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材料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原材料管理制度及不合格材料处理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原材料管理制度及不合格材料处理管理制度一、建设工程原材料管理制度1.材料采购管理(1)确定采购原材料的种类、规格、数量和质量要求;(2)制定供货商评价制度,选择正规可靠的供应商;(3)合理安排采购计划,遵守公平竞争原则,确保材料供应的及时性和稳定性。
2.材料验收管理(1)建立材料验收制度,明确验收标准和程序;(2)根据材料性质和用途,使用适当的检测方法对原材料进行检测;(3)对凡购进的原材料,必须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
3.材料保管管理(1)建立材料保管制度,明确仓库管理责任和管理要求;(2)定期对仓库进行盘点,确保材料库存的真实性和准确性;(3)采取适当的防潮、防火、防盗等措施,确保材料的安全性。
4.材料使用管理(1)材料使用前应进行清点确认,核实材料的种类、规格、数量和质量;(2)合理安排材料的使用顺序,遵守施工工艺要求;(3)对于余料和报废材料,应及时进行处理和记录,防止交叉使用。
1.不合格材料鉴定和处理(1)对于不合格材料,应进行鉴定和分类,明确质量缺陷的性质和程度;(2)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包括重新检验、复验、调整工艺、退货、退款等处理方式,并及时记录和报告。
2.销毁和处理不合格材料(1)严禁擅自销售或继续使用不合格材料;(2)对于无法改造或修复的不合格材料,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销毁处理;(3)确保销毁过程符合环保要求,并做好销毁记录。
3.不合格材料的责任追究(1)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不合格材料的产生和使用,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2)对于存在不合格材料问题的项目,进行整改并记录,以避免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通过建设工程原材料管理制度和不合格材料处理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能够有效控制工程质量风险,保证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提高工程的质量水平,落实施工安全和环保要求,保证工程进度和工程物资的供应及时性和稳定性。
施工材料管理制度15篇

施工材料管理制度15篇施工材料管理制度11.为提高建筑安装企业施工管理水平,使现场材料管理工作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达到保证质量,缩短工期,降低消耗,提高效益的目的,制订本制度。
2.凡施工所需各类材料,自进人施工现场进行保管、使用直至工程竣工,余料清退出现场为止的全过程,均属于施工现场材料管理的范围。
3.施工现场必须由专职材料员进行现场材料的管理工作;材料员必须通过考核,持证上岗;材料员的人员配置以能够使生产及管理工作正常运行为准。
4.现场要有切实可行的料具管理规划、各种管理制度及办法,并在施工平面布置图中标明各种料具存放位置。
5.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预算编制,上报单位工程用料进料加工等计划并根据变更洽商及增减预算及时上报变更计划,数据必须准确真实。
6.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有关的材料技术节约措施,制订并实施材料节约计划,并建立效果考核台账。
7.材料进场必须以施工用料计划为准,严格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有关资料(送料凭证、合格证、材质证明等)必须齐全。
8.现场必须设有材料三级明细账并及时记账,材料保管员必须做到现场库存材料账物相符,并定期进行材料盘点。
9.现场材料保管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l)需在施工现场外临时存放在施工程用料时,必须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按规定办理临时占地手续且材料码放不得妨碍交通和影响市容;(2)现场内露天存放的在施工程用料必须按施工平面布置图中标明的位置,分类、分规格码放整齐,底垫高度不得小于100,地面要平整夯实并有排水措施;大堆料存放应界限分明,避免混放;(3)现场临时仓库中存放的料具必须分类分规格码放整齐,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必须专库存放;(4)凡施工现场存放的材料,必须依照其物理及化学性能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进行保管,如防潮防雨防晒等措施;(5)料区管理区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10.施工用料发放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l)施工现场必须建立限额发料制度,并设立材料定额员;(2)在施工程用料必须进行限额发料,其中主要材料必须建立定额考核台账;(3)限额发料单必须根据施工任务书或施工预算编制;(4)凡超限额用料,必须查清原因,及时签补限额发料单;(5)按照在限额考核台账上的登记,及时进行材料核算。
工程材料库房管理制度(5篇)

工程材料库房管理制度1、工程材料库房由公司指派的库房保管统一管理,对材料进出库及平时使用负全部责任。
2、材料入库实行三联单记账保管法,材料出库实行三联单出库流水记账法。
3、保管员每个星期要将入库单和出库单报与公司财务部,包括工作零用车工、转库等单据。
4、库房材料要分类码放整齐,并做标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要分库存放。
5、库房内不准无关人员随便进行,不准留无关人员在库房内闲谈,不准在库房内吸烟、吃零食或做饭等。
6、工程结束后要将本库房存的工程用材、耗材进行清点列项上缴或上报。
7、材料库房购进的固定资产设施设备,丢失损坏,实行赔偿制度。
8、材料库房使用工具不准私自外借,不准私自拿回家中占为己有。
9、不准在库房内用炉火取暖,保管员下班前要检查无隐患后,断电锁门后方可下班。
工程材料库房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材料库房的管理,提高材料库房的使用效率和材料保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材料库房是指用于存储、保管、发放和管理工程所需材料的场所。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的工程材料库房。
第四条工程材料库房的管理原则是安全、合理、高效。
第五条工程材料库房的主要职责是对材料进行存储、保管、发放和管理,确保材料的安全、准确和及时提供给需要的人员。
第二章材料库房的设置和布置第六条工程材料库房的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一)与工程现场之间的距离较近,方便材料调拨;(二)空间宽敞,确保材料的存放和取用;(三)通风良好,有良好的光照条件;(四)有防火措施和防盗设施;(五)库房内设置货架、仓位等,以便分类存放和管理。
第七条材料库房的布置应满足以下要求:(一)根据材料种类进行分类布置,确保材料的易于辨认和取用;(二)设置醒目的标识,标注材料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三)合理利用空间,确保库房的存储容量和利用效率。
第三章材料的存储和保管第八条材料的存储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一)分类存放,按照材料性质、用途、规格等进行归类;(二)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较早到库的材料先使用;(三)定期检查库存,及时调整库存量和位置。
2023最新-材料管理制度(优秀7篇)

材料管理制度(优秀7篇)在当下社会,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这7篇材料管理制度是为您整理的材料管理制度范文模板,欢迎查阅参考。
材料管理制度篇一1、单位工程所用设备、材料、工具零工等准备工作由施工员(安全员)牵头组织,施工员、技术员、保管员、分包劳务负责人共同进行申报。
一般大型设备(塔吊、龙门架、搅拌机、架管、扣件等)提前10日――30日,小型材料申报应提前10――15日进行申报。
凡是涉及到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比如钢材、地砖等)需经过劳务队长负责人提供准确数量,技术负责人初核,项目部经营审核部复审。
所报数量严格把关,不得出现错报、漏报,对所报材料注明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要按照相关设计文件及定额,结合工程实际经验申报。
凡出现失误造成材料价格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材料申报单由工地保管处领取,按照劳务分包人→技术人员(注明质量标准)→项目部经营考核部→材料部咨询价格→材料进场的顺序,由施工队长协调把关,最终材料进场。
如果由于材料拖延工程工期,由施工员负责,2、材料进场后先通知保管,由保管通知施工队长、技术负责人,三方确认进场材料的质量、数量、破损、规格、型号等参数。
材料堆放由工地队长(或安全员)负责指定位置,不得出现二次搬运。
收货后由保管员开入库单、入库单应填写详细,包括送货车号、进场时间、送货单位及品种规格、数量、单价、购买人、材料用途(安全文明、工程实体),所有记录不可模糊。
3、属于没有严格控制使用数量的小型材料,由工地施工员、安全员、保管员自购材料,可以不经过项目部经营审核部确定数量,但要自己把握好进场材料。
按以上第二条执行入库单制度。
自购材料要在价格、质量方面把好关。
4、各个施工现场要加强工程中零工的管理,今后对所有在建工程发生人工、材料、机械等实行量化分项指标控制。
对现场发生零工,由施工员(安全员)、技术负责人管理并详细记录所发生零工用途及使用项目工程量,能量化的一定量化,将现场文明费用及工程主体实际费用分离立账。
装饰装修公司 工程材料管理制度【6篇】

装饰装修公司工程材料管理制度【6篇】【第1篇】装饰装修公司工程材料管理制度装饰装修公司工程材料管理制度材料配送制度1、工程施工常用主要材料的供货由材料超市统一配送,严禁施工单位未经工程部许可私自外购材料;2、施工单位根据施工项目所需材料数量,依照《工程预算报价表》所列材料品牌、质量及等级标准填制《工程材料配送表》,并列明送货时间,地点,于材料使用日前36小时将《工程材料配送表》报送材料超市;3、材料超市按收到的《工程材料配送表》所列要求内容组织材料,按要求时间及地点准时送货;4、工程项目经理指定专人负责验收配送材料,办理验收手续,保存好收货单据,工程竣工交验后凭此单据到结算中心办理材料款的结算;5、工地施工材料在收货验收时发现有与《工程材料配送表》品牌不符的或质量及等级标准不符的材料,拒绝接收,并限定材料超市马上更换;6、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工程监理人员对工地有无使用非指定(品牌、材料质量及等级)材料进行监理。
材料质量/价格管理制度1、材料超市根据《工程材料配送表》常用材料品牌及要求的理化指标、质量等级组织进行采购;2、材料采购质量的环保指标要求达到“省级环境保护”认证级别,并提供产品环保性能检验合格证(正本);3、材料采购质量的物理性指标要求达到《居众公司装饰装修产品质量标准》;4、工程部对材料质量从材料采购到使用进行全程监理;5、工程部、财务部每季度对材料配送价格进行一次联合考察评估;材料超市组织的材料配送价格必须低于或等于市场同等材料价格。
【第2篇】装饰装修公司工程施工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装饰装修公司工程施工管理制度⑶三、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工程牌施工资料进场标识,环境保护客户自购材料通制作施工进度材料进场拆除、间隔、水电施工门窗天花主体施门扇压制厨房卫生间防水施工防虫施工、记录柜门压制天花罩面、木器饰面收木制品补钉眼接天花罩面补缝油漆施工墙面批腻子打磨、墙漆组件安装五金洁具安清场提请验收施工准备成品保护1、进驻施工现场当日,须将施工单位标志牌、施工管理资料袋、安全标识等按要求格式置放,并须在施工现场配置2kg灭火器二只、医药箱一只;2、工程进度安排表、施工人员名单等文字内容须填写完整、清晰并放入施工资料袋中;3、须根据施工工人进场施工时间办理相应的居留手续;4、施工工人须统一穿着工服、佩带上岗证,着装要整齐,不得穿破损、严重污秽工服及穿拖鞋施工;5、施工现场不得生火或使用电炉做饭、烧水、取暖;6、施工用料须分门别类堆放整齐,置于干爽地界;7、每日施工完毕,须清理施工垃圾,做到现场无垃圾堆积;8、妥善保管业主提供装修用料及室内原有须保留设施,对易损件须加以保护处理;9、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相关规定,不得违章作业;10、施工过程中,须关闭施工现场入户门,不得干扰邻居日常生活;11、对参观样板房客户或其他来访者,须热情接待并对相关问题给予解答;12、施工现场不得留非施工人员居住或长时间逗留;13、施工工人不得在施工现场抽烟、打架斗殴;14、工余时间,留宿工人不得赌博或进行其他影响邻居休息的活动;15、工程竣工,须做到人走场清、窗明几净。
工程材料限量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材料管理,合理控制材料消耗,提高材料利用率,降低工程成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中涉及材料采购、使用、储存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节约原则:合理使用材料,降低消耗,提高材料利用率。
(二)计划原则:根据工程进度和施工需求,制定材料采购和使用计划。
(三)责任原则: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落实材料管理责任。
(四)监督原则:加强对材料采购、使用、储存等环节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材料采购管理第四条项目技术部负责编制材料采购计划,包括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等。
第五条采购部门根据项目技术部提供的采购计划,进行材料采购。
第六条采购材料应优先选用国内优质材料,确保材料质量。
第七条采购材料的价格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不得超过预算。
第八条采购材料必须具备合法的出厂证明、质量检验报告等。
第三章材料使用管理第九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度和施工需求,制定材料使用计划。
第十条材料使用计划应包括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等。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材料使用计划进行材料领取,不得超计划领取。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合理使用材料,避免浪费。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在材料使用过程中,做好材料记录,包括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等。
第四章材料储存管理第十四条材料储存应选择通风、干燥、防火、防盗的场所。
第十五条材料储存应按照分类、分批、分规格进行。
第十六条材料储存应定期检查,确保材料质量。
第十七条材料储存应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工作。
第五章材料报废管理第十八条材料报废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因质量问题报废的材料,应由质量管理部门鉴定。
(二)因过期报废的材料,应由采购部门鉴定。
(三)因施工过程中损坏报废的材料,应由施工单位鉴定。
第十九条材料报废后,应及时清理,不得占用储存空间。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二十条各部门应加强对材料采购、使用、储存等环节的监督检查。
工程材料领用管理制度

工程材料领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为规范工程材料的领用流程,确保材料的正确使用与节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项目中所有材料的领用、使用与回收过程。
二、责任主体1. 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材料的管理工作,包括制度的制定、执行监督以及异常处理。
2. 材料管理员:负责材料的出入库管理,记录领用信息,定期盘点库存。
3. 施工队伍:按照既定流程领用材料,并妥善使用、保管。
三、材料需求计划1. 各施工班组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编制材料需求计划,并提交项目经理审批。
2. 材料需求计划应详细列明所需材料的种类、规格、数量及预计使用时间。
四、材料领用流程1. 施工班组在领用材料前,需填写《材料领用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批。
2. 材料管理员根据审批后的领用单发放材料,并记录领用信息。
3. 施工班组应在领用时检查材料质量和数量,如有问题应及时反馈。
五、材料使用与回收1. 施工班组应合理使用材料,避免浪费。
2. 对于剩余或可回收材料,应进行分类堆放,并由材料管理员统一回收处理。
3. 对于损坏或报废的材料,应及时报告并说明原因。
六、材料存储与保管1. 材料管理员应确保材料存放区域的整洁、安全,防止材料受潮、损坏或丢失。
2.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材料应单独存放,并做好明显的安全标识。
七、盘点与报表1. 材料管理员应定期进行材料盘点,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
2. 每月末,材料管理员需编制材料库存报表,并提交项目经理审核。
八、违规处理违反材料领用管理制度的,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警告、罚款或其他处罚。
九、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经理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需经项目经理审批后修订。
工程部库房材料管理制度

工程部库房材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部库房材料的管理,提高库房材料的利用率和管理效率,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程部库房材料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部门的库房材料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部负责具体管理库房材料,库房管理员负责具体执行,保证库房的正常运转。
第四条工程部库房材料必须按照规定的类别、数量存放,并定期清点、盘点、整理,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五条库房管理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库房材料管理工作,做到材料进出有记录,定期检查库房环境,确保材料的安全。
第六条库房管理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材料的领用,使用后要及时归还,不得私自挪用或浪费。
第七条库房管理员必须定期进行库存清点和盘点,及时更新库存记录,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第八条工程部库房材料管理制度由工程部经理负责审批,并由库房管理员具体落实执行。
第二章库房材料的分类管理第九条根据工程部需要,库房材料按照类别、规格、数量进行分类管理,确保材料的有序存放。
第十条库房材料应分门别类存放,明确标注名称和规格,并做好分类标识,便于管理和查找。
第十一条对于易损坏、易腐烂、易燃烧等特殊材料,应单独存放,并加强保护和监管。
第十二条库房管理员应在材料存放位置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有问题的材料,并做好记录和处理。
第三章库房材料的进出管理第十三条凡是需要进出库房的材料,必须填写领用单或入库单,由库房管理员审核签字后方可执行。
第十四条领用材料的人员必须凭借有效证件和领用单前来领取,核对无误后方可领取。
第十五条领用材料的人员应按照领用单上的数量和规格领取,不得私自挪用或超量领取。
第十六条领用材料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流程使用材料,使用后及时清点和反馈情况,库房管理员完成记录。
第四章库房材料的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工程部库房材料必须加强保护和监管,杜绝盗窃、损坏和浪费的现象。
第十八条库房管理员要定期检查库房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正常运转。
第十九条库房管理员要定期检查库房的门窗、防火设施等,确保安全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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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仪大水坑风电场一期工程工程材料管理办法及采购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宁夏银仪大水坑风电场一期工程(以下简称“银仪大水坑一期”)工程材料的管理,加强对原材料质量的控制,确保工程质量,根据本项目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及国家和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克服工程材料使用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减少因工程材料质量问题带来的工程质量隐患,规范项目工程材料来源,确保工程使用优良的材料,提高整体工程质量,本工程材料实行准入制。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工程材料指用于本项目永久性工程的材料,主要包括钢材(钢筋、)、水泥、砂石料等。
第四条工程材料选定、进场、存放、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均遵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工程材料的源头管理第五条材料的推荐每种材料推荐4~6家生产厂家或品牌,推荐的材料必须附产品合格证书、试验报告等证明材料,并且有一定规模的生产能力,且运输方便,质量稳定,近两年内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无不合格记录及质量事故记录。
国内及宁夏区内著名生产厂家或品牌优先考虑,并将供货商报监理和业主审核批准后方可选用。
第六条推荐材料的考察施工单位推荐的工程材料应对其性能进行试验检测,确认合格后,经建立和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共同对推荐材料的生产厂家(代理商)的生产设备、工艺、规模、产品质量、履约能力、社会信誉等进行现场考察。
第七条工程材料范围确定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材料来源。
工程材料厂家或品牌的范围确定后,每家施工单位可以在该种工程材料确定的范围内选定厂家或品牌作为本合同段备选材料,在随后的施工过程中,工程材料的选购必须是选定范围内的,未选定的材料严禁进场,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
第八条实行准入制的材料有:钢筋、钢绞线、水泥、橡胶支座、混凝土外加剂、、锚具等。
第九条材料的变更施工过程中一般不得随意更换材料料源或品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更换或调整:(一)材料生产厂家无法满足供货要求;(二)材料生产厂家所提供的材料质量不稳定或无法满足施工需要。
材料变更由施工单位提出,驻地办审核,按以上相关程序重新进行考察确定。
第三章工程材料的进场管理第十条材料进场前,需要把进场关,具体程序如下:1、每一批材料计划进场时,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应做好检验准备,并报告驻地办,在24小时内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报告后及时到达现场。
2、施工单位必须在监理工程师旁站下对原材料按规定频率和方法取样检验,监理工程师也应同时进行取样抽检。
施工单位检验合格后按照规定向监理工程师上报该批材料的进场申请资料(附该批材料的材质单和试验检测资料),监理工程师要对申请资料认真审查核对,并根据监理抽检试验结果决定该批材料能否进场使用。
3、当施工单位、驻地办、中心试验室检验结果不一致时,应以中心试验室的试验结果为准。
若存在严重分歧,由总监办委托具有CMA认证的甲级试验室进行检验,邀请质检部门进行仲裁。
4、锚具、桥梁支座等需要做破坏性试验、外委试验(必须在监理工程师陪同下进行)或其它需要花费较长时间进行的试验,可以采取监理抽检与施工单位自检同步进行的方法。
第十一条各种原材料的检验要求1、水泥(1)每批水泥进场时生产厂家应提供《水泥出厂通知单》和《水泥质量检验报告》,提供准确可靠的检验数据,保证必要的可追溯性。
(2)水泥可采用散装或袋装,袋装水泥净重含量为50kg;且不得低于标质重量的99%,随机取样20袋总质量应不低于1000kg;标志必须符合标准要求,水泥包装袋上应清楚表明:执行标准、水泥品种、代号、强度等级、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标志(QS)及编号、出厂编号、包装日期、净含量。
散装水泥进场时应有厂家铅封标志,并应出具与袋装水泥包装标志内容相同的卡片。
2、钢筋和钢绞线(1)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筋和钢绞线,必须严格核实质量证明书与实物是否一致。
主要查看钢材表面标志(牌号、厂名、规格)和标牌(厂名、商标、炉批号、牌号、规格)。
(2)直径大于1Omm的带肋钢筋表面必须轧印,有清晰可见的标志,内容包括牌号(等级号)、厂名、尺寸。
3、沥青(1)每批沥青进场时生产厂家应提供质量检验报告或质量证明书,提供准确可靠的检验数据,保证必要的可追溯性。
(2)每罐沥青运输车到场时必须有厂家铅封标志,并应出具与质量检验报告或质量证明书内容相同的卡片。
4、石灰进入施工现场的石灰必须提交质量证明书,证明书上应注明厂名、产品名称、等级、试验结果、批量编号、出厂日期。
5、碎石、中粗砂运输车辆到场后,施工单位和驻地办应对材料的外观质量进行检查,对于含泥量、粒径级配、风化石和针片状含量明显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禁止进场卸车。
6、混凝土外加剂、锚具、桥梁支座、伸缩缝(1)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以上材料,必须严格核实质量证明书与实物是否一致。
(2)产品标志必须符合要求,包装或产品上必须印有商标。
(3)出厂的袋装外加剂批号、生产厂家;日期必须打印清楚,发现不符合要求时,按退货处理。
(4)每组锚具、每个支座、每道伸缩缝必须贴有生产厂家的标志,标志内容齐全清晰。
7、粉煤灰(1)每批材料进场时厂家应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粉煤灰出厂检验合格证应标明:厂名和批号;合格证编号和日期;粉煤灰的级别和数量;质量检验结果;检验机构与人员。
(2)粉煤灰不得含有凝固团块和其它杂质。
(3)干湿粉煤灰都可以使用。
但湿粉煤灰的含水量不宜超过30%。
以上所有材料内容符合要求后,施工单位和驻地办、中心试验室应按照规定的检验频率和检验项目对进场的材料进行试验检测。
第十二条每种品牌或厂家的工程材料第一批进场前,中心试验室必须参与抽查验收。
原材料进场后,中心试验室应定期进行检查,对质量有怀疑的材料应随机进行抽查。
第四章质量控制措施第十三条驻地办、施工单位须派监理人员及相关技术人员进驻碎石供应厂家对材料质量进行控制。
进驻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天负责控制集料含泥量、粉尘含量、杂岩含量。
上面层集料水洗必须彻底到位,材料分规格堆放,发送每车材料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并要求监理工程师定期对筛网和锤头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第十四条要求对运送到场的每车集料必须核对是否经料场监理人员签字,核对运输车号无误并检查材料规格合格后方可卸料,每合同段每料源须进行一次全面的材质试验检测,对进厂的材料每批按规范规定的频率检查有关指标。
当材质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全面的材质试验,合格后方可进场。
第十五条监理工程师应按不低于规定的频率进行抽检,当材料发生变化时,应随即进行试验,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并应经常检查进场材料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使用其他料场不合格材料等。
第十六条管理处、项目组、总监办巡查人员发现正在使用的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应首先将该材料全部清除出场,责令施工、监理单位查明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对已使用该批材料施工的工程实体质量进行跟踪检验,根据检验结果作出处理,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并依据《潼西改扩建项目质量巡查处罚实施细则》对责任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第五章工程材料试验资料的管理第十七条材料试验台帐的建立与管理1、施工单位必须建立信息齐全的各种原材料的进场台帐和试验台帐,台帐上必须注明该批原材料的进场日期、品种、数量、批号、质量检验结果、使用部位等信息,同时将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等归档妥善保管。
2、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驻地办试验室和中心试验室应将各类试验检测资料按不同类别分别建立台帐。
第十八条材料试验检测资料管理1、试验检测表格由总监办制定统一格式,并明确填写内容和填写方法。
2、各类试验检测的报告及试验记录,均应按不同类别和试验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编号。
3、各类试验检测资料的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签字齐全,不准代签,表格的填写字迹要清晰,并不得涂改。
4、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每月5日前应将上月的原材料试验检测资料予以整理保存,具备归档条件的要及时归档。
第六章罚则第十九条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料源管理规定擅自进场采购范围之外的材料,责令施工单位将材料清理出场,每发现一次对施工单位罚款10万元。
第二十条监理工程师未履行监理职责,擅自批准施工单位使用选定范围之外的材料,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00元,对监理单位罚款1万元。
情节严重,对工程质量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责任人清除出场并处罚监理单位5万元。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不按照规定程序和频率对原材料进行质量检测,不及时通知驻地办和中心试验室对原材料进行检验的,每发现一次对施工单位罚款1万元。
第二十二条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通知后,无故不能及时到场对原材料进行旁站检验的,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处罚1000元;因此对工程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责任人清除出场。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或监理人员弄虚作假、编制虚假原材料试验检测资料的,一经发现对施工单位罚款5万元,对责任人罚款2000元,对监理单位罚款1万元,对监理责任人罚款1000元。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中心试验室未按照要求建立原材料进场台帐、试验台帐,试验检测资料不能及时整理归档,每发现一次对施工单位罚款1万元,对监理单位和中心试验室分别处罚5000元。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潼西改扩建项目所有参建单位。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西潼改扩建项目管理处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潼关至西安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工程材料采购标准为了从源头上控制工程材料质量,确保工程建设使用优良的原材料,提高潼关至西安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整体工程质量,按照《潼西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工程材料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潼西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工程所用主要材料实行准入制。
工程主要材料包括:钢材、钢绞线、水泥、橡胶支座、沥青、混凝土外加剂、碎石、中(粗)砂、石灰、矿粉、防水材料、锚(夹)具、伸缩缝、土工材料等。
对准入的工程材料生产厂家的生产规摸及设施、生产工艺、技术要求、产品质量及采购注意事项作如下要求:一、碎石(一)技术要求和标准桥涵混凝土所用的碎石,应由坚硬耐久的岩石或砾石轧制而成,应洁净、干燥并具有足够的强度和耐磨性,其颗粒形状应具有棱角、接近立方体,无软质石料和其它杂质。
按产地、类别、加工方法和规格等不同情况,分批进行检验,并应符合下列技术标准:粗集料的技术要求碎石或卵石中的有害物质含量(二)相关要求碎石加工厂家应具有合法经营手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矿山开采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爆破证齐全有效。
碎石生产设备先进,生产工艺应为两级破碎,一级为鄂式破碎机;二级为反击式破碎或锤式破碎机,振动式筛分。
并须安装除尘设施,且日生产能力1000m3以上,规格齐全,生产场地应进行硬化,产品质量须满足桥涵施工技术规范要求。
二、河砂(一)技术要求和标准桥涵混凝土的细骨料,应采用级配良好,质地坚硬,颗粒洁净,粒径小于5mm的河砂,并应符合下列技术指标:砂的坚固性指标砂中杂质的最大含量(二)相关要求河砂生产厂家应具有合法经营手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齐全有效,生产规模日生产能力在300m3以上,生产场地应局部进行硬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