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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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16版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16版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讲解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讲解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6〕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国务院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1年10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3月10日(此件公开发布)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 组织指挥体系2.1 国家减灾委员会2.2 专家委员会3 灾害预警响应4 信息报告和发布4.1 信息报告4.2 信息发布5 国家应急响应5.1 Ⅰ级响应5.2 Ⅱ级响应5.3 Ⅲ级响应5.4 Ⅳ级响应5.5 启动条件调整5.6 响应终止6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6.1 过渡期生活救助6.2 冬春救助6.3 倒损住房恢复重建7 保障措施7.1 资金保障7.2 物资保障7.3 通信和信息保障7.4 装备和设施保障7.5 人力资源保障7.6 社会动员保障7.7 科技保障7.8 宣传和培训8 附则8.1 术语解释8.2 预案演练8.3 预案管理8.4 预案解释8.5 预案实施时间1 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自然灾害的国家应急救助工作。

当毗邻国家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并对我国境内造成重大影响时,按照本预案开展国内应急救助工作。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1.4 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互助、群众自救,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

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04
灾害应急响应与处置
响应流程
监测预警
通过气象、地震等监测手段, 及时获取灾害发生信息,提前
预警。
启动预案
一旦灾害发生,立即启动相关 应急预案,进入紧急状态。
成立指挥部
成立由相关单位组成的联合指 挥部,统一指挥灾害应急响应
工作。
信息报告
01
02
03
及时报告
灾害发生后,责任单位应 立即向街道办事处报告, 并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
包括地震、滑坡、泥石流、地面 塌陷等,多发生在山区和丘陵地 区,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 损失。
水文灾害
包括洪涝、潮汐、海啸等,与气候 和地理环境密切相关,可造成重大 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
灾害风险识别
基于灾害类型及历史数据
根据灾害类型和历史数据,识别出可能发生灾害的区域和时段。
基于地质环境条件
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判断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类型和危害程度。
物资保障
调集、组织物资供应,保 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和应急处置物资供应。
应急终止
条件成熟
当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完成,且 经过专家评估,认为灾害已得 到有效控制,可以解除紧急状
态。
终止预案
终止相关应急预案,恢复正常工 作状态。
善后处理
开展灾后重建和恢复工作,并对灾 害应急响应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提 出改进意见。
本预案由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预案实施期间,如有疑问或需要进行修订,请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咨询。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预案实施后,如有必要进行修订,应报请区政府批准。
THANKS
06
灾害应急保障与预案管理
物资储备与调配
存储救灾物资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2 0 X X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一、总则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重大自然灾害抗灾救灾工作,合理配置救灾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和省、市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依据《xx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xx 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我县历年自然灾害发生规律及气候情况,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凡在我县发生的干旱、洪涝、暴风雨、冰雹、低温霜冻、雪灾等气象灾害;泥石流、滑坡、山体崩塌、地震等地质灾害;病虫害等重大生物灾害,以及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重大损失和危害,适用本预案。

1.4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二、自然灾害等级划分自然灾害划分为4级第 2 页共 15 页2.1特大自然灾害(ⅰ级)特大自然灾害是指在县行政区域内一次性灾害过程造成以下一种或几种后果的:(1)灾区死亡人数30人(含失踪)以上;(2)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万人以上,3万人以下;(3)倒塌房屋5000间以上,1万间以下;损坏房屋1万间以上,3万间以下。

2.2重大自然灾害(ⅱ级)重大自然灾害是指在县行政区域内一次性灾害过程造成以下一种或几种后果的:(1)灾区死亡人数10人(含失踪)以上,30人以下;(2)紧急转移安置群众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3)倒塌房屋1000间以上,5000间以下;损坏房屋5000间以上,1万间以下。

2.3较大自然灾害(ⅲ级)较大自然灾害是指在县行政区域内一次性灾害过程造成以下一种或几种后果的:(1)灾区死亡人数5人(含失踪)以上,10人以下;(2)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3)倒塌房屋500间以上,1000间以下;损坏房屋1000间以上,5000间以下。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中国地震局:派出近200人组成的现场调查队对受灾乡镇的房屋建筑、基础 设施等进行现场调查,对调查点和抽样点进行灾害调查,震后2天完成并发 布地震烈度图,持续开展现场加密观测和震情研判。
案例分析
各有关部门和部队抗震救灾工作情况:
公安部:当日下拨抢险救援资金300万元和1.5万台(套)抢险救援物资,指 导甘肃公安消防部队调集官兵、救援车、生命探测仪、搜救犬和救援器材, 疏散转移被困群众、搜寻失踪人员、抢挖物资粮食、设立帐篷派出所、指挥 疏导交通。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民政部救灾司 2013年10月
目录
1 预案的出台背景 2 预案的框架结构 3 预案的启动标准及措施 4 预案的编制建议
预案的含义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预案即预备方案,是对潜在的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 件事先制定的应急处置方案,是在危机发生前制定 一套可行的措施以备用,危机一旦发生,立即启动 预案来应对。
•自然灾害的预警预报和 灾情信息的报告、处理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 的等级和相应措施 •灾后应急救助和居民住 房恢复重建措施
预案内容
应急预案框架体系
一、救助准备 组织指挥体系。包括国家减灾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及相应职责。 应急准备。包括资金准备、物资准备、通信和信息准备、装备和设施准备、人力资源准 备、社会动员准备、科技准备、宣传和培训等内容。 信息管理。包括对预警信息和灾情管理的要求。 二、应急救助 预警响应。包括预警响应的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响应措施和终止程序。 应急响应。包括Ⅳ、Ⅲ、Ⅱ、Ⅰ四个等级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响应措施和 终止程序。 三、灾后救助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包括过渡性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等救助措施。 四、总则和附则部分 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 附则。包括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监管、国际沟通与协作、奖励与责任、预案演练、预案管 理与更新、制订与解释部门、预案生效时间等内容。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编制导则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提高我国应对自然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灾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参照国际惯例,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范围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基础设施破坏等紧急情况。

自然灾害包括:台风、洪涝、地震、干旱、冰雹、暴雪、沙尘暴、山体滑坡、泥石流等。

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对人民生命的威胁和危害。

(2)预防为主:把灾害预防作为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完善工作机制,提高自然灾害紧急处置能力。

(3)分级管理: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体制,实行分级管理、按级负责。

(4)协同配合: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2. 组织体系2.1 指挥机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是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的最高指挥机构,负责对全国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工作。

2.2 地方指挥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设立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的领导、指挥和协调。

地方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同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工作。

2.3 专业指挥机构各相关部门应设立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专业指挥机构,负责本领域内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的领导、指挥和协调。

专业指挥机构办公室设在相关部门内设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工作。

3. 预警和监测3.1 预警信号根据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各级指挥部应及时发布预警信号,包括台风、洪涝、地震、干旱、冰雹、暴雪、沙尘暴、山体滑坡、泥石流等。

地震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范例(3篇)

地震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范例地震作为一种频繁且具有显著破坏力的自然灾害,为了有效应对其带来的挑战,各地需制定详尽且切实可行的地震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以下为该预案的核心内容概览:一、组织架构与领导机制1. 明确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责任部门及其负责人,并构建应急指挥体系。

2. 界定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范围与权力边界,确保指挥高效有序。

3. 建立地震应急预警与信息流通机制,以保障信息的及时性与准确性。

二、预案宣传教育与演练1. 广泛开展地震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公众的地震应急意识与自救能力。

2. 组织定期的地震应急演练,以实际操作检验预案的可行性与有效性。

三、灾害风险评估与预警体系1. 构建地震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地震活动的实时监测与快速响应。

2. 制定科学的灾害风险评估标准,及时评估地震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合作,确保地震预警信息的迅速传播与接收。

四、紧急救援与抢险措施1. 编制抢险队伍名册,明确各部门的抢险职责与任务分工。

2. 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确保救援物资能够迅速调配与供应。

3. 迅速组织开展紧急救援行动,全力保障灾区人民的生命安全。

五、灾后恢复与重建规划1. 对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全面评估,制定科学合理的灾后恢复与重建计划。

2. 集中力量开展灾后重建工作,修复受损的基础设施与建筑物。

3. 提供专业的心理支持与辅导服务,帮助灾民克服心理困境,重建生活信心。

六、综合管理与经费保障机制1. 建立地震应急预案的审批与更新制度,确保预案的时效性与适用性。

2. 制定合理的预算计划,为地震应急工作提供坚实的经费保障。

请注意,上述内容仅为地震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用框架,具体预案的制定需紧密结合各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与其他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形成有效衔接。

地震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执行是保障公众安全、减轻灾害损失的关键举措,应得到政府与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与大力支持。

地震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样本(5篇)

地震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样本____年度地震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一、背景阐述地震,作为一种极具破坏力的自然灾害,对人类社会构成了严峻挑战,严重威胁着民众的生命安全与财产安全。

鉴于____年度地震灾害的潜在风险依然高企,制定一套详尽且系统的地震应急预案显得尤为迫切与重要。

本预案旨在详细阐述____年度地震自然灾害的专项应对措施,以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财产安全。

二、目标设定与基本原则1. 目标:本预案旨在提升地震发生时的应急响应速度与能力,力求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并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灾后恢复工作。

2. 原则:遵循“应急救援为先、科学规划引领、全民广泛参与、资源高效整合、信息全面共享”的基本原则。

三、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1. 领导小组:负责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与修订工作,并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应急响应行动。

2. 专家咨询组:汇聚地震学、救援学等领域的专家力量,为应急预案提供科学指导与技术支持。

3. 应急指挥部:依据地震预警信息与灾情报告,迅速指挥、协调并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四、预警监测与风险防控1. 强化地震监测网络体系建设,提升预警信息的准确性与时效性。

2. 广泛推广地震预警系统应用,及时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引导民众采取有效避险措施。

五、应急救援行动方案1. 加强地震防灾减灾知识宣传与教育,提升公众的防灾意识与自救互救能力。

2. 构建完善的人员疏散与避难体系,确保受灾群众能够迅速、有序地转移至安全地带,并妥善安排避灾场所与生活物资。

3. 组建专业化的抢险救援队伍,加强人员培训与装备配置,同时与周边地区建立紧密的应急救援合作机制。

4. 建立健全灾情评估与信息发布机制,确保灾情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为救援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六、灾后恢复与重建规划1. 迅速组织力量清理灾害现场,恢复交通、通信、能源等关键基础设施功能,保障灾区民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2. 提供专业的心理疏导服务,帮助受灾群众缓解心理压力与创伤。

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第一章灾害概述1.1 自然灾害的种类及影响自然灾害是指由自然力量产生的破坏性事件,包括地震、洪水、风暴、林火、干旱等多种类型。

这些灾害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和社会造成巨大的影响,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对于降低灾害损失至关重要。

1.2 应急预案的意义应急预案是指在突发自然灾害发生时,有条不紊地组织人员和物资进行救援和救助的工作方案。

制定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降低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影响,最大程度地保护人们的安全。

第二章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2.1 应急组织机构的建立在制定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时,需要成立一个专门的组织机构来负责协调和组织应急工作。

此机构应包括负责应急工作的领导人员、专业人员和相关部门的代表。

他们应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并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行动。

2.2 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为了能够迅速响应灾害,并进行有效的救援工作,需要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此队伍应包括医疗救援人员、救援工程师、物资运输人员等,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培训和演习。

2.3 预案的编制制定应急预案时,应根据不同的灾害类型和影响程度,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和工作流程。

预案应详细列出各类灾害的特点、预警信号、应急响应级别,以及负责人员、物资和设备的调配措施等内容。

第三章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具体内容3.1 预警与监测建立完善的预警系统,及时获取有关灾害的预警信息,并进行监测和预测。

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联络和合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2 应急响应根据预警信息,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并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准备和调配物资和设备。

同时,要制定详细的应急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3.3 救援与救助一旦灾害发生,应立即展开救援和救助工作。

应根据灾害类型和影响范围,安排相应的人员和物资进行救援工作。

同时,要加强与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的合作,形成合力,提高救援效率。

3.4 事后恢复与重建灾害过后,要及时展开事后恢复和重建工作。

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一、预案目的为了加强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抗灾救灾能力,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地震、洪水、台风、暴雨、干旱、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

三、预案原则1.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领导责任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作战。

3. 快速反应,科学应对。

提高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的快速反应能力,科学制定救援措施,确保灾情得到及时有效控制。

4. 社会参与,共同救援。

充分发挥政府、军队、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等多种力量,共同参与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四、组织指挥体系1. 建立国家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全国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 设立地方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3. 各级指挥部成员由相关部门、军队、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等组成。

五、预警与信息报告1. 建立重大自然灾害预警系统,通过气象、地质、水利、地震等部门的监测信息,及时发布预警信号。

2.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要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防范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灾情信息。

3. 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信息报告制度,确保灾情信息畅通、准确、及时。

六、应急处置与救援1. 一旦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各级指挥部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进行救援。

2. 受灾地区政府要迅速组织力量转移安置受灾群众,保障基本生活需求。

3. 交通、通信、电力等部门要尽快恢复受灾地区的交通、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

4. 卫生部门要组织力量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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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合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

2.1 市减灾委及职责

2.2 市减灾委办公室及职责

2.3 市减灾委成员单位及职责

2.4专家委员会

3灾害预警响应

4信息报告和发布

4」信息报告

4.2信息发布

5应急响应

5.1 I级响应

5.2 ∏级响应

5∙3IΠ级响应5.4IV级响应

5.5启动条件调整

5.6响应终止

6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6.1 过渡期生活救助

6.2 冬春救助

6.3 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7保障措施

7.1 财力保障

7.2 物资保障

7.3 通信和信息保障

7.4 医疗卫生保障

7.5 交通运输保障与治安维护

7.6 装备与公用设施保障

7.7 人力资源保障

7.8 社会动员保障

7.9 科技保障

7.10 宣传教育

8监督管理

8.1 演练

8.2 培训I 8.3 考核

9附则

9.1 预案管理 9.2 预案实施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处理自然灾害事件,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22)15号)、《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鲁政办字(2022)86号)、《济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济政发(2022)13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救灾工作的政策规定编制本预案。

1.3 合用范围

本预案合用于我市范围内发生的干旱、洪涝灾害,风雹、雪、低温冷冻、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或者市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根据需要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1.4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互助、群众自救,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 2组织指挥体系

2.1 市减灾委及职责

主任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协助副市长工作的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市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减灾委)为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做好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开展的抗灾救灾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2.2 市减灾委办公室及职责

市减灾委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市减灾委办公室承担市减灾委日常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职责,负责与相关部门、单位加强沟通联络,组织开展灾情会商评估、灾害救助等工作,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措施。 2.3 市减灾委成员单位及职责

市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单位开展抗灾救灾宣传报导。 市民政局。采集、汇总、核实、评估、报告和发布灾情;指导灾区实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负责救灾资金和物资筹集、分配、管理;开展救灾捐赠,储备救灾物资;组织灾区开展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指导相关单位制定、修订救灾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检查、督促灾区落实各项救灾措施。 市发改委。安排重大救灾基建项目,协调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协调指导有关工业企业做好应急物资生产等工作;协调组织电力和电信运营企业迅速抢修灾区电力、通信设施,保障电力供应和通讯畅通。 市教育局。采集汇总学校校舍损毁情况,协助受灾地县(市)区政府转移被困师生,组建暂时校舍,恢复正常教学秩序,指导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市公安局。参预灾区紧急救援,负责灾区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保障灾区首脑机关、机要部门、金融、救灾物资等安全。 市财政局。积极筹措自然灾害救济津贴资金,会同市民政部门向上级部门申请救灾应急资金,并按程序及时拨付救灾资金,监督检查救灾资金使用情况。 市国土资源局。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监测,做好重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处理工作,指导灾区制定灾后重建用地规划。 市城乡建设委。参预灾后建造物安全性能评估鉴定,开展灾后建筑工程伤害调查。 市交通运输局。修复被毁损的国省道干线公路及其桥梁等基础设施,保障灾区交通运输畅通;做好利用公路运送抢险救援人员、伤病员和救灾物资工作;提供灾民转移、疏散所需交通工具。 市水利局。组织、协调防汛抢险,负责水情、汛情监测,参预旱灾、洪涝灾害灾情评估,协助当地政府保障灾区生产生活用水供应,开展灾后水利设施修复。 市农业局。对农作物灾害实施预测预报,参预农作物灾情评估,指导灾区开展农业生产自救,配合财政部门实施相关灾害减免政策,落实有关农业灾害保险政策。 市林业局。参预相关灾害评估,指导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管理。 市商务局。负责生活必需品供应工作,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重要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生活用品及时供应,并对应急保供企业商品库存情况加强调度。 市卫生计生委。指导、匡助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灾区基本卫生状况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处置建议;根据灾区需要组织防疫队伍进入灾区,组建灾区暂时医疗队,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置,控制疫情发生、传播和蔓延;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宣传。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及时对灾区食品实施监测,保障饮食安全。 市统计局。协助分析、汇总灾情统计数据。 市粮食局。保障灾区粮食供应。 市人防办。充分发挥人民防空指挥通信系统作用,参预城市防灾 和灾害紧急救援;根据市减灾委授权发布灾害警报信号,提供紧急疏散、避难场所、物资储备库及相关信息保障。 市气象局。预测天气形势,发布天气预报;对干旱、台风、洪涝等灾害实施动态跟踪监测;参预气象灾害灾情评估,联合相关部门对重大自然灾害引起的次生气象灾害进行预测、预报和监测。 市地震局。对地震灾害进行监测预报,参预地震灾害现场救援,分析会商震情发展趋势,预测次生震害情况,组织地震现场灾害调查、损失评估和科学考察等工作。 济南黄河河务局。对黄河洪水进行监测预报,掌握黄河防汛动态,对重大险情抢护、蓄滞洪区运用等提出意见建议,参预黄河防汛抢险。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做好相关工作。 2.4 专家委员会

市减灾委设立专家委员会,对全市减灾救灾重大决策、规划和重大自然灾害灾情评估、救助、恢复重建等工作提供决策建议、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 3灾害预警响应

市国土资源、水利、农业、林业、气象、地震等部门及时向市减灾委办公室和履行救灾职责的市减灾委成员单位通报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其中国土资源部门应根据需及时提供地理信息数据。市减灾委办公室根据自然灾害预警预报息,结合可能受影响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状况,对可能浮现的灾情进行预评估。当浮现可能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的情况,需提前采取措施时启动预警响应,视情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1)向可能受到影响的县(市)区减灾委和市减灾委成员单位通报预

警信息,提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求。 (2)加强应急值守,密切跟踪灾害风险变化和发展趋势,动态评估可

能造成的损失,及时调整相关措施。 (3)通知有关单位做好救灾物资调拨准备工作,紧急情况下提前调拨。

协调相关公路及铁路、民航管理单位启动应急联动机制,做好救灾物资调运准备。 (4)派出预警响应工作组,实地了解灾害风险,检查指导各项救灾准备工作。 (5)向市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预警响应工作情况。

(6)向社会发布预警响应启动情况。

灾害风险解除或者演变为灾害后,市减灾委办公室及时终止预警响应。 4信息报告和发布

市、县(市)区减灾委办公室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和特殊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有关规定,做好灾情信息采集、汇总、分析、上报和部门间信息共享等工作。 4.1 信息报告

4.1.1 对于突发性自然灾害,县(市)区减灾委办公室应在灾害发生后

2小时内将本行政区域灾情和救灾工作开展情况向本级减灾委和市减灾委办

公室报告;市减灾委办公室在接收灾情信息后2小时内予以审核、汇总,并按规定向市减灾委、市政府和省减灾委办公室报告。 对造成3人以上(以上含本数,下同)死亡(含失踪)或者房屋大量崩塌、农田大面积受灾等严重损失的突发性自然灾害,县(市)区减灾委办公室应即将核实情况并在1小时内报本级减灾委和市、省、国家三级减灾委办公室,市减灾委办公室接到信息报告后即将报市政府,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4.1.2 特殊重大、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前,县(市)区减灾委办公室

要严格落实灾情24小时零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减灾委办公室报告情况;市减灾委办公室每日10时前向市减灾委和省减灾委办公室报告灾情;灾情发生重大变化时,县(市)区减灾委办公室即将向本级减灾委和市减灾委办公室报告。灾情稳定后,市减灾委办公室应在8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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