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批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庆阳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做法与经验

型社会建设试 点地 区, 经过三年试点建设, 节水 型社会建 设取 得 了阶段性成果, 达到 了预期效果 。 下面就庆 阳市节水型社会建设
试 点 工 作 中 的 一些 做 法 和 经 验 予 以总 结 。
一
、
主要做法
㈠ 强化组 织领导 , 健 全工作机构 , 落 实节水型社会建设各 项
任 务 பைடு நூலகம்
一
开 了领导小组第二次、 第三次全体会议, 分析总结节水型社会建 设试点工作进展和经验,研 究解 决工作 中存在 的问题 并安排 部
是 成立 领 导 小组 。为 加 强 对 节 水 型 社 会 建 设 试 点工 作 的
署 下 一 阶 段 的工 作 。五 是 建 立 考 核机 制 。制 定 了 《 庆 阳 市 节水 型
甘肃 农业
2 0 1 4 年第 0 3 期( 总3 8 1 期)
庆阳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做法与经验
李 树斌
( 甘 肃省庆 阳市水 务局 , 甘肃 庆 阳 7 4 5 0 0 0 )
摘 要: 2 0 1 0 年7 月庆 阳市被水利部确定为 第四批全 国节水型社会 建设 试点地 区, 经过两年 多的建设 , 取得 了阶段性成果 , 同时
推动和协调作用 , 周密安排部署试点前期工作 , 组织专家精心编 制《 庆 阳市节水型社会建 设规划》 , 印发 了《 庆阳市节水型社会建 设试 点实施意见》 ,提出了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 的基本思路 、 建 设框架和三年试点工作的 目标任务。2 0 1 1 年9 月, 庆 阳市人民政 府 召开 了节水型社会 建设试点工作领 导小组第一次全体 会议 ,
工作 , 参 与重大节水项 目的设计 、 审查和 验收工作。四是充分发 挥组织领导作用。庆阳市人民政府 把节 水型社会 建设试点工作 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支撑 来抓 ,充分发挥政府的
我国水资源问题与节水

我国水资源问题与节水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陈明世纪之交的世界和中国,在水资源方面有两件大事很值得玩味。
一件是今年3月在荷兰召开的世界水资源部长级会议,它传达了这样的信息:目前世界上有12亿人口得不到安全的饮用水,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到本世纪中叶,无好水可饮的人将达世界总人口的1/3;另一件是发生在我国北方,主要是华北、东北地区的“龙年大旱”。
由于持续干旱少雨造成13个省(区、市)的318个县级以上城市缺水,日缺水量8l5亿立方米,城市缺水人口1690万。
它让我们明白:我国还远远没有摆脱“水荒”的困扰,水资源不足是世界性的问题,更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
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我国水资源和节水的有关情况。
一、我国水资源的特点我到足个J山河锦绣、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但在水资源上却有太多不利的自然特点。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l-总量多,人均少按1998年世界发展报告统计,我国水资源总量2.8万亿立方米,居l}1:界第四位(居巴西、俄罗斯、加拿大之后),但人均占有量却只有 2220立方米,约为世界人均的1/4,美国的1/5,俄罗斯的l/12。
我国北方黄、淮、海三个流域人均水资源量为全国人均的1/5。
按现行国际标准,人均水资源量1700立方米就处于严重缺水边缘,人均水资源量 1000立方米为重度缺水线。
我国目前有16个省(区、市)人均水资源量(不包括过境水)低于严重缺水线,有6个省、区(宁夏、河北、山东、河南、山西、江苏)人均水资源量低于500立方米。
到下个世纪中叶,按16亿人口计,我国人均水资源量将比现在还要降低1/4,约为1760立方米,淡水资源短缺的形势将更加严峻。
2.地区分布不均我国水资源南多北少,东多西少,与人口、耕地、矿产等资源分布极不匹配。
长江及其以南水系的流域面积占全国国土总面积的36.5%,其水资源量却占全国的8l%;淮河及其以北的流域面积占全国总面积的63.5%,其水资源量仅占全国总量的19%。
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成效初探

多样 的节 水宣 传活动 ,普及 节水 知
识 , 通过设 立节水 博物 馆 、 并 成立 节 水 协 会 以及 农 民用 水 者 协 会 等 方 式 , 强全 市公 民的节约 用水意 识 , 增
21 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
水务一 体化 管理 是水 管理 对策
中最 重要 、 最关 键 , 也是 最具全 局性
进展 。
率不高 、 季节性工 程缺水等问题依然
存在 , 特别是 随着 经济社会的快速发 展, 污染 物排放 的增加 , 水污染 问题 已成为南通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 实
现 人 与 自然 和 谐 的制 约 因素 之 一 , 迫
产业 带 ; 在农 业方 面 , 在稳 定粮食 生 产基 础上 , 重点培 育优质 粮油 、 色 特 果蔬 、 蚕桑茧 、 花卉 苗木 、 蛋和海水 禽 养殖为重点 的六 大主导产业 , 大力发 展 油料 、 蔬菜 、 果 、 林 花卉 、 蚕桑等 耗 水少 、 附加值 高 的经济作 物 , 断提 不 高农业用水效率。
22 水 资 源 与 节 水 用 水 管 理 制 度 日 .
臻 完善
节 水型社 会建 设 的核 心是 制度 建设 。按 照用水 总量控制 、 纳污总量 控制、 用水效益控制 “ 三条红线 ” 管理
按 照优先 保 障城 乡居 民用水 安
全 ,提高用水效率 与效益的原则 , 南
要求, 南通 市先后 颁布 实施《 通市 南
济带集聚 , 向国家级和省级 开发 区集
聚, 向特色工 业 园区集 聚 , 形成 与区 域水资源条件相适 应的石化 、电力 、
冶 金 、 材 料 、 纸 和 粮 油 加 工 基 础 新 造
置 ,促进水 资源可持续利用为重点 ,
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编制导则

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编制导则(试行)一总则(一)为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指导和规范规划编制工作,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导则。
(二)本导则是试点地区编制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的主要参考依据,也可供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指导其它地区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编制时参考。
(三)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编制,应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分析评价水资源及开发利用现状、用水水平、节水状况、节水潜力,以及存在的问题。
在此基础上,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建设实际出发,认真研究节水标准与指标,依据不同规划水平年水资源供需平衡需要,遵循自然和经济规律,按照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原则和开源与节流相结合、节流为主的方针,以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效益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提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
(四)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编制,应遵循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流域、区域水资源规划相协调的原则,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突出重点。
(五)节水型社会建设应建立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基础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导向作用,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制,不断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重点突出制度建设。
通过制订流域和区域水资源规划,确定水资源宏观控制指标和微观定额指标,明晰初始用水权。
通过制定水权转让的政策法规,建立用水权交易市场,实行用水权有偿转让,引导水资源实现以节水、高效为目标的优化配置。
(六)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编制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目标确定、体制机制建设、节水方案与工程建设、总体与分期实施方案以及保障措施。
(七)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编制现状水平年为2000年,近期规划水平年为2010年,远期规划水平年为2020年。
试点阶段3-5年,试点完成2010年。
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编制统筹考虑流域与行政分区,以行政分区为主。
(八)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编制,应与水资源综合规划已有规划成果相一致,并与其他相关规划相协调,以现有资料为主,视情况进行必要调查补充。
水利部关于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的指导意见

水利部关于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1.12.14•【文号】水资管〔2021〕390号•【施行日期】2021.12.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水利部关于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的指导意见水资管〔2021〕390号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极不均衡是我国的基本水情。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面临着水资源短缺的瓶颈制约,必须坚持量水而行、节水为重,从观念、意识、措施等各方面把节水摆在优先位置,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全面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能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水安全支撑。
现就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守住生态保护红线,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上限,健全初始水权分配,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走好水安全有效保障、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明显改善的集约节约发展之路。
(二)基本原则。
坚持节水优先、绿色发展,“四水四定”、量水而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统筹协调、分类施策,改革创新、两手发力,面向社会、共同参与。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初始水权分配和交易制度基本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硬指标”基本建立,水资源监管“硬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推动落实“四水四定”的“硬约束”基本形成,面向全社会的节水制度与约束激励机制基本形成,水资源开发利用得到严格管控,用水效率效益明显提升,全国经济社会用水总量控制在6400亿立方米以内,全国万元GDP用水量下降16%左右,北方60%以上、南方40%以上县(区)级行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建设标准;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6%,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8,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6亿亩,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低于9%,全国非常规水源利用量超过170亿立方米。
我国节水型社会建设实践与经验

建设 省级 节 水型社 会建 设试 点 2 0 04
年 7月 . 利 部 和全 国节 水 办批 准 了 水 全国 9 4个 省级 试 点 . 后 陆续 有 1 0 之 0 多个 县市 被批 复为 省级 试点 在试 点 建设 期 间 . 一部 分 省 级试 点 由于 特色
a e f u r u s o e n ta in a e sa d h n r d fp o i c a ios c n t c e h tr s l d i e ta h e e n s r o rg o p f mo sr t r a n u d e s o r vn i lp l t o sr t d t a e u t n g a c i v me t d o u e r
水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 水 效 率 、 功 能 用 水 区 限制 纳 污三 条 红 线 。另 外 . 在操 作 实 施 层 面 . 于 总量 控 制 , 大 流 域 关 各 如黄 河 、 黑河 等 流域 的分 水 方 案 日趋
明显 、 作突 出, 工 又被 水 利 部 转 批 为
国家 级试 点 。 进行 重 点建设 。
经 验 。 重 点 介 绍 了 西 北 内 陆地 区 水 权 分 配 和 流 转 、 方 丰 水 地 区 水 环 境 综 合 治 理 、 海 发 达 城 市 水 资 源 优 化 配 南 沿
置 、 北地 区提补 水价 和 产业调 整 以及 中部 地 区水 资源 管理体 制改 革等 节水型社 会 建设试 点经 验 华
环境 友 好 型社 会 ” 的任 务 和 要 求 . 为
推进节 水型社 会建设 指 明了方 向 21 0 0年 国 家 “ 二 五 ” 划 纲 要 更 是 十 计
节水知识竞赛题题库节水知识竞赛试题答案
节水知识竞赛题题库节水知识竞赛试题答案1、《水法》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
2、《水法》规定,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3、《水法》规定,水法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4、《水法》规定,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5、《水法》规定,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
6、《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自(2006年4月15日)起施行。
7、《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实施取水许可必须符合水资源综合规划、流域综合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8、《水法》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当与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并进行科学论证。
9、水资源费缴纳数额根据(取水口所在地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和实际取水量)确定。
10、《水法》规定,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并兼顾农业、工业、生态环境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
11、《水法》规定,国家厉行节约用水,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
12、《水法》规定,工业用水应当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增加循环用水次数,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13、《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按照(行业用水定额)核定的用水量是取水量审批的主要依据。
14、《水法》规定,国家逐步淘汰(落后的、耗水量高)的工艺、设备和产品。
15、《水法》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推广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提高(生活用水)效率。
16、《水法》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应当制订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
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17、《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开工建设,或者需由国家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未取得国家审批、核准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
中共中央宣传部、水利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宣传的通知
中共中央宣传部、水利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宣传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宣传部,水利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5.08.31•【文号】水办[2005]382号•【施行日期】2005.08.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中共中央宣传部、水利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宣传的通知(水办[2005]3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水利厅(局)、水务局、发展改革委(计委)、经贸委(经委)、建设厅(建委、市政管委),中央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新闻单位,各流域机构:为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部署,深入开展资源节约活动,集中一段时间扎实做好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宣传,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社会公众的节水意识,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对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动员全社会力量多方面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健康、持续发展,现就2005—2006年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宣传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节水型社会建设宣传工作水资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与人民生活、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紧密相连,关系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在国民经济和国家安全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我国是一个水资源短缺的国家,水资源短缺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建设节水型社会,是解决我国水资源短缺问题最根本、最有效的战略举措。
建设节水型社会,有利于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进一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保护水生态与水环境,保障供水安全,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有利于从制度上为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建立公平有效的分配协调机制,促进水资源管理利用中的依法有序,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节约用水的倡议书(精选6篇)
节约用水的倡议书(精选6篇)节约用水的倡议书篇1为全面贯彻关于“节水优先”的重要论述,落实党的关于实施国家节水行动的部署,深化巩固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增强全民节水意识,不断提高节水管理水平。
结合“五水共治”和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的要求,在“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5月12日至18日)即将到来之际,我们在此倡议:一、共筑绿色家园,同创节水城市。
创建节水型城市是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护水生态和水环境、提高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需要社会各界和每位市民广泛参与,积极贡献智慧和力量,以“小我”之力汇聚成推动节水型城市建设的强大合力,以海宁人应有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扎实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各项工作。
二、实施节水行动,共建美丽海宁。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城市节水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作为海宁经济社会发展的见证者和亲历者,同时也是受益者,每个用水单位、每个家庭、每位市民朋友都应当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开展节约用水活动,珍惜水资源,保护水环境,为节水尽一份责任担当,为海宁的节水工作贡献一份力量。
三、坚持节水优先,建设海绵城市。
海绵城市建设是遵循生态优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
这是一种新型的城市建设理念,需要广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时认真贯彻执行,同时也需要广大市民朋友的爱护与支持。
节约用水是一种美德,更是一份社会责任,也是绿色发展、循环发展的必然选择。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身边点滴做起,树节水文明之风!海宁市创建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月5日节约用水的倡议书篇2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水是生命的源泉,电是我们工作、学习、生活的重要能源,与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息息相关。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当代大学生必备的优良素质。
当前,随着天气转热,我校又进入了用电、用水的高峰期。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水利系统节约用水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水利系统节约用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4.02.06•【文号】办节约〔2024〕45号•【施行日期】2024.02.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水利系统节约用水工作要点的通知办节约〔2024〕45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党组关于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安排部署和2024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2024年水利系统节约用水工作,我部制定了《2024年水利系统节约用水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水利部办公厅2024年2月6日2024年水利系统节约用水工作要点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保障国家水安全重要讲话10周年,是完成“十四五”规划任务的关键之年,全国节水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部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完整、准确、全面理解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治水重要论述,落实全面节约战略和节水优先方针,紧紧围绕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主题和国家水安全保障目标,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严格总量强度双控管理,全面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推动重点领域区域节水优先、深度节水控水攻坚和精细精准节水走深走实,大力发展节水产业和科技,推进节水数字化智慧化建设,强化监督考核激励,持续提升全民节水意识,高质量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预期目标是:2024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进一步提升,力争年非常规水利用量超过180亿立方米,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4%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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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批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3.29•【文号】全节办[2013]1号•【施行日期】2013.03.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批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全节办〔2013〕1号)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试点地区水利(水务)局:2010年,水利部和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启动了第四批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建设工作。
为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根据节水型社会建设总体安排,决定对第四批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进行中期评估。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标准和内容中期评估以批复的试点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大纲和实施方案为标准,釆用逐项指标评分方式进行,主要包括节水型社会体制与机制建设、制度建设与实施、试点目标任务进展和试点建设成效等4个方面内容,共33项指标。
具体评估指标与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
二、评估组织和程序本次中期评估由流域机构组织。
试点地区所在流域的流域机构会同试点所在省(市)水利(水务)厅(局)成立评估组,流域机构为评估组组长单位,成员单位由相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试点地区组成。
第四批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中期评估安排见附件2。
评估工作分3个阶段进行:1.试点地区自评估。
试点地区按照批复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进行自评估,从试点工作组织、工作进展、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下一阶段工作重点与计划安排等方面,对试点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和自评估,完成自评估报告,并对试点工作有关材料进行整理、汇编,以供查验。
2.评估组评估。
评估组首先对试点地区的自评估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在此基础上,评估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质询答疑、现场考察和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试点工作进行评估,形成中期评估意见。
3.评估结果发布。
部水资源司组织中期评估总结和评估结果审查,水利部、全国节水办发布中期评估结果。
三、时间安排1、2013年4月15日前试点地区完成自评估工作。
试点地区的自评估报告经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连同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规划和实施方案于2013年4月15日前报送有关流域机构。
2、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中期评估工作。
评估组组长单位根据各试点的评估情况,从流域节水社会建设进展、建设经验、存在问题和建议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总结,编制流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中期评估报告,附各试点地区评估意见和评分表,于2013年6月30日前报全国节水办、部水资源司,抄送部水资源中心。
请各流域机构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详细的中期评估工作计划,2013年4月15日前报部水资源司。
3、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协助部水资源司做好中期评估的技术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第四批全国试点的中期评估总结工作,2013年7月30日前完成中期评估总结报告报部水资源司。
四、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密切配合。
中期评估是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和目标如期实现的重要环节,请各流域机构和试点所在省(市)水利(水务)厅(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试点地区开展自评估和中期评估准备工作。
各流域机构和试点所在省(市)水利(水务)厅(局)要密切配合,制定周密的中期评估工作计划,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试点中期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
2、认真评估,客观公正。
评估组要本着实事求是、严谨务实的作风和态度,客观、公正地对试点工作进行中期评估,客观评价试点工作实际情况,确保评估工作注重实效,不走过场,提交能够真实反映试点工作情况的评估报告。
3、全面总结,扎实推进。
各试点地区应以试点中期评估为契机,全面总结试点经验,认真查找和及时发现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寻求破解难题的方法和途径,扎实推进试点地区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联系人水利部水资源司张腾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周亚森电话:(010)63205123 (010)63204831附件:1.第四批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中期评估安排2.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中期评估评分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2013年3月29日附件1第四批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中期评估分组安排┌────────────────────┬───────┬────────┐│试点地区│评估组组长单位│评估组成员单位│├────────────────────┼───────┼────────┤│安徽省铜陵市│长委│试点所在地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试点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江西省南昌市│││├────────────────────┤│││湖北省鄂州市│││├────────────────────┼───────┤││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黄委││├────────────────────┤│││陕西省咸阳市│││├────────────────────┤│││甘肃省庆阳市│││├────────────────────┤│││青海省德令哈市│││├────────────────────┤│││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吐鲁番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石河子市│││├────────────────────┼───────┤││河南省平顶山市│淮委││├────────────────────┼───────┤││北京市怀柔区│海委││├────────────────────┤│││山西省阳泉市│││├────────────────────┤│││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海南省海口市│珠委││├────────────────────┼───────┤││辽宁省本溪市│松辽委││├────────────────────┤│││吉林省延吉市│││├────────────────────┼───────┤││上海市金山区│太湖局││├────────────────────┤│││浙江省舟山市│││└────────────────────┴───────┴────────┘附件2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中期评估评分表┌───┬────────────────────────┬────┬────┐│评估│评估指标│标│评││内容││准│分││││分││├───┼────────────────────────┼────┼────┤│体制│1、成立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2分),实施协调联│6│││与机│动机制(2分),充分发挥作用(2分)││││制建│││││设│││││├────────────────────────┼────┼────┤││2、分解下达各部门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任务(2分),│7││││建立对各部门的考核机制(5)││││├────────────────────────┼────┼────┤││3、成立节水管理机构(1分),理顺节水管理体制(2 │3││││分)││││├────────────────────────┼────┼────┤││4、实行水务一体化管理(2分),成立水务管理机构(│4││││2分)││││├────────────────────────┼────┼────┤││5、节水型社会建设指标纳入政府年度考核指标│3│││├────────────────────────┼────┼────┤││6、公众参与│1│││├────────────────────────┼────┼────┤││小计│24││├───┼────────────────────────┼────┼────┤│制度│1、出台有关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配套法规、规章│6│││建设│和政府文件││││与实│││││施│││││├────────────────────────┼────┼────┤││2、严格按照规定征、缴水资源费,水资源费使用规范│2│││├────────────────────────┼────┼────┤││3、依法审批发放取水许可证(2分),按规定实施建设│4││││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2分)││││├────────────────────────┼────┼────┤││4、实行水功能区划管理│2│││├────────────────────────┼────┼────┤││5、实行计划用水制度,定期考核│2│││├────────────────────────┼────┼────┤││6、实行取用水、节水统计制度,按时准确报送报表│2│││├────────────────────────┼────┼────┤││7、实行节水“三同时”制度│2│││├────────────────────────┼────┼────┤││8、实行定额管理,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2│││├────────────────────────┼────┼────┤││9、实行有利于促进节水的水价机制│2│││├────────────────────────┼────┼────┤││小计│24││├───┼────────────────────────┼────┼────┤│试点│1、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已经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复│2│││工作│││││├────────────────────────┼────┼────┤││2、试点建设年度有计划、有指导、有总结,工作进展│3││││正常,取得可推广经验││││├────────────────────────┼────┼────┤││3、每年有节水专项投入,每年有预算、结算报告│3│││├────────────────────────┼────┼────┤││4、开展节水型企业、灌区、社区、学校等示范区建设│3│││├────────────────────────┼────┼────┤││5、积极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2│││├────────────────────────┼────┼────┤││6、开展水生态修复或水资源保护工作│2│││├────────────────────────┼────┼────┤││7、开展污水处理回用、雨水、矿坑水、海水等非常规│2││││水源利用││││├────────────────────────┼────┼────┤││8、工业、农业、生活服务业取用水按规定装置计量设│2││││施││││├────────────────────────┼────┼────┤││9、面向社会广泛开展节水宣传教育工作│2│││├────────────────────────┼────┼────┤││小计│21││├───┼────────────────────────┼────┼────┤│试点│1、用水总量控制到预期指标(至2012年底,下同)得│5│││成效│满分,否则每高5%扣1分,扣完为止││││├────────────────────────┼────┼────┤││2、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到预期指标得满分,否则每高10│5││││%扣1分,扣完为止││││├────────────────────────┼────┼────┤││3、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预期指标得满分,否则每│3││││低5%扣1分,扣完为止││││├────────────────────────┼────┼────┤││4、农业节水灌溉率达到预期指标得满分,否则每低10%│3││││扣1分,扣完为止││││├────────────────────────┼────┼────┤││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到预期指标得满分,否则│3││││每高5%扣1分,扣完为止││││├────────────────────────┼────┼────┤││6、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控制到预期指标得满分,否则│3││││每低10%扣1分,扣完为止││││├────────────────────────┼────┼────┤││7、城镇供水管网漏损(失)率达到预期指标得满分,│3││││否则每高10%扣1分,扣完为止││││├────────────────────────┼────┼────┤││8、城镇污水处理回用率达到预期指标得满分,否则每│3││││低10%扣1分,扣完为止││││├────────────────────────┼────┼────┤││9、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预期指标得满分,否则每│3││││低10%扣1分,扣完为止││││├────────────────────────┼────┼────┤││小计│31││├───┼────────────────────────┼────┼────┤││总分│100││└───┴────────────────────────┴────┴────┘注:表中“预期指标”指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大纲和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中确定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