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送审稿)

深圳市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送审稿)
深圳市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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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送审稿)

第一章总则

[ 宗旨、依据]

第一条按照深圳作为国家创新型城市定位和打造“设计之都”的目标要求,为规范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以下简称招投标)活动,提升建筑设计质量,繁荣建筑设计市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深圳实际,制定本办法。

[ 适用范围]

第二条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招投标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 招标阶段界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投标是指在建筑工程方案设计阶段,以设计竞争的方式并通过一定的评审程序确定中标方案和设计机构的活动,它是建筑工程设计得以深化和延续的前提。

[ 招标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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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招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鼓励建筑设计创作原则。

[ 角色定位]

第五条招投标活动涉及监督管理者、招标人、招标服务机构、投标人。

规划主管部门为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者;

招标人是指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提升城市影响力,可由招标人与国家、省、市级行业协会或相关国际组织联合举办设计竞赛活动。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招标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编制项目招标文件、协助组织招标评标活动、提供专业评审场所。协助组织招标评标活动、提供专业评审场所必须有建筑学专业人士提供专业服务。

[ 招标流程]

第六条招投标流程

(一)拟订招标文件、备案,发布公告;

(二)投标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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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人发放招标文件,组织答疑;

(四)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

(五)组建评标委员会;

(六)开标;

(七)评标;

(八)定标;

(九)定标结果及设计方案备案。

第二章招标

[ 招标范围]

第七条建筑工程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 3 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其建筑设计方案应依据本办法进行招标。

建筑工程项目已取得的《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备注要求进行招标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应进行招投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 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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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招标可根据项目特点和招标目的分为方案招标、设计竞赛、竞争性谈判三种形式,采用公开招标或邀

请招标方式进行。

( 一) 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除下列情形可进行邀请招标外,应当公开招标:

1. 项目技术性、专业性较强,或环境资源条件特殊,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有限的;

2. 如进行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占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过大的;

3. 建设条件受自然因素限制,如进行公开招标,将影响项目实施时机的。

邀请招标应保证有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设计的能力,并具有相应资质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 二) 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除下列情形外,应进行方案招标。

1. 符合下列情形,可进行设计竞赛:

1) 属对城市规划影响较大的项目(城市中心区、滨海地区、重要景观地区的建设项目);

2) 突出建筑设计创意、强调概念性设计、提升城市空间形象的项目;

3) 以咨询为目的,成果作为招标人决策参考的项目。

2. 符合下列情形,可进行竞争性谈判:

1) 选择特定类型建筑师/ 设计机构,主要针对国际重要奖项获得者或优秀青年建筑师等。需经规划主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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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审查,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还需由市政府批准。

2) 方案招标失败,重新招标仍不能满足要求的。

[ 招标项目条件]

第九条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须具备下列条件:

( 一) 进行方案招标、竞争性谈判的项目应具备如下条件:

1. 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2. 设计所需资金已经落实;

3. 所必需的设计基础资料已经收集完成;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二) 进行设计竞赛招标的项目,须具备下列条件:

1. 有明确的项目地点、用地范围和规划设计条件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意见;

2. 所必需的设计基础资料已经收集完成;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招标文件拟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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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招标文件内容

( 一) 招标文件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其内容包括如下:

1. 投标须知;

2. 投标文件格式及主要合同条款;

3. 项目说明书,包括资金来源、投资总额、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情况,以及对投标人在限额条件下进行设计的要求;

4. 设计范围、设计阶段及深度要求;

5. 设计基础资料;

6. 各阶段设计费额度及费率,设计费用支付方式以及对未中标人的奖金、补偿金;

7.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进行方案招标的,需对投标人设定准入资质要求;进行设计竞赛的,需对投标人设定准入资格要求;进行竞争性谈判的,需对谈判对象设定谈判条件。

8. 评标标准和方法;

9. 投标有效期;

( 二) 编制招标文件的资质要求:编制设计招标文件须有注册建筑师签章或具有规划、建筑设计资质的机构--------------------------------------------------------- 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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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

[ 招标文件备案]

第十一条招投标文件应先经规划主管部门备案,方可发布招标公告。

[ 公告发布]

第十二条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及时提供招投标信息,在深圳城市规划网、深圳勘察设计网、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不得少于十个工作日,指定网站所有招投标信息必须公开。

必要时,招标人也可在其它专业杂志、网站及相关媒体同步发布公告。

[ 招标预选]

第十三条招标人在方案招标和设计竞赛时,可根据招标文件规定,通过资格预审或概念性建筑设计方案比选

确定投标人。其相关内容应在招标公告中明示。通过的预选投标人名单需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招标人方可向通过预选的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

第十四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充分提供设计机构参与竞争的机会,并适当放宽投标人的资质要求。邀请招标应提供公开报名机会,招标人可组织专家通过对报名机构提交的业绩资料、计划提案(参加投标的人员构成、工作计划

及对项目任务的解读和初步构想)或概念方案评审,选取被邀请设计机构,招标人向被邀请设计机构发放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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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被邀请的机构也可参加投标活动,除没有补偿金外,其他评标和奖励条件与被邀请机构相同。

[ 现场踏勘、答疑]

第十五条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及项目答疑会。招标人应对投标人的疑问汇总,以书面形式答复并告知所有投标人,并将该书面答复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第十六条招标文件发出后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该变更修改的内容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编制投标文件时间]

第十七条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止,不得少于三十工作日。

第三章投标

[ 投标人条件]

第十八条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

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招标文件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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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7)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3号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第32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 2017年1月24日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市场,提高建筑工程设计水平,促进公平竞争,繁荣建筑创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其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二)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 (三)建设单位依法能够自行设计的; (四)建筑工程项目的改建、扩建或者技术改造,需要由原设计单位设计,否则将影响功能配套要求的;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应当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第六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可以采用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 设计方案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设计团队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拟派设计团队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招标监督管理办法

招标监督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加强公司招标工作的监督管理,促进招标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特制订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1.3招标工作应当遵守招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度,并主动接受监督。 1.4公司及各单位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招标监督管理工作。 2职责分工 2.1监察部、审计部、法律事务部为招标监督部门,行使招标监督主要职责,并在招标监督过程中积极配合,及时沟通相关监督信息。 2.2未设立监察、审计或法律事务部门的单位,由负责监察、审计、法律事务的相关岗位职能行使监督职责。 2.3公司监察部负责公司招标工作的效能监察,主要职责: 2.3.1建立、完善招标工作监督制度和约束机制。 2.3.2监督、检查公司及各单位招标相关工作。 2.3.3督促、指导各单位完善招标监督体制和工作机制。 2.3.4督促相关部门及各单位规范招标流程、提高招标意识。 2.3.5督促相关部门及各单位在招标工作中履行工作职责。 2.3.6协调解决招标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相关问题整改。 2.3.7受理招标工作中的投诉和举报。 2.3.8组织查处招标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2.4公司审计部负责公司招标工作的管理审计,主要职责: 2.4.1监督、检查招标制度及其执行的合规性、合理性及有效性。 2.4.2调查、分析招标工作产生的重大不良后果的原因。 2.4.3诊断、评价招标过程风险,提出优化、改进的建议。 2.5公司法律事务部负责公司招标工作的法律风险控制,主要职责: 2.5.1监督招标工作相关的法律风险防范。 2.5.2督促招标部门或单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山东省实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细则

山东省实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细则 鲁建发第31号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行为,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国家、省投资或者参与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必须执行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凡属下列范围的,均应实行设计招标投标: (一)总投资额在五百万元以上(含五百万元)的民用建筑工程(包括科研、卫生、体育、教育、文化等非生产性设施); (二)总投资在一百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 (三)建筑面积在五万平方以上的居住小区,及主要公用建筑; (四)建设单位要求进行招标投标的。 外商独资,国内个人投资的建筑、市政工程是否实行招标投标,由投资人自行决定。 县以上人民政府确认的保密,抢险,救灾等建筑、市政工程,可以不实行设计招标投标。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市政公用工程设

计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招标投标项目工程规模及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工程造价、财务和工程管理人员,具备组织编写招标文件的能力; (二)有组织评标的能力。 招标人不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 第六条依法必须进行设计招标的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招标人必须在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15日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查、备案手续。 审查备案机关必须在5日内完成审查备案手续。 第七条建筑、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可以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三个及其以上的设计单位发出邀请书。 第八条招标公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发布招标信息,包括招标人名称、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 (二)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四)其它事项。

建筑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文件深度()

二、建筑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文件深度 (一)设计总说明 1.总休说明 (1)设计依据 1)招标人提供的有关文件名称及文号。如:政府有关审批机关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什、政府有关审批机关对项日例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经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的项目确认书、规划审批意见书等。 2)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基础资料。如:地形、区域位置、气象、水文地质、抗震设防资料等初勘资料;水、电、燃气、供热、环保、通讯、市政道路和交通地下障碍物等基础资料。 3)招标人或政府有关部门对项目的设计要求。如总平面布置、建筑控制高度、建筑造型、建筑材料等;对周围环境需要保护的建筑、水体、树木等。 4)设计采用的主要法规和标准,采用国外法规标准应于注明。 (2)方案总体构思 方案设计总体构思理念,外形特点,建筑功能,区域划分,环境景观,建筑总体与周边环境的关系。 2.设计说明 (1)总平面设计说明 1)场地现状和周边环境概况; 2)项目若分期建设,说明分期划分; 3)环境与绿化设计分析; 4)道路和广场布置、交通分析、停车场地设置、总平面无障碍设施等; 5)规划场地内原有建筑的利用和保护,古树、名木、植被保护措施; 6)地形复杂时应作竖向设计。 (2)建筑方案设计说明

1)平面布局、功能分析、交通流线; 2)空间构成及剖面设计; 3)立面设汁 4)采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及技术,若采用新材料、新技术,如实陈述其适用性、经济性,说明有无相应规范、标准,若采用国外规范,说明其名称及适用范围并履行审查批准程序; 5)建筑声学、建筑热工、建筑防护、空气洁净、人防地下室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应说明拟采用的相关技术。 (3)主要经济设计指标; 注:1.当工程项目(如城市居住区)有相应的规划设计规范时,技术经济指标的内容应按其执行。 2计算容积率时,按国家及地方要求计算。 3公共建筑应增加主要功能区分层面积表、旅馆建筑应增加客房构成、医院建筑增加门诊人次及病床数、图书馆增加建筑藏书册数、观演和体育建筑增加座位数、住宅小区方案应增加户型统计表。 (4)关键建造技术问题说明(必要时); (5)建筑结构系统方案设计说明 1)建筑结构设计采用的规范和标准,风压雪荷载取值、地震情况及工程地质条件等;

关于进一步加强山东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

附件1: 关于进一步加强山东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维护市场主体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第2号令)、《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第82号令)、《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加强我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标范围 凡本省行政区域内属于国家确定的招标范围且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各类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必须进行设计招标: (一)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建筑工程或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工厂生活区项目; (二)城市主干道两侧的主要建筑以及国家或省级风景名胜区内的主要或特殊建筑。 除前款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外,国家和省人民政府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有明确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招标要求 (一)依法必须进行设计招标的建筑工程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和国家融资的,应当公开招标。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1、技术复杂或者有特殊要求,只有少数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2、受资源和自然地域环境等条件限制的; 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三)建筑工程设计招标一般应以设计方案招标为主。如方案中标单位具备与中标工程相应的资质等级要求,原则上其施工图设计应由方案中标单位承担。招标人另有要求的,施工图设计也可另行委托或单独进行招标。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应在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函及招标文件中注明。进行概念设计招标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设计深度及相关要求。 (四)建筑工程设计招标由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要求,具备组织招标能力的招标人依法组织,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 (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必须招标的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招标邀请书15日前,持有关材料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机关应当在接受备案之日起5日内进行审核,发现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代理机构无相应资格、招标前期条件不具备、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有重大瑕疵的,可以责令招标人暂时停止招标活动。 备案机关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招标人可以实施招标活动。 (六)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招标中的设计招标投标,也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三、招标程序

招投标管理办法(监督)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招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标活动秩序,保障招标活动依法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企业监察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系统各企业组织承办和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承办的基建工程、大修技改工程、设备及物资采购、中介服务、废旧物资处理等招标活动。 第三条招标监督活动坚持依法合规、分级管理、分级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招标活动必须接受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监督职责与范围 第五条集团公司系统各级监察部门是招标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招标活动监督约束机制;

(二)对按照国家以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应招标项目是否实行招标的情况进行监督; (三)对招标活动中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 (四)协调解决招标监督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五)受理对招标活动的投诉举报,组织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六)建立招标监督工作档案。 第六条所有招标活动,均应成立招标监督小组。监督小组由纪检、监察、审计、法律和其他有关人员或上级监察部门指定人员组成,监督小组人数不得少于二人。监督小组人员不参与具体招标业务工作。 监督小组主要职责是: (一)检查资格预审人员、评标人员的组成情况; (二)参加与招标有关的各类会议,负责对资格预审、开标、评标、定标和合同签订等主要过程进行监督; (三)对违反招标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四)出具招标监督报告; (五)其他需要监督的有关事项。 第七条集团公司监察局负责: (一)对系统各企业建设工程中属于集团公司重点监督管理的招标活动进行监督; (二)对系统各企业单项技改和检修特殊项目投资超过500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8]63号(完整版)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市【2008】63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的通知 建市[2008]63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确保建筑工程方案设计质量,体现公平有序竞争,节约社会资源。我部制定了《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 附件:《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部代章)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建筑工程方案设计质量,体现公平有序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及其管理活动的,适用本办法。 学术性的项目方案设计竞赛或不对某工程项目下一步设计工作的承接具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创意征集”等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是指在建筑工程方案设计阶段,按照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进行的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

第四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政府审批的建筑工程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 (二)涉及抢险救灾的; (三)主要工艺、技术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四)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设计机构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五)项目的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设计机构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进行设计招标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流程图详见附件一。 第六条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应按照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适用、经济,在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原则。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积极鼓励采用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技术的建筑工程设计方案。 第七条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八条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本办法规定的相应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第二章招标 第九条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建筑施工技术方案设计模板

建筑施工技术方案 设计 1

施工组织设计 (一)、工程概况 1地理位置 喀什河下游灌区位于伊犁河北岸, 东起白石墩, 西至霍城县惠远乡的沙尔布拉克沟, 北与伊宁县、霍城县北山沟灌区相连, 南濒伊犁河。 2工程规模 灌区涉及两县一市, 即伊宁县、霍城县和伊宁市。灌区范围包括伊宁市全部, 伊宁县的大部分, 霍城县惠远乡以及农四师良繁场、 66团、 70团等单位。灌区东西长90余公里, 南北平均宽18.5公里, 总面积1468.7平方公里。 3主体工程 第五标段: 人民渠( 桩号42+418-43+840) 段1.422km渠道和渠系建筑物工程。 渠道边坡设计为1:1.75, 边坡采用C20二级配现浇混凝土板, 厚0.10m, 底板采用C20现浇砼, 厚0.12m, 30cm砂砾石垫层防冻层。 渠道现浇混凝土板及隔墙均采用焦油塑料胶泥和C20砼水泥砂浆勾缝。

4施工进度计划 12日至 11月20日; 总计40日历天。 5水文气象和工程地质资料 ( 1) 地形地貌 灌区为喀什河和伊犁河北山沟诸水系的山前冲洪积倾斜平原, 地形较平坦, 地势东高西低, 地面纵坡约1/500-1/2500,海拔高程534-850m之间, 河流纵横, 水系发育, 灌区内植被覆盖率较高。 (2)水文 喀什河是本灌区的主要水源, 属于融雪型河流, 喀什河流域面积10225平方公里, 河长318公里, 根据喀什河渠首上游500米处的托海水文站多年水文观测分析, 喀什河多年平均流量在 121.64m3/s, 多年平均径流量38.39亿m3。年径流量: 丰水年为52.31亿m3, 枯水年为27.84亿m3,4-9月径流量为30.8亿m3。洪水期多发生在6-8月间。多年平均含砂量为0.47kg/m3。结冰日期一般从11月中旬至次年的4月中旬。 ( 3) 气象 本灌区为温带大陆性半干旱气候, 自东至西年降水量337-148mm, 年蒸发量1600-2117mm, 年均气温8.3-9.9度, 出现在7月, 最低气温-40.4度, 再现在1月, 无霜期160天左右, 年日照时数

公司纪委招标监督管理办法

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以下简称“公司”)招投标项目的监督管理,强化企业内控管理监督机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司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各单位自行组织的招投标活动,其监督原则亦适用于司属各单位委托社会中介承办的招投标活动。 第三条所有招投标活动均应遵守《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服务机构聘用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招投标的规定,执行公司有关招投标工作管理制度。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监督。 第四条公司各级纪检监察机构按照依法合规、分级管理、分级监督的原则,行使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能;设置纪委的,由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本单位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未设置纪委的,由纪律检查委员负责对本单位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必须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规定实施,不得干涉正常招标投标活动,不得影响按照程序依法确定中标结果,不得损害招投标人的正当权益。 第五条基层单位重大和特殊招投标活动应邀请上一级纪检监察机构参加监督;上级纪检监察机构应对下级纪检监察机

构参加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第六条对招投标活动依法依规进行的监督不能免除招标人对招标活动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监督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司属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企业内部监督管理,履行对本单位招投标工作的监督职能,但不参与具体招投标业务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业务主办单位,建立和完善招投标活动监督约束机制和办法; (二)监督本单位有关招投标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 (三)督促有关部门在招投标活动中履行工作职责; (四)协调解决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五)监督检查招投标活动中当事人遵守各项纪律情况; (六)受理招标活动投诉,组织查处招投标活动中违纪违规行为。 第八条司属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对招投标活动采取派员现场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等方式开展工作。凡重大招投标项目,可临时成立监督小组;监督小组由纪检监察、财务审计、法律事务、风险控制和其他有关人员或上级纪检部门指定人员组成,监督小组人数不得少于二人,对招投标活动实行全过程监督。现场监督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一)监督和检查招标投标的当事人关于招标投标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以及公司制定的程序流程; (二)监督并检查招标投标的相关资料、文件,核实并验

新版《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7.5实施)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市场,提高建筑工程设计水平,促进公平竞争,繁荣建筑创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其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二)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 (三)建设单位依法能够自行设计的; (四)建筑工程项目的改建、扩建或者技术改造,需要由原设计单位设计,否则将影响功能配套要求的;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应当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第六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可以采用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 设计方案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设计团队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拟派设计团队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第七条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八条招标人一般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并招标。确需另行选择设计单位承担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明确。 第九条鼓励建筑工程实行设计总包。实行设计总包的,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设计单位可以不通过招标方式将建筑工程非主体部分的设计进行分包。 第十条招标文件应当满足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的不同需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城乡规划和城市设计对项目的基本要求; (三)项目工程经济技术要求; (四)项目有关基础资料; (五)招标内容; (六)招标文件答疑、现场踏勘安排; (七)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八)评标标准和方法;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截止时间;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十一)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十二)设计费或者计费方法; (十三)未中标方案补偿办法。

设计投标管理办法

附件三: 设计招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建设项目规划、建筑方案设计招投标工作,提高规划、建筑设计水平,保证设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公司投资的建设项目都须纳入设计招标管理范围。其中:建筑面积不超过6万平方米的高层住宅单体或建筑群体;以及总用地面积不超过5万平方米的各类规划建筑设计,由公司自行组织招标;建筑面积小于30000平方米的项目一般情况下可直接委托设计; (一)建筑面积超过6万平方米(含6万平方米)的高层住宅单体或建筑群体; (二)总用地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含5万平方米)的各类蓝图规划设计; (三)重要的公共性建筑(或单栋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综合性建筑)需按政府规定由国土局组织招标。 第三条设计招投标工作实行分级管理,上设“项目策划委员会”,下设招标工作小组。 第四条招标工作小组由项目部、策划设计中心、公司分管领导组成,负责设计招投标工作的具体组织及运作。 第五条“项目策划委员会”由公司相关专家组成,负责设计招标的指导、审查工作。 第六条招标工作小组负责拟定标书、初选投标单位、拟定评标办法,组织评标活动。 第七条“项目策划委员会”负责审定标书,决定投标单位,审查评标办法,负责评定标书,处理招标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设计招标可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根据公司项目重要性以及扩大社会影响力的需要由招标工作小组初定招标方式,报“项目策划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投标单位的选择 (一)针对不同性质规模的项目在国内外挑选合适的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公司。 (二)在招标前应对设计公司的设计资质、设计能力、公司实力、业绩与运作方式进行考察,择优选用。 (三)优先选择与招商地产有过良好合作经验的以及设计作品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的优秀设 计公司。 (四)对于境外设计公司,优先选择在国内有成功设计经验、与中方设计公司有合作经验的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具体要求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报要求通常包含:总平面图,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土建专业、水暖专业、设备专业、通风专业、电气专业、消防专业、室外管线等) 1.1一般工程在方案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含各专业设计说明及投资估算的内容)和总平面、建筑设计图纸。但是在北方寒冷地区有大型区域锅炉集中供热工程,也属于民用建筑的配套工程。有的一个锅炉房供热面积达700多万平方米。因此对这样规模大的工程,就应该作多方案比较,绘制必要的图纸,甚至在建设方的要求下要作投资估算(由热能动力本专业作一个简单的报价即可)。对于大型区域集中供热锅炉房(两台14MW或单台29MIV以上的热水锅炉房)主要图纸应有主要设备平面布置图及主要设备表、工艺系统图、工艺管网平面布置图等。 2.2、在已颁发的《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50280-98)、《城市用地分类及建设用地标准》(G研137-9)、《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CIB50180-93)及《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总图制图标准》(GB/T50103-2001)等规范中,有关技术经济指标名称和其他术语并不统一。本规定依据下述原则选用:凡《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中已规定者,均按其执行(下列术语后所引条款号均为该标准的条款号);该标准未规定者,尽量与近年编制的规范相一

致,并力求准确。 例如: 1 容积率(第5.0.9条)一定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时,通常不包括±000以下地下建筑面积。 2 建筑密度(第5.0.10条)一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 3公共绿地(第4.13.3条,参照第4.3.9条)向公众开放,有一定游想设施的绿化用地,包括其范围内的水域。4 绿地总面积一定地块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包括公共绿地、建筑物所属绿地、道路绿地、水域等。不包括屋顶、晒台、墙面及室内的绿化。 5 绿地率(第5.0.18条)一定地块内绿地总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 6 形码道路广场总面积(参照第4.3.7条)设计范围内道路、公共广场、停车场用地面积的总和。 7 建筑红线(第5.0.12条)城市道路两侧控制沿街建筑物或构筑物(如外墙、台阶等)靠临街面的界线。用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标注。也称建筑控制线。 8 建筑坐标原称施工坐标。 2.3建筑电气包括了以往常称的"强电"、"弱电"两项内容。"强电"、"弱电"对于现代建筑电气设计,已很难将其完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33号-2017年)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3号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市场,提高建筑工程设计水平,促进公平竞争,繁荣建筑创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其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二)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 (三)建设单位依法能够自行设计的; (四)建筑工程项目的改建、扩建或者技术改造,需要由原设计单位设计,否则将影响功能配套要求的;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应当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第六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可以采用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 设计方案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设计团队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拟派设计团队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第七条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八条招标人一般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并招标。确需另行选择设计单位承担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明确。 第九条鼓励建筑工程实行设计总包。实行设计总包的,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设计单位可以不通过招标方式将建筑工程非主体部分的设计进行分包。 第十条招标文件应当满足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的不同需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公司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

山鼎发[2009] 4号 ***项目 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各类招投标工作,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范围内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基建工程、生产工程、专项资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专项资金其他项目、各类物资(包括办公用品、微机耗材)采购的招投标活动,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以下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 2、物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 4、专项资金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和10万元以上的设备大修、科研项目以及公司安排需实施的项目; 5、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2、3、4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 以下项目可以不招标:

1、公司直接管理或报经公司批准不招标的; 2、公司自营工程; 3、公司自制产品、自修项目; 4、公司内部专业化服务队伍实施项目; 5、国产化、专业化单一厂家实施的项目。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司规定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公司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负责对所有招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并依据国家、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规定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招标项目必须履行立项审批手续,经公司批准,并落实相应资金。 第八条招标以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方式进行。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邀请招标,应当向三家以上具有相应能力和资信的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书面邀请书。 第九条招标公告和招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内容、数量、实施地点、工期、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时间、收取的费用和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等内容。 第十条符合本制度第三条第一项之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可以进行邀请招标、议标或不招标: 1、采用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的,或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2、承包人、供应商、维修厂家或服务方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3、属于抢险援助及其它紧急项目的; 4、技术含量高,需由社会专业化厂家来完成的。 第十一条公司成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在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招投标管理工作,组织制订招投标制度,掌握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负责对各招投标业务组织单位进行监督、考评。 根据项目资金渠道和业务性质划分,招投标业务分别由下列职能部门组织

建筑施工技术方案设计65786

蒙城电大课程报告题目:建筑施工技术方案设计 姓名:杨孝轩 学号:1534001429897 年级专业:2015春建筑施工与管理班主任:吴亚莉 蒙城广播电视大学 2016年11 月11 日

1.1施工图纸 2.2结构概况

3.2各主要部位模板选型 3.3 总平面布置 在施工现场基坑南、北两侧设置4台塔吊,地下室施工阶段计划一辆80t汽车吊辅助施工,型号分别为QTC7013、QTC6520、QTC6018、QTC6015,吊装范围覆盖全场。主要用于泰康本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施工阶段的材料和设备垂直运输,具体位置详见平面布置图。

3.4施工区段的划分 根据施工总部署,本工程地下室施工阶段根据设计后浇带和变形缝的位置依次划分为一区和二区。东侧为一区,西侧为二区。施工安排各区独立组织流水施工。 3.4.1地下室结构施工区段划分 地下室结构根据设计后浇带位置12轴以东为一区,12轴以西为二区,一区划分成5个施工段,二区划分成4个施工段。详见地下室结构施工区段划分示意图 地下室结构施工分区图

地下室结构施工分段图 3.4.2地上主体结构施工区段划分 地上主体结构施工按后浇带分为两个施工区独立施工,12轴以东为一区,12轴以西为二区,一区根据后浇带划分成4个施工段。二区根据后浇带位置划分成3个施工段,2层以上根据后浇带位置分为2段。详见地上主体结构施工区段划分示意图: 主体结构分区图

主体结构分段图 3.5施工进度计划 地下室结构复杂层高较多、且1区及2区1、2两段局部层高较高,给剪力墙和柱子模板的支设带来一定的难度。 要确保总体工期网络计划的实现,必须合理配置各项资源,按照施工区域,进行流水施工,加强计划管理,采取以日保周、周保月、月保阶段目标的模式进行层层管理。建立定期召开生产例会制度,针对每日的生产情况进行总结,安排次日的工作,并做好物资准备。 本工程的两大控制目标为: ⑴、确保于2011年8月26日完成地下室结构施工; ⑵、确保于2011年10月24日完成主体结构施工。 4.施工准备 ①得到施工图纸后,由技术部牵头,组织工程部、商务部、质安部、物资部及分包队伍等相关部门,详细审阅施工图纸、设计交底、设计洽商,结合设计规范、施工规范、抗震构造图集及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请设计给予确认、提出合理建议,解决并办理相关手续,尽量将问题在施工前解决。将图纸中的错误与现场不便施工的地方以书面形式报至设计院,请求解决。 ②技术部应组织项目及分包单位的有关技术人员熟悉图纸。了解基础形式、建筑物各层结构类型,根据结构特点确定模板选型、配模原则以及施工顺序等。提前编制好模板方案,木工工长在模板施工前,必须进行详细的交底,分包队伍的技术人员必须参加,以便确保参加模板施工的人员明确技术操作及质量要求。

某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实施细则(doc 12页)

某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实施细则(doc 12页)

江苏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建筑工程设计市场管理,规范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行为,提高设计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建筑工程项目,均应按本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实施设计招投标: (一)国家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标准规定的特级、一级、二级建筑工程项目; (二)风景名胜区内的中型以上风景园林工程、城市标志性、纪念性建筑和主要地段有影响的建筑工程项目; (三)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 (含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设计; (四)业主要求进行招标投标的建筑工程项目。 第三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是指在方案设计阶段对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或概念设计进行招标投标。除特别重要的工程外,一般采用概念设计招投标。对于采用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业主可以直接发

不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招标人,应委托经国家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 第七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按规定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设计任务书; (二)已办理报建登记手续; (三)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规划设计要求和用地红线图; (四)有符合要求的地形图,以及能满足方案设计招标投标需要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初勘资料或有参考价值的场地附近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详勘资料,且有水、电、燃气、环保、消防、市政道路等相关的基础资料; (五)有设计要求说明书,应包括:项目建设的内容;对供水、供电及其它动力的初步意见;环保与消防设施、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性质及使用功能、设计周期等要求,以及需要申明的其他要求。 第八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活动,由招标人或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统称“招标人”)自行组织,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15日前持招标登记表、招标工作计划、评标组织组建方案、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机关应在接受备案之日起一周内审核完毕,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招标人可实施招标活动;

河南省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样本

河南省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 投标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豫建〔2012〕19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2012〕61号),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推进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意见》(豫政办〔2012〕130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2013年1月4日

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公共安全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投资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等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工程项目,是指城市道路、桥隧、公共交通(含地铁轻轨、载人索道)、供水、排水、燃气、热力、河道、广场、园林、环卫、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管线、设备安装工程。 本办法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须的设备、材料等。 本办法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第三条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全省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市)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以下简

建筑企业工程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建筑企业工程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招投标阶段是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起始阶段,具有基础性、关键性作用。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该阶段往往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很多施工企业都认为招投标过程不重要,能承接到项目才是关键,这样势必给项目带来风险。因此,了解招投标程序,分析工程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确定相应的防范措施是十分必要的。 一、招投标过程中常见的问题 (一)投标准备阶段存在的问题 承包方轻视投标前期资信调查及项目风险分析。在投标的准备阶段,有的承包方为了获得招标项目,轻视对业主方资质、资金实力、招投标项目的内在条件(如地质环境、垫资情况、资金源等)和外在影响(如居民压力、政府政策法规的影响等)的审查。此时,若在承包方中标后,业主方资金出现缺口或存在其他外在压力而不能按约履行合同,将会造成不能开工或开工后中途停工的局面,若涉及公共设施建设,还会给公共利益造成损害。 (二)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违反规定,承接应招标而未招标项目 在现实生活中,某些业主违反法律规定,对必须招标的项目不进行招标,或对项目进行拆解发包。而某些施工企业为了承包项目,扩大业务量,不顾业主方的违规操作,按照业主方的操作方式承接项目,给自身带来较大法律风险。 2.串标、围标 由于招投标竞争日益激烈,一些承包方为了达到中标目的采用串标、围标的方式进行违法违规投标。但无论是串标还是围标均是违法的,将受到法律的惩治。如:《反不当竞争法》第十五条、二十七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招投标法》第五十三条均对串标行为的处罚作出了规定。此外,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串标还可能面临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 3.低价中标、高价结算 由于建筑行业竞争激烈,承包方更倾向于选择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利益。一方面,低价投标可以挤垮对手;另一方面,在施工过程中利用签证变相加价结算又可以弥补低价中标带来的经济上的损失。 然而,低价中标带来的风险是可想而知的:第一,承包方必将面临资金缺口问题,进而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在之前的文章建设工程规划手续概述(建筑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办理指南中,我们提到了从规划条件(出让)或选址意见书(划拨)开始,根据规划指标进行逐步的规划深化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是规划条件/选址意见书的下一步手续,今天我们来简单讲解一下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下一步深化设计: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通知书的办理流程。 一、办理前置条件: 1、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以及总平面图审定完成。 2、取得修建性详细规划(占地面积大于2万平米的项目)通知书或总平面图通知书。 二、办理要件: 1、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报表(建筑工程) 注意:本项是需要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设计院资质章的,电子版在网上申报完成后会下载下来一个压缩包,文件名:ElectronDeclare,包括前面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也一样,在里面有一份填写好具体规划参数的申报表,还有一个文件后缀是.dat,这个一定要和盖章扫描的申报表一起刻录进光盘里,否则不予进件。 2、规划总平面图。要求:符合之前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3、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方案本册)要求:里面应附有日照平面图、绿化平面图、各类能源接驳点、红线内能源配套以及场站平面布置、初步的建筑外立面造型等效果图以及各类指标的总平面图。 4、日照分析报告。要求:可以由设计院委托(写到设计合同里)或由建设单位直接委托,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后扫描刻录进光盘。 5、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三维电子模型:3dmax的电子模型。(之前用sketchup模型也进过件。。。) 7、现场现状照片。(这个不用多说。。。都是荒地) 8、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资料。(我们这里规划局还是需要绿色建筑方案阶段的评价,将设计院出具的方案本册交由有资质的绿色建筑设计院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出具绿色建筑方案阶段报告,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扫描) 这里解释一下绿色建筑评价,主要就是针对项目的绿化率、节能效率、采用的可回收能源、能耗监测系统等环保、可持续等级的评价,主要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这里就要求设计院在施工图阶段一定要在建筑的营造做法及节能表后面增加绿色建筑的相关指标,否则过不了施工图阶段的绿色建筑评价,也就无法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了。 三、办理部门:当地规划局 四、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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