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安全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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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安全会议台账
(一)公司的安委会应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安委会主任主持,特殊情况可委托安委会副主任主持,一般在季度安全检查后10天内召开;部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一般在月检查后5天内召开;项目部安全生产小组会议会应每周召开一次会议,一般在周检查后2天内召开;生产班组、机台(坑道作业班组)应每个班的班前班后召开安全会议。遇到突出的安全生产问题,应当及时召开部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全体人员会议)专题研究解决。
(二)应填写的表格
1、部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登记表表4-1
2、项目部安全生产小组会议登记表表4-2
3、专题安全会议登记表表4-3
4、安全会议主要内容记录表表4-4
(三)应收集的文字材料
1、每次召开的安全会议记录,要有专门的会议记录本,记录本需要进行备查;
2、专题安全会议记录。
(四)安全会议必须记录如下内容:
1、会议时间、地点;
2、会议名称;
3、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名单;
4、上次会议决定事项执行情况;
5、会议做出的决定;
6、会议记录人;
7、会议没有解决留下次会议再议的问题等。
项目部安全生产小组会议登记表
项目名称:表4-2
安全会议主要内容记录表部门名称:表4-4
六、安全教育培训台账
(一)安全教育培训的种类
1、“三项人员”(三项人员是指单位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2、新进从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
3、调换工种人员的安全教育;
4、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5、外来实习人员的安全教育;
6、外单位调入人员的安全教育;
7、全员每年进行的安全再教育;
(二)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1、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各工序、各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技能;
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保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养知识;
5、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救援措施;
6、紧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急救知识;
7、职业病的防治知识;
8、反“三违”教育;
9、预防和防范事故方面的教育;
10、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三)安全培训的时间要求
安全教育培训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执行。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2、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3、生产经营部门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生产经营部门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建筑企业要对新职工进行至少32学时的安全培训,每年至少20学时的再培训;
5、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部门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部门和班组的安全培训;
6、生产经营部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7、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部门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8、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9、生产经营部门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每年进行至少8学时的再培训。
(四)应填写的表格
1、三项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表表6-1
2、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表表6-2-1、6-2-2、6-2-3
(五)应收集的文字材料
1、安全月活动开展情况的有关材料,包括下发的文件、活动的布置及采取的措施和活动小结等文字及影像材料;
2、每次安全培训的文字记录、图表及影像资料;
3、日常安全宣传教育方面的文字及资料;
4、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
5、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
6、司机的驾驶执照复印件;
7、外请安全专家讲课的情况。
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表
(工人、民工或临时工)
部门名称:表6-2-3
七、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台账
(一)安全检查的目的
是为了了解各部门、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情况,发现生产现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缺陷以及不安全的工作环境,以便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和纠正。通过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发生。
(二)安全检查的类型
1、定期安全检查:公司级安全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部门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次,项目级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班组(机台、坑道、岗位)安全检查每天1次。
2、经常性安全检查:部门各层次的管理岗位人员,应经常到生产经营一线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的安全检查;
4、专项安全检查;
5、综合性安全检查;
6、不定期的职工代表巡视安全检查;
7、群众性的普遍检查等。
安全检查应包括生产工艺、生产流程、设备设施、规章制度、操作行为、操作规程以及人员的安全思想意识等方面。所以安全检查应包括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设备、查教育、查操作行为、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查事故隐患的整改和伤亡事故的处理等。
(三)安全检查后事故隐患的整改
安全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必须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被检项目必须按通知书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进行整改,并且把整改的结果告知原检查组,以实现安全检查工作的闭环。
1、对查出的隐患,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2、重大事故隐患要挂牌公示。
3、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后,要经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确认合格,方能销号。
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不走形式,不走过场。要检查与抽查相结合,要进行明察暗访、突击检查。不下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
要把隐患当成事故对待,实行隐患检查整改责任倒查制度,以推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安全检查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四)为了安全检查取得更好效果,应当使用安全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