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资料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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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资料室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室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室管理制度工程资料室管理制度「篇一」一、工程项目资料的管理职责:1、项目主管负责工程项目现场的资料管理。

2、现场工程项目人员应及时做好现场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确保工程项目资料的完整、正确和安全。

二、工程项目资料管理规定:1、工程现场每周必须进行工程项目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2、现场档案资料管理员负责审查档案资料,整理齐全后保存。

3、借阅工程资料必须履行手续,不得遗失,更换。

4、工程项目资料必须建立资料台帐、资料目录。

三、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的签收传递规定:1、设立文件签收本,一切文件资料必须送达时要求签收。

2、设立文件发文本,一切文件资料必须发送时要求接收人签收。

3、公司内部指令,通知、报告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

4、对监理工程师、承包商所有文件资料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

5、所有对内对外文件资料必须按职责规定权限审查签发。

6、工程项目竣工移交后,现场的文件资料按公司规定和要求进行交接。

四、工程项目管理规定表格:管理通用表格附后,工程管理过程中必须采用相关表格。

工程资料室管理制度「篇二」一、施工单位必须在材料报验时,一并提供材料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有效的检验报告;对于法规要求的见证取样送检或质监站监督送检的材料,施工单位必须及时报告监理或监督员见证送检,并在检测结果出来后3天内取得检测报告;否则,每少一项或数量不符,扣罚施工单位$1000元;每延期一天,扣罚施工单位$500元。

二、施工单位必须按《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及施工技术资料规范的要求,填写施工过程记录、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及分项分部质量验收记录,并做到内容真实、齐全及规范。

如监理或甲方在检查中发现,未按上述要求填写、整理资料的,每项扣罚施工单位100元,并在当月的进度款中扣除。

三、对政府规定的须办理中间验收登记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在完工后一个月内提交完整的相关资料(含结算资料);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后两个月内、专业分包工程竣工验收一个月内,施工单位必须整理、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含结算资料)。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4篇)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4篇)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提高施工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和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范围和内容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相关人员在建筑施工工程中的技术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工艺工法、试验报告、验收记录、质量检验报告等与施工工程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第三章组织和责任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专门的技术资料管理部门,并明确责任人员,负责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整理、归档和查询。

第五条建设单位技术资料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技术资料的管理流程和细则,并组织实施,并对技术资料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并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技术资料的管理和归档。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技术资料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协助建设单位解决技术资料管理中的问题。

第四章流程与要求第八条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编制并组织施工单位承认设计文件和验收报告,并将其提交给监理单位备案。

第九条施工单位开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图纸,并将其报送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审查和批准。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批准的施工图纸组织施工,并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工艺工法管理。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技术交底,并将交底材料归档备查。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变更和技术资料进行记录,并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第十三条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工程技术归档资料,并提交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评审和验收。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工程的技术资料进行审核和验收,并将其归档备查。

第五章管理要求第十五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与资料的交流与沟通,确保技术资料的有效管理和利用。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建立技术资料管理的信息系统,方便技术资料的查询和利用。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确保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防止技术资料的丢失和泄露。

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工作,提高项目执行效率和工程质量,确保工程项目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

第三条工程项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计划、设计文件、合同文本、施工图纸、技术规范、验收报告、竣工图纸等。

第四条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严格保密,确保项目信息的安全。

第五条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工程项目的阶段和流程进行分类、收集、存储和使用。

第二章工程项目资料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第六条工程项目资料管理的职责主要包括:(一)制定和修订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工程项目资料的分类、收集、存储和使用。

(三)确保工程项目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四)组织进行工程项目资料的备份和归档工作。

第七条工程项目资料管理的权限主要包括:(一)有权收集和汇总工程项目的相关资料。

(二)有权存储和使用工程项目资料。

(三)有权授权他人使用工程项目资料。

(四)有权进行工程项目资料的备份和归档。

第三章工程项目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第八条工程项目的资料收集应在项目启动前进行规划和准备,确保能够按时收集到相关的资料。

第九条工程项目资料的整理应按照工程项目的阶段和流程进行,并在每个阶段之后进行一次整理,以确保资料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工程项目资料的整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对项目资料进行分类和排序。

(二)对项目资料进行归档和备份。

(三)对项目资料进行整理和汇总。

第四章工程项目资料的存储和使用第十一条工程项目资料的存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将资料存储在安全、稳定的环境中,防止文件损坏或遗失。

(二)使用专门的存储设备,确保资料的保存时间。

(三)制定合理的存储计划,确保资料的整体有序和及时性。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资料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料使用的合法性。

(二)明确资料使用的权限和范围,严禁超越权限使用资料。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工程项目档案的安全、完整和便捷检索,提高档案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应坚持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应注重敏感信息的保密和重要信息的备份。

第二章档案管理的责任与权限第五条公司应当设立档案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

第六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项目档案的组织、归档、检索、借阅、销毁等工作。

第七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档案管理的具体规章制度,并向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宣传和培训。

第八条每个工程项目组应当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项目档案的管理与工作。

第三章档案的组织与归档第九条每个工程项目应当建立项目档案,并按照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进行归档。

第十条档案管理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文件分类体系,进行档案的组织和整理。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归档要求,将档案及时归入档案库,并填写档案目录。

第四章档案的存储与保管第十二条档案库应当具备防水、防潮、防火、防盗、防霉等功能,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十三条档案库应当定期进行环境检测和消防设备维护,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第十四条档案的存储应当按照档案编号和年限进行分类,并采用二级密封措施进行封存。

第十五条档案管理员应当按照定期检查的要求,检查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章档案的借阅与归还第十六条借阅档案应当登记借阅目的、借阅日期、借阅人等信息,并经过档案管理员审批。

第十七条档案的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须及时归还。

第十八条借阅人应当保证档案的安全,不得私自复制、外借或泄露档案信息。

第十九条归还档案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归还,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档案管理员申请延期归还。

第六章档案的销毁与注销第二十条无用的档案应当及时销毁,销毁前必须经过档案管理员审批,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制度范本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制度范本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提高管理效率,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建筑工程基本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资料管理制度。

第二条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应遵循便捷、准确、安全、完整、规范的原则。

第三条建筑工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合同文件、报批资料、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

第四条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责任单位为工程管理部门,具体执行部门为工程资料管理部门。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

第六条工程资料管理部门负责资料的分类、归档、存储、检索、传递、销毁等工作。

第七条工程资料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管理水平和质量意识。

第八条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应遵循信息化管理的原则,利用信息化技术提高管理效率和安全性。

第二章资料分类管理第九条建筑工程资料应按照内容、形式、重要程度等因素进行分类管理。

第十条建筑工程资料的分类应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资料、合同资料、施工资料、验收资料等。

第十一条各类建筑工程资料的分类应设置明确的标签和编码,便于查找和归档。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资料应根据需要进行密级分类管理,重要资料应加强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建筑工程资料的归档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建筑工程资料的存储应采用专门的存储设备和环境,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长期保存。

第十五条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部门应定期清理过期、无效或重复的资料,避免堆积和浪费。

第十六条建筑工程资料的销毁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严格控制销毁程序,避免泄密和遗漏。

第三章资料传递管理第十七条建筑工程资料的传递应经过资料管理部门审核和备案,确保资料传递的安全和准确性。

第十八条建筑工程资料的传递可以采取书面传递、电子传递等方式,传递前应进行密级和完整性检查。

第十九条建筑工程资料的接收方应及时确认接收,并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归档和存储资料。

第二十条建筑工程资料的传递过程中如有纠纷或遗漏应及时报告资料管理部门,协调解决。

承包工程资料管理制度范本

承包工程资料管理制度范本

承包工程资料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规范承包工程中的文件资料管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资料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承包工程项目,包括施工、监理、设计等相关单位。

二、管理内容及要求1. 文件资料的接收、分发1.1 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等相关单位发送至工程项目的文件资料进行收集、登记、分类、归档,并及时传递所需资料。

1.2 对收到的图纸和设计变更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并留一份原件归档。

需发放的资料需报部门经理批准后,按规定的份数分发至相关单位,并做好发放记录台帐。

电子版资料应及时报备项目负责人。

1.3 领取单位应指定领取人名单,并书面备案项目资料员。

项目资料员按报备名单发放工程文件资料图纸,避免错发重发现象。

2. 版本更新2.1 工程文件、资料、图纸应做明显状态标识,以确认是否为有效版本。

2.2 新接收改版文件、资料、图纸,如是整卷、整册、整袋改版的,应在图纸袋上加注版次。

如是对前版文件的部分修改,应在新文件上注明修改内容,并附上改版说明。

3. 文件资料的保存、借阅和归还3.1 文件资料应按照类别和时间顺序进行整理,放置在固定的位置,便于查找和归还。

3.2 项目资料员应建立完整的文件资料借阅记录,记录借阅人、借阅时间、归还时间等信息。

3.3 借阅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文件资料,如有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

4. 文件资料的保密和销毁4.1 项目资料员应做好文件资料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保密资料。

4.2 文件资料的销毁应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项目资料员应做好销毁记录。

三、部门职责1. 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文件资料管理工作的总体协调和监督。

2. 项目资料员负责本项目文件资料的收集、分发、保存、借阅、保密和销毁等工作。

3. 各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项目资料员进行文件资料管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四、违规处理违反本制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警告、罚款、停工等处理,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4篇)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4篇)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1、严格遵守项目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履行以上规章制度中关于工程部资料管理方面的条目。

2、工程部签收的所有图纸的接收、清点、登记、发放、归档、管理工作:在收到工程图纸并进行登记以后,按规定向总工、分部和技术主管签发,由收件方签字确认。

负责收存全部工程项目图纸,且每一项目应收存不少于两套正式图纸,其中至少一套图纸有设计单位图纸专用章。

图纸采用散装方式折叠,按资料目录的顺序,对平面详细图、纵断面图、工点图、参考图、通用图、招标图等工程图纸进行分类管理。

3、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必须由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编写,总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内审完成盖项目部章后报监理站审批、报验,总监本人亲自签名,经监理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程序要符合规定。

4、检验批、地质素描、施工记录等工程资料,每三天由资料员收集一次;施工日志每周六由资料员检查一次,每月____日由资料员收集本月施工日志;相关的隐蔽工程、地质等方面的影像资料编辑好里程、部位后,每天上传到(群共享),由资料员归整存档。

资料员对每天的上传资料进行统计,结果第二天上墙。

5、如果遇到质监站、业主、局指、监理站、等大型检查,资料员提前____天通知现场各个洞口的技术主管,将资料完成到检查前一天。

6、收集整理施工过程中所有技术变更、洽商记录、会议纪要等资料并归档:负责对每日收到的管理文件、技术文件进行分类、登录、归档。

负责收到文件资料的登记、受控、分办、催办、签收、用印、传递、立卷、归档等工作。

负责做好各类资料积累、整理、处理、保管等工作。

来往文件资料收发应及时登记台帐,视文件资料的内容和性质准确及时递交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批阅,并及时送有关部门办理。

确保设计变更、洽商的完整性,7、严格执行接收手续,所接收到的设计变更、洽商,须经各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设计变更(包括图纸会审纪要)原件存档。

所收存的技术资料须为原件,无法取得原件的,详细背书,并加盖公章。

工程建设资料收集管理制度范文

工程建设资料收集管理制度范文

工程建设资料收集管理制度范文工程建设资料收集管理制度一、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保证工程建设资料的完整、准确和安全,规范工程建设资料的收集和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资料收集管理的目的和原则(一)目的:1. 确保工程建设资料的完整、准确和可靠。

2. 便于工程建设进展监管与评估。

3. 为工程质量评估、验收和备案提供依据。

4. 促进工程技术创新和工程经验积累。

(二)原则:1. 统一收集:按照规定标准和流程,对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资料进行统一收集,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2. 完整准确:确保收集和整理的资料齐全、准确无误,以方便相关工作的开展。

3. 可靠存储:采用适当的技术手段和设施,确保资料的安全、可靠存储和检索。

4. 保密安全:对于涉及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资料,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确保信息安全和合规性。

5. 便捷查询:建立健全的资料管理系统,方便相关人员进行查询和利用。

三、资料收集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流程(一)资料类型:工程建设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1. 设计文件:包括设计方案、施工图、技术规范等。

2. 合同文件:包括施工合同、采购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等。

3. 资金文件:包括招投标文件、预算报价单、结算单据等。

4. 施工文件:包括施工计划、施工图纸、施工日志等。

5. 质量检测文件:包括检测报告、验收记录、试验数据等。

6. 监理文件:包括监理报告、监理意见、监理日志等。

7. 竣工验收文件:包括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纸、验收意见等。

(二)资料收集管理的流程:1. 资料收集:由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对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资料进行收集,并进行初步整理。

2. 资料归档:按照资料类型和分类要求,进行归档,并为每一份资料编制唯一编号,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3. 资料存储:将归档的资料存放在专门设立的资料室或服务器中,同时建立备份和恢复机制,以防止资料损失或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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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1.总则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试运行、移交生产、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的材料。

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国家、企业的宝贵财富,是勘测、设计、施工和管理人员的劳动结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2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档案资料管理2.2归档文件的质量规定书写规定A)书写字迹工整,图样清晰。

B)书写墨水应为碳素墨水,严禁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

C)文件书写格式应用横行排列,文件段落,章节编排,按有关文件编写要求;汉字简化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

书写材料的大小尺寸应规范,装订边空白间距应为25mm,装订边空白间隙内不能进行书写和留有信息。

3 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规定为加强工程文件收发管理,理顺传递关系,并按工程进度作好工程文件的提供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工程文件接收各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接收;上级党政主管机关所发的行政及党务方面的文件由办公室统一接收。

工程部其它部门或个人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档案资料室。

设备文件,物资组汇同有关部门对设备开箱验收后,及时将设备资料立卷归档;设备文件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归口发放给有关单位。

档案资料室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档案资料室对接工程文件应及时建立工程文件接收总登记帐和分类帐(簿式台帐和电子台帐),并能利用计算机进行各类工程文件的查询检索。

登记完毕的工程文件,应及时予以处理,在保证归档份数后,应按工程部领导审定的工程文件分发表及时分发给有关单位和部门。

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档案资料室仅对归档的工程文件资料实施整编作业,并建立档案登录总登记帐和分类登记帐;对分发各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不进行整编作业。

工程文件资料发放分发外单位和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归口办理。

呈送上级单位的工程文件由工程部领导确定发放单位和数量。

档案资料室按工程部领导审定的施工图分发表、设备资料分发表分发工程文件资料(当工程施工图、设备资料份数有限时),档案资料室仅提供施工单位一套或二套文件,不足部分施工单位可委托档案资料室向设计院提出增加施工图供应数量;设备资料文件不足部分,由施工单位自行联系复制,复制的设备资料应加盖“复制件”印章。

分发的图纸资料应建立资料分发台帐,资料分发台帐应留存备查。

为避免工程文件资料分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发现象,图纸、资料领取单位应指定领取人名单,并书面通知档案资料室;档案资料室按指定名单发放工程文件资料。

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传递及管理规定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统一由档案资料室按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中所指定的部门及时传递并建立签收记录。

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原件一律及时交档案资料室归档保存,工程结束后由档案资料室向设计院提供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的复印件供设计院编制竣工图。

凡涉及设计修改、变更,档案资料室应及时在归档图纸的副本对应卷册图纸目录上加盖设计修改印章,并将变更单复印件及时放入卷册内。

4档案部门职责参建单位(总承包、发包、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承办单位)应按各自的职责,将负责承建、承办的项目文件材料进行收集、积累、整理,按照归档要求移交建设单位。

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其总包项目的文件从形成到编制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并负责组织、协调分包单位的归档工作。

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全套完整、准确系统的符合档案规范标准的项目档案。

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

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对形成或收到的有关建设项目的前期、设备技术、工艺、涉外、专利及商检索赔、竣工、试运行及验收等全部项目档案进行收集、组织及汇总整理。

设计单位:负责对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等文件进行收集、积累、整理。

施工单位:整理现场的译文及安装、调试形成的非标准图、(竣工图)、设计变更、试运行及维护、工程事故处理文件。

监理单位:负责对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文件的形成及竣工档案的编制进行监督与审核,特别是对竣工图完整、准确、系统进行监督和审查。

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归档项目监理文件。

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文件的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并审核、签署。

同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

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

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在生产技术准备和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

施工单位归档范围负责提交施工,安装全部技术记录(含隐蔽工程的各种资料)。

负责提交分部试运记录及验收签证书。

负责提交分部试运阶段的方案、措施。

负责提交移交试生产前的消缺记录。

负责提交全部机组建设期间的工程联系单及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

调试单位归档范围负责提交所承担的调试项目的调试方案、措施与调试报告等。

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设备缺陷处理记录。

负责提交调整试运质量验评表。

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变更设计资料及调试工作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

设计单位归档范围负责提交项目(工程)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

负责提交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

负责按时提交全套完整的竣工图(一式八份)。

并切实执行竣工图编制的有关规定。

负责按时提交符合国家档案局相关制度的全套完整的竣工图光盘一套负责提交设计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质量监督部门(质量监督中心站与质量监督站)监理部门归档范围负责提交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监理等方面的全部文件材料。

监理各专业负责人对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的归档案卷实施审查,对被监理单位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负责,并在案卷内备考表审核人栏签署。

负责提交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单位归档完整齐全的证明材料。

对不符合归档要求档案的处理: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案卷和案卷内的文件,档案资料室有权退回立卷归档单位,立卷归档单位应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案卷及案卷文件材料。

凡因工程文件材料归档不完整,不符合有关归档规定者,不能进行工程决算,各项工程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档案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工程档案的鉴定和销毁.对归档和发放后多余的工程文件和各部门使用后回收的图纸资料,先由申请销毁的部门登记造册,再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报公司总工及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

.对各单位修改替代后的档案,档案部门应列出销毁档案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公司总工及经理批准后实施,并对被销毁档案目录进行清除。

.档案销毁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由保安部门确定销毁地点。

销毁档案时,档案部门、保安部门均应指派专人监销,监销人必须在销毁清册一签字,档案销毁清册应存档。

.在鉴定销毁档案时,处于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档案,一律从长处理。

其它工程档案的分类、编目、按本工程档案分类编号办法及规定执行。

档案、资料、图书的提供利用,按本工程档案、资料、图书借阅规定执行。

工程声像档案的整理编目按本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档案库房管理按本工程档案库房管理规定执行。

公司各职能部门工程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按公司各职能部门基建文件材料立卷归档范围、归档时间的规定执行5 声像档案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声像档案主要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底片(包括反转片)、影片、录像带、光盘及磁性载体,以声像为主,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建设单位应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的声像档案主要有:建设工程的照片档案、录像档案和相应的文字说明。

照片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1)主体明确、影像清晰、画面完整、未加修饰剪裁;(2)能体现工程竣工后的外观、设计特色、地理位置;(3)以传统感光材料为载体的照片需报送底片、正片(照片);(4)使用数码相机拍摄,其影像不能进行后期加工,光学分辨率不得小于400万有效像素(不允许插值)。

录像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1)主题明确、内容连贯简洁、影像清晰、镜头平稳;(2)需注明工程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外观、周围环境、人防设施、消防设施、水电设施、保安设施、标准房、标准层、设计特色、建筑特色等;(3)报送第一代素材录像带,以及编辑后成品带或光盘(DVD或以上素质的格式)。

文字说明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名称、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地点、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投资额、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结构、层数、摄影日期、摄影者等。

6 档案、资料、图书借阅制度本公司全部文书、技术档案及资料均可借阅、利用。

本着既能保守档案机密,又能充分发挥档案、资料为水利建设发展服务的效益,凡因工作需要借阅者,须办理下列手续:借阅档案、资料一般只需由本人填写借阅登记即可(注明:用途、领用时间、归还时间)。

归还时管理人员要对其检查之后方可归档。

借阅档案、秘密技术档案和资料,须填写借阅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即可。

绝密文书、技术档案和资料一般不借出、不复制、不摄影,如确因工作需要,应在借阅单上注明范围、内容、用途,先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批准、档案人员只能按其范围、要求、内容提供利用。

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资料者,凭单位介绍信,信上要注明查阅范围、内容、用途,属机密、绝密档案或资料,应主管副总同意,总经理批准方能借阅。

借阅的档案材料要妥善保存,不得损坏、勾划、删改、加注、拆页等。

借阅人必须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和泄密。

未经同意,不得复印、抄录和转借,不能见档案内容公开出去。

如遇丢失,要及时写出丢失报告,在没有做出处理前停止借阅。

借阅时间在两周以内,如需继续使用可办续借手续。

对特殊情况需较长时间利用的要经主管副总批准,但年末要将所借档案交到档案室进行清点、核对后重新借出。

对长期借阅档案不归还,又不说明原因,不办理续借手续的,档案人员要通知借阅部门负责人负责催还,否则对其整个部门暂停借阅。

并严格按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

凡借有档案、资料者,在工作调动、单位撤销、退职、退休、生病住院或借后暂不使用者,必须将档案或资料退回档案室,否则不能办理调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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