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委员会工作章程
家长委员会工作章程

家长委员会工作章程标题:家长委员会工作章程引言概述:家长委员会是学校与家庭之间的桥梁,旨在促进学校与家庭的紧密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与发展。
为了规范家长委员会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制定家长委员会工作章程是必要的。
本文将从组织机构、职责任务、会议制度、工作流程和权益保障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家长委员会工作章程。
一、组织机构:1.1 家长委员会的组成成员:家长委员会由学校和家长代表组成,学校代表由校长或副校长担任,家长代表由各班级选举产生。
1.2 家长委员会的领导机构:家长委员会设立主席团,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协调家长委员会的工作。
1.3 家长委员会的任期和选举:家长委员会的任期为两年,每两年举行一次选举,选举产生新一届家长委员会成员。
二、职责任务:2.1 促进学校与家庭的交流与合作:家长委员会负责组织家长参与学校活动,加强学校与家庭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学业和生活。
2.2 参与学校决策与管理:家长委员会作为学校的重要咨询机构,参与学校决策与管理,提出家长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学校的发展。
2.3 组织家长活动和服务:家长委员会组织家长参与学校活动,开展家长培训和讲座,提供家长服务,促进家长之间的交流与互助。
三、会议制度:3.1 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主席团组织召开,会议内容包括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和问题讨论等。
3.2 会议决策原则:家长委员会会议采取民主决策原则,重要事项需经过全体委员讨论并达成共识,少数意见可提出异议,但需尊重多数意见。
3.3 会议记录和通知:家长委员会会议由秘书长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和决议,会议结束后及时向全体委员发送会议纪要和下一次会议的通知。
四、工作流程:4.1 工作计划制定: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初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和任务,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4.2 工作分工和监督:家长委员会根据工作计划进行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和权限,并定期进行工作进展的监督和评估。
家长委员会工作章程

家长委员会工作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促进学校与家庭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加强家校共育,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校的教育质量,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家长委员会是学校与家庭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学校家庭教育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公益。
第四条家长委员会的工作目标是:加强家校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健康成长,共同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家长委员会由校长组织,由各班级的家长代表组成。
第六条家长委员会设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
主席团成员由家长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
第七条家长委员会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协调家长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家长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两年,可连选连任。
第三章职责和权力第九条家长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 代表家长与学校进行沟通和协商,反映家长的意见和需求;2. 组织家长参与学校活动,促进家校合作;3. 协助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活动,提供家庭教育指导;4. 参与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5. 协助学校解决家长和学生的问题和困难;6. 参与学校教育质量的监督和评估。
第十条家长委员会享有以下权力:1. 参与学校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2. 监督学校的工作,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3. 参与学校活动的策划和组织;4. 向学校提出合理的需求和诉求;5. 与学校共同制定家庭教育指导方案。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十一条家长委员会每年召开常务会议和全体会议。
第十二条常务会议由主席团召集,主要处理日常事务和紧急事项。
第十三条全体会议由校长召集,主要讨论重大事项和决策。
第十四条家长委员会在会议上形成决议,决议经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十五条家长委员会可以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具体事务的协调和执行。
第五章评估与改进第十六条家长委员会每年进行一次工作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工作成效、工作方式和工作态度等。
第十七条家长委员会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提升,及时调整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
家长委员会工作章程

家长委员会工作章程一、目的和宗旨家长委员会是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旨在促进学校与家庭之间的密切合作,共同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学校的发展做出贡献。
本章程旨在规范家长委员会的组织和运作,明确家长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利,提高家长委员会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组织结构1. 主席团:家长委员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
主席团成员由家长委员会全体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2. 委员会成员: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学校全体家长自愿报名,经主席团审核通过后确定。
委员会成员任期为一年,可连任。
3. 分工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家长委员会可以设立不同的分工小组,如教育教学小组、活动筹备小组等。
分工小组由委员会成员自愿报名,由主席团指定负责人。
三、职责和权利1. 参与学校决策:家长委员会有权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的讨论和表决,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向学校行政管理部门反映家长的意见和需求。
2. 组织家长活动:家长委员会负责组织家长参与学校的各类活动,如家长会、亲子活动等,促进学校和家庭的交流与合作。
3. 参与课程评估:家长委员会有权参与学校课程的评估和改进,提出对课程设置和教学质量的建议,促进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发展。
4. 监督学校管理:家长委员会有权监督学校管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提出对学校管理的建议和意见,确保学校的发展符合家长和学生的利益。
5. 提供家长支持:家长委员会应积极提供家长支持,协助解决家长在子女教育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提供相关资源和信息。
四、工作流程1. 定期会议:家长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决定重要事项,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
2. 会议记录:每次会议应有专人担任记录员,记录会议内容和决议,并及时向全体委员会成员发送会议纪要。
3. 工作报告:家长委员会应定期向学校行政管理部门和全体家长报告工作进展和成果。
4. 沟通渠道:家长委员会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与学校行政管理部门、教师和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反映家长的意见和需求。
家长委员会章程(通用7篇)

家长委员会章程家长委员会章程(通用7篇)在不断进步的时代,章程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章程起着规定组织纪律的作用。
那么拟定章程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家长委员会章程,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家长委员会章程篇1一、总则密切家庭和学校的关系,加强家庭与学校的合作,采取多种形式调动家长的积极性,关心学生和学校教育,促进学校发展,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同时,通过家长委员会不断提高家长对学校教育和教育改革的认识,创建良好的教育环境,使学生在各方面得到和谐健康的发展,为社会培养有用人才。
二、权利和义务1、听取学校工作汇报,反映家长要求和建议,对学校工作进行监督评议。
2、参与学校工作计划的制定,,携手合作,共同努力,改进和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工作,使学校不断提高办学质量。
3、及时向学校提供学生的家庭情况,密切家长与学校之间的联系,与学校共同研究和解决相关问题。
4、讨论决定家长学校工作,积极组织先进家庭教育经验交流,组织讨论“家庭教育”理论和教育方针。
5、协助学校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家访等各种形式,了解家长对子女进行教育的基本情况,向家长通报学校教育要求,宣传和普及教育子女的知识,推广家长教育孩子的成功经验,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协调一致。
6、发动家长在各自的岗位上运用各种形式支持和帮助学校不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和教育环境。
7、协助学校开展校内外活动,发动家长向学校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源,为学生提供参观、调查、访问和课外活动等可能的条件。
三、组织与制度1、首届家长委员会由学校推荐,家长大会通过,由学校聘任,家长委员会设主任1人,秘书长1人,委员10人。
2、家长委员会原则上每学期召开2次会议,平时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加强联系。
3、家长委员会每三年换届改选一次,每年增选一次,进行适当调整。
家长委员会章程篇2根据《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为团结全校学生家长,进一步加强学校与学生家庭之间的沟通与合作,让家长更好地支持和参与学校部分管理工作,构建“家庭与学校”、“家长与老师”之间的“立交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整体教育网络,使学校的持续发展注入更广泛的动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制订本章程。
家长委员会工作章程

家长委员会工作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家长委员会是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家校合作的重要组成部份。
本章程的制定旨在规范家长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和运作方式,确保家长委员会的工作能够有效开展。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原则是公正、公开、透明、民主,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积极参预学校的决策和管理,共同促进学校的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家长委员会由学校的家长代表组成,代表人数不少于全校学生总数的三分之一。
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学校和家长共同推选产生,任期为两年。
第五条家长委员会设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
主席团成员由家长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与家长委员会成员同期。
第六条家长委员会设专门工作小组,根据需要设立教育教学、校园安全、学生活动等不同领域的小组,由家长委员会成员自愿报名参预,由主席团指定负责人。
第三章职责和权力第七条家长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 参预学校重要事务的决策,如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规划等,提出建议和意见;2. 定期召开家长代表大会,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家长通报学校的工作情况;3. 组织开展家长参预教育的培训和活动,提高家长的教育教学水平和家庭教育能力;4. 协助学校加强学生的安全管理,参预学校的安全工作,保障学生的安全和健康;5. 组织开展学生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6. 监督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7. 其他与家校合作相关的工作。
第八条家长委员会享有以下权力:1. 参预学校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2. 监督学校的工作,包括教育教学质量、校园安全等方面;3. 向学校提出合理的要求和建议,促进学校的发展;4. 参预学校的活动和项目,为学生提供支持和匡助;5. 其他与家校合作相关的权力。
第四章工作机制第九条家长委员会设立常务会议,由主席团成员组成,负责家长委员会日常工作的协调和决策。
2024年学院路小学家委会制度章程及职责范文(五篇)

2024年学院路小学家委会制度章程及职责范文第二条:家委会的根本宗旨在于强化学校、教师及家长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全力支持与配合学校及班级的各项工作,旨在提升家校教育的协同效能,并策划举办一系列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核心目标聚焦于促进孩子的快乐学习与健康成长。
第二章组织与制度第三条:班级家委会在班主任的悉心指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全体家长的严格监督。
第四条:家委会成员的选拔遵循自愿参与、推荐提名、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家长投票选举产生。
实行换届制度,原则上每学年改选一次,鼓励学生家长通过自荐或他荐方式参与选举,支持连选连任。
第五条:家委会成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思想积极向上,作风严谨正派,对教育事业充满热情,具备强烈的责任心;2. 直接负责孩子的家庭教育,拥有丰富的教育实践经验与深刻感受;3. 能在班级和学校需要时,合理安排时间参与各项活动;4. 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经验、协调能力与社会活动能力,积极参与社会活动。
第六条:家委会设主任、副主任、宣传委员、生活委员、组织委员、财务委员及父亲俱乐部负责人若干名,具体人数视实际情况而定。
第七条:家委会的工作形式包括:1. 与班主任协商制定并落实家委会工作计划;2. 对班级工作的意见与建议,首先直接向班主任提出,若无法解决再上报学校;3. 活动经费实行AA制,由财务人员组织家长自愿筹集,遵循公平、公开、节约原则,开支后留存相关票据或证明,供全体家长监督与公示;4. 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全体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一般事项半数以上同意即通过,重大事项则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5. 家委会分工由全体会议通过,成员因故连续两次未参加活动且未请假者,视为自动离职。
第三章家委会成员岗位职责第八条:主任职责(具体人数待定):1. 明确家委会成员分工;2. 统筹协调家委会工作,督促各项任务落实;3. 召集家委会会议;4. 制定工作计划与总结,审定会议纪要及其他决议;5. 协助班主任完成其他任务。
家长委员会章程(汇编12篇)

家长委员会章程家长委员会章程(汇编12篇)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章程,章程一经规定,就具有长期的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
什么样的章程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家长委员会章程,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家长委员会章程1第一条家庭教育是对学生进行教育的重要渠道。
为了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完善学校育人体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促使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特成立家长委员会。
第二条家长委员会是我校学生家长自愿参加,配合学校年级、班级做好育人工作的校内群众性教育组织。
第三条我校家长委员会分班级家长委员会、年级家长委员会二级,一般以班级家长委员会为主,分别由班主任、年级组长负责组织。
第四条班级家长委员会由热心教育事业、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教育思想端正、作风正派、组织活动能力比较强的家长5—7人组成,由班主任推荐、全班家长会讨论通过产生;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人选由班级家长委员会协商产生。
第五条年级家长委员会由本年级各班的家长委员会民主推选一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由年级组长推荐。
年级家长委员会协商产生。
第六条家长委员会的职责:1、根据党的教育方针,紧密配合学校、教师积极开展对学生的教育工作,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整体素质的提高。
2.分析家庭教育现状,研究家庭教育方法,交流家庭教育经验,创造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家庭教育环境。
3.调查了解本班、本年级学生思想动态、行为习惯及学习。
体质等情况,协助学校和班主任、年级组长对学生进行教育,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4.收集、反映家长、学生和社会对学校工作的意见,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学校改进工作。
5.支持、参与班级、年级和学校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协助学校做好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联系工作。
第七条家长委员会会议,分别由班主任、年级组长根据实际情况,与家长委员会主任商定召集,一般每学期举行1-2次。
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家长委员会职责(3篇)

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家长委员会职责一、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
听取学校关于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等方面的情况介绍,就学校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为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
二、建立家长委员会和学校定期沟通协调的议事机制,就学生家长、学生、社会等反映的有关问题及时与学校进行沟通协商。
三、为学校发展创设有利环境。
家长委员会要发挥全体家长的优势和特长,与学校紧密协作,在依法治校、学校管理、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开展校外教育实践等方面,积极为学校和学生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为学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帮助开展家庭教育工作。
积极向家长和社会宣传解释学校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协助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做好家长思想工作,动员所有家长,积极学习教育知识;动员和组织家长参与学校活动和家长培训,增进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协调一致。
在学校领导和班主任协助下,以班级为单位,每学期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家庭教育讲座活动,可与家长会合并举办,也可单独组织。
五、选派家长委员列席学校校务、教务等会议,与学校一起组织家长听课、家长接待日,参与对学生和教师的评价,帮助学校改进和完善教育教学工作。
六、尊重教师劳动,在精神上关心、鼓励、支持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大力宣传教师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宣传学生家长尊师重教典型事例,宣传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先进班集体。
七、促进社会教育,支持和帮助学生的校外实践活动,为学校和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八、家长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其常务委员会代行其职责。
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密切家庭和学校的沟通协作,体现家长充分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努力构建和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特设立学校家长委员会,并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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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委员会工作章程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即墨市萃英中学家长委员会工作章程
第一章家长委员会组织和职责
第一条:家长委员会的构成
家长委员会设立家长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3名、秘书长1名和委员若干名,家长委员会领导可兼任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等。
第二条:家长委员会产生办法
学校每个班级在班主任协助下由学生家长推选出班级家长代表,每班推选1-2名。
各班家长组成家长代表大会,由家长代表大会推选出家长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及其主任委员等。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成员条件
一、认同萃英中学办学理念,认同班级管理,对学生在萃英中学的成长表示认可。
二、热心教育事业,具备一定的教育专业知识,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三、沟通协调能力强。
听取家长意见并向学校积极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
能为学校教师、学生发展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四、组织能力强,在家长中间有一定的影响力、号召力。
第四条家长代表、家长委员会委员任期一般为三年,每学年适当改选,可连选连任。
学生毕业、转学等离校的学生家长,其家长代表、委员会委员身份自动取消。
第五条家长委员会委员职责:
一、学习、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关心、爱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了解学校教育工作现状,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出积极意见和建议。
三、密切联系本班所有学生家长,与他们充分交流意见,积极协调家长之间、社会部门与学校班级之间的关系,加强家庭与学校的联系。
四、学习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及方法,针对子女的年龄特征、个性特点实施教育。
五、举止文明,情趣健康,家庭和睦,家庭教育环境较好。
六、协助学校组织的家长代表大会、家长会、家长接待日,举办开展家庭教育咨询,开办家庭教育论坛、教育沙龙等活动。
第二章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家长委员会的权利:
一、获知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目标和工作计划的权利。
二、有对学校的教育发展、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三、有作为其他家长的代言人,对学校工作及教职员工给予监督和评议的权利。
第七条家长委员会的义务:
一、有收集其他家长意见和建议,促进家校之间相互了解和交流,并向学校反馈的义务;
二、有义务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活动,主动支持学校的建设和事业发展。
三、有帮助其他家长提高教育子女水平的义务。
第八条家长委员会要制定工作计划,讨论通过,征求学校意见后执行。
第三章会议及制度
第十条每学年第一次班级家长会,在班主任协助下,各班推选出家长代表、家长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等人选。
第十一条活动制度: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举行2次会议,听取学校工作报告,就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确定委员会各项工作。
参加会议的家长代表应达到会员代表总人数的80%。
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由家长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
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召集或不召集时,其他家长会委员可以1/3以上联名召开,由家长委员共同推举一人临时组织并负责。
第十二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每次上课前,学校发出授课时间、地点,每次授课或家长会实行签到制。
家长委员会每学期结束前对本学期开展的工作和效果进行总结。
第十三条资料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家长学校的各种资料。
分类分年度整理成册。
第十四条家长委员会开会时,校长、处室主任及教师代表可列席。
第十五条:本章程自执行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共同研讨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