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及送检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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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范文(4篇)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范文(4篇)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材料使用率,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所有参与建设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管理规定,并按照规定执行。

第三条材料检查验收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

第四条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材料、土建设施材料、电气设备材料、机械设备材料等。

第五条本管理规定的术语解释:1. 建筑材料:用于建筑施工的材料,包括水泥、钢筋、木材、沙子等。

2. 土建设施材料:用于土建施工的材料,包括钢筋、砖块、水泥等。

3. 电气设备材料:用于电气设备的材料,包括电缆、继电器、开关等。

4. 机械设备材料:用于机械设备的材料,包括钢材、轴承、齿轮等。

第二章材料检查第六条材料检查应在材料进场前进行,目的在于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第七条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材料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的及时、准确性。

第八条材料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材料标识检查:检查材料是否正确标识,包括材料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等信息。

2. 外观检查:检查材料外观是否完好无损,无裂缝、变形、破损等现象。

3. 尺寸检查:检查材料的尺寸是否符合要求,包括长度、宽度、厚度等。

4. 抗压强度检查:对需要抗压的材料进行抗压强度检查,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

5. 化学成分检查:对需要进行化学成分鉴定的材料进行检查,确保其成分合格。

6. 其他特殊要求检查:对特殊要求的材料进行相应的检查。

第九条材料检查应编制相应的检查记录,记录材料的检查结果、检查人员、检查时间等信息。

第十条材料检查结果可以分为合格、不合格和待处理三种情况。

第十一条材料检查不合格的情况下,应尽快与供货方或制造方联系,对不合格材料进行退换或更换,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对不合格材料进行分类保存,并进行标识。

第三章材料验收第十三条材料验收应在材料进场后进行,目的在于确认材料的质量及时与正确。

铁路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存储管理制度

铁路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存储管理制度

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存储管理制度一、物资进场验收、检验管理1、物资验收应遵循“准确、及时、严肃、监督”原则;严禁只凭票不见实物的验收/点收方式;必要时各项目根据项目实际应制定具体的物资采购验收准则。

2、所有物资必须在规定的验收时间内完成验收,所有到库物资都要有验收时间登记并按规定进行标识。

一般物资应在24小时内验收完毕,特殊物资和大批量物资可适当延长期限,但一般应该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3、对于直接进入工地的物资必须由材料人员和项目经理部指定的其他员工共同清点数量(参与清点人员不少于两人),签写收料单,记录每日材料到位情况;送货人须凭此收料单到项目经理部交付质保书,并由专人签字登记,该收料单方可作为结算依据;依据收料单填写物资验收记录,填写应准确、完整并有物资主管、管库员签字,否则视为无效验收。

4、钢材验收应附生产厂家的材质证明书,水泥附3天和28天化验单,混凝土外加剂和其它构成工程实体的结构性材料应附产品合格证和材质证书,其它材料一般应附产品合格证。

5、特殊物资和需在供方处检验的物资,应在合同或技术文件中规定验证的方式和物资的交付方法。

6、物资材料的计量设备必须经过当地计量检定机构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定期检定,确保计量精度。

检定不合格的计量设备不允许使用。

7、对工程实体质量有影响的钢材、水泥、粉煤灰、外加剂以及其它需要检验和试验的物资,在使用前应严格按规定的检验、试验程序进行检验。

物资管理人员在物资到达时,及时填写《检验/试验通知单》,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产地、品种、规格、型号、进货数量、进货日期、使用部位及堆放场地通知工程试验部门做好取样检验,并附产品质量证明单或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原件,当无原件时可使用加盖经销商单位红章的复印件,必要时提供该物资的技术标准。

试验室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检验并及时出具检验报告通知物设部门。

8、进料检验后,应做好检验状态标识,并及时、准确、规范填报验收记录和台账记录。

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制度(4篇)

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制度(4篇)

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材料设备的品质和数量符合项目要求,保证施工进展和工程质量,制定本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制度。

第二条验收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建筑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项目现场的材料和设备,施工单位负责具体落实。

第四条项目经理和项目部负责监督实施本制度。

第二章进场管理第五条进场前,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经理提交进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的清单。

第六条项目经理按照施工合同要求,审核施工单位的进场申请。

第七条项目经理与施工单位签订进场确认书,明确材料设备的进场时间和数量。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要求,将材料设备送至项目现场,并由项目经理或项目部负责人进行验收。

第九条进场的材料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施工合同的要求,并具备质检报告、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第十条材料设备的包装应符合运输要求,保证不受损坏。

第三章验收标准第十一条材料设备验收按照品质和数量进行。

第十二条材料设备的品质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施工合同的要求,不存在严重缺陷和质量问题。

第十三条材料设备的数量应与合同约定一致,不得超出或缺少。

第十四条材料设备的外观应整齐、干净、无明显破损。

第十五条验收时间和地点应提前通知施工单位,确保双方都能到场。

第四章验收程序第十六条验收程序包括申请验收、验收准备、验收、验收结果确认等环节。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在材料设备送到项目现场后,应向项目经理或项目部提出验收申请。

第十八条项目经理或项目部在收到验收申请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准备工作,包括查阅合同、审核材料、准备验收记录等。

第十九条验收时,项目经理或项目部负责人应在场,验收人员应按照验收记录逐一核对材料设备的品质和数量。

第二十条验收结果应当记录在验收记录表上,并由验收人员、施工单位代表和项目经理或项目部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二十一条如有材料设备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施工单位应立即整改或更换材料设备。

第二十二条验收结束后,项目经理或项目部负责人应将验收记录表归档保存,并通知施工单位领取。

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质量验收管理细则

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质量验收管理细则

1 目的为加强现场设备、材料、构配件的管理,规范施工单位、监理及P部等各参建主体的质量行为,确保进场设备、材料、构配件、质量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要求。

2 适用范围3 主要应对的风险4.1 目标偏差风险:不合格设备、材料、构配件进场。

4.2 过程控制风险:漏检、漏查,遗留质量隐患。

4.3 执行程度风险:质量事故。

4 职责分工5 管理要求5.1 一般要求5.1.1 参与一体化项目建设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建立设备、材料、构配件管理的质量保证体系。

其中包括:必要的程序和方法、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必需的机具装备等。

5.1.2 施工单位对于设备、材料及构配件的质量保证与控制措施,应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在开工前报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批准。

5.1.3 施工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设备、材料、构配件在进场前检验、现场运输、标识、存放、安装、维护等环节有序进行。

5.2 质量检验一般要求5.2.1 施工单位要按照相关的施工规范和标准,以及经监理审核、建设单位批准的检试验计划,对设备、材料、构配件进行检试验。

5.2.2 施工单位对重要的设备、材料、构配件,在打开包装箱之后,应拍照记录;发现货物的外包装或货物外观有问题时,也应拍照记录。

5.2.3 设备、材料、构配件需外委的检试验项目,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完成。

5.2.4 设备、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与送检,见证人员主要包含: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总包单位、P部、供货单位、勘察、设计等其它相关单位,至少有两家单位相关人员在场见证下进行,按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从检验对象中抽取试样,试样在见证人员或委托检测单位人员的监送下(或采取有效措施封样)送第三方检验机构,见证人员和送检单位对送检试样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定责任。

5.2.5 第三方检验机构在接受检测任务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检测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在委托上签字。

5.2.6 检测报告应加盖“检测”专用章,作为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检试验及复验结果要及时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核。

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管理制度

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管理制度

第六章材料供应和检验为保障进场材料满足工程所需及施工中技术标准要求,严格控制不合格材料、设备进场,特制定本办法。

一、主要材料进场检验管理控制程序1、主要材料包括:水泥、砂子、建筑钢材、砌体材料、防水装饰材料、工程用水等。

2、主要材料进场前,由各作业队提出当月主要材料申请计划,项目部审核后下达当月主要材料供应计划,材料厂根据材料供应计划同各分部物资主管沟通后,安排每天进场的主要材料数量,并提前12小时告诉各分部物资人员进场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供应商,各分部物资人员应立即通知各分部现场试验负责人材料的大约进场时间,做好现场取样准备。

3、主要材料进场后,各作业队现场试验负责人应提前12小时通知驻地监理,约定具体的取样时间,由驻地监理见证,现场试验人员和材料厂共同取样。

4、进场主要材料由项目经理部试验室统一办理委托试验手续:填写试验委托单一式两份,材料厂、试验室各一份,并逐笔、逐项填写物资送检台帐。

材料厂委托试验时应提供相应材料的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的复印件两份或三份并加盖材料厂的材质证明专用章,写明本次代表数量,各分部物资、中心试验室各一份,注明该材料技证编号、做好技证签收登记薄。

具体作业流程如下:(1)试验室1)确定进场材料名称、规格、数量。

2)材料厂通知物资(试验)。

3)进场材料名称、规格、数量。

(2)通知驻地监理1)见证取样、试验,审批。

2)监理见证,材料厂、分部试验共同取样。

3)材料厂向中心试验室办理委托试验手续。

4)中心试验室负责原材料进场检验、出具检验报告。

(3)填写材料报验单(4)监理审批后投入使用二、机械设备进场检验程序机械设备进场后(含购置和租赁设备),项目部机械工程师要对机械设备进行验证,并填写《机械设备验证表》。

经检验后达到一、二类技术状况的机械设备方为合格。

自检合格的机械设备在使用前由作业队机械工配合工程部分批次统一填报《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验单》。

《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使用后,分部工程部应及时反馈到分部机械工程师,由机械工程师对机械设备进行技术状况挂牌标识,特种设备还要有验收合格证挂牌标识。

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和保管制度

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和保管制度

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和保管制度一、现场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原则:根据合同约定、国家规范、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

二、验收组1、乙供材料验收:现场大宗材料设备进场,由承包商通知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现场相关专业工程师必须参加现场验收签字确认;零星材料进入现场,由承包商和现场监理工程师共同验收并签字确认。

2、甲供材料验收:由工务部组织监理工程师、承包商进行现场验收交接工作;现场相关专业工程师必须参加现场验收并签字确认;报成控部审查确认、财务部备案;现场《甲供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单》作为甲供材料设备付款凭证。

三、现场验收1、在材料进场时,根据进料计划、送料凭证、质量保证书或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进行数据验收和质量确认,做好验收记录,办理验收手续。

2、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要经现场的监理工程师进行必要的外观检验,外观检验合格后方可卸货。

3、对需进行复试的材料,必须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按标准进行取样并送有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检测过程中做好材料的标识和保管。

4、新材料未经试验鉴定,不得用于工程中。

现场配制的材料应经试配,使用前应经认证。

5、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或质量不合格的材料,应更换、退货,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四、紧急放行对急需使用的材料,如果检验需较长时间,经工务部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小范围内使用,对使用的部位作出标记和记录,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五、现场各工程师有权随时检查进场的材料和设备,如发现不合格的材料,可随时停止使用,并将不合格的材料清理出施工现场。

六、现场材料保管6.1验收合格的材料要根据材料的性能和特点进行合理储存和保管,做到保质、保量、保安全。

6.2对现场材料合理码放。

对不同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的材料分开码放,材料排放要整齐,怕潮湿物品要上盖下垫,注意防火、防潮、防湿;易燃材料要单独存放,所有材料要标识清楚。

6.3对于温度、湿度要求高的材料,做好温度、湿度的调节控制工作,高温季节要防暑降温;梅雨季节要防潮、防霉;寒冷季节要防冻保温。

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制度范文(4篇)

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制度范文进场验收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 目的:为了确保材料设备的质量,规范进场验收流程,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需要进场验收的材料设备。

二、进场验收的程序和要求1. 进场验收程序:a. 提前通知:施工单位应提前通知采购部门和监理单位,准备验收材料设备的进场工作。

b. 协调安排:监理单位应协调各方人员,并提前到场,做好进场验收的准备工作。

c. 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应按照验收标准和要求,对材料设备进行验收,并记录验收结果。

d. 办理手续:验收合格的材料设备,由采购部门办理进场手续,并安排存放。

e. 不合格处理:若材料设备不合格,应立即通知供应商,并协商处理办法。

2. 验收标准和要求:a. 材料设备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b. 材料设备的数量、规格、型号等应与合同要求一致。

c. 材料设备应具有相关的证书、检验报告等。

d. 材料设备的包装、标识应完好无损。

e. 材料设备的外观应无明显缺陷和损坏。

三、责任和罚则1. 施工单位应负责组织材料设备的进场验收工作,并及时配合监理单位的工作。

2. 采购部门应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相应的验收标准和要求。

3. 监理单位应负责监督验收工作的进行,并记录验收结果。

4. 对于不能按时进场或未能通过验收的材料设备,罚款标准按合同规定执行。

四、附件1. 进场验收记录表:记录材料设备的验收结果。

2. 相关证书、检验报告等:作为验收的依据。

五、其他事项1. 进场验收过程中,需注意施工安全和环保要求。

2. 材料设备的内在质量问题,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发现并解决。

六、生效日期本制度自委托合同生效之日起执行。

以上是进场验收制度的范本,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制度范文(2)进场验收制度1. 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材料设备进场验收的流程和要求,确保材料设备的质量符合标准和合同要求。

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进场验收的材料设备。

工程材料设备进场制度

工程材料设备进场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工程材料设备的进场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供应商以及其他相关方。

三、材料设备进场前的准备1. 施工单位应提前与供应商沟通,明确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交货时间等要求。

2. 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并与项目进度计划相协调。

3.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进场计划进行审核,确保其合理性和可行性。

四、材料设备验收1. 材料设备到场后,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外观检查、数量核对、质量检验等。

2. 对于关键材料和重要设备,应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进行抽样检测或全面检测。

3. 验收合格的材料设备方可进场使用,不合格的应立即退回供应商并记录原因。

五、材料设备的储存与保管1. 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材料设备存放区域,确保其安全、干燥、通风。

2. 对于易损、易燃、易爆等特殊材料设备,应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

3. 施工单位应建立材料设备进出库管理制度,做好登记和盘点工作。

六、材料设备的使用与维护1.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需要合理调配材料设备的使用,避免浪费和损坏。

2. 对于大型设备和专用工具,施工单位应制定操作规程和维护计划,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发现材料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追溯责任。

七、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进场制度的行为,施工单位应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罚。

2. 对于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违规行为,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所有参与方,并做好相应的培训工作。

工程材料验收与送检制度

工程材料验收与送检制度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材料的验收与送检流程,确保所有使用材料均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参与方,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材料供应商。

二、材料验收基本要求1. 材料到货前,施工单位应提前通知监理单位,准备好相应的验收工作。

2. 材料到场后,施工单位应对材料的外观、规格、型号等进行初步检查,确保无明显缺陷。

3. 对于需要送检的材料,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以及设计要求,及时送检。

4. 送检结果应在使用前获得,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

三、送检材料的范围和标准1. 主要结构材料如钢筋、水泥、砖瓦、砂石等必须进行送检。

2. 防水材料、绝缘材料、装饰材料等根据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确定是否送检。

3. 送检材料应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检测,确保其性能指标满足工程要求。

四、送检程序1.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合理安排材料的送检时间。

2. 送检前,施工单位应填写送检申请单,并由监理单位审核确认。

3. 送检材料应由监理单位见证取样,确保样品的真实性和代表性。

4. 送检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及时获取检测报告,并与监理单位共同审查。

五、不合格材料的处理1. 如检测结果不合格,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使用该批次材料,并通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

2. 对于不合格材料,施工单位应配合监理单位进行原因分析,并采取相应措施。

3. 如果必要,可对同一批次的其他未使用材料进行全面复检。

六、记录和报告1. 施工单位应建立完整的材料验收和送检记录,包括材料进场记录、送检申请单、检测报告等。

2. 所有记录应由监理单位审核,并在工程竣工时作为重要文档存档。

七、责任与监督1. 建设单位应对材料验收与送检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制度的执行。

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材料验收与送检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

3. 违反本制度的,将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材料 设备进场验收及送检管理制度

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及送检管理制度为加强项目建设设备材料进场验收管理,确保设备材料质量、数量、规格符合要求,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管理部应严格按照合同、设计文件规定的材料及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进行购买。

2.项目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应邀请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设备、材料进场验收要求、验收程序和验收方法,明确各环节具体负责人。

3. 材料、设备进场时,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必须依照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按照设备材料进场验收程序,认真查阅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等文件的原件。

进口材料、设备进场时,应确保质量证明文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要对进场实物与证明文件逐一对应检查,严格甄别其真伪和有效性,必要时可向原生产厂家追溯其产品的真实性。

发现实物与其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不一致或存在疑义的,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4.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要制作并提供标的样品。

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封样,在施工现场封存。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运到施工现场后,要严格执行报验程序,对封样与到场产品进行比对,与封样不一致的不得使用。

5.重要设备应按照供货合同中约定的厂内初检的相关内容,于发货前在生产厂内进行初检。

厂内初检由建设单位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供货合同双方共同监督设备重要参数出厂检验的全过程,确认产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

6.材料、设备进场时,施工单位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对进场的材料必须严格审查全部质量证明文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签认。

7.监理人员在查验批验收过程中,发现材料、设备存在质量缺陷的,应该及时处理,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改正。

8.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进场的材料、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9.涉及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材料、设备进场后,应严格依照相关标准进行见证取样复验。

10.材料的取样和送检工作应100%在监理单位见证下进行,未经检验的不得使用,检验不合格以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严禁使用,必须清出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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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及送检
管理规定
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及送检管理制度为加强项目建设设备材料进场验收管理,确保设备材料质量、数量、规格符合要求,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管理部应严格按照合同、设计文件规定的材料及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进行购买。

2.项目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应邀请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设备、材料进场验收要求、验收程序和验收方法,明确各环节具体负责人。

3. 材料、设备进场时,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必须依照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按照设备材料进场验收程序,认真查阅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等文件的原件。

进口材料、设备进场时,应确保质量证明文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要对进场实物与证明文件逐一对应检查,严格甄别其真伪和有效性,必要时可向原生产厂家追溯其产品的真实性。

发现实物与其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不一致或存在疑义的,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4.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要制作并提供标的样品。

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封样,在施工现场封存。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运到施工现场后,要严格执行报验程序,对封样与到场产品进行比对,与封样不一致的不得使用。

5.重要设备应按照供货合同中约定的厂内初检的相关内容,于发货前在生产厂内进行初检。

厂内初检由建设单位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供货合同双方共同监督设备重要参数出厂检验的全过程,确认产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

6.材料、设备进场时,施工单位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对进场的材料必须严格审查全部质量证明文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签认。

7.监理人员在查验批验收过程中,发现材料、设备存在质量缺陷的,应该及时处理,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改正。

8.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进场的材料、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9.涉及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材料、设备进场后,应严格依照相关标准进行见证取样复验。

10.材料的取样和送检工作应100%在监理单位见证下进行,未经检验的不得使用,检验不合格以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严禁使用,必须清出施工现场。

11.设备安装工程未经系统查测,不得组织工程验收。

经查测发现主要设备存在严重缺陷没注意,不符合相关技术质量标准或者不满足合同约定的,必须更换并重新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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