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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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资料保管制度

工程技术资料保管制度

工程技术资料保管制度
一、总则
1. 为规范工程项目技术资料的管理,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所有参与项目的部门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

二、资料分类与归档
1. 工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变更记录、检验报告、会议纪要等。

2. 所有工程资料应按项目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并按专业类别进行分类编号。

3. 归档资料应清晰、完整,任何涂改或修正应有明确的签字确认。

三、资料存储
1. 电子版资料应保存在专用服务器上,并定期备份到云端或其他安全的存储设备中。

2. 纸质资料应存放在防火、防潮、防尘的环境中,确保其物理状态良好。

3. 特殊重要或敏感的资料应加以加密处理,限制访问权限。

四、资料借阅与复制
1. 借阅工程资料需填写借阅申请表,并由相关负责人审批。

2. 借出的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并做好归还登记。

3. 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或外传工程资料。

五、资料更新与作废
1. 随着工程进展,相关资料应及时更新,确保反映最新情况。

2. 作废资料应明确标记,并在必要时进行销毁处理。

六、责任与监督
1. 项目经理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资料管理工作负总责。

2. 各专业工程师负责其领域内的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3. 违反本制度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与修改。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由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工程技术部门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部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部门所有工程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资料、验收报告、变更记录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确保档案安全、高效地服务于工程技术工作。

第二章档案人员职责第四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1. 负责工程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2. 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档案进行分类、编目、编号,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3. 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防止档案的丢失、损毁和泄露;4. 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状况,发现问题时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5.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档案的查阅、借阅和移交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五条档案收集:1. 档案收集应遵循“及时、全面、准确”的原则;2. 档案收集范围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资料、验收报告、变更记录等;3. 档案收集应涉及本部门所有工程项目,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第六条档案整理:1. 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为文书档案、技术档案、图纸档案等;2. 档案整理应遵循“系统、有序、便于检索”的原则;3. 档案整理过程中,应对档案进行编号、编目,并建立档案目录。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档案保管:1. 档案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尘、防磁、防火的专用档案室;2. 档案保管应遵循“防潮、防霉、防蛀、防尘、防磁、防高温、防低温”的原则;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确保档案安全。

第八条档案利用:1. 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及时”的原则;2. 档案查阅、借阅应办理相关手续,并做好记录;3. 档案利用过程中,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五章档案销毁第九条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应遵循“合法、合规、环保”的原则;2. 档案销毁前,应经档案管理部门审核批准;3. 档案销毁过程中,应确保档案的保密性。

机械工程技术资料与档案管理制度

机械工程技术资料与档案管理制度

机械工程技术资料与档案管理制度一、背景为规范机械工程技术资料与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延续性、精确性、可读性、及时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机构机械工程技术资料与档案管理工作由工程部门和文印室共同负责,文印室具体执行。

三、文件及档案分类1. 机械技术文献资料:包括各类技术资料手册、规范、标准化技术图集、标准部件目录等,按类型分别收录。

2. 机械图纸:按图纸编号排序存放,保证图纸的完整性、一致性、准确性。

3. 工程资料:按工程项目建档存放,确保资料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4. 工程项目档案:存放工程项目前期设计和施工阶段的文件及周转资料。

5. 机械制造质量检验资料:包括检验记录和质量控制记录等。

6. 机械设备档案:存放计量器具检验记录、设备保养记录等。

7. 环评档案:存放环保检测报告、公示材料等。

8. 安全生产文件:存放安全检查记录、事故调查处理记录等。

9. 机械设备档案:存放设备的购置、保养和维修记录。

四、操作规定1. 归档人员应按照文件的种类、序号、编号、日期等进行存放。

2. 档案室定期进行档案检查,不合格情况及时纠正。

3. 凡涉及涂改、删改、错误记录等情况,应有相关人员签字证明,以便遇到问题时查找原因。

4. 档案的查阅、借阅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按规定进行操作。

5. 移动档案应进行借阅登记,并经过书记或主管领导签批同意。

五、档案保护1. 纸质档案应存放在有良好防潮、防火、防鼠、防盗措施的档案柜中。

2. 保管人员应将档案柜钥匙妥善保管。

3. 电子档案应采取多点备份措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六、废旧档案处理1. 确认废旧档案后,经有关主管领导同意后,进行销毁处理。

2. 废旧档案不得随意扔掉,应填写废旧档案清单,进行明细记录。

3. 事故档案不得销毁,需永久保存。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修改或废止需经公司领导同意。

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管理

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管理

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引言概述: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管理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有效的组织、分类、存储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良好的档案资料管理可以提高工程项目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同时也为后续工程维护和改进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介绍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管理的重要性和具体做法。

一、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1.1 制定档案管理规定:制定明确的档案管理规定,包括档案管理的目标、职责和流程等,确保各个环节的档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1.2 建立档案管理组织机构:成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或者小组,负责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1.3 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档案的分类、命名、存储和借阅等具体细则,确保档案资料的有序管理和便捷使用。

二、规范档案资料的整理和归档2.1 档案资料整理:对工程项目的技术资料进行整理,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的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2 档案资料归档:按照事项、时间、地点等相关要素,对档案资料进行分类归档,建立档案目录和档案库,方便后续查阅和利用。

2.3 档案资料保管: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如设置防火、防潮设施,定期进行备份和维护等。

三、建立高效的档案查询和利用机制3.1 档案查询系统:建立档案查询系统,提供便捷的查询功能,包括按照项目名称、时间、地点等关键词进行查询,提高档案资料的检索效率。

3.2 档案利用规定:制定档案利用规定,明确档案借阅的程序和权限,确保档案资料的合理利用和保密性。

3.3 档案利用培训:开展档案利用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对档案查询和利用方法的掌握,提升档案利用的效果和价值。

四、档案资料的定期审查和更新4.1 定期审查档案资料: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审查,剔除过时、无用的资料,保持档案资料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4.2 档案资料更新:根据工程项目的发展和变更,及时更新档案资料,确保档案资料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

工程技术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工程技术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技术资料及档案管理,保证工程技术资料及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和机密性,提高其利用价值,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技术资料和档案管理应遵循安全、保密、实用和便于查询的原则。

第三条工程技术资料和档案管理应注重数字化和电子化建设,逐步实现自动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的技术资料和档案管理。

第二章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第五条工程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施工、验收、竣工、运营等各个阶段的技术文件、技术资料、技术图纸、技术记录等内容。

第六条工程技术资料应按照项目阶段和性质建立相应的文件目录、资料清单,制定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计划,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和审核。

第七条工程技术资料必须在完善的技术档案中进行保存,接受检索和使用。

第八条工程技术资料应按照规定格式书写、标注日期、签署人员,保证每一份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加盖公章、核章。

第九条工程技术资料的电子化管理应遵循信息化与知识管理原则,规范化地建立信息库、知识库等,并开发处理软件,建立数据备份、数据恢复机制,确保信息资料安全。

第三章工程技术档案管理第十条工程技术档案是记录工程项目从设计到竣工、验收、运营全过程的有关情况的一份综合性文献资料。

第十一条工程技术档案应做到密封、完整、真实、可靠和便于查阅,包括纸质版和数字化版两种形式。

第十二条工程技术档案的管理责任人应有明确的职责,进行分类、存储、归档、借阅、销毁等操作,确保其安全可控。

第十三条工程技术档案的存储场所应设置专门的档案库房,设有防火、防水、关锁等安全设施,并定期进行防潮、除虫、检查、维护和保养等工作。

第十四条工程技术档案存储期限应适当延长,同时建立工程技术档案数字化管理体系,将纸质版转换成数字化版,便于长期保存和利用。

第十五条现有和新建项目的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应建立档案档号、档案分类、档案检索和档案借阅的相应管理制度,并进行审核、验收和备案等程序。

工程技术部门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部门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部门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技术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技术部门档案的安全、完整、准确、及时,满足工程技术部门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工程技术部门档案管理范围包括工程设计档案、技术资料、专利文件等各类文件资料。

三、档案管理责任1、工程技术部门档案管理由部门负责人统一管理,部门负责人可委托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2、所有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档案管理职责,切实维护工程技术部门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3、负责档案管理的人员要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及时更新和完善。

四、档案的保管要求1、档案应按照文件分类规范进行分门别类的整理和存放,确保档案的易查性和检索性。

2、档案应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编目,每份档案都应有明确的编号和标识。

3、档案的存放地点应具备防火、防水、防盗等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4、工程技术部门档案应定期进行备份和存档,以防意外情况导致档案丢失或损坏。

五、档案的利用和借阅1、工程技术部门档案的利用应符合规定的程序和权限,确保档案的合法使用。

2、档案的借阅应提前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借阅时应有专人监督和记录,借阅期满应及时归还。

3、工程技术部门档案的利用不得泄露公司机密和个人隐私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档案的销毁和归档1、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和归档,将已经失效和不再需要的档案进行销毁处理。

2、档案的销毁应符合相关规定,并由经办人员保管销毁记录,以备日后查阅。

3、档案的归档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档案的有序存放和便于查阅。

七、档案管理制度的完善1、工程技术部门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和高效。

2、工程技术部门应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专业素养。

3、工程技术部门应积极利用信息化技术,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便捷性。

以上即为工程技术部门档案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所有相关工作人员能够认真遵守并执行,确保工程技术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本(3篇)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本(3篇)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规范资料的收集、保存和使用,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和适用对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工程技术相关的资料的管理,包括技术文件、图纸、设备手册等。

适用对象为公司内所有从事工程技术的员工。

三、管理责任1. 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的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包括资料的收集、保存、归档和使用等。

2. 工程技术部门负责制定资料管理的具体细则,协助项目经理进行资料管理工作。

3. 公司领导层负责对项目经理和工程技术部门的资料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资料的收集与归档1. 项目经理要及时收集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并归档保存。

2. 收集的资料要经过整理、编号,清晰地标注资料名称、日期、版本等信息。

3. 所有归档的资料要存放在专门的存档室中,定期检查保证资料的安全。

五、资料的保存与使用1. 归档资料不得随意调取和移动,必须提交申请并经批准方可取阅。

2. 取阅资料时要签字登记,并确保资料的安全,不得私自借走或复制。

3. 资料的复制和传递必须经过项目经理的批准,并由相关人员填写和签字确认表格。

4. 对于不再使用的资料,要进行彻底销毁,包括纸质和电子形式。

六、资料的安全保密1. 所有的工程技术资料都属于公司的机密信息,不得外泄。

2. 所有员工都必须签署保密协议,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3. 在资料的处理、复制等过程中要加强安全措施,防止信息泄露。

七、培训和宣传1. 公司要定期组织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培训和培训,提高员工对资料管理的重视和意识。

2. 在公司内部内刊和公告栏上宣传资料管理的重要性,强调员工的责任和义务。

八、违纪处分对于未按照规定管理和使用工程技术资料的员工,将根据公司内部纪律进行相应的处分,同时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附则1.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2.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以前的相关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3. 对本管理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公司领导层的批准。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及档案管理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及档案管理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及档案管理措施1、技术交底:施工员应按各施工项目向施工班组做详细的施工技术交底,确定具体作法,提出质量保证措施,制定样板项目、样板间的作法和要求等;填写“技术交底记录”表格,交底双方签认后留档。

2、安全消防交底:施工员要按分项工程,根据建筑的特点,施工的对象、班组的状态有针对性做好安全消防的文字交底,并协助班组落实具体的施工安全消防技术措施。

3、材料设备质量检验:施工员和材料员要把好材料设备质量关;用于给排水施工的主要材料设备必须有生产单位提供的出厂质量合格证书;安装和调试用的各类计量器具,应检定合格,使用时应在有效期内。

4、工程洽商:办理工程洽商要坚持符合规范要求,不提高建筑标准、对其他专业设计无影响的原则;要坚持有变必洽,先洽后干,不盲目施工的原则。

必须办理的工程洽商,要将变更的原因、变更的项目及变更的内容写清楚,涉及工程量变化的还应将材料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写明;技术性洽商、经济洽商应分开办理,技术性洽商应有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四方代表签认(设计单位如委托监理单位办理签认,应有书面委托书),经济性洽商可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三方代表签认;洽商变更的内容应及时用碳素绘图笔反映在图纸上并加盖竣工图章。

变更较多或不宜在原施工图纸上修改补充表示清楚的,应重新绘制。

5、预检记录:施工员要加强现场巡视,督促班组严格按图施工做好预检工作以防患于未然;预检内容包括:管道预留孔洞的尺寸、位置、标高等,管道预埋套管的规格、型式、尺寸、位置、标高等。

6、隐检记录:隐蔽工程要按进度,分层分部位检查并由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专职质检员与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共同验收,共同签字。

无上述手续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隐检项目包括:直埋于地下或结构中,暗敷设于沟槽、管井、不进人吊顶内的给水、排水、雨水、消防管道和相关设备,以及有防水要求的套管。

检查管材、管件、阀门、设备的材质与型号、安装位置、标高、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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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1 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发电有限公司所有部门工程技术资料管理标准、管理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适用于**发电有限公司一期工程从项目立项前准备阶段到项目竣工投产验收期间所有工程项目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移交等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国档发[1992]8号)火力发电厂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电力部电建[1996]666号)火电企业档案分类表(6-9大类)(2002)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办法(试行)(国电集工[2004]125号)DA/T22-2000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GB/T11322-2000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DA/T28—2002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3 公司技术档案管理层次3.1 公司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层次示意图见图1。

职责3.2 综合部3.2.1 公司档案室的直接管理部门,负责建立规范的公司档案室,设立专职工程技术档案管理人员。

3.2.2 负责根据国家和行业的档案法规,制定公司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报公司批准后,印发各部门执行。

3.2.3 及时向公司档案室移交本部门构成档案元素的工程项目资料。

3.3 公司档案室3.3.1 负责公司工程技术资料及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图纸、设备资料、合同文件、信函传真文件、综合文档等的接收、发放、借阅及其登记、微机录入及编码归档。

3.3.2 负责归档数据库的数据备份。

3.3.3 负责指导公司各部门收集、整理相关工程技术资料。

3.3.4 负责档案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负责库存工程技术档案的安全及保密工作。

3.3.5 负责达标投产的资料整理工作。

3.4 工程部3.4.1 建立规范的工程技术资料室,设立专职工程技术档案管理人员。

3.4.2 督促参建各单位(包括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严格遵守公司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办法,并纳入合同条款中进行管理。

3.4.3 协调参建各单位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重大问题。

3.4.4 审定经过监理单位审查的各类技术资料,并及时移交资料室。

3.5 工程部资料室3.5.1 负责图纸、设备资料、技术协议、信函传真文件、综合文档等的接收、传递及移交公司档案室前的保管。

3.5.2 负责各种工地会议纪要、施工措施、监理月报、质检报验单等的接收整理、登记、发放和借阅。

3.5.3 负责工作联系单、变更单的接收、发放和登记。

3.5.4 负责进口设备有关外文资料的翻译。

3.5.5 参加设备开箱验收,收取设备开箱资料。

3.5.6 及时向公司档案室移交上述各类需永久或长期保存的资料档案。

3.5.7 协助公司档案室做好达标投产要求的资料整理工作。

3.6 计划部3.6.1 负责提交本部门构成档案元素的工程项目资料,包括工程项目的融资、贷款合同、协议,工程项目开工报告和批复文件;工程开工前的审计文件;工程项目的设计合同及其执行文件、纪要、备忘录;工程的设备合同及其执行文件、纪要、备忘录;设备招标投标文件;工程项目的施工(含安装)合同及其执行文件、纪要、备忘录;工程调试合同及其执行文件、纪要、备忘录等,工程监理合同及其执行文件、纪要、备忘录;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文件;本部门发出的有关工程前期的依据性文件、报告、纪要、备忘录等。

3.6.2 负责4.5.1所述资料的收集、积累以及移交公司档案室之前的保存及管理。

3.6.3 负责借阅档案资料的妥善保管及时归还。

3.6.4 负责经手保密档案和资料的保密工作。

3.6.5 负责与设备供货方在技术资料方面的联系。

3.6.6 负责在新到设备领出开箱时通知工程部收取开箱资料。

3.7 生产准备部3.7.1 负责提交考核期的运行材料,包括本企业的技术标准,系统图等必备图纸,操作票、工作票、运行日志等运行台帐,培训教材,考核期的生产记录,考核期的事故分析、处理记录及结论等。

3.7.2 负责4.6.1所述资料收集、积累以及移交公司工程技术档案室之前的保存及管理。

3.7.3 负责借阅档案资料的妥善保管及时归还。

3.7.4 负责经手保密档案和资料的保密工作。

4 管理内容与方法4.1 工程技术资料归档范围4.1.1 建设项目工程技术资料归档范围,见国家电力公司电源建设部《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2001年版)及其条文解释》考核项目五“工程档案”第3部分“归档范围”的规定。

4.1.2 公司凡持有上条所述标准规定之范围中所列资料的,无论是由部门或者个人保管,均应按本制度要求进行整理,由档案工作人员验收后归档。

4.1.3 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主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后归档。

有电子文档资料的,应同时收集齐全。

4.1.4 所有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4.2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4.2.1 接收:技术档案室在接收资料时应仔细核对资料名称、份数、资料状况(正、副本、原件、复印件、完好、齐全、破损)。

4.2.2 登记:充分利用基建MIS中的资料管理软件,分类登记,登记后对照《电力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火电企业档案分类表(2002)》(6-9大类)中的分类,确保软件自动生成的档案编号与分类表一致。

4.2.3 填写卷盒封面、脊背。

4.2.4 排架。

资料按类别分类排架:依照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的原则,卷盒(袋)正面向左。

4.2.5 资料的分发及借阅:4.2.5.1 资料分发要填写“文件和资料发放登记表”,借阅要填写“资料借阅登记表”,签字备查。

4.2.5.2 公司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原则上仅供公司内部人员使用,外单位调阅档案要经公司领导批准,见有效证件才可接待。

4.2.5.3 资料外借一般不超过1个月,最长不超过3月。

超过规定时间应办理续借手续。

档案室保存的资料数量任何时候不应少于二套,只剩二套时,原则上不再外借,特殊情况下急需借阅,必须经过综合部主任签字批准。

4.2.5.4 借阅资料要及时归还。

4.2.5.5 对借出归还的资料要认真核对清点。

4.2.5.6 收到归还的资料要及时放回原处,并在借阅登记表上注销。

4.2.5.7 档案室对借出资料每月汇总一次,对到期未还的资料发出催还通知。

4.3 工程技术档案管理4.3.1 收集4.3.1.1 凡**发电有限公司2×600MW建设工程从项目立项前准备阶段到项目竣工投产验收期间,办理完毕并能反应与生产、建设、科研、技术等有关重要职能活动,对今后各项工作和延续本企业、本单位历史发展具有查考和凭证价值的科技文件材料(纸质及其它载体)均需进行收集。

而事务性、临时性、重复性且无查考利用价值则不需进行收集。

4.3.1.2 具体归档范围见国家电力公司电源建设部《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2001年版)及其条文解释》考核项目五“工程档案”第3部分“归档范围”的规定,并参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执行。

4.3.1.3 档案管理人员应坚持“五参加”(参加科研成果和科研项目鉴定;参加设备招、评标,参加设备开箱;参加工程项目验收;参加重要的生产事故分析会),了解工程进度及有关资料情况,以保证各类档案资料及时、齐全、准确的归档。

4.3.2 分类、组卷4.3.2.1 分类、组卷要遵循档案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的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做到分类科学。

组卷合理,层次分明,检索便利。

4.3.2.2 本公司工程技术档案分类按《火电企业档案分类表(6-9)大类》(2002)分类方法进行分类,分类号由四位阿拉伯数构成四级类目,各级类目均用0-9标识。

4.3.2.3 在做好分类的基础上,按各大类下的属类进行组卷、装盒。

4.3.3 编号4.3.3.1 对已组成的案卷编写档案号。

4.3.3.2 档案号由目录号(代号)、分类号、案卷顺序号构成,表示方法如下:1)6大类代号用年代标识。

2)7大类的代号采用7001标识,首位数代表类别号,后三位数代表课题顺序号。

3)8-9大类(从基本建设工程立项前准备到工程竣工投产为止的文件材料),目录号的前两位数代表工期号,后两位数代表机组号(公用部分目录号的后两位用“00”标识)。

4)举例:“**发电有限公司#1机组汽轮机安装质量验评记录”档案号为:“0101-8055-001”。

4.3.4 案卷的整理4.3.4.1 卷内文件排列1)管理性文件材料按问题、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

2)设备资料要求文字材料在前,图样在后。

3)施工记录要求单位工程在前,分部在后。

4.3.4.2 装订1)文字材料以件为单位装订,装订前要取下金属装订物,采取三孔线装形式装订,装订线在左边。

不同尺寸的文字材料要折叠或裁切成统一尺寸。

不得大于A4幅面(外文已装订资料除外)。

且要求装订边及底边对齐。

2)图纸一律不装订,但案卷内大于A4幅面的图纸要全部折叠成A4幅面,折叠方式采用反折式手风琴折叠法(反面在外),图标栏在图纸纵向右下角。

4.3.5 案卷的编目,用微机、档案管理软件进行编目。

4.3.5.1 编写案卷页号。

1)案卷内科技文件材料均以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写页号。

2)页号用自动号码机编写,单面书写的文件材料在右下角编写页号。

双面书写的文件材料,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编写页号。

3)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原有图样目录除外),卷内备考表不编页号。

4.3.5.2 案卷封面的编制1)案卷采用内封面,内封面与档案一并装入卷盒内,放在卷首。

2)拟写案卷题名,要求简明、准确揭示卷内科技文件材料的内容。

案卷题名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代字、代号及其组件、部件、阶段的代号和名称等。

3)编制单位:填写案卷内文件材料的形成单位或主要责任者。

4)编制日期:填写案卷内文件材料形成的起止日期。

5)保管期限,填写其划定的保管期限,按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执行。

6)密级依据保密规定填写。

7)填写档案号。

4.3.5.3 案卷脊背的编制。

1)案卷脊背用150白色书写纸或g120g牛皮纸(与卷盒同色),书写(或打印脊背)。

2)案卷脊背内容包括档案号和案卷题名。

4.3.5.4 卷内目录的编制1)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从1起依次标注,装订文件以件为单位编顺序号,散装文件(图纸)以页为单位编序号。

2)文件材料名称即文件标题全称。

3)文件编号:填写文件的文号或图样的图号。

4)责任者,填写科技文件直接编制部门或主要责任者。

5)日期、填写编制科技文件材料的年、月、日。

6)页次:填写每份文件材料首页上标注的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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