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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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制企业进入国防工业领域的消极效应及其化解对策

非公有制企业进入国防工业领域的消极效应及其化解对策

J n.0 7 a 20
非公有制企业进入 国防工业领域 的消极效应及其化解对 策
吴 旺延 刘 勇2 ,
(. 1 西安财经学院 教务处 。 陕西 西安 7 0 6 ; . 1 0 12 西安财经学院 经济学院 , 陕西 西 安 7 0 6 ) 1 0 1

要: 非公有制企业进入国防生产领域, 在给国防工业带来积极效应的同时, 也会给国防工业的发展带来
制企业进入国防生产领域为其实现多元化经营提供 了一个发展平台 , 也为其追求更多利润提供 了机遇。 非公有制企业进入国防生产领域要利用 自身的竞争
优势 , 通过努力降低产品成本来获得军品订单, 实现 业基础的国有主体地位构成威胁 。我国非公有制企 其利润。非公有制企业在获取军品订单后 , 为了获 业的发展规模普遍较小 , 家族企业背景突出, 普遍缺 得更多的利润 , 在没有严格管制的情况下 , 通过降低 乏长远的眼光和切 实可行 的发展战略, 市场投机心 军品质量以及产品的可靠性来降低成本。在 民品生 态浓厚 , 企业生产周期过短 , 这都会产生一定风险。 产上因产品质量 的稳定性、 可靠性造成 的不 良后果 第三 , 在进入 国防生产领域后 , 在市场竞争规律 可能很小 , 以利润最大化为 目 、 这种 标 以成本为核心 的作用下 , 非公有制企业会努力扩大 自身规模 , 提高 的生产经营方式在一定范围内是符合民品市场要求 其 自身技术水平 , 从而增强其产品竞争力。在扩 大 的。但是对于军工产品来说 , 在一国进入战争状态 规模的过程中 , 非公有 制企业 , 一方面 , 通过 自身的 时, 军工产品的稳定性、 可靠性 的降低 , 其直接后果 积累投资兴建厂房 , 引进先进 的技术设 备; 另一方 将影响到部队官兵的生命安全 , 影响到战争的进程 , 面, 则通过资本市场、 产权交易市场进行扩张, 采用 甚至会影 响到战争的胜负, 军工产品的质量将影 响

军工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探析

军工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探析

军工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探析作者:刘伟来源:《中国军转民》 2015年第12期军工科研单位在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上,目前存在着重技术、轻管理等问题,尤其是加强军工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构建军工科研项目的财务内控体系,从事前、事中和事后两个环节进行科研项目财务内部管理,有利于完善军工科研项目经费的制度建设。

因此,如何加强科研经费的管理和核算,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刘伟军工科研单位在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上,目前存在着重技术、轻管理等问题,尤其是加强军工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构建军工科研项目的财务内控体系,从事前、事中和事后两个环节进行科研项目财务内部管理,有利于完善军工科研项目经费的制度建设。

因此,如何加强科研经费的管理和核算,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军工科研经费管理的特点(一)集中统一性国防科研经费是国家投入武器装备研制的专项经费,它在管理上高度集中,严格按照国防科研系统统筹安排,带有强烈的计划经济指令色彩。

尽管国家下发了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指导意见,预示国家放开了民用资本进入军工领域的门槛,但对于我国几十年形成的带有中国特色的军工科研体系,目前尚不能依赖于市场经济调控手段。

(二)特殊性军工科研的集中统一性决定了军工科研经费管理的特殊性,它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此外,从军工科研项目本身来讲,又分为装备预先研究经费、装备型号研制经费和装备技术基础经费。

科研经费分类多种多样,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要求各不相同,给科研经费的管理带来了较大的难度。

(三)专款专用军工科研经费是国家直接用于国防科学技术研究与武器装备发展的专项资金,有其特定的用途和范围,开支范围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二、当前军工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军工科研经费是衡量一个国家军事科技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国家的军事发展能力。

我国对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建设十分重视,并且随着经费投入的不断增长,对科研经费管理的审计力度也不断加强,这要求我们必须不断提高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水平。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2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2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5.07.22施行日期2005.07.22文号湘政发[2005]12号主题类别个体工商户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2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特别是2003年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湘发〔2003〕7号)下发后,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较快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各级各部门要紧紧抓住难得的发展机遇,毫不动摇地继续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强引导,加大扶持,强化服务,优化环境,坚决消除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种障碍,促进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结合本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一)坚持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

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的所有行业和领域,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擅自设置限制条件。

凡允许外资进入的行业和领域,鼓励国内非公有资本加快进入,并放宽股权比例限制等方面的条件。

允许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依照内地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来湘设立个体工商户,无需经过外资审批。

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政府采购、资质认定、人才引进、职称评聘、证照办理、收费标准、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非公有制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关于深化国防科技工业投资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关于深化国防科技工业投资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关于深化国防科技工业投资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文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防科技正文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关于深化国防科技工业投资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防科技工业是国家战略性产业,是军队武器装备发展的基础,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动产业升级的重要力量。

改革开放以来,国防科技工业投资体制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政府投资的范围由向军工单位投资转为向军品能力及军工主导产业投资,资金来源由单一的政府投资扩大到多元的社会投资,项目建设初步实现了市场化。

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现行的国防科技工业投资体制还存在诸多不适应,特别是政府投资的领域和重点需要进一步明确,投资全过程监管需要进一步加强,投资效益需要进一步提高,投资主体多元化需要尽快规范并有序推进。

为此,在《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的基础上,现就深化国防科技工业投资体制改革提出以下意见: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国防建设和国民经济发展需求为导向,坚持军民结合、寓军于民、强化基础、自主创新方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既要体现国防科技工业的特殊性,又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健全公正合理、规范有序的制度和机制,优化投资结构和军工能力布局,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提高投资效益,全面推进国防科技工业和武器装备的可持续发展。

(二)改革目标。

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领域和投资重点,根据武器装备和国防科技工业发展需求,保证政府对国防科技工业的主导作用和对军工核心能力的有效控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扩大社会对国防科技工业投资的领域,形成开放性国防科技工业发展格局;加强对投资全过程监管,形成规范、安全的投资和建设秩序。

通过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使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的普遍性与国防科技工业的特殊性相结合,最终建立起政府调控有效、社会资本参与、中介服务规范、监督管理有力、军民良性互动的新型投资体制。

民营企业参与国防工业的政策分析

民营企业参与国防工业的政策分析

企业 不得参 与 国防科研 生 产 的条款 ,不
再审批 公司 的经营 范围 。2 0 0 5年 2月国 仍 处于 起步 阶段 ,民营企 业在 实 际参与 务 院下发 的 关于 鼓励 支持 和引导 个体 中仍会 遇到一 些 阻碍 因素 。 私营等 非公 有制 经济 发展 的若 干意 见) ) , 尽 管修 改 后的 Ⅸ 司法》 政府 采 公 、Ⅸ 把允 许 民应企业 参 与国 防建设 作为 支持 购 法》 不再对 民营企业 参 与国 防建设 进 发展 私营企 业 的一种 措施 。 同年 ,原 信 行 限制 ,但一 些保 障和资 金税 收政 策 尚 息 产业部 下 发的 ( ( 民营 企业 申请 纳入 军 未 修订 ,一 些政 策法 规缺 乏相 应的 鼓励 工 电子 行 业 计 划管 理 暂行 办法 ,为 生 政 策与 配套 政策 ,民营企 业进 入军 品市
建 设 的要求 。装 备部 门从 改革武 器 装备 作 与配 套 许可证 。这两 套分 别 由需 求方 科 研体 制和 采购体 制人 手 ,先 后制 定 了 和军 工 产 业 主管 部 门执行 的准 入 制度 ,
我 国 民营 企 业参 与 国 防科 技 工 相 应 的条 例 和 法 规 ,按 照 ( 府 采 购 存 在着 重叠 与冲 突 ,增 加 了成本 ,降 低 ( 政 法) ) 、公 司法 、Ⅸ 武器 装备 科研 生产 许可 了效率 。 业 的相 关 政 策 分 析


财 政 税 收政 策 降低 企 业 的积 极 性 。 资格审 查制 度 ”方 国 防科 技 工业 作为 我 国重 点 战略性 管 理条例 等 ,以 “ 军 工基 建 技改 资金 、科研 项 目经 费不 能 产 业 ,它 维 系着 国家 安全 利 益 ,同时 也 式 ,确 定了 军品需 求方 的许 可权 ,把军 影响着 国家 经济 发展 的基 础 。从 我 国国 品采购 的范 围从 国有军 工部 门扩 大到 整 直 接投 向民营 企业 ,民营企 业一 般只 能 防科技 工业 发展 历程 来看 ,主要存 在 三 个 军用 和 民用市场 ,面 向所 有企 事 业单 靠 自我 保 障 、 自筹 资金 。在 税 收政 策 方 面 , 军 工 集 团 的 企 业 享 受 国 家 免 税 政 个 阶 段 。第 一 阶 段 是 在 2 纪 8 年 代 初 位 和 国 际 市 场 招 标 采 购 。 O世 O 策 ,而 民营企 业进 行 军品研 制 则很难 免 开展 的 “ 转 民” 阶段 ;第 二 阶段 是 目 军 2 政 策 实施效 果 以上 出台 的相 关政 策 法规 为 民营企 税 ,在与 军方 签合 同计 价 时又 不能把税 前正在 发展 的 “ 民参 军 ”阶 段 ,第 三 阶 段 就 是 今 后 已确 定 的 “ 民 融 合 ,寓 军 业参与 国 防生产 基本 扫清 障碍 ,极 大地 费 加计进 去 , 民企只 能 自 己承 担研制 费 军 于 民” 的 国防科 技工 业 与 民用科 技工 业 鼓 舞 了 民营 企 业 参 与 国 防 建 设 的积 极 用 ,增大 了成 本 。 军用 标准 与 民用 标准 不协 调 ,差别 00 相 互促进 协 调发 展 的 目标 。 我 国国 防科 性 。目前 ,我国有 3 0 多个 民 口配套单 技 工业 现阶 段开 展 的 “ 民参 军” 工作 正 位 参 与 了国防 现代化 建设 ,配 套 单位涉 较 大 ,难 以兼 容 。部 分军 用标 准 已经 落 处 于起 步 阶段 , 目前 我 国的相 关政 策 体 及 轻 工 、纺 织 、机 械 、建 材 、化 学 化 工 、 后 ,很 少 使 用 , 而 另 一 部 分 的 军 品 备 品

加强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军品科研生产的思考与建议

加强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军品科研生产的思考与建议

中国军转民 25专引导优势民营企业进入军品科研生产领域是我国国防工业体系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方面做出了“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战略部署,明确指出要“引导优势民营企业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这是建立军民融合式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的重大举措,将为民营企业在更高层次、更广范围参与军品科研生产开辟广阔的空间,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注入强大活力。

1.民营企业参与军品科研生产现状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军民融合上升为国家战略,关乎国家安全和发展全局,既是兴国之举,又是强军之策。

党中央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方面做出了“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战略部署,明确指出要“引导优势民营企业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这是建立军民融合式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的重大举措,将为民营企业在更高层次、更广范围参与军品科研生产开辟广阔的空间,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注入强大活力。

加强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军品科研生产的思考与建议■ 张俊禹度重视军民深度融合进程,去年,习近平等七常委参观第二届军民融合发展高技术成果展,提出要继续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从需求侧、供给侧同步发力,加快形成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等要求。

随着军民融合的深度发展,积极引入社会优势资源参与武器装备建设,推动军品市场的有效竞争,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到军品科研生产中。

为引导民营优势资本、技术、产品等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国防科工局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进行修订,降低准入门槛;下发了《非国有企业申报军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鼓励和引导非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国防建设,促进军工科研生产良性竞争;印发《2016年国防科工局军民融合专项行动计划》,进一步优化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环境,大力推进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发展进程。

原总装备部下发了《关于引导优势民营企业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的措施意见》,进一步激发了民营企业参与军品科研生产的热情。

军工企业怎样推进军民融合

2012年第8期/我国军事工业创建80年来,从一穷二白、土法上马、手磨斧凿,发展到产学研皆备、工业门类齐全、资源配置科学、具有强大核心竞争力的高科技产业群。

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军事工业在“军民结合、平战结合、军品优先、以民养军”十六字方针指引下,完成了由单一的军品结构向军民复合式结构的历史性转变。

然而,军事工业当前还存在一些问题:长期依赖政府投资,占用资源庞大,效益不突出;长期独立封闭发展,军工技术转民用的比率不高,军工民品“反哺”能力弱;军事工业“半衙门化”严重,军工产业链与国民经济产业链脱节;管理体制分离,导致投融资分离和军民企业分离,各自为政,力量分散;军品市场门槛高,军地企业信息不对称、待遇不公平的问题突出;军民互动机制运行不畅,政策法规不健全,未形成系统的军民两用技术政策和产业化环境;军民结合产业支撑不足,资源共享程度不高,没有真正形成军民良性互动的产业格局。

军民融合的背景、内涵和意义进入20世纪,随着冷战结束,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军事强国掀起了军民一体化产业浪潮。

以军民科技资源互补和军民一体化为载体,通过军民两用技术及其产业互动、互换,国防领域和民用领域的技术、人才、资金、信息等资源共享、共融,极大地提高了国防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了资源重复配置,缓解了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之间的资源分配冲突,走上了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之路。

我国早在建国初期,毛泽东同志就提出了国防工业“军民两用”的思想。

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同志提出了“军民结合、平战结合、军品优先、以民养军”的“十六字方针”。

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字方针”的基础上,提出了“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思想。

在新世纪新阶段,胡锦涛同志提出“把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深深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之中”的新思想,并提出了“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军队人才培养体系和军队保障体系”的战略措施,实现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军工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初探

军工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初探军工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初探军工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初探202*-12-1010:27王永泉张吉生【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摘要】军工产品的研制是武器装备现代化建设的前提,直接决定着军队的防卫能力和作战能力,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甚至是国家的生死存亡。

军工科研经费是衡量一个国家军事科技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国家的军事发展能力。

我国对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建设十分重视,并且随着经费投入的不断增长,对科研经费管理的审计力度也不断加强,这要求我们必须不断提高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水平。

因此,如何加强科研经费的管理和核算,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军工科研国防科技经费管理一、军工科研经费管理现状我国国防科研系统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目前已经形成以航空、航天、船舶、兵器和核工业等大型军工集团及其麾下的200余个国防科研院所(厂)为主的研制团队,具备了较为完善的科研生产管理以及大型科研项目系统的组织、开发能力。

这些科研院所(厂)不仅是国防建设的主要力量,也是国民经济建设中一支强大的科技队伍。

目前,我国国防科研经费主管部门主要有财政部、总装备部、国防科工局等国家部委。

我国军工科研经费管理具有如下特点。

1、集中统一性。

国防科研经费是国家投入武器装备研制的专项经费,它在管理上高度集中,严格按照国防科研系统统筹安排,带有强烈的计划经济指令色彩。

尽管国家下发了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指导意见,预示国家放开了民用资本进入军工领域的门槛,但对于我国几十年形成的带有中国特色的军工科研体系,目前尚不能依赖于市场经济调控手段。

2、特殊性。

军工科研的集中统一性决定了军工科研经费管理的特殊性,它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此外,从军工科研项目本身来讲,又分为装备预先研究经费、装备型号研制经费和装备技术基础经费。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1.04•【字号】浙政发[2006]1号•【施行日期】2006.0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个体工商户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6]1号)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一)重要意义。

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浙江的优势和活力所在。

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05〕3号文件,进一步加快我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繁荣城乡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改善人民生活,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增强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能力。

对于在更高层次上保持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在全国的领先地位,落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因此,在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消除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确立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实现公平竞争;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着力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政府指导和监管,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进一步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加快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转变增长方式,提高竞争能力;进一步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浅谈军工科研单位市场开发计划管理

浅谈军工科研单位市场开发计划管理
郑 理
中国西南 电子技 术研究所
四川 成都
6 1 0 0 3 6
【 摘 要】 本 文是在我 国市场经济体 制改革逐渐深入 ,军工科研院所垄断的局 面被打破 ,军工科研单位面临 日益激励 的竞争环境下 , 分析 了军工科 研 单位 从 内部变革带来的新的问题 ,进 而针对这些存在 问题 ,如何从健 全市场开发计 划体 系、强化 市场计划过程 管控体 系、通过市场计 划构建市场 开发经验 积 累传承体 系等三方面分析 了具体 解决办法,从 而使得 军工科研 院所市场活动 能够 日 趋成熟和 良性发展。 【 关键 词】军工科研单位 市场计划 问题 办法 中图分类号:F 2 7 2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1 0 0 9 - 4 0 6 7 ( 2 0 1 3 ) 1 3 — 1 3 5 — 0 2
办法 。
3 、管理办法浅析
( 1 )健全 市场开发计 划体 系
2 、现状及存在 问题
( 1 ) 外部市场面临激烈竞争
在目 前市场经济条件下 ,A 研究所在整个军工科研院所体系中 , 直 接的竞争对手包括拥有与 A所同一技术优势的其他科研院所 ,间接的竞
运筹帷幄 ,决胜千里。 目 前 A所一些领导特别是一些从事市场开发 的一线业务部门领导 ,对市场开发计划认 识不够深刻 , 认为是可有可无
任务分工上不同,但是有些项 目 用户却是军方 同一主管部 门。在缺乏统

系从生产单位与计划部门的关 系变成供应商与顾客 的关系。同时军工科 研 市场竞争相较一般市场竞争而言 ,市场信 息获取渠道相对单一 ,对于
安排的情况下 ,存在各专业部在市场开发 活动 中协同性不足的现象 ,
例如不同专业部可能在同一 天的不 同时间段去拜访同一位重要用 户 ,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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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指导意见
科工法[2007]1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工委(办),各军工集团公司,委管各单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非公有制经
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有利于推动发展、促进竞争,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
源的基础性作用,有利于促进技术进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武器装备研制
生产能力和水平,有利于促进国防科技工业体制机制创新,对加快建立国防科技
工业社会化大协作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05]3号)文件精神,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
防科技工业建设,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鼓励和引导非公有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要逐步扩大非公有
资本对国防科技工业投资的领域,形成规范、有序的开放性国防科技工业发展格
局。允许非公有资本对军品科研生产项目和基础设施进行投资,具体投资领域及
方式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军品科研生产任务的竞争和项目合作。非
公有制企业可承担武器装备分系统和配套产品研制生产任务,具体承担任务的范
围按照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及有关管理办
法执行。非公有制企业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所列产品(技术)科研生
产活动,应当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

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通过产学研结合等方式,参与国防科技创新活动。
三、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军工企业改组改制。除从事战略武器装备
生产、关系国家战略安全和涉及国家核心机密的核心重点保军企业外,允许其参
与其他军工企业的股份制改造。鼓励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和收购
等多种形式,参与以民为主或从事军民两用产品、一般武器装备及配套产品生产
的军工企业改组改制。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军工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和辅
业改制。具体参与军工企业改组改制的范围、方式和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
行。

四、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军民两用高技术开发及其产业化。按照加大自主
创新、发展高新技术、推进产业化、提升产业规模的要求,鼓励非公有制企业研
究开发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军民两用高新技术产品,参与民用核能、民用
航天、民用飞机、民用船舶等军民结合高技术产业的发展。

五、非公有制企业要充分认识承担军品科研生产任务的特殊性,严格执行国
家保密制度、军品科研生产质量管理规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技术标准和军工
设备设施管理规定等,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相关制度,严格履行合同,保质、保量、
按时完成军品科研生产任务。

非公有制企业申请承担军品科研生产任务或参与军工企业改组改制,应在地
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已承担军品科研生产任务或参与军工企业改
组改制的,应及时向备案部门报告军品科研生产或改组改制进展情况。

六、向非公有制企业提出军品科研生产任务的单位,应与承担任务单位依法
签订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及时跟踪任务进展情况,对于影响军品科研生产任
务完成的重大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报主管部门(单位)。

七、承担军品科研生产任务的非公有制企业,可按有关规定使用由国家投资
建设的实验室、军工专用测试和试验设施等现有科技资源条件。
八、完善配套政策,为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
环境。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非公有制企业在军品市场准入、任务竞争及参与
军工企业改组改制等方面应与国有军工企业一视同仁。根据非公有制企业承担军
品科研生产任务的性质和特点,通过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以及租赁、借用、调
配等多种方式,为非公有制企业完成重要军品科研生产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条
件。完善军品科研生产招投标制度,以鼓励非公有制企业积极参与军品科研生产
任务招投标。

九、完善信息发布制度,搭建适合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特点的信息交流和共享
平台。及时定向发布相关政策法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社会投资领域
指导目录、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指导目录、军工产品和技术需求、技术标准等信
息,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加强与军工科研生产单位的信息沟通。

十、中介服务机构要创新服务方式,规范服务行为,为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
防科技工业建设开展政策咨询、管理咨询、科技成果交流、人才培训、科技创新、
技术支持、信息交流与共享、项目孵化、筹资融资、认证认可等方面服务。

十一、加强政府对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活动的监管。各级国
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能,完善相关制度,改进监管办法,
提高监管水平。对承担军品科研生产任务的非公有制企业,在合同执行、产品质
量、保密、军工设备设施管理和使用、资质条件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及时预警
风险,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依法予以查处。

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承担军品科研生产任务非公有
制企业的指导,帮助非公有制企业解决在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中遇到的问题,
按有关规定协调落实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资、税收、土地使用等方面应享受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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