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办法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工程资料管理工作,提高信息资源利用效率和工作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单位所有的工程资料管理工作,包括各类工程项目资料、成果资料、技术资料、档案资料等。
第三条工程资料管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保证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保密性。
第四条工程资料管理应当注重文明办公、节约资源、合理利用、科学管理、严格审查、便于传阅和检索。
第五条工程资料管理贯穿于工程项目全过程,具有延续性和独立性,要求全员参与、各负其责。
第六条工程资料管理小组由单位领导任命,设专职负责人,并配备必要的人员、设备、场地。
第七条工程资料管理小组负责项目资料的归档、编制档案、管理检索等工作,对工程资料进行分类、存档并加强保密措施。
第二章工程项目资料管理第八条工程项目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施工计划、竣工验收资料等。
第九条工程项目资料应按照工程进度和阶段进行分类、存档,做到可以及时查询、检索。
第十条工程项目资料应保存5年以上,特殊情况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延长保存时间。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资料应进行定期检查、整理,保证资料的及时更新与完整。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资料的重要性和机密性在保存时需采取加密措施,对外部人员进行限制查阅。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资料归档应做好相关档案登记、编码工作,确保资料的存档位置清晰明确。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小组有权对工程项目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清理和销毁工作,同时要做好记录。
第三章成果资料管理第十五条成果资料包括工程项目竣工图纸、施工纪录、验收报告、技术交底等。
第十六条成果资料应按照工程项目要求进行归档,存档时要注意分阶段归类,方便后期查阅。
第十七条成果资料保存时间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特殊情况需提前汇报单位领导决定。
第十八条成果资料管理小组要对成果资料进行严格保密,未经许可不得外传。
第十九条成果资料可以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进行存档备份,保证无丢失。
工程资料室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室管理制度工程资料室管理制度「篇一」一、工程项目资料的管理职责:1、项目主管负责工程项目现场的资料管理。
2、现场工程项目人员应及时做好现场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确保工程项目资料的完整、正确和安全。
二、工程项目资料管理规定:1、工程现场每周必须进行工程项目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2、现场档案资料管理员负责审查档案资料,整理齐全后保存。
3、借阅工程资料必须履行手续,不得遗失,更换。
4、工程项目资料必须建立资料台帐、资料目录。
三、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的签收传递规定:1、设立文件签收本,一切文件资料必须送达时要求签收。
2、设立文件发文本,一切文件资料必须发送时要求接收人签收。
3、公司内部指令,通知、报告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
4、对监理工程师、承包商所有文件资料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
5、所有对内对外文件资料必须按职责规定权限审查签发。
6、工程项目竣工移交后,现场的文件资料按公司规定和要求进行交接。
四、工程项目管理规定表格:管理通用表格附后,工程管理过程中必须采用相关表格。
工程资料室管理制度「篇二」一、施工单位必须在材料报验时,一并提供材料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有效的检验报告;对于法规要求的见证取样送检或质监站监督送检的材料,施工单位必须及时报告监理或监督员见证送检,并在检测结果出来后3天内取得检测报告;否则,每少一项或数量不符,扣罚施工单位$1000元;每延期一天,扣罚施工单位$500元。
二、施工单位必须按《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及施工技术资料规范的要求,填写施工过程记录、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及分项分部质量验收记录,并做到内容真实、齐全及规范。
如监理或甲方在检查中发现,未按上述要求填写、整理资料的,每项扣罚施工单位100元,并在当月的进度款中扣除。
三、对政府规定的须办理中间验收登记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在完工后一个月内提交完整的相关资料(含结算资料);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后两个月内、专业分包工程竣工验收一个月内,施工单位必须整理、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含结算资料)。
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各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完善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保证工程竣工结算及工程交工验收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望公司各项目部有关人员密切配合,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技术资料填写的要求1、相关文件《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统一用表填表说明》《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2、资料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数据准确、资料的形成与工程形象进度同步。
资料所记载的内容必须与实际图物相符,并按规定已通过了一定的审批、检查、验收程序,负有责任的各方在资料指定位置上签署意见,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时间。
3、作为工程档案,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或碳素钢笔及单面黑色复写纸书写,要求字体端正、清晰易辨、严禁涂改。
二、主要工程技术资料填写要求及责任人1、工程基线复核单、单位工程座标定位测量记录、垂直度观测记录、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由测量人员按单位工程分层数填写,交项目总工核定。
要求所填数字准确无误,所绘简图上各测点应编号,表中应有测量者、校核者签名。
由测量员交项目资料员一式四份(含原件二份)。
2、质量、安全整改通知单由质量安全组填写,令工长限期整改,复检无误后,将结果记录在上。
由质量员、安全员交项目资料员一式三份(含原件一份)。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由负责所办隐蔽工程内容的工长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办理。
隐蔽记录上应有施工部位及隐蔽项目,重点写出施工及修改依据、质量情况,必要时绘出简图。
并须报质检员验收签字、经项目自检合格后,由各相关工长向监理公司工地代表签字及盖章认可。
资料填报及所有签字盖章完毕后交项目资料员一式四份(含原件二份)。
4、检验批验收记录,由各主管工长负责填写,要求填写规范,签字盖章齐全,由各主管工长向监理公司工地代表签字及盖章认可。
资料填报及所有签字盖章完毕后交项目资料员一式四份(含原件二份)。
5、各分项工程施工安全质量技术交底卡,由负责施工的工长填写。
主要是对施工工艺、质量标准、技术安全措施、施工规范要求、对新结构、新规范、新技术以及图纸会审提出的有关问题,解决方法等进行详细且有针对性的技术交底,填写要具体,交接手续应及时且要齐全,所有交底必须要有交底人、接受交底人(接受交底人必须是经各分包或民建队书面指定的各班组长)的签名及交接时间,以明确责任,班组所有人员必须逐一签字,不得找人代签。
工程资料全过程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全过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资料的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加强工程资料的保密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责任1. 项目经理是工程资料全过程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全面管理和控制工程资料的采集、整理、传输、存储和使用等工作。
2. 项目部设立资料管理岗位,负责具体的工程资料管理工作,包括资料的整理、归档、传输和保管等。
3. 所有项目参与单位要配合项目经理和资料管理岗位,按照管理制度要求积极参与工程资料管理工作。
三、工程资料的采集1.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参与单位要按照项目管理计划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收集和整理相关工程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材料清单等。
2. 工程资料应当及时传输和共享,确保各参与单位都能够及时获取所需的工程资料,以便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
3. 工程资料的采集应当按照标准化的要求进行,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工程资料的整理1. 工程资料应当按照规定的分类和归档方式进行整理,确保不同类型的资料能够方便地查阅和管理。
2. 整理工作应当按照项目管理计划的要求进行,确保资料的归档及时、准确。
3. 对于重要的工程资料,应当建立相应的备份和冗余措施,以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五、工程资料的传输1. 工程资料的传输应当采用安全的网络或通信方式进行,确保资料传输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2. 传输工作应当加密处理,确保资料不被非法获取或篡改。
3. 对于大容量的工程资料,应当采用快速且稳定的传输方式进行,以确保传输的及时性和高效性。
六、工程资料的存储1. 工程资料的存储应当采用适当的存储设备和设施进行,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存储设备应当进行定期的巡检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状态。
3. 对于重要的工程资料,应当建立相应的备份和存档措施,以确保资料不会丢失或损坏。
七、工程资料的使用1. 各参与单位在使用工程资料时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范围进行,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总包单位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总包单位工程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总包单位工程资料的管理,规范工程资料的流转和使用,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总包单位在承担工程项目过程中的资料管理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施工方案、工序卡、检验记录、质量报告、试验报告、竣工资料等各类工程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总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料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资料管理员,负责工程资料的组织、归档、遗失报告等工作。
第四条工程资料的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准确、完整、有效的原则,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工程资料应当按照规定的存档期限进行归档,超过存档期限的资料应当按照规定予以销毁。
第六条工程资料应当按照规定的管理程序进行整理、分类、编码、归档,确保资料的检索和利用方便。
第七条工程资料管理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和改进。
第二章工程资料的管理第八条工程资料的管理应当有专门的存放地点,要求整齐清洁、通风干燥,设有完善的安全设施,防止资料丢失、损坏和泄露。
第九条工程资料管理人员应当对进出资料进行登记,并建立起入库、出库、借阅、还库的相应记录。
第十条工程资料应当按照文件编号排序,资料的存档位置、编号应当清晰明确,方便查找和查询。
第十一条工程资料的传递和传真应当进行记录,并保留相应的文书证据。
第十二条工程资料应当定期检查、清点、整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十三条工程资料的安全备份应当及时进行,并存放在不同的地方,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工程资料的审核和归档应当由专门人员负责,确保资料经过合法、规范的程序审核后方可归档。
第十五条工程资料的销毁应当按照程序进行,保留相应的销毁记录,防范数据泄露或被他人利用。
第十六条工程资料的使用应当符合相关规定,不得私自篡改或删除资料内容,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三章工程资料的流转和利用第十七条工程资料的借阅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必须填写借阅手续,借阅期限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间。
工程资料考核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考核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考核工作,确保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二、管理职责1. 项目经理负责全面监督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确保制度的执行。
2. 工程资料员负责具体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3. 各参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工程资料的编制和提交。
三、资料收集与整理1. 工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施工日志、质量检验记录、安全生产记录、会议纪要等。
2. 资料收集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确保资料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3. 工程资料员应及时整理收集到的资料,分类归档,并建立索引,便于查询和使用。
四、资料审核与考核1. 工程资料的审核应由项目经理或指定的专业人员负责,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 定期对工程资料的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项目管理绩效的重要依据。
3. 对于资料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管理不善的,应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五、资料保管与利用1. 工程资料应在专用的资料室内保管,防火、防潮、防盗措施到位。
2. 资料室应对外实行严格的出入登记制度,确保资料的安全。
3. 鼓励合理利用工程资料进行技术交流和知识共享,提升整个团队的专业水平。
六、信息化管理1. 推行工程资料的电子化管理,利用专业的软件工具进行资料的存储和检索。
2. 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防止资料泄露和丢失。
3. 定期对电子资料进行备份,确保数据的持久性和稳定性。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经理负责解释。
2. 各参建单位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3.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各相关单位和个人。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6篇)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文件和资料的管理1、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管理性文件的收发、传阅、编制清单归类保存。
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图、技术核定单、变更通知单的收发,负责编制目录,分发清单,所有施工图的持有人应对图纸的修改,变更及时标识。
2、所有文件资料由文件批准人决定发放范围和份数,文件发放人应填写《文件和资料发放登记表》,按发放范围和数量发放文件,并做好编号及登记。
3、文件领用人在收到文件和资料时,应在文件发放的表格上登记签字。
4、在发放过程中,文件使用部门应及时撤出作废/失效文件。
5、当文件使用人的文件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时,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更换手续,交回破损文件,补发新文件、编号不变,文件发放部门应将原破损文件收回处理。
6、文件使用人文件丢失后,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补领手续,在补领申请时必须作出书面说明,文件发放部门在补发文件时应重新进行分发编号,并注明作废。
7、在用有效文件控制清单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编制管理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项目工程部负责编制技术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以识别和管理在用有效文件及现行修订状态。
8、文件和资料的更改a.当文件和资料需要更改时,应由文件更改人或更改部门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申请表》,说明更改的理由依据和更改内容,如更改涉及其它部门时,应重新会审。
b.文件更改原则上应由原审批人审批,当原审批人不在或需指定其它人员审批时,则该人应得到相应的授权书和文件审批所需的有关背景资料。
c.经更改审批的文件,由审批人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并发至有关部门。
d.文件持有人根据《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的指令,直接在文件的相应处进行更改,但应确保内容的正确、清晰,并将《文件更改通知单》附于文件后或收回原文件,并做好发放登记。
e.文件更改后,文件更改部门应将更改内容审批件存档备查。
f.文件更改应做好记录和标识。
9、作废的文件应加盖“作盖”印章,已作废、失效的文件应在文件的使用场合中撤出。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细则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工程资料的管理行为,提高工程资料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的信息安全和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资料管理的原则及要求1. 遵循合法合规原则,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管理工程资料。
2. 实行分类管理原则,根据资料的性质和用途,对工程资料进行分类管理,确保资料有序。
3. 实行有责任、有监督的原则,建立健全的工程资料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监督职责。
4. 实行保密管理原则,对涉密工程资料进行加密、权限控制,防止泄漏。
5. 实行便于查阅和维护的原则,制作、存储、查阅和维护工程资料要方便快捷,提高管理效率。
6. 实行持续改进的原则,及时总结工程资料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培训和交流,不断优化管理流程和规范。
第三章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1. 工程资料的建设与维护必须遵从公司制定的资料管理规定,做到及时、准确、规范。
2. 工程资料必须真实可信,不得随意篡改、伪造和遗失。
3. 工程资料必须分类存放,按照建筑、机电、市政等不同类别进行归档管理。
4. 工程资料必须定期整理,清理陈旧、无用的资料,保持资料管理系统的清爽和规范。
5. 工程资料必须做好备份和保护工作,确保资料不丢失、不泄露。
第四章资料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责任1. 公司设立资料管理部门,负责工程资料的整理、存储、检索和保管工作。
2. 资料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和维护公司的资料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各部门的资料管理工作。
3. 各部门设立资料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工程资料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4. 各级领导要加强对工程资料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及时性。
5. 资料管理员要做好资料管理的日常工作,做到心中有数,报告工作不推诿。
第五章资料管理的流程和方法1. 工程资料的建立:工程资料的建立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制作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竣工图册等。
2. 工程资料的存储:工程资料的存储要分类、整理好,采用数字化管理和实物档案管理相结合的方法,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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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一、对文件的管理
1、收到建设局等政府有关部门发放的文件后,工程部资料员做好《文件收文登记表》,如须发放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复印后及时发放并做好《文件发文记录》。
2、对发放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通知等,须保留一份在工程部,做好《文件发文登记》、《文件存档记录》。
3、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交的文件、报告等,做好《文件收文登记》,如要回复的,经办人应及时呈有关领导批阅处理回复。
4、所有文件,须经资料员同意后方可借出,并应填写《借阅登记》。
二、对施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的管理
1、设计院发放到本公司工程部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等要做好《图纸(设计变更)收文登记表》。
2、在收到设计院发放的图纸(设计变更)后,应及时把图纸(设计变更)及时放发到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并做好《图纸(设计变更)发文登记表》,但须保留一份在工程部存档。
三、对合同等管理
1、对于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质量报监登记书、安全监督登记书等,原件留在公司存档,工程部保存一份复印件并注明原件的去处。
2、如须借出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质量报监登记书、安全监督登记书等原件,须经工程部经理同意方可外借。
四、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
1、要求施工单位在每栋楼的基础、主体、竣工验收前把施工技术资料交监理部审查后,工程部复审验收通过后方可提交县监督站申请验收。
2、对于图纸会审、开工令,基槽、主体、竣工验收的通知书、验收报告,质量保修书等需要我公司签字、盖章的,在领导签字、盖章后保留一份在工程部并进行归档。
3、在竣工验收后,督促施工单位提交两套竣工资料,一套交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套留本公司工程部存档。
对于备案资料应及时办理,备案后把通过备案的《备案表》留一份工程部存档。
4、工程部定期(每月一次)对工程资料管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施工、监理单位
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资料完整。
五、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质量缺陷、问题、事故资料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质量缺陷、问题、事故,要求施工单位提交《质量缺陷(问题、事故)处理方案》,处理方案经工程部经理同意后进行存档。
六、监理单位提交的工程技术资料按现行国家文档规范收集、整理、归档。
七、对于工程签证资料的管理
签证单主要按签证规程操作,但要求做好《签证单(签证申请表) 收发登记表》及《签证单存档记录》。
八、对工程部工程日记的管理
工程部的每一位员工须把每天工地施工现场情况、遇到问题及解决方法记录到工程日记上,每月5日前把上月的施工日记交予资料员提交工程部经理审查并做好存档。
九、对书籍的管理
1、对本公司工程部所购买的书籍,资料员须编号并做好《书籍目录》。
2、所有的书籍,须经资料员同意后方可借出,并应填写《借阅登记》。
借阅人须妥善保管所借书籍资料,如有遗失应原价赔偿。
十、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工程技术资料由资料员统一进行计算机信息管理,以便查阅。
信和实业有限公司工程部
二〇一五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