,并设秘书一名。
第八条学生家长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由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产生,任期两年,届满后可连任一次。
第三章工作第九条学生家长委员会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和家长关心的问题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提交学校审核。
第十条学生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讨论家长关心的教育问题和学校工作安排,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一条学生家长委员会可以根据校长、教师、家长的需要,召开专题会议、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开展各类教育活动。
第十二条学生家长委员会要加强与学校各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及时反馈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学校的决策过程。
第十三条学生家长委员会要配合学校进行家长调查和问卷调查,收集家长的反馈意见和建议,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
第四章权限第十四条学生家长委员会有以下权力:1.参与学校的决策过程和工作安排,提出合理化建议;2.监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对学校工作提出监督意见;3.协助学校解决家长与学校之间的矛盾和问题;4.组织开展各类家庭教育活动,促进家庭教育水平提高;5.联系社会资源,为学校提供各种支持和帮助。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一、引言本章程旨在规范小学家长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和运作方式,促进家校合作,提升教育质量,共同关心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本章程适合于小学家长委员会的成员和相关利益相关者。
二、组织结构1. 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小学家长自愿组成,每一个班级选举一位家长代表担任委员会成员。
2. 家长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等职务,由委员会成员自行选举产生。
3. 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家长委员会会议,副主席协助主席履行职责,秘书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和起草相关文件。
三、职责和权力1. 家长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促进家校合作,为学校提供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参预学校活动的策划和组织。
2. 家长委员会有权向学校提出家长的关切和需求,并与学校商议解决问题。
3. 家长委员会有权代表家长参预学校决策,如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学校规章制度等方面的讨论和制定。
4. 家长委员会有权组织家长参预学校活动,如家长会、亲子活动、志愿者活动等。
四、运作方式1. 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不少于两次会议,会议由主席召集,会议时间和地点提前通知家长委员会成员。
2. 家长委员会会议由主席主持,依据议程进行讨论和决策。
3.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预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共同决策并监督执行。
4. 家长委员会应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定期与学校领导和教师代表进行沟通和交流。
5. 家长委员会应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及时向家长传达学校的通知和信息,并采集家长的反馈意见。
五、解散与修改1. 家长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解散,解散决定需经过家长委员会成员的多数允许。
2. 家长委员会章程的修改需经过家长委员会成员的多数允许,并在会议上进行表决。
六、附则1.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家长委员会所有。
2.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保护学校和家长委员会的声誉,不得利用家长委员会地位谋取私利。
4. 家长委员会应与学校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学校的发展。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为了规范小学家长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与权力,并促进家校合作,共同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而制定的。
1.2 小学家长委员会是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旨在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与发展。
二、组织结构2.1 小学家长委员会由学校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两年。
2.2 小学家长委员会成员包括家长代表、学校领导、教师代表等,其中家长代表占多数。
2.3 小学家长委员会设主席团,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主席由家长代表中选举产生。
三、职责与权力3.1 家长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家长参与学校事务的决策与管理,协助学校推进教育教学工作。
3.2 家长委员会有权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的讨论与制定,包括学校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学校活动等。
3.3 家长委员会有权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提出建议和意见,促进学校的改进与发展。
3.4 家长委员会有权组织家长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提供家长的意见与建议,促进家校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
四、工作机制4.1 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主要讨论学校重大事项和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4.2 家长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常务会议,讨论学校日常事务,并监督学校的工作执行情况。
4.3 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家长座谈会,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家长关心的问题。
4.4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宣传学校的优秀教育理念和成果,推动家校合作的深入发展。
五、选举程序5.1 家长委员会的选举由学校组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5.2 家长委员会的选举应充分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代表家长利益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5.3 家长委员会的选举结果应及时公布,并向全体家长进行通报。
六、解散与改选6.1 家长委员会的解散应遵循法定程序,经过全体会员的讨论和表决决定。
6.2 家长委员会的改选应在任期届满后进行,确保新一届委员会的顺利组建。
西西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西西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一、总则密切家庭和学校的关系,加强家庭与学校的合作,采取多种形式调动家长的积极性,关心学生和学校教育,促进学校发展,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同时,通过家长委员会不断提高家长对学校教育和教育改革的认识,创建良好的教育环境,使学生在各方面得到和谐健康的发展,为社会培养有用人才。
二、权利和义务1、听取学校工作汇报,反映家长要求和建议,对学校工作进行监督评议。
2、参与学校工作计划的制定,,携手合作,共同努力,改进和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工作,使学校不断提高办学质量。
3、及时向学校提供学生的家庭情况,密切家长与学校之间的联系,与学校共同研究和解决相关问题。
4、讨论决定家长学校工作,积极组织先进家庭教育经验交流,组织讨论“家庭教育”理论和教育方针。
5、协助学校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家访等各种形式,了解家长对子女进行教育的基本情况,向家长通报学校教育要求,宣传和普及教育子女的知识,推广家长教育孩子的成功经验,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协调一致。
6、发动家长在各自的岗位上运用各种形式支持和帮助学校不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和教育环境,7、协助学校开展校内外活动,发动家长向学校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源,为学生提供参观、调查、访问和课外活动等可能的条件。
三、组织与制度1、首届家长委员会由学校推荐,家长大会通过,由学校聘任,家长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3人,委员6人。
2、家长委员会原则上每学期召开2次会议,平时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加强联系。
3、家长委员会每年换届三年换届一次,每年增选一次,进行适当调整。
西西小学家长学校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依据《全国家长学校工作指导意见》的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家长学校是在学校领导下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指导家长改进教育方法并提高家庭教育能力的学校,是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联系的纽带,是学校办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章、领导与管理第四条:家长学校由学校行政、教师代表、学生家长、外聘专家组成。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一、总则1.1 为了促进学校与家庭之间的密切联系,加强家校合作,提高教育质量,特制定本章程。
1.2 本章程适合于小学家长委员会的组织、职责、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规定。
二、组织形式2.1 小学家长委员会是由学校选举产生的,由家长代表组成的家校合作组织。
2.2 小学家长委员会设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
2.3 主席团成员由家长代表选举产生,任期两年,可连任一次。
三、职责和权利3.1 小学家长委员会的职责是:3.1.1 代表家长与学校进行沟通和协调,反映家长的意见和需求;3.1.2 参预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的制定和评估,提出建议和意见;3.1.3 组织家长参预学校各项活动,促进家校合作,共同推动学校发展;3.1.4 协助学校解决家长的问题和困惑,提供支持和匡助。
3.2 小学家长委员会的权利是:3.2.1 参预学校决策过程,对学校的重大事项提出建议和意见;3.2.2 监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提出改进措施;3.2.3 参预学校活动的策划和组织,推动家校合作的深入发展;3.2.4 向学校提出家长关心的问题和需求,争取学校的支持和配合。
四、选举程序4.1 小学家长委员会的选举在每一个学年的开学前进行。
4.2 学校将组织家长代表会议,由家长代表选举产生小学家长委员会主席团成员。
4.3 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主席团成员由得票最多的候选人产生。
五、会议制度5.1 小学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5.2 会议由主席主持,秘书记录会议内容和决议。
5.3 会议议程由主席团成员提出并确定,包括但不限于教育教学、活动策划、问题解决等议题。
5.4 会议决议由主席团成员一致通过,如有分歧,可通过表决方式决定。
六、解散程序6.1 小学家长委员会可以自行解散,需经全体家长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允许。
6.2 学校也可以根据需要解散小学家长委员会,但需提前通知家长代表会议,并说明解散的原因和理由。
七、附则7.1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需经全体家长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允许。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标题: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引言概述:
小学家长委员会在学校教育管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章程是规范家长委员会运作和活动的重要文件。
本文将详细介绍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的内容和要求。
一、委员会成立和组织
1.1 家长委员会的成立目的和意义
1.2 委员会的组织架构和成员构成
1.3 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利
二、委员会的运作和管理
2.1 委员会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2.2 委员会的活动规划和执行
2.3 委员会与学校管理层的沟通和协调
三、委员会的财务管理
3.1 委员会的经费来源和使用规定
3.2 委员会的财务报告和审计制度
3.3 委员会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四、委员会的监督和评估
4.1 委员会的自我评估和改进机制
4.2 委员会的监督机构和监督方式
4.3 委员会的绩效评估和考核标准
五、委员会的解散和继任
5.1 委员会解散的条件和程序
5.2 委员会继任的选举和任职规定
5.3 委员会继任后的过渡和交接工作
结语: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是家长委员会运作的基本准则和规范,只有严格遵守章程的规定,才能更好地发挥家长委员会在学校教育管理中的作用,促进学校和家长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
希望各家长委员会能够认真制定和执行章程,为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一、总则为了加强家校合作,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的提升,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是小学家长委员会的基本准则和工作规范,旨在明确家长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和权益,规范家长委员会的运作,确保家长委员会能够有效地履行职责,发挥积极作用。
二、组织结构1. 家长委员会由家长代表组成,每一个班级选举产生一位家长代表,代表家长委员会与学校进行沟通和协调。
2. 家长委员会设立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主席团成员由家长委员会选举产生。
3. 家长委员会与学校建立密切联系,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决定相关事宜。
三、职责和权益1. 家长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家长参预学校教育管理和决策,为学生的发展提供支持和建议。
2. 家长委员会有权向学校提出关于教学质量、学校环境、教师培训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3. 家长委员会有权参预学校的活动策划和组织,为学生提供丰富多样的学习和成长机会。
4. 家长委员会有权监督学校的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学校的经费合理使用。
四、工作程序1. 家长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主席团组织召开。
2. 会议议程由主席团提前确定,并向全体家长委员会成员通知,家长委员会成员可以提出议题。
3. 会议记录由秘书长负责撰写,并在会后向全体家长委员会成员发送。
4.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预会议,发表意见和建议,并根据会议决议积极配合学校工作。
五、选举与任期1. 家长委员会成员的选举由全体家长参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2. 家长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一学年,届满后可连任或者重新选举。
3. 家长委员会成员如因故不能继续履职,应及时向主席团请辞,由补选产生新的代表。
六、守则和纪律1.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代表全体家长利益,不得谋取私利。
2.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保守学校和家长委员会的机密信息,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3.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干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旨在规范小学家长委员会的组织和运作,促进家校合作,共同为孩子的成长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1.2 小学家长委员会是由学校家长代表组成的,与学校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教育和成长问题。
1.3 小学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原则是公正、公开、民主、商议。
二、组织结构2.1 小学家长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财务、教育、活动等职能部门组成。
2.2 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家长委员会的会议,代表家长委员会与学校沟通和协调。
2.3 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代理主席职责。
2.4 秘书负责记录会议内容、起草会议记要,并协助主席处理日常事务。
2.5 财务负责家长委员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2.6 教育部门负责与学校教育教学相关的事务,包括教学改革、课程设置等。
2.7 活动部门负责组织和策划各类活动,如亲子活动、志愿者活动等。
三、职责和权力3.1 家长委员会的职责是代表家长参预学校的管理和决策,提出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学校与家庭的有效沟通。
3.2 家长委员会有权利参预学校重要事务的讨论和决策,如学校活动的策划、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反馈等。
3.3 家长委员会有权利监督学校的工作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4 家长委员会有权利组织和参预各类家校活动,如家长讲座、亲子活动等。
3.5 家长委员会有权利向学校提出家长的合理诉求和需求,维护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四、选举和任期4.1 家长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财务等职位由家长委员会成员通过选举产生。
4.2 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结果以多数票通过。
4.3 家长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两年,连任不限次数。
五、会议制度5.1 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味议,由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
5.2 全体味议的议题包括但不限于学校重要事务的讨论、家校合作的计划和评估、活动策划和总结等。
5.3 会议决议以多数票通过,主席有权决定是否进行投票。
5.4 会议记要由秘书起草,经全体委员审核后正式发布。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促进学校和家庭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加强家校共育,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小学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家委会”)是由学校家长代表组成的,依法依规设立的家庭与学校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家委会的宗旨是:积极参预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推动学校与家庭的良性互动,共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四条家委会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预,公开透明,独立自主,商议一致,服务全体家长和学校。
第五条家委会的任务是:协助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组织开展家长学习活动,参预学校决策,提供家长意见建议,促进学校和家庭的密切联系。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家委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和各工作组。
第七条主席团由家委会成员推选产生,设主席、副主席若干人,主席团成员任期两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八条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组成,主席团成员兼任常务委员会成员。
第九条各工作组由家委会成员自愿报名,经家委会主席团批准设立。
第十条家委会成员由家长代表选举产生,每一个班级选举一位代表,代表人数不得少于10人。
第三章职责与权力第十一条家委会主席团的职责是:组织召开家委会会议,制定工作计划和年度活动方案,协调各工作组的工作,代表家委会向学校反映家长的意见和需求,与学校共同解决家长关注的问题。
第十二条家委会常务委员会的职责是:负责协调家委会各项工作,组织开展家长学习活动,协助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定期与学校领导进行沟通和交流。
第十三条各工作组的职责是:根据家委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活动方案,开展相应的工作,如家庭教育指导、文化活动组织、志愿者服务等。
第十四条家委会有权向学校提出家长关心的问题和建议,学校应及时回应并采用合理建议。
第十五条家委会有权参预学校重要决策的讨论和表决,对学校的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会议制度第十六条家委会会议由主席团召集,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味议。
第十七条家委会会议的议题由主席团提出,也可以由家委会成员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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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根据国家《中小学德育大纲》和《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家长委员会由本校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和监督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的群众自治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学生家长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宗旨是:坚持家校沟通与合作,让家长充分参与学校管理, 保障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知情权、评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学校、家庭、 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 面发展。 第四条:家长委员会成立的目的 中小学家长委员会,是家长与学校交流的桥梁和平台。 1、加强学校与家庭、社区在学生教育工作中的沟通与配合,营造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 2、便于社会对学校工作的了解、理解和监督,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同向同步合力,创设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 3、作为丰富家长家庭教育知识,掌握教育方法技能的平台。进一步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促进家校和谐与社会和谐。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 4、可确保各种教育渠道的畅通和各种教育资源的有效利用。以更好地培养和教育学生,以全面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向深入发展。 第五条:家长委员会任务 1、宣传“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的思想,使尊重人才,尊师重教,热爱学生的社会风气进一步发扬光大,形成良好的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结合的育人环境。 2、指导学生家长开展家庭教育,协助学校做好家长思想工作,积极参与学校综 合治理,预防和控制在校学生违纪事件的发生。 3、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例会、教育经验的学习、交流活动(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活动,特别情况下可召集临时会议)。听取学校工作的介绍,发挥对学校工作的检查、督促和协调作用。定期听取学校工作计划和总结介绍,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出谋划策,提供有关信息。 5、及时反馈学生在校外表现,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 6、促进社区教育,做好学生的保护工作,关心学生的课余生活,热心支持学生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社会实践,为学校开展校外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第六条:学校为家长委员会的设置和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组织构成 1、家长委员会分校级、年级和班级三个级别。 2、各级家长委员会成员由本班级班主任老师、任课老师、学生家长分别推荐,学校审批并颁发聘书。聘任期限一般为一年。 3、校级家长委员会设正、副主任,由学校提出建议名单,交委员会讨论通过。 4、德育处专门负责各委员之间、委员会与学校之间的联络组织工作。 5、家长委员会成员的推举工作原则上每年一次。 第八条:家长委员会成员任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较全面地理解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 2、思想进步,文化素质较高,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乐于为学校教育事业服务,乐于为学生服务。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关心、支持学发展校,能为学校工作出主意,提意见。 4、重视对子女的教育与培养,以身作则,有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和成功的家庭教育经验。 5、具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能为学校献计献策,肯办实事。 6、联系群众,在家长中有较高威信,有一定影响和号召力 ,乐于为家长服务。 7、具有一定的业余时间保证参与活动,并有一定的组织、策划和协调能力。 第九条:家长委员会职责 1、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听取学校关于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等方面的情况介绍,就学校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为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 2、建立家长委员会和学校定期沟通协调的议事机制,就学生家长、学生、社会等反映的有关问题及时与学校进行沟通协商。 3、协助学校搞好学生非智力因素的开发工作,承担学校教学之外的一些事务性工作,减轻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工作负担。 4、积极参与学校管理,为学校发展出谋划策。当好学校的参谋,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5、组织家长为学校的发展提供力所能及的理解、支持和帮助。 6、当好学校或班级的助手,协助学校、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协助学校召开家长会议或家长代表会议,研讨工作,交流经验。 7、协助学校开办家长学校,当好家长的辅导员,宣传教育方针和家庭教育科学知识,提高全体家长的育人水平。 8、发挥学校与家长的桥梁作用,促进学校与家庭互通信息。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家长对学校教育的要求以及社会对学校和老师的反映。协助调解校、班、家长之间的各种问题。协调家长和学校对学生教育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当家长有意见时,可以通过家长委员会向学校提出。学校面临的困难和对一些问题的处理也可由家长委员会向家长作协调工作,增进相互理解和信任。 9、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家长协助解决学校、年级在教育教学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了解、关心和支持学校工作,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困难。 10、协助学校做好个别对学校工作有误会的学生家长的疏导工作。 11、负责向社会传递信息,促进社会逐步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 12、组织家长对全体教师以及学校工作进行监督,反映广大家长要求,并通过健康有效渠道提出合理化建议,广泛搜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分析、归纳家长们所反映的问题,将有关意见、建议及时提供给学校。让学校及时了解家长心声。 13、积极带领广大家长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以及家长学校的活动,在家长中努力发挥积极的带头作用,促进学校与社区、家庭建立更加密切的联系。 14、做好学校宣传工作,扩大学校影响和提高知名度。 15、家长委员会成员还应带头学习教育理论,熟悉教育法规,掌握教育规律,积极探讨和交流家庭教育新理念,密切家校联系,在全体家长中起表率作用。 第三章 权力和义务 第九条:家长委员会成员权力 1、家长委员会成员有权了解学校的办学目标和工作计划。 2、家长委员会成员有权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3、家长委员会成员有权对有关学生利益的问题进行决策。 4、家长委员会成员有权对委员会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条:家长委员会成员义务 l、家长委员会成员有义务听取和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 2、家长委员会成员有义务完成委员会布置的工作,有义务参加学校的有关活动。 3、家长委员会成员应主动为学校的公益建设和事业发展提供帮助和支持。 4、家长委员会成员应主动公开自己的联系方式,做好家校之间的桥梁作用。 第四章 附则 l、学校为家长委员会提供办公场所及办公用品。 2、家长委员会委员直接向德育处联系工作。 3、家长委员会委员到校前先与德育处联系;到校后,即可参与学校管理,如进入课堂听课、了解食堂膳食情况等。离开学校前,请填写好相关情况记录。 4、家长委员每年为一届,可连任,学生毕业离校后离任。 吕匣小学家长委员会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现代社会的家庭教育,是指家庭环境、家庭气氛、家庭风尚给予孩子的熏陶和教养。家庭教育在引导孩子掌握基本生活技能方面,形成良好的社会行为规范、道德情操方面,指导孩子确立生活目标,形成个人理想、志趣方面起着重要起着重要作用。通过家庭教育能引导受教育者逐渐懂得生活的意义,发展其正当兴趣和爱好。 家长委员会是家长和学校沟通的桥梁,是家长和老师交流的纽带,是发挥社区、学校、家庭三结合教育功能的组织,它使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形成网络化教育体系。为优化家长委员会的组织结构,促进我校家长委员会工作的顺利展开和水平的逐步提高,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家委会委员职能 1、参与功能: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管理。 2、配合功能:主动配合学校深化教学改革,强化学生素质教育。自觉配合学校,调查学生的校外学习情况,并及时汇报校委会,共同探讨家庭教育的新特点和新方法,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新世纪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3、督促功能:督促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保证德、智、体、美、劳五育全面发展。 4、沟通功能:沟通学校、社区、老师、家长、学生之间的联系。 三、班级家长委员会产生办法 1、学期开学之初,以班主任老师为主导,其他老师辅助,通过学生调查、家访、座谈会等形式做好学生家庭情况摸底工作。 2、对学生家庭情况、自然情况、是否单亲、父母的工作单位,父母学历情况等的调查情况做好统计,掌握学生家庭的第一手材料,班主任也了解学生家庭自然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帮助、教育学生。 3、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家长座谈会的形式由班主任带领学习家长委员会的章程,然后让家长自荐。 4、在家长自荐的基础上综合调查情况由老师推荐,两者结合产生本班的家长代表,每班五名。 四、年级、学校家长委员会产生办法 1、年级的家委会由本年级的各班的家长委员会代表组成。 2、每班在本班的家长代表中推荐两名代表本班参与年级的家委会,年级的家委会设主任一名,由各代表选举产生。 3、各年级的家委会推举两名作为本年级的代表参与学校的家长委员会。 4、学校的家长委员会由各年级的代表组成,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主任和副 主任由各代表选举产生。 五、工作制度 l、学校专门设立家长委员会办公场所,家长委员会委员直接向德育处联系工作。 2、德育处专门负责各委员之间、委员会与学校之间的联络组织工作。 3、家长委员会委员到校前先与德育处联系;到校后,即可参与学校管理,如进入课堂听课、了解食堂膳食情况等。离开学校前,请填写好相关情况记录。 4、校级家长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由学校提出建议名单,由委员会选举产生。 5、家长委员会委员经学校校委会审定聘任,实行“一年一调整”的交替任期制,正常情况委员任期一年,可连任,学生毕业离校后卸任。 6、学生中途转学或毕业离校,其家长委员可随之离任,同时补充新人选。 7、学校家长委员会集体组织活动是开学初、学期中、学期末共3次。其它时间家长委员会成员可随时到学校了解情况,提出对学校工作意见和建议。 8、学校设立家委会常驻机构,由家委会安排专人轮流到校上班,统筹安排学校与家委会的日常工作。 8、班级家长委员会每学期结合“亲子共成长”活动组织1次。主要了解各班级学生的具体情况。活动内容: (1)介绍学校领导班子及相关情况,宣讲家长委员会的章程。 (2)组织家长委员会成员研究教育学生的方法。 (3)组织学校家长委员会会议,通报教学工作计划,学生课程安排,对学生的综合评价,搞好学校开放日活动,推行家长进课堂制,家长参加教师教研活动,和学生一起走进新课程。 (5)组织学生家长的教育方法培训,由典型家长作如何教育好子女经验介绍。 (6)学生及家长走进社区,和社区一起开展活动,培养学生的公德意识、环境意识,以及对社会的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