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材料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范文(4篇)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材料使用率,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所有参与建设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管理规定,并按照规定执行。
第三条材料检查验收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
第四条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材料、土建设施材料、电气设备材料、机械设备材料等。
第五条本管理规定的术语解释:1. 建筑材料:用于建筑施工的材料,包括水泥、钢筋、木材、沙子等。
2. 土建设施材料:用于土建施工的材料,包括钢筋、砖块、水泥等。
3. 电气设备材料:用于电气设备的材料,包括电缆、继电器、开关等。
4. 机械设备材料:用于机械设备的材料,包括钢材、轴承、齿轮等。
第二章材料检查第六条材料检查应在材料进场前进行,目的在于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第七条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材料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的及时、准确性。
第八条材料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材料标识检查:检查材料是否正确标识,包括材料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等信息。
2. 外观检查:检查材料外观是否完好无损,无裂缝、变形、破损等现象。
3. 尺寸检查:检查材料的尺寸是否符合要求,包括长度、宽度、厚度等。
4. 抗压强度检查:对需要抗压的材料进行抗压强度检查,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
5. 化学成分检查:对需要进行化学成分鉴定的材料进行检查,确保其成分合格。
6. 其他特殊要求检查:对特殊要求的材料进行相应的检查。
第九条材料检查应编制相应的检查记录,记录材料的检查结果、检查人员、检查时间等信息。
第十条材料检查结果可以分为合格、不合格和待处理三种情况。
第十一条材料检查不合格的情况下,应尽快与供货方或制造方联系,对不合格材料进行退换或更换,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对不合格材料进行分类保存,并进行标识。
第三章材料验收第十三条材料验收应在材料进场后进行,目的在于确认材料的质量及时与正确。
建设工程原材料管理制度及不合格材料处理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原材料管理制度及不合格材料处理管理制度一、建设工程原材料管理制度1.材料采购管理(1)确定采购原材料的种类、规格、数量和质量要求;(2)制定供货商评价制度,选择正规可靠的供应商;(3)合理安排采购计划,遵守公平竞争原则,确保材料供应的及时性和稳定性。
2.材料验收管理(1)建立材料验收制度,明确验收标准和程序;(2)根据材料性质和用途,使用适当的检测方法对原材料进行检测;(3)对凡购进的原材料,必须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
3.材料保管管理(1)建立材料保管制度,明确仓库管理责任和管理要求;(2)定期对仓库进行盘点,确保材料库存的真实性和准确性;(3)采取适当的防潮、防火、防盗等措施,确保材料的安全性。
4.材料使用管理(1)材料使用前应进行清点确认,核实材料的种类、规格、数量和质量;(2)合理安排材料的使用顺序,遵守施工工艺要求;(3)对于余料和报废材料,应及时进行处理和记录,防止交叉使用。
1.不合格材料鉴定和处理(1)对于不合格材料,应进行鉴定和分类,明确质量缺陷的性质和程度;(2)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包括重新检验、复验、调整工艺、退货、退款等处理方式,并及时记录和报告。
2.销毁和处理不合格材料(1)严禁擅自销售或继续使用不合格材料;(2)对于无法改造或修复的不合格材料,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销毁处理;(3)确保销毁过程符合环保要求,并做好销毁记录。
3.不合格材料的责任追究(1)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不合格材料的产生和使用,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2)对于存在不合格材料问题的项目,进行整改并记录,以避免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通过建设工程原材料管理制度和不合格材料处理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能够有效控制工程质量风险,保证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提高工程的质量水平,落实施工安全和环保要求,保证工程进度和工程物资的供应及时性和稳定性。
建筑工程安装材料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安装材料管理规定一、总则建筑工程安装材料管理规定是为了加强建筑工程安装材料的使用和管理,确保施工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保证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
二、材料选用1. 建筑工程安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合格证明文件必须齐全。
2. 材料的选用必须满足工程设计要求,并经专业人员审核。
三、材料采购1. 具体材料采购由项目负责人负责,需要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 采购过程中需评估供应商的信誉度和生产能力,并进行合同签订和履行。
四、材料验收1. 采购的材料必须进行验收,验收标准参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施工图纸要求。
2. 材料验收工作由专业人员进行,并留有验收记录和样品。
五、材料存储1. 材料要按照不同的种类进行分类存放,避免混淆和交叉感染。
2. 存放的场所必须符合相关规定,确保材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六、材料使用1. 使用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进行,严禁超范围和超标使用。
2. 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材料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相关部门。
七、材料追踪1. 对重要材料必须进行追踪,以确保材料的来源和质量。
2. 追踪工作由专门负责的人员进行,留有相应的追踪记录和证明文件。
八、材料废弃废弃的材料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理和处置,严禁随意倾倒和滥用。
九、安全管理1. 材料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提前做好安全预防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2. 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和调查。
十、责任追究对于违反安装材料管理规定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结语建筑工程安装材料管理规定的制定与执行,对于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希望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从业人员能够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共同维护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建筑工程材料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材料管理条例为规范建筑工程材料管理行为,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工程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管理原则建筑工程材料管理应遵循合理、科学、公正、有序的原则。
第二条管理对象本条例适用于建设工程领域内的材料管理。
第三条管理职责建筑业主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工程材料的采购、储存、使用、检验和保管等管理工作负责。
建筑施工单位负责工程材料的验收、保管、使用和管理。
建筑监理单位应当在监理范围内对工程材料采购、使用、检验等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条材料采购建筑业主应当根据工程需要制定科学的材料采购计划,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询价等方式选定供应商,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的约定进行采购。
第五条材料质量采购材料应当符合国家公开标准,确保质量符合工程要求。
采用标准外材料的,须经过鉴定和批准,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使用标准外材料的后果和责任。
第六条材料保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科学的材料保管制度,建立相应的保管制度和档案,分类储存,确保安全,防止损失。
第七条材料检验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对采购的材料进行验收并进行必要的检验。
在验收时,应当与供应商一同检查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方面,对于质量不合格的材料应及时退回。
第八条材料使用建筑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设计、材料采购、质量检验等要求使用材料。
对于已经验收合格的材料,不得将其私自挪作他用。
第九条监督检查建筑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材料采购、使用、检验等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同时建筑业主、施工单位也应当配合做好材料管理工作。
第十条处理措施对于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建筑业主、建筑施工单位和建筑监理单位,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一条生效日期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库房材料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库房材料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1. 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工程库房材料的管理流程,确保材料的质量安全,防止浪费和盗窃,提高材料使用效率。
2. 所有涉及工程材料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材料采购1. 材料采购前,应进行市场调研,选择性价比高、质量可靠的供应商。
2. 采购合同应明确材料的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关键信息,并由相关负责人审批。
3. 收到材料后,应立即进行验收,确保材料符合采购要求。
三、材料入库1. 材料入库时,应详细记录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批次等信息,并建立台账。
2. 对于特殊材料,应按照其存储要求进行分类存放,确保安全。
3. 定期对库存材料进行盘点,确保账物相符。
四、材料领用1. 材料领用应由施工班组提出申请,注明所需材料的规格、数量及用途。
2. 领用材料时,应检查材料的完好性,避免使用不合格材料。
3. 领用后应及时更新库存记录,保持数据的准确性。
五、材料使用1. 施工过程中应合理使用材料,避免浪费。
2. 对于剩余材料,应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或退还库房。
3. 发现材料质量问题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上级处理。
六、材料退库与报废1. 项目结束后,未用完的材料应办理退库手续,恢复库存。
2. 对于损坏或无法再次使用的材料,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废处理。
七、安全管理1. 库房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确保其有效性。
2. 对于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严格按照安全规定进行管理和存放。
3. 加强库房的防盗措施,确保材料的安全。
八、监督与考核1. 建立材料管理的监督机制,定期对材料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审。
2. 对于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应进行记录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3. 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优化材料管理流程。
工程材料封样及现场验收工作管理规定

工程材料封样及现场验收工作管理规定一、工程材料封样管理1.材料封样库的建设:(1)每个工程项目应设立材料封样库,库房应具备防潮、防火、防盗等基本条件。
(2)封样库的建筑材料封闭性能应符合相关规定,避免尘埃、湿气、虫害等外界因素对材料造成污染或损坏。
2.封样程序与方法:(1)根据工程材料的特点,明确需要封样的材料种类、数量及采样的方法。
(2)对于不同材料,应选取代表性样品进行封样,并标注样品的基本信息,如材料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供应商等。
3.封样过程的记录:(1)封样过程应当有专人负责,并作详细记录,包括封样时间、封样人员、封样地点等信息。
(2)封样记录应保存至少两年,并做好索引和分类。
二、现场验收工作管理1.验收人员的要求:(1)现场验收工作应由具备相关技术资格并具备一定经验的人员进行。
(2)验收人员应对所要验收的工程材料有深入了解,熟悉材料质量标准和验收规范。
2.验收过程的流程:(1)验收前,应先核查工程材料封样记录,并比对样品的基本信息是否准确完整。
(2)验收应根据具体的工程材料质量标准和验收规范,确定相应的检测项目和方法。
(3)验收过程中应认真记录检测结果,并与标准进行比对。
3.验收结果的处理:(1)验收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况,应根据工程材料的特点和验收标准进行判定。
(2)对于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重新进行验收。
(3)合格的工程材料,应及时入库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使用。
以上是工程材料封样及现场验收工作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通过严格执行这些规定,可以确保工程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提高工程的质量和可靠性。
同时,我们还应不断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制度,推动工程材料封样及现场验收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为工程质量的提升提供有力支持。
工程材料库房管理制度(5篇)

工程材料库房管理制度1、工程材料库房由公司指派的库房保管统一管理,对材料进出库及平时使用负全部责任。
2、材料入库实行三联单记账保管法,材料出库实行三联单出库流水记账法。
3、保管员每个星期要将入库单和出库单报与公司财务部,包括工作零用车工、转库等单据。
4、库房材料要分类码放整齐,并做标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要分库存放。
5、库房内不准无关人员随便进行,不准留无关人员在库房内闲谈,不准在库房内吸烟、吃零食或做饭等。
6、工程结束后要将本库房存的工程用材、耗材进行清点列项上缴或上报。
7、材料库房购进的固定资产设施设备,丢失损坏,实行赔偿制度。
8、材料库房使用工具不准私自外借,不准私自拿回家中占为己有。
9、不准在库房内用炉火取暖,保管员下班前要检查无隐患后,断电锁门后方可下班。
工程材料库房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材料库房的管理,提高材料库房的使用效率和材料保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材料库房是指用于存储、保管、发放和管理工程所需材料的场所。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的工程材料库房。
第四条工程材料库房的管理原则是安全、合理、高效。
第五条工程材料库房的主要职责是对材料进行存储、保管、发放和管理,确保材料的安全、准确和及时提供给需要的人员。
第二章材料库房的设置和布置第六条工程材料库房的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一)与工程现场之间的距离较近,方便材料调拨;(二)空间宽敞,确保材料的存放和取用;(三)通风良好,有良好的光照条件;(四)有防火措施和防盗设施;(五)库房内设置货架、仓位等,以便分类存放和管理。
第七条材料库房的布置应满足以下要求:(一)根据材料种类进行分类布置,确保材料的易于辨认和取用;(二)设置醒目的标识,标注材料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三)合理利用空间,确保库房的存储容量和利用效率。
第三章材料的存储和保管第八条材料的存储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一)分类存放,按照材料性质、用途、规格等进行归类;(二)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较早到库的材料先使用;(三)定期检查库存,及时调整库存量和位置。
关于工程材料的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材料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工程。
第三条工程材料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规范运作;(二)质量第一,安全至上;(三)节约资源,降低成本;(四)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第四条工程材料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材料的管理,建立健全工程材料管理制度,提高工程材料管理水平。
第二章材料采购第五条工程材料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采购材料的合格、合规。
第六条工程材料采购方式包括:(一)招标采购;(二)询价采购;(三)直接采购;(四)其他合法方式。
第七条工程材料采购程序:(一)编制采购计划,明确采购材料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二)确定采购方式,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三)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确保供应商具备供应能力;(四)组织采购评审,确定中标供应商;(五)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六)对采购材料进行验收,确保材料符合要求。
第八条工程材料采购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合同双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二)材料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四)付款方式、结算方式;(五)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方式;(七)其他约定事项。
第三章材料验收第九条工程材料验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确保材料符合要求;(二)责任明确,责任到人;(三)及时验收,确保工程进度。
第十条工程材料验收程序:(一)制定验收计划,明确验收时间、地点、人员;(二)组织验收人员对材料进行验收;(三)对验收合格的材料进行登记、入库;(四)对验收不合格的材料进行处理,包括退货、更换等;(五)验收记录应当真实、完整、规范。
第十一条工程材料验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材料名称、规格、数量;(二)材料质量、外观、包装;(三)材料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四)材料合格证明、检验报告;(五)其他应当验收的内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材料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响应公司降本增效的号召,进一步理顺工程材料的选用、认价、采购、验收以及使用过程中的管理,明确各部门在各流程中的管理职责,实现对整个工程材料的综合掌控,杜绝浪费及不合理利用,降低公司外委投资费用。
特对工程材料的管理做出如下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各分厂、部,以及公司内各外委施工单位;含盖甲供材、乙供材及各分厂、部检修用材料。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三条装备工程部职责:
(一)负责项目立项后组织项目部、使用单位负责人、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流。
使用单位本着节约,实用的原则将需求告知设计单位;设计人员根据设计规范酌情考虑。
(二)负责图纸到位后组织使用单位负责人及项目部根据设计规范及安全标准规范确定材料选用并形成文字纪要各部门签字确认。
(三)负责施工单位确定后组织项目部及使用单位对施工单位选材提出明确要求。
(四)负责审核施工单位提报的材料计划。
(五)参与材料进场前的验收工作,包括技术规格、数量、外形尺寸的复核。
(六)负责监督材料的利用情况,包括材料的合理利用及杜绝浪费。
(七)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厂区内材料定期进行检查,对造成材料浪费或不合理利用的单位进行考核。
(八)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乙供材的调研、选材、认价、验收、合理利用的工作。
第四条项目部及材料使用单位职责:
(一)负责根据需要提报材料计划。
(二)负责明确材料技术规格,外形尺寸及数量;同时附带有材料验收标准。
(三)参与材料进场前的验收工作并确认与提报计划相符工作。
(四)负责材料的合理存放、规范使用、杜绝浪费的管理职责。
第五条采购供应部职责:
(一)负责甲供材的采购工作,保证材料的按时到场。
(二)负责组织各相关单位对材料的验收工作。
(三)负责对存在质量异议的材料退换工作。
第六条监察部职责:
(一)负责对材料计划提报、审核、采购、验收流程的监督。
(二)负责材料进场前的验收工作的监督。
(三)负责乙供材调研、选材、认价、验收、合理利用的监督工作。
第三章材料的选用
第七条材料的选用
(一)使用单位负责人根据需要及安全技术规范与设计院商定材料选
用。
本着节约、实用的原则。
避免施工完成后使用不方便造成返工及材料浪费。
节约公司投资费用。
(二)使用单位明确材料选用的目的,所要达到的目标。
(三)部分需乙方提供的材料由乙方提供样品,由使用单位负责人、装备工程部、监察部共同根据需要商定选材。
第四章材料的采购
第八条材料的采购
(一)根据需求材料分类及各部门协商合理安排材料分类为甲供材或乙供材。
(二)甲供材由采购供应部根据使用单位提供的料技术规格,外形尺寸和数量以及材料验收标准制定采购合同进行采购。
(三)乙供材由乙方根据甲方选定指定规格、技术参数进行采购,并且在材料进场前告知装备工程部组织验收工作。
第五章乙供材的认价
第九条乙供材的认价
(一)确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在选型完成之后,由装备工程部会同监察部共同进行市场调研及材料比对之后与乙方商定材料价格并形成认价单。
第六章材料的验收
第十条材料的验收
(一)甲供材的验收由采购供应部组织,装备工程部项目负责人、项目部、使用单位及监察部同时到场根据验收规范及签订合同中的技术
要求及规格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二)乙供材的验收由乙方在材料进场前通知装备工程部组织项目部及监察部根据原选材标准进行比对验收并签字确认。
第七章材料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及剩余材料的处理
第十一条材料的管理
(一)材料进场后要根据材料存放标准进行存放,避免材料由于存放不当造成的浪费。
(二)装备工程部组织的每周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同时对材料的存放及使用过程进行检查并通报考核。
(三)施工完成后剩余的材料需要落实剩余量及剩余原因,形成书面报告后进行退库处理。
剩余原因分为合理剩余及非合理剩余。
第八章考核管理
第十二条考核标准
(一)由于使用单位未明确使用材料,施工完成后造成重复施工的根据所产生费用的大小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200——1000元。
(二)材料进场前验收不合格,各方应拒绝签收并交采购供应部退货,造成工期延误的,考核责任单位500——5000元。
(三)由于材料存放不当造成浪费的,分别考核责任单位及管理单位200——2000元。
(四)材料发生非合理剩余的根据剩余量金额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五)乙供材未产生认价单就采购使用的考核各相关单位200——1000元。
(六)乙供材认价不及时造成工期延误的,考核造成拖延责任单位500——5000元。
(七)乙供材质量与样品质量不符的,予以退货处理;造成工期拖延考核责任单位500——10000元。
(八)材料剩余明细列项不明确、数量不实的考核责任单位200——1000元。
第九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装备工程部,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