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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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加快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是我国在新时期面临的重要战略选择。促进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减少经济增长中资源能源消耗、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迫切需要,是优化产业结构、提升我国产业整体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是增强就业吸纳能力、满足人们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重要方面。2006年,要促进现代服务业与传统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城市服务业与农村服务业相结合,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

大力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主要发展面向生产者的服务业和满足人们群众多样化、个性化和多元化服务需求的消费性服务业。在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中,一是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快建立社会化物流体系,形成供应链体系,通过存量资源的有效整合,降低流通总成本,提高信息共享水平,加快培育专业化物流企业,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服务。抓紧推广现代物流知识和技术,以信息化为先导,改造传统的物流方式和流程设计。建设大型物流枢纽,发展区域性物流中心,加快形成社会化物流平台。二是有序发展金融服务业。培育金融市场服务主体,健全金融体系。推进商业银行改革,发展以股份制和合作制为主的中小银行,发展证券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创业投资公司等非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品种,拓宽金融服务领域。发展保险服务,特别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发挥商业保险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三是积极发展信息服务业。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建立健全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安全认证体系、法律法规体系和安全便捷的在线支付体系。加快推进电子政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改善邮政服务和电信基础服务,扩大竞争性增值服务,建立普遍服务保障体系,发展互联网产业,开发新兴业务和服务品种。四是大力发展围绕发挥市场机制基础性作用提供服务的商务服务业。如咨询服务、科技服务、法律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广告服务、会展服务、会计审计税收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业化的工业设计服务等行业。在丰富消费性服务业中,一是继续发展商贸服务业。合理规划和布局城市商业网点,鼓励城市流通企业向农村延伸,整合提升农村存量资源,建立商贸流通网络。继续大力发展连锁经营、仓储式超市、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和组织形式,努力实现经营业态多样化和营销手段现代化。二是加快发展市场需求潜力大的服务业。稳步发展房地产业。进一步调整住房供给结构,提高普通商品房和廉租房比重,促进住房梯次消费。搞活住房二级市场,规范发展房屋租赁市场,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大力发展市场需求增长最快、需求潜力最大的旅游、文化和体育产业等,形成一批旅游文化精品和体育健身服务能力。注重发展社区服务。重点发展为社区居民提供便利的社区医疗、家政服务、社区保安服务、托幼服务、养老服务、修理服务和废旧物品回收服务等行业。积极发展提供公共品服务的公用服务业。提高医疗、教育、卫生、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供电、通信、邮政等公用服务业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采取措施加快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一是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区分垄断行业中的自然垄断业务和非自然垄断业务,分离非自然垄断业务中的服务环节,对金融、保险、证券、铁路、公路、民航、水运、管道等行业,分离后勤服务、维护维修、广告等运营中可以市场化服务的业务,引进各类企业实行平等竞争,实现投资和经营主体多元化。二是加快政府和社会事业单位改革。继续推进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把社会事业中适于社会化服务的部分和环节,交给市场化经营的机构或企业经营。加快改革经营和管理体制,重点做好科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行业的体制改革,按照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原则加快产业化改组。三是抓紧服务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提高服务业发展的整体水平。特别是加快制定物流、金融、电信、商贸、餐饮、运输、旅游、维修等新兴服务行业的服务标准。扩大服务标准的覆盖范围。积极引进、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四是抓紧培养各类服务人才。培养社会急需的信息咨询、金融保险、现代物流、中介服务及熟悉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的人才。支持金融、物流、法律、贸易等方面人才的引进。大力发展服务业职业教育,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专业化的就业创业培训实体,特别是对农民工、下岗工人和在岗人员的服务业技能培训。五是鼓励民营资本进入服务业。加快清理、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民营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的服务行业和领域,鼓励参与国有等服务企业的改组、改造、兼并和重组。六是加快建立健全围绕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支持体系。支持各类创业就业辅导、信息技术咨询、科技创新等服务机构的建设,支持和鼓励大学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官兵等创办服务企业。扩大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对中小服务企业的支持,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实行公平合理的税赋政策。七是努力扩大我国的服务出口。支持具有国际比较优势的基础教育、汉语培训、旅游、交通运输、对外工程承包、国际劳务合作、传统医疗服务、民族文化等行业扩大服务出口。支持有能力的服务企业到境外投资创业,通过在国外设立采购、分销、物流、金融、旅游等服务机构,为国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支撑。八是扩大市场对服务品的需求。制定鼓励服务消费的政策,拓宽消费领域,优化消费结构。引导城乡居民扩大对信息、保险、旅游、教育、文化、体育、休闲、娱乐等服务品的消费需求。完善信用消费制度,扩大信用消费范围,提高服务消费能力。九是鼓励发展服务外包。鼓励工业企业将产品设计、营销、员工培训、后勤等内部服务实行外包。鼓励我国企业积极承接服务业国际转移。鼓励我国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参与国际项目外包市场,对外进行设计咨询、工程和技术承包、劳务合作等。十是加强服务业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完善公用事业、社会事业等自然垄断服务产品价格听证、审议、征求意见等形成机制。加强对教育、医疗、文化、旅游等服务产品价格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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