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资料管理制度汇编1.doc
基建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基建工程资料管理制度一、目的与范围制度的核心目的在于确保所有项目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涵盖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施工记录、检验报告、合同文件、会议纪要及各类通信记录等。
二、组织结构与责任1. 项目管理团队:负责制定并维护资料管理制度,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
2. 资料管理人员:具体执行日常的资料管理工作,包括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资料。
3. 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性。
4. 质量控制部门:对资料的质量进行审核,确保符合标准要求。
三、资料分类与编码所有资料应按照预先设定的分类体系进行编码和存储,便于检索和引用。
分类体系应简单明了,易于理解和操作。
四、资料的收集与保存1. 收集:项目启动初期即应开始收集相关资料,如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2. 保存:所有资料必须保存在指定的安全区域,电子资料要有备份,并设置访问权限。
五、资料的整理与归档1. 整理:定期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2. 归档:完成整理的资料应及时归档,并建立索引,方便日后查询和使用。
六、资料的审核与更新1. 审核:资料在归档前需经过严格的审核流程,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2. 更新:随着项目的进展,相关资料应及时更新,保持最新状态。
七、资料的借阅与归还1. 借阅:建立借阅制度,任何借阅行为都应有记录,明确借阅人和归还期限。
2. 归还:借出资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并进行检查以确保资料完好无损。
八、资料的安全与保密1. 安全: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资料免受物理损害和数据丢失的风险。
2. 保密:对敏感信息实施保密措施,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访问。
九、违规处理与改进1.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资料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有明确的处理机制和纪律处分措施。
2. 持续改进:定期评估资料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优化。
十、总结。
工程管理制度汇编

工程管理制度汇编目录第一部分项目管理制度1。
项目部人员岗位责任制度2.项目物资管理与验收制度3。
项目现场管理制度4.项目例会及施工日志制度5.项目组织协调制度6。
项目档案信息管理制度7.项目教育培训制度8。
项目合同管理制度9。
项目进度管理制度10机械设备工器具管理制度11。
项目奖惩管理制度第二部分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施工责任制度2。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3.安全施工检查制度4.安全例会制度5.安全施工措施编审和交底制度6.安全活动日、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制度7。
安全监护制度8。
劳务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9.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0.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11。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12.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13。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4.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5。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6.安全设施管理制度17.生活卫生管理制度18。
安全奖惩制度19。
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20.消防保卫管理制度21.安措补助费、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办法22。
防尘、防毒安全管理制度23.女工特殊保护制度24.反违章考核管理制度25。
临近带电、停电、不停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三部分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工程项目物资验收制度2。
工程项目计量管理制度3。
工程项目质量检查验收制度4。
工程项目质量事故调查制度5.工程质量教育培训制度第四部分造价管理制度1。
项目成本控制制度2。
项目结算管理办法第五部分技术管理制度1。
技术管理制度2。
材料代用管理制度3.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制度4.施工图预审制度5.施工技术交底制度6。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第一部分项目管理制度1.项目部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本工程项目部成立后,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将根据需要,选择具备专业管理能力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各职能部门的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及各职能部门的岗位职责按制度规定如下:1.1项目经理岗位职责1。
1.1是落实施工现场管理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在授权范围内代表施工单位全面履行施工承包合同;对施工生产和组织调度实施全过程管理;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1。
工程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与使用流程,确保所有工程资料真实、完整且可追溯,以支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管理决策的需要。
二、资料分类与编号1. 工程资料应按照其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并赋予唯一的编号,便于检索和使用。
2. 分类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技术标准、会议纪要、进度报告、质量检验记录等。
3. 编号规则应简单明了,易于识别,如结合项目名称、资料类别和日期等信息。
三、资料收集与整理1.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相关人员收集和整理工程资料,确保资料的及时更新和完善。
2. 工程资料应在发生或变更后立即记录,并由专人负责归档整理。
3. 对于重要资料,应制作电子版和纸质版双份保存,以防万一。
四、资料保管与归档1. 设立专门的资料室或档案柜,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2. 纸质资料应分类存放,电子资料应备份在安全可靠的存储设备上,并定期检查数据的完整性。
3. 对于过期或无用的资料,应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销毁或转移。
五、资料使用与借阅1. 工程资料的使用应遵循“按需取用”的原则,非相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查阅或借出。
2. 借阅资料需填写借阅登记表,明确借阅人、借阅时间、归还时间等信息。
3. 借阅人应爱护资料,不得涂改、损坏或遗失,如有违反,应按照公司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资料更新与维护1. 随着工程进展,相关资料应及时更新,反映最新的工程状态和技术要求。
2. 定期对工程资料进行审核和维护,确保其准确性和有效性。
3. 对于频繁更新的资料,应建立固定的更新机制和流程,避免信息的滞后。
七、监督与考核1. 公司应定期对工程资料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
2. 对于在资料管理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工程单位资料整理制度

工程单位资料整理制度一、目的与原则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工程单位内部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和使用流程,确保工程信息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本制度遵循合法性、实用性、系统性和保密性的原则,以适应工程项目管理的需要。
二、资料分类工程资料按照性质和用途,可分为技术性资料、管理性资料和财务性资料等类别。
每一类资料应明确归档要求和保管期限,便于检索与利用。
三、资料收集与归档1. 所有资料必须及时收集,并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整理。
2. 资料归档应做到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分类清晰、易于检索。
3. 归档资料应注明日期、来源、责任人等信息,并进行电子化处理。
4. 特殊重要或涉密资料,应采取加密或其他安全措施保护。
四、资料保存与管理1. 资料的保存环境应干燥、通风、防潮,确保资料不受损。
2. 定期对存档资料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建立资料借阅制度,明确借阅权限和归还期限。
4. 定期对过期无用资料进行销毁,确保信息安全。
五、资料的使用与查询1. 任何人员使用资料前需提出申请,说明使用目的和范围。
2. 资料查询应遵守查询规定,不得随意携带或复制敏感资料。
3. 对于经常使用的常规资料,应建立快速查询系统,提高查询效率。
六、责任与监督1. 指定专门部门或人员负责资料整理工作,并对其进行培训。
2.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资料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3. 违反资料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依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工程单位负责人解释。
2.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本制度可适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工程管理部制度汇编

工程管理部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工程绩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管理部是公司工程管理的具体实施机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工程项目的进行。
第三条工程管理部的任务是:制定公司工程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协调资源优化配置,保证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第四条工程管理部的职责包括:1. 负责起草工程管理规范和制度,并组织实施;2. 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工程项目计划,并监督执行情况;3. 协调各部门资源,优化配置,确保项目进度;4. 负责工程项目的确认验收,报告项目进展情况;5. 组织开展工程管理人员培训,提高管理能力;6. 其他与工程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五条工程管理部下设项目管控小组,具体负责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工程造价管理第六条工程造价管理是指对工程项目的投资成本进行科学合理的预算、核算和控制,以实现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最大化。
第七条工程造价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循国家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法规政策;2. 严格执行工程项目的预算和审批程序;3. 坚持成本核算和费用管控的原则。
第八条工程造价管理的内容包括:1. 制定工程项目的投资预算;2. 审批工程项目的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决算;3. 监督工程项目的物料、设备、劳务等成本核算;4. 控制工程项目的工程变更造成的费用增加;5. 掌握工程项目的总投资情况,及时调整预算。
第九条工程项目的造价预算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管理费、利润等方面的费用。
第十条工程项目的造价核算应真实、准确、详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具备相关工程造价管理经验和技能。
第三章工程进度管理第十二条工程进度管理是指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程项目计划进行监督和控制,确保工程项目按计划进行。
第十三条工程进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制定合理的工程项目计划;2. 严格执行工程项目计划;3. 及时调整工程项目计划。
工程施工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档案资料管理,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类资料的保存、整理、归档和利用,提高工程施工档案资料管理的效率和规范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施工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施工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材料报审资料、进度计划、现场记录、变更确认单、竣工资料等。
第三条工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完善的施工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和规范操作流程,并严格执行。
第四条工程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施工档案管理员,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定期开展培训和考核,提高施工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五条工程单位应当将施工档案管理列入日常管理工作,并作为关键要素纳入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中。
第六条工程单位应当为施工档案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物质和人力支持,保证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七条工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施工档案资料保密制度,保护各类施工档案资料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第二章施工档案资料管理流程第八条施工档案资料管理流程应包括资料的产生、整理、归档和利用四个环节。
第九条资料的产生环节是指各类施工档案资料在施工过程中的产生和收集的过程。
涉及的资料主要包括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材料报审资料、现场记录等。
第十条资料的整理环节是指对所产生和收集的各类施工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资料的归档环节是指将整理好的各类施工档案资料按照规定的归档标准和流程进行归档,便于查阅和利用。
第十二条资料的利用环节是指在需要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查阅、提取和利用各类施工档案资料,以支撑工程施工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工程单位应当明确施工档案管理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责任,确保每个环节的工作都得到有效的组织和协调。
第十四条工程单位应当配备足够的施工档案管理人员和专业设备,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工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施工档案资料的数字化管理和网络化共享,提高管理效率和便利性。
工程资料管控制度

工程资料管控制度一、目的建立和实施工程资料管控制度,以确保所有工程文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同时满足法规要求和合同规定,支持项目管理决策和工程质量控制。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部门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监理、供应商以及项目管理团队。
三、职责分配1. 项目经理负责整体的资料管理工作,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设计部门负责提供设计文件和图纸,并及时更新变更。
3. 施工部门负责现场施工记录、检验报告等资料的编制和提交。
4. 监理部门负责监督施工过程中的资料记录和整理工作。
5. 供应商负责提供材料、设备的合格证明和相关技术资料。
6. 资料管理员负责资料的收集、归档和保管工作。
四、资料分类与编号1. 工程资料应按照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如设计资料、施工记录、检验报告、会议纪要等。
2. 每类资料应有明确的编号规则,便于识别和检索。
五、资料编制与提交1. 所有资料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编制。
2. 资料提交应及时,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 对于关键性资料,应实行双重审核制度,确保资料无误。
六、资料存储与保护1. 所有工程资料应妥善保存在指定的档案室内,防火、防潮、防虫害。
2. 电子资料应备份在安全可靠的服务器或云存储中,防止数据丢失。
3. 对于涉密资料,应实行严格的访问控制和权限管理。
七、资料检索与使用1. 资料管理员应建立有效的检索系统,确保资料能够快速准确地被找到。
2. 资料的使用应遵循相应的保密规定,不得随意外传或泄露。
八、资料更新与作废1. 随着工程进展,相关资料应及时更新,保持最新状态。
2. 作废的资料应明确标记,并在适当的时候进行销毁处理。
九、监督与改进1. 定期对资料管理情况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管理经验,不断完善资料管控制度。
十、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项目经理负责解释,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
工程资料工作制度

工程资料工作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的资料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提高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
2. 工程资料管理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各项目部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1. 公司层面设立专门的工程资料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全公司的工程资料管理工作。
2. 项目部应设立专职或兼职的资料员,负责本项目的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3. 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工程资料管理工作负总责,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资料管理要求1. 工程资料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和编号,确保资料的标准化和系统化。
2. 工程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同步生成和更新,确保资料的实时性和有效性。
3. 对于重要的设计变更、会议纪要、合同协议等关键资料,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并做好记录。
四、资料归档与保管1. 工程资料应在项目竣工后一个月内完成归档工作,由项目部资料员负责整理并移交给公司工程资料管理部门。
2. 归档资料应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应保持一致。
纸质资料应按类别装订成册,电子资料应备份至少两份。
3. 工程资料的保管期限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年限,过期资料的销毁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资料查询与借阅1. 工程资料应设置专人管理,非相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查阅和借阅。
2. 借阅工程资料应填写借阅单,明确借阅人、借阅时间、归还时间等事项,并由资料管理员审批。
3. 借阅人应爱护资料,不得涂改、折损或丢失,如有违反,应按规定赔偿损失。
六、监督与考核1. 公司工程资料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项目部的资料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2. 对于资料管理工作不到位的项目部和个人,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处罚。
3. 项目部资料管理工作的考核结果将作为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工程资料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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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资料管理制度汇编1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了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开发项目工程资料管理,完整、准确、系统地管理好工程资料档案,充分发挥工程资料档案在投资、开发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公司提高工程管理和投资效益提供更好的服务。
1.2工程资料是指整个建设项目从前期、开工、施工、竣工及验收、备案全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在此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
2工程资料的归档范围
2.1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资料,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2.2工程资料的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要求。
3工程文件材料的质量要求
3.1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不能代签或打印)。
3.2复印、打印文件材料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度应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3.3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复印件必须注明原件的存放地,经办人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的公章。
3.4工程资料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3.5工程资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4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检查:
工程部资料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定期检查(每月必检一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验收和安全资料,及时检查资料是否按国家质量/安全验收规范、地方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编制,与施工现场是否同步,原材料、试件等是否按规范留置、送检,发现有缺漏的,列出缺漏清单,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及时补齐。
必须检查的施工阶段:项目开工前;基础、主体等各分部工程验收前;竣工验收前二个月。
5工程资料的接收:
5.1递件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资料(工程技术文件、来文、图纸、资料)由部门资料员统一接收,并应填写《工程资料接收记录》和《收文登记表》。
5.2工程部或其它部门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资料员,并应登记。
5.3对接收的工程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
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5.4对接收的工程资料应及时建立工程资料接收总登记台账和分类台账(簿式台帐和电子台帐)。
5.5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档案资料文件,资料室有权退回归档单位,归档单位应按资料室的有关要求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归档资料。
5.6凡因工程文件材料归档不完整,不符合有关归档规定者,不能进行工程决算、工程款支付,各项工程款的付款必须由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5.7工程档案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半月内由施工单位向建设方提交完整、准确、并经各参建方有关负责人签章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
5.8施工方要按合同约定的份数移交工程竣工资料到公司资料室,在取得资料室资料员接收资料的确认签字后,才能与公司成本部、财务部进行结算工作。
移交归档材料必须填好移交清单,一式两份,移交人和资料室接收人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各自保存一份,以备存查。
5.9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如不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资料室有权不接收。
5.10凡不按归档范围、时间、要求归档的,资料室有权追查。
6工程资料的发放
6.1分发外单位和部门的工程资料(工程技术文件、发文、图纸、资料)由部门资料员统一办理。
6.2呈送上级单位的工程资料由工程部(项目部)确定发放单位、部门及份数。
6.3工程部分发的图纸资料应编制《图纸资料分发清单》,分发的图纸资料至少预留一份,连同《图纸资料分发清单》原件存档。
6.4为避免工程资料分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发现象,图纸、资料领取单位应指定专人领取,并电话或书面通知部门资料员,剖门资料员填写《图纸资料发放领取登记
表》。
7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
7.1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统一由部门资料员按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中所指定的部门及时分发并建立签收记录。
7.2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原件一律及时归档保存。
8工程资料的保管
8.1及时将收集的资料、图纸等,整理分类、编写目录,装订成册,在保管过程中,严格遵守档案接收、查阅、出借、归还的登记制度。
8.2归档的资料要完整、系统、准确。
8.3资料按类别存放,在相应的档案盒上贴上标签。
8.4做好资料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工作,档案柜必须加锁。
8.5保存的工程资料每半年清理核对一次,如有遗失、损毁,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9声像资料管理办法
9.1工程施工声像资料主要是指施工过程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影片、光盘及磁性载体,以声像为主,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9.2公司应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的声像档案主要有:建设工程的照片档案、录像档案和相应的文字说明。
9.3照片档案要求
9.3.1技术要求
9.3.1.1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内容是指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从原貌、施工到竣工验收等一系列活动中,用照片、录像等形式现场采集的有保持价值的工程声像素材以及后期整理成果。
9.3.1.2录制、拍摄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与实际工程相符。
9.3.1.3应按照工程施工顺序进行拍摄,保持画面之间的有机联系。
工程项目如果为多个单位工程,各单位工程的名称必须标示清楚,各单位工程的内容应保持完整和连续。
工程照片必须是原版、原件,底片与正片相符,底片不得磨损、划伤、有污渍,胶卷、相纸应选择质地良好的产品。
(1)照片应当主题明确,画面清晰完整,色彩还原准确,无污染,被摄主体不能有明显失真变形现象。
(2)照片规格为6英寸光面彩色照片,无需过塑,同时附照片对应的元数据光盘和文字说明。
照片文字说明包括拍摄照片的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摄影者。
(3)数码照片应当使用不低于800万像素的数码相机拍摄,图像格式为JPEG格式,不能进行压缩、修改、添加、合成、挖补等编辑处理(为提高画面质量、增强画面效果所做的技术后期处理除外)。
手机拍摄、电脑合成的照片不能作为归档的照片。
9.3.2 编制要求
9.3.2.1分类:同一工程项目内按照建设程序、问题等进行分类。
9.3.2.2排列:按照分类方案,结合时间和重要程度等进行排列。
9.3.2.3编号:照片号是固定和反映每张照片在整个工程项目照片中的代码,同一个工程项目的照片应连续编号,从“1”开始按顺序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