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道路车辆安全规定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篇)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条为确保厂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维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目标是:科学合理地组织和管理厂区内道路交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出行的安全。
第三条厂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责由厂区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措施由厂区安全委员会制定和监督执行。
第四条厂区内道路交通环境的布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车道宽度、交通标志标线、道路照明等。
第五条厂区内道路交通流线应合理规划和布置,确保交通的高效运行。
特殊区域应设置明确的警示标志和标线,警示员工注意交通安全。
第六条厂区内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信号、标志标线、安全岛、护栏等。
这些设施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七条厂区内道路交通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接受交通安全培训。
他们应严格履行职责,保障交通秩序的维护。
第八条厂区内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应定期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安全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培训等。
新员工应接受相关的交通安全教育。
第九条厂区内机动车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并遵守交通法规。
第十条厂区内非机动车辆必须按照交通规定行驶,不得逆行和骑行。
骑车人必须戴好安全头盔,未满12岁的儿童不得骑行。
第十一条步行人员应按照交通标志和信号行走,不得在机动车道行走。
特殊情况下应通过斑马线过马路。
第十二条厂区内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超速行驶。
违反者将依法追究责任,并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三条厂区内严禁占用机动车道行走、乱停乱放,必须按照规定停放在指定停车位。
违反者将被处以相应的罚款。
第十四条厂区内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救援和处置,同时将事故情况上报厂区安全委员会和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厂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内容将不定期进行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具体实施办法由厂区安全委员会制定和发布。
厂区行驶车辆安全管理规定样本(四篇)

第 1 页 共 12 页 厂区行驶车辆安全管理规定样本 Ⅰ. 基本原则 1. 为保障厂区车辆行驶安全,以及员工和资产的保护,特制定本厂区内车辆安全管理准则。 2. 本准则适用于所有在厂区内运营的车辆,包括内部车辆和外部车辆。 Ⅱ. 车辆使用规定 1. 所有行驶车辆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持有合法的行驶证及安全技术评估报告。 2. 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执照,并按要求对车辆进行定期年检。 3. 车辆应进行定期保养和维修,以确保其在安全状态下运行。 4. 车辆应按照规定的速度行驶,并在必要时采取适当的减速和避让措施。 5. 行驶时需保持与其他车辆的安全距离,并注意行人安全。 Ⅲ. 安全驾驶规范 1. 车辆应使用指定的车道行驶,禁止逆向行驶和占用非机动车道。 2. 车辆应按照指定的行驶方向行进,不得违规超车或逆向行驶。 3. 在交叉路口,车辆必须礼让行人及具有优先通行权的车辆。 4. 在弯道处,车辆应减速慢行以保持行驶稳定性。 5. 遇到紧急情况时,驾驶员应迅速采取制动和避让措施,以确保行车安全。 第 2 页 共 12 页
Ⅳ. 人员安全规定 1. 驾驶员需接受相关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 2.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酒后驾驶或疲劳驾驶。 3. 驾驶员应保持专注,不得在驾驶过程中接打电话或进行其他影响安全的行为。 4. 驾驶员应遵守工作时间规定,按时上下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Ⅴ. 车辆维护管理 1. 驾驶员应按要求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及时向维修部门报告维修需求。 2. 驾驶员应保持车辆清洁,定期清洁车辆内外部。 3. 驾驶员应按规定使用车辆,禁止私自将车辆借给他人。 4. 驾驶员应妥善保管车辆钥匙和相关文件,避免车辆和钥匙被不当获取。 Ⅵ. 应急事件处理 1. 驾驶员应熟悉应急处理程序,如应对火灾、泄漏等紧急情况。 2. 发生应急事件时,驾驶员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3. 在参与应急事件处理过程中,驾驶员应服从指挥,配合相关部门工作。 Ⅶ. 违规处理措施 1.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罚和教育。 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或导致事故的驾驶员,将依据公司制度采取更严厉的处罚措施,直至取消其驾驶资格。 第 3 页 共 12 页
厂区行驶车辆安全管理规定(3篇)

厂区行驶车辆安全管理规定以下是一些建议和规定来管理厂区行驶车辆的安全:1.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所有厂区内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包括限速、停车、让行等方面的规定。
2. 分配停车区域:为厂区内的车辆分配专门的停车区域,确保车辆有固定的停放位置,并避免堵塞道路和紧急通道。
3. 设立标识和标线:在厂区内设置明显的交通标识和标线,包括停车标志、安全行车标志等,帮助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行车安全。
4. 加强速度控制:在厂区内设置限速标志,并加强对超速行驶的监控和处罚,确保车辆以适当的速度行驶,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
5. 定期检查和维护车辆:厂区内的车辆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工况良好,避免由于车辆故障导致的事故。
6. 培训驾驶员:厂区内的驾驶员应接受必要的培训,了解厂区内的交通规则和安全守则,并掌握安全驾驶技巧。
7. 定期进行安全巡逻:对厂区内的道路和停车区域进行定期巡逻,及时发现和处理交通安全隐患。
8. 建立报警机制:为发生交通事故提供有效的报警机制,确保事故能够及时得到处理和救援。
9. 加强安全意识宣传:通过会议、培训和宣传材料等方式,加强员工对车辆行车安全的宣传和教育。
厂区行驶车辆安全管理规定(2)第一条在厂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时速一律不得超过____公里,进出厂门、交叉路口、弯道,不得超过____公里,前后车保持一定的车距,并在车辆进出和弯道等处设置安全警示牌。
第二条交叉路口、弯道、狭路、车间门口、消防栓附近、危险地段及要道一律不准停车。
第三条在装运各种超高、超宽、超长等材料物件时,要设明显的安全标志及必要的安全措施。
在运输时,如发现有不安全情况时,应及时停车,妥善处理。
第四条在装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时,要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确保安全。
第五条铲车、电瓶车等在行驶时,应到“六减速”(在不平路上减速、在狭路减速、在转弯道时减速、在交叉路口减速、在人多处减速、在接近目的地时减速)。
第六条严禁两辆铲车合抬货物共同行驶;严禁在铲车上站人行驶;非生产和工作需要,严禁动用车辆。
厂区内车辆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厂区内车辆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区内的所有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及驾驶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由厂区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和监督实施。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车辆登记与备案1. 厂区内所有车辆必须向厂区安全管理部进行登记备案,登记内容包括车辆类型、车牌号码、车辆所有人、驾驶证号、车辆状况等。
2. 非机动车辆包括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办理注册手续。
3. 机动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等,必须具备合法的行驶证、驾驶证,并按时参加年检。
第五条车辆使用管理1. 厂区内车辆使用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和驾驶证,非驾驶人员不得驾驶车辆。
2. 车辆使用前,驾驶人员应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状况良好,不得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3. 车辆行驶过程中,驾驶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保持安全车距,不得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
4. 车辆停放时,应按照规定区域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紧急出口等。
第六条车辆维修与保养1. 车辆维修与保养应由厂区内指定的维修单位负责,不得私自改装车辆。
2. 车辆维修与保养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车辆安全性能。
3. 车辆使用人员应按照维修保养周期,按时进行车辆维修与保养。
第三章驾驶人员管理第七条驾驶人员资格1. 驾驶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并经过厂区安全管理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驾驶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交通法规,关心他人安全。
第八条驾驶人员职责1. 驾驶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2. 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合理使用车辆,不得将车辆用于非法用途。
3. 驾驶人员应按时参加厂区安全管理部组织的培训和考核。
4. 驾驶人员应主动配合厂区安全管理部对车辆及驾驶行为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事故处理第九条事故报告1. 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厂区安全管理部报告。
厂区道路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厂区道路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厂区道路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厂区道路及厂区内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第三条厂区道路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厂区道路安全管理实行厂部统一领导,各部门、车间(科室)分级负责,全员参与的管理体制。
二、道路设施管理第五条厂区道路设施包括道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信号、隔离设施等。
第六条厂区道路设施的设计、建设、维修、养护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经厂部批准。
第七条厂区道路设施的使用、维护、保养由厂部负责,各部门、车间(科室)应予以配合。
第八条厂区道路设施损坏、缺失的,应及时报告厂部,由厂部负责修复或更换。
三、车辆管理第九条厂区车辆分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应分别行驶。
第十条厂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应按照厂部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相应的行驶证、牌照。
第十一条厂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安全技术性能良好。
第十二条厂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第十三条厂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行驶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按照规定的地点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紧急出口等。
(二)按照规定的方向停放,不得逆向停放。
(三)不得在厂区道路、消防通道、紧急出口等地方随意停放。
(四)行驶时不得超速、逆行、违章变道、占用应急车道等。
四、行人管理第十四条厂区行人应在人行道内行走,不得跨越道路隔离设施。
第十五条厂区行人过马路应遵守以下规定:(一)在设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应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
(二)在未设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应观察交通情况,确保安全通过。
(三)不得翻越道路隔离设施。
五、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第十六条厂部应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交通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各部门、车间(科室)应加强对员工的交通安全教育,确保员工了解交通安全知识。
厂区行驶车辆安全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厂区道路交通安全,预防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厂区正常生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所有在厂区内行驶的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及厂区内部道路。
第三条厂区行驶车辆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实行厂部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群众共同参与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厂部应设立交通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章驾驶员管理第七条驾驶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持有有效驾驶证,准驾车型与所驾车辆相符;(二)身体健康,无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三)熟悉厂区道路状况,了解本规定内容;(四)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习惯。
第八条驾驶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驾驶车辆前,应当检查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确保车辆安全;(二)驾驶车辆时,应当严格遵守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三)驾驶车辆时,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车不当、逆向行驶、占用紧急车道等违法行为;(四)驾驶车辆时,应当保持安全距离,注意观察周围环境,确保行车安全;(五)驾驶车辆时,不得在厂区内追逐打闹、随意停车、逆向行驶、随意变更车道等行为;(六)驾驶车辆时,不得驾驶报废、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非法车辆;(七)驾驶车辆时,不得在厂区内吸烟、饮酒、打手机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第九条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驾驶车辆:(一)驾驶证被暂扣、吊销或者暂扣期间;(二)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车不当、逆向行驶、占用紧急车道等违法行为;(三)未按规定参加体检,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驾驶要求;(四)违反本规定其他规定的。
第十条驾驶员应当参加厂部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十一条厂区内部道路应设置明显标志、标线,并保持道路整洁、畅通。
厂区交通安全规定
厂区交通安全规定厂区交通安全规定为确保厂区内的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本厂制定以下交通安全规定:一、车辆通行规定1.所有车辆必须在厂区内低速行驶,严禁超速行驶。
2.所有车辆必须按照指定的路线行驶,不得擅自改道或绕道行驶。
3.严禁酒后驾驶及疲劳驾驶,发现一律予以严肃追究。
4.禁止私家车、电动车、自行车及其他非机动车辆进入厂区内行驶。
5.所有机动车必须悬挂完好的车牌,并在有效期内进行年检。
6.在排队等候的场合,车辆必须按顺序排队,并保持一定距离,不得挤压、抢行。
7.严禁长途客车在厂区内停靠,减少噪声及安全事故发生。
二、行人通行规定1.行人应该走人行道,并保持右侧行走。
2.严禁行人在机动车道内行走,发现一律予以口头警告或罚款。
3.夜间行走时,行人必须佩戴反光背心或使用手持照明设备,以确保他人能够看到并避让行人。
4.行人必须随时留心道路情况,不得携带大型物品挡住他人视线,确保行人自身安全。
三、特殊车辆通行规定1.紧急救援车辆通行时,其他车辆应立即靠边停车,让行紧急救援车辆通过。
2.公共交通车辆严禁在非指定站点停靠,为了避免交通拥堵和安全事故。
3.物流运输车辆必须按指定时间进出厂区,避免大型物流车辆在高峰期进出厂区,减少交通安全事故。
四、其他规定1.在厂区内严禁任何形式的骑车、玩耍、嬉戏等危险行为,以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发现一律进行口头警告、罚款等处理措施。
2.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辆进入厂区,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3.厂里未成年人员未得到家长、监护人同意禁止进入厂区内参观,以确保次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以上是厂区交通安全规定,希望所有职工和外来人员都能严格遵守,让我们共同努力,实现交通安全和谐的厂区生活环境。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6篇)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内部交通、工作秩序,保障公司生产区、生活区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公司员工、外来施工人员与外包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公、私财产安全和其它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____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业企业场内运输安全规程》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工厂区交通安全管理由公司车辆管理中心与安全管理部负责,有权检查车辆牌证、速度、驾驶人员证件,对违反厂区交通安全规定的人员、车辆进行查处,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厂区交通事故。
第四条车辆管理中心负责公司内部车辆的管理,建立车辆管理档案,按照技术规范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检测。
第五条车辆管理中心负责内部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的培训,建立内部运输车辆驾驶人员资格档案。
第六条各分厂、部门负责各自公用车辆及外来车辆的厂内运输安全管理,并加强对本单位的私用车辆驾驶员在公司区的交通安全教育,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第七条公司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1用、毁损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第八条驾驶机动车辆必须证照齐全,禁止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第九条公司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车辆管理中心负责交通事故处理或按有关规定上报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第十条公司各分厂、部门外出办事用车,由公司车辆管理中心办公室统一派遣,须到本县以外的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第二章生产区交通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凡须在公司生产区域内经常出入的机动车辆,必须到公司车辆管理中心或有关领导的认可,方可出入生产区。
第十二条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必须自觉接受门卫登记,并经值班人员交代注意事项后方可进入,出门时应自觉接受门卫值班人员的检查。
第十三条厂区内行驶机动车辆,必须按照管理部门指定的线路和速度(出入厂门____公里/小时,主支干线____公里/小时,弯道、特殊路段____公里/小时,装有危险品的车辆5-____公里/小时)进行安全行驶,严禁违章行驶,严禁人货混载。
厂区行驶车辆安全管理规定(4篇)
厂区行驶车辆安全管理规定是针对厂区内行驶的车辆制定的安全管理规定。
其目的是确保厂区内车辆行驶的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和设施的安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厂区行驶车辆安全管理规定:1. 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所有行驶在厂区内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包括限速、禁止酒驾等规定。
2. 严禁超速行驶:在厂区内,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速度行驶,严禁超速行驶,以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3. 保持交通通畅:行驶车辆应保持畅通,不得堵塞交通路口、门口、通道等位置。
4. 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酒后驾车,对于发现酒后驾车的人员将依法进行处理。
5. 车辆检查和维护:厂区行驶的车辆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6. 行驶车辆需具备条件:行驶车辆必须具备合法的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并且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标准。
7. 遵守指示标志和标线:行驶车辆必须遵守厂区内的指示标志和标线,保持车辆行驶的规范和有序。
8. 划定车辆行驶区域:厂区应划定专门的车辆行驶区域,禁止非行驶车辆进入。
9. 禁止闯红灯和违规变道:行驶车辆必须遵守交通信号灯和交通规则,严禁闯红灯和违规变道。
10. 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厂区应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行驶技巧。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管理规定,并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执行和监督,确保规定的有效性和实施情况。
厂区行驶车辆安全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厂区内行驶车辆的安全,保护员工和设施设备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厂区内所有行驶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员工个人车辆、公司车辆及外来车辆。
第三条维护厂区内行驶车辆的安全是每个员工的共同责任,包括管理部门、安保部门和所有驾驶员。
第四条本规定的内容及时更新的规范,所有员工必须严格执行。
第五条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扣分、罚款、停工等。
第六条对于外来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接受厂区内的安全培训并遵守本规定的要求。
厂区行驶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厂区行驶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1. 严禁无证驾驶人员开车进入厂区。
所有驾驶进入厂区的车辆必须由持有有效驾驶证的人员驾驶。
2. 所有厂区内行驶的车辆必须有有效的行驶证和车辆保险,并且每年定期进行车辆检查和保养。
3. 在厂区内行驶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包括限速、禁止逆向行驶、禁止闯红灯等。
4. 严禁在厂区内超载行驶。
车辆的总载重量不能超过其规定的最大限值。
5. 厂区内的驾驶人员必须保持警觉,注意行车安全,不得酒后驾车或使用手机等影响驾驶安全的器械。
6. 车辆进入和离开厂区时应按规定的通道行驶,严禁在厂区内随意停放或改变行驶方向。
7. 如果车辆需要在厂区内进行长时间停放,必须在指定的停放区域停放,并按规定摆放好安全标识。
8. 厂区内行驶的车辆必须随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驾驶人员必须随时保持清醒,确保安全。
9. 在厂区内行驶的车辆必须随时保持与其他车辆和行人之间的安全距离,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10. 所有在厂区内行驶的车辆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越过或进入禁止通行区域。
11. 厂区内的道路和停车场必须保持良好的清洁和维护,确保驾驶人员和行人的安全。
以上是厂区行驶车辆安全管理的一些基本规定,企业和厂区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细则和措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QG/JN 11.03.36—2010
厂区道路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厂区道路车辆安全管理的职责、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出入公司生产区域的各类车辆。
2. 职责
2.1物流运输单位负责各自车辆在公司厂区内的安全。
2.2相关车间、部门、新安化工驻镇营销部门负责监督和协调业务联系单位的各类
车辆在厂区内的安全。
2.3安全环保部负责厂区内各类车辆的监管。
3. 要求
3.1厂门、厂区内的道路、弯道、坡道、交叉路口及禁止车辆停放场所等,按规定
并结合具体情况设置交通标志,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
3.2厂内各类车辆必须遵守《工业企业厂区运输安全规程》(GB4387)及公司有关
管理规定。机动车辆的车况必须良好,定期检审合格。机动车辆驾驶员、押运员
必须持证。凡违反上述规定的车辆及驾驶员一律不得进入公司。
3.3各类车辆按以下限制速度行驶:进门及拐弯处5km/h,直行线路20km/h。
3.4车辆在厂区内行驶,不准超车或并列行驶。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载物,严禁“超
长、超宽、超高、超重”。
3.5进入生产区域的机动车辆必须正确佩戴阻火器,门卫严格进行检查。
3.6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从主大门进出,进出厂门须下车推行,并停放在指定
车库。
3.7小型汽车从主大门进出,自觉接受门卫的询问和检查,并停放在指定车位,一
般不得驶入生产区域,如确需进入生产区域,须到生产运行部办理特别通行证(见
附件)并按指定路线通行。
3.8各类货车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从货运大门进出。临时进出
的需办理特别通行证后按指定的路线通行。门卫负责严格检查并做好记录。
3.9车辆进入厂区内必须按规定停放,槽罐车必须停放在接卸区或待卸区,车辆停
2
止后,必须拉紧手刹,并拔下钥匙,严禁在厂区道路停放。
3.10同兴路全线、固草车间前空地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3.11主大门前临时停车位以外禁止车辆长时间停放。货运大门前车辆按次序停放,
门卫负责疏导,不得影响进出通道。
3.12进入罐区的车辆必须遵守公司《罐区安全制度》。
3.13车辆在厂区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应保护现场,并立即向所在单位、营销部门
和安全环保部报告,由安全环保部按公司制度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造成公司财
物损失的,按规定照价赔偿并给予100-500元的罚款。
3.14各车间、部门对属地内的各类车辆应严格管理,发现隐患或事故应立即处理
并向公司安全环保部报告。
4 检查与考核
安全环保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者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
处理,结果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