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收费项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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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码头集装箱收费标准 - 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

厦门港码头集装箱收费标准 - 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
序号
项目
一 港务费
二 港口设施保安费 三 搬移费
四 集装箱堆存费 五 进口货物堆存费
集装箱码头拖车业务合作合同 附件四
厦门港码头集装箱收费标准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元)
20’
40’
每出口箱
一般货物 冷藏或危险货物
20.00 40.00
40.00 80.00
每进口箱
一般货物 冷藏或危险货物
40.00 80.00
1、最低收费 1 计费吨,对于超过港方作业能力,由 货方自行拆、装箱的重大件,按拆、装箱费的 50%计 收拆、装箱管理费。 2、彻底查验,除按实计收查验拆、装箱费外,另按 作业人数和作业时间加收每人每工时 9.20 元作业工 时费。
指拖车单位自行安排拖车和车架 指使用码头拖车和车架
适用于出口重箱超重过磅或海关查验重量 申报不实过磅,海关查验过磅另加收 3 次 (过磅)搬移费。 代向验关收(发)货人计收,然后缴付给厦 门外轮理货公司
磅)
每箱次
外架
内架.00 200.00 400.00 100.00
40’ 190.00 300.00 600.00 150.00
10.80
十 验施封费
每自然箱
10.00

一 监装监卸费
每箱
15.00
30.00
备注:以上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福建省以及厦门市政府等有关文件。
物价部门投诉电话:12358
备注
代向收(发)货人计收,然后缴付给政府主 管部门
代向收(发)货人计收,然后部分缴付给政 府主管部门
特种箱指开顶箱、框架箱、平板箱、罐状箱 等
1、45'或 48’箱,按 40 英尺箱类标准的 1.25 倍计收。2、特种箱包括但不限于开顶箱、 框架箱、平板箱、罐装箱等。3、超限箱是 指箱体本身是标准箱但箱内货物的外形超 出了箱体;4、非标箱指箱体尺寸不符合 ISO 标准的集装箱。5、普通级危险品箱:指箱 内装载 1.5、1.6、2.1、2.2、3.1、3.2、 3.3、4.1、4.2、4.3、5.1、5.2、8.1、8.2、 8.3、9 类危险品货物; 6、高危级危险品 箱:指箱内装载 6.1、6.2、7 类危险品货物

码头费用

码头费用

码头费用(即平仓)详细分解说明一、集装箱港口作业费(以20尺集装箱码头费用为例)港杂费:¥105元/一个20尺标箱码头作业费¥750元/一个20尺标箱场站费:¥200元/一个20尺标箱保安费:¥20元/一个20尺标箱燃油附加费:¥20元/一个20尺标箱外理信息费:¥5元/一个20尺标箱电子口岸信息费:¥5元/一个20尺标箱铅封费:¥120/一个20尺标箱以上合计=¥1225元/一个20尺标箱一个20尺标箱自重2.5吨,承重约17.5吨内装2cm厚的花岗石板材(含包装)约310-320m2,折合(平仓)单价3.82-3.95元/m2。

另外还有港口收费之外发生的费用:处理信息费5元/个箱;报关费150元/单;单证费(文件费)100元/单。

二、海运费青岛—台湾$30(美元)/一个20尺标箱三、船代公司收取的代理费保费:货值的×1.1糸数×0.08%报检费:120元/票商检规费:实报实销(货值的3-5/‰)查验费:200元/票四、散货(荒料、毛石、碎石等)港口作业费(即平仓)2010年青岛、日照港散货港口作业费为35元左右/吨;其它小港口收费略低一些。

一般不是固定不变的,随着汽、柴油价格的变化而波动。

另外,散货进港后需交过磅费,港口收费一般为0.8-1.0元/吨,通常由供方交付。

五、港口离岸价FOB(港口作业)代理可委托代理公司完成,收费标准一般为批次货值的1-3%收取(代理费的高低与代理项目多少与货物数量价值而定)。

六、船公司规费CIC (集装箱不平衡附加费)¥600元/一个20尺标箱EBS (紧急燃油附加费)¥1500元/一个20尺标箱 ECRS(紧急成本附件费)¥600元/一个20尺标箱单证费¥300元/票签单费+电放(以电传形式通知卸货港代理将货物交付给提单收货人或者是托运人指定的收货人的一种方式)¥200元/票青岛大川石材有限公司提供2012-1-3。

码头收费项目及标准

码头收费项目及标准
搬移费
每箱/次
普通箱
49.50
74.30
冷藏或危险品箱
53.70
82.50

集装箱堆存费
每空箱/天
普通箱
4.00
8.00
特种箱指开顶箱、框架箱、平板箱、罐状箱等
冷藏箱
6.00
12.00
特种箱
8.00
16.00
每出口重箱/天
普通箱
5.50
11.00
1、45'或48’箱,按40英尺箱类标准的1.25倍计收;2、特种箱包括但不限于开顶箱、框架箱、平板箱、罐装箱等;3、超限箱是指箱体本身是标准箱但箱内货物的外形超出了箱体;4、非标箱指箱体尺寸不符合ISO标准的集装箱。
十七
监装监卸费
每箱
15.00
30.00
代向验关收(发)货人计收,然后缴付给厦门外轮理货公司
备注:以上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福建省以及厦门市政府等有关文件。咨询电话:5829543物价部门投诉电话:12358

拆、装箱费
每计费吨
一般货物
12.4
1、最低收费1计费吨,对于超过港方作业能力,由货方自行拆、装箱的重大件,按拆、装箱费的50%计收拆、装箱管理费。2、彻底查验,除按实计收查验拆、装箱费外,另按作业人数和作业时间加收每人每工时9.20元作业工时费。
冷藏货物
13.5
危险货物
18.6
20’
40’
十一
充电费
厦门港集装箱码头收费项目及标准
序号
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元)
备注

停泊费
每净吨天
0.23
船舶在港口码头停泊以24小时为1日,不满24小时按1日计

码头操作费标准

码头操作费标准

码头操作费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码头操作费是指在港口进行装卸货物过程中涉及到的各项费用,包括码头、仓储等设施的使用费用以及人工操作费用等。

码头操作费标准是由港口管理机构制定的,旨在保障港口运营的顺利进行,同时也要求合理合法,不得过高损害货物主体的利益。

以下是关于码头操作费标准的一些内容。

一、码头操作费的种类1.装卸费:是指在港口进行装卸货物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通常是按照吨位或者件数来计费的。

装卸费包括机械装卸费、人工装卸费等。

2.过驳费:是指港口内部或者港口之间进行货物转运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

过驳是指在各个码头之间转载货物,通常要经过卡车、火车等交通工具。

3.堆存费:是指在港口仓库中存放货物所产生的费用。

堆存费通常是按照存放时间、货物种类、数量等因素来计算的。

5.其他费用:还包括一些杂费,比如热作费、报关费、储运费等。

二、码头操作费标准的制定原则1.公平公正:要求码头操作费标准公平公正,不得歧视某一方。

货主、船东、码头经营者等各方利益应该得到平等对待。

2.合理合法:要求码头操作费标准合理合法,不得利用垄断地位滥用权力。

费用应该和实际服务相匹配,符合市场规律。

3.透明公开:要求码头操作费标准透明公开,货主等相关方应该清楚地了解各项费用的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

不得存在隐性收费或者偷税漏税现象。

4.可持续发展:要求码头操作费标准符合港口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在满足经济效益的还要考虑环境保护、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因素。

1.经济因素:包括市场需求、供求关系、货物价格等因素。

高昂的码头操作费标准可能导致货物价格的上涨,影响市场竞争力。

2.政策因素:包括政府政策、法规法律等因素。

政府对于港口运营的监管和支持程度会直接影响码头操作费标准的制定和执行。

3.技术因素:包括装卸设备、信息技术、管理水平等因素。

技术的进步和应用会影响到码头操作费的高低。

4.环境因素:包括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等因素。

港口所在地的环境条件、社会风气等会影响到码头操作费标准的制定。

码头收费服务方案

码头收费服务方案

码头收费服务方案背景随着物流行业的快速发展,码头作为货物进出口的重要枢纽,日益受到关注。

作为码头管理单位,如何对入港船舶进行高效精准的收费,是当前需要探讨的问题之一。

收费服务方案费用计算在码头收费服务中,货物运输的费用构成主要有三个部分:装卸费、码头设施使用费、堆场存储费。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装卸费 = 装货量 * 装卸单价 + 卸货量 * 装卸单价码头设施使用费 = 色标量 * 色标单价堆场存储费 = 存储天数 * 存储单价 * 规格尺寸系数其中,规格尺寸系数的计算是针对不同货物的尺寸、形状、密度等特点进行综合评价得出的,以实现差异化收费。

收费政策为了提高码头收费服务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码头管理单位应该建立明确的收费政策,包括以下方面:1.收费标准:明确每种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制定合理的价格体系。

2.优惠政策:针对不同客户设置不同优惠政策,如提前付款、首次合作、大宗交易等。

3.异常处理:建立收费异议反馈机制,及时处理客户的异议。

4.客户信用评估:通过对客户的信用记录、经营状况等综合评价,建立客户信用体系,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客户实行差异化收费。

5.纳入监管:码头收费服务应该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和指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技术支持为了提高收费服务的操作效率和数据质量,码头管理单位可以使用一些技术工具进行辅助管理,如:1.收费系统:采用电子化收费系统,实现自动化计费、数据统计和查询等功能。

2.排队管理系统:根据码头实际情况,采用先进的排队管理系统,协调各个船舶的进出港时间,减少通行时间和费用,提高码头效率。

3.数据分析系统:通过数据分析系统,对码头收费服务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准确的数据分析,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结论建立一个高效、公正、科学、便利的码头收费服务体系,可以有效提高码头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提高服务质量,推动经济发展。

码头管理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客户需求和市场需求,制定出更加优秀的收费服务方案。

码头操作费标准

码头操作费标准

码头操作费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码头操作费是指港口内的各种操作费用,包括了码头使用费、船舶驾驶费、装卸费等。

这些费用的收取是为了维持港口的正常运营和维护,提供高效的服务和设施。

码头操作费标准的制定是根据不同港口的实际情况和经济发展状况而定,并受到政府的监管和管理。

码头操作费的标准会根据不同的操作项目而有所不同,一般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一、码头使用费:码头使用费是指船舶在港口停泊和使用码头设施时需要交纳的费用。

这个费用包括了码头管理和维护费、安全监管费等。

码头使用费的收取标准一般是按照船舶的吨位和停靠时间进行计算,较大的船只和停留时间较长的船只需要支付更多的费用。

二、船舶驾驶费:船舶驾驶费是指船舶进出港口和操纵船只所需支付的费用。

这个费用包括了船舶引航费、拖船费等。

船舶驾驶费的标准一般是按照船舶的吨位和航行距离进行计算,船舶吨位越大、航行距离越远的船只需要支付更多的费用。

三、装卸费:装卸费是指在港口进行货物的装卸作业所需要支付的费用。

这个费用包括了装卸设备的使用费、人工费等。

装卸费的标准一般是按照货物的数量和重量进行计算,货物数量和重量越大的货物需要支付更多的费用。

四、其他费用:除了上述提到的费用之外,港口还会收取其他一些杂费,如停车费、存储费等。

这些费用的标准会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码头操作费标准的制定是受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管和管理的。

政府会根据港口的实际情况和经济发展状况,制定相应的费用标准,并加强对港口的监管和管理,确保港口运营的正常有序。

政府还会通过政策扶持和激励措施,引导港口的优化升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降低操作费用,促进港口的健康发展。

第二篇示例:码头操作费是指在港口进行装卸货物、操作船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费用,是港口经营管理的重要收入来源之一。

不同的港口有不同的码头操作费标准,主要取决于各港口的规模、服务水平、设施设备等因素。

码头操作费的标准对于货主、船舶公司等利益相关方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合理的费用标准可以保障港口经营的持续发展,同时也能提高港口的竞争力。

(完整版)国内码头相关费用情况

国内码头相关费用情况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港口收费计费办法》(交水规〔2019〕2号),码头收费包括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其中实行政府定价的港口收费包括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港口收费包括引航(移泊)费、拖轮费、停泊费和围油栏使用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港口收费包括港口作业包干费、库场使用费、船舶供应服务费、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服务费、理货服务费。

1.货物港务费货物港务费,政府定价,由港口基础设施的单位向货方或其代理人收取,费率如下表:2.港口设施保安费外贸进出口货物有港口设施保安费,由取得《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的港口经营人,按规定费率向货方或其代理人分别计收进、出港港口设施保安费。

港口设施保安费费率表3.引航(移泊)费,停泊费,围油栏使用费引航(移泊)费由引航服务单位向船方或其代理人按规定收取;停泊费由港方向船方或其代理人收取;船舶按规定使用围油栏,由提供围油栏服务的单位向相关规定明确的布设围油栏义务人收取围油栏使用费。

航行国际航线船舶港口收费基准费率表航行国内航线船舶港口收费基准费率表4.拖轮费拖轮费根据船长和类型不同,收费费率不同,由提供拖轮服务的单位向船方或其代理人计收,如下表:航行国际航线船舶拖轮费基准费率表计费单位:元/拖轮艘次航行国内航线船舶拖轮费基准费率表(沿海港口)计费单位:元/拖轮艘次航行国内航线船舶拖轮费基准费率表(内河港口)计费单位:元/拖轮艘次注:本表内河港口包括长江干线港口和其他对外开放的内河港口。

5.港口作业包干费港口作业包干费即码头装卸和其他约定服务费用,由港口经营人向船方、货方或其代理人等计收,收费标准由港口经营人自主制定,各码头不同。

6.库场使用费库场使用费,库场使用费的收费标准由港口经营人自主制定,由港口经营人向货方或其代理人收取。

7.船舶供应服务费和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服务费为船舶提供供水(物料)、供油(气)、供岸电等供应服务,提供垃圾接收处理、污油水接收处理等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服务,由提供服务的单位(一般为码头)向船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相关服务费。

码头装卸费收费标准

码头装卸费收费标准码头装卸费是指在港口进行货物装卸作业所收取的费用。

作为港口服务的一部分,码头装卸费的收费标准对于货物运输和港口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合理的收费标准可以促进货物流通,提高港口运营效率,推动港口经济的发展。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码头装卸费收费标准是港口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码头装卸费的收费项目。

1.装卸作业费,包括货物的装卸作业所产生的人工费、机械使用费等。

2.装卸辅助费,包括装卸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辅助设备费用,如起重机、叉车等的使用费。

3.装卸场地费,指货物在港口装卸作业所占用的场地费用。

4.其他费用,包括装卸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如照明费、通讯费等。

二、码头装卸费收费标准的制定原则。

1.公平合理原则,码头装卸费收费标准应当公平合理,不得歧视不同类型的货物或船舶。

2.成本导向原则,码头装卸费收费标准应当以成本为基础,合理确定各项费用,并保证港口运营的可持续发展。

3.市场调节原则,码头装卸费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竞争状况进行调节,促进港口服务的优化和提升。

4.透明公开原则,港口管理部门应当公开码头装卸费收费标准,并接受社会监督。

5.激励约束原则,码头装卸费收费标准应当激励高效率、高质量的装卸作业,同时对低效率、低质量的装卸作业进行约束。

三、码头装卸费收费标准的调整。

1.市场需求调整,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港口管理部门可以适时调整码头装卸费收费标准,以适应市场变化。

2.成本变化调整,当人工成本、设备费用等成本发生变化时,港口管理部门可以适当调整码头装卸费收费标准。

3.服务质量调整,根据港口装卸作业的服务质量,港口管理部门可以对码头装卸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激励提高服务质量。

四、码头装卸费收费标准的执行。

1.严格执行,港口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执行码头装卸费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调整或降低费用。

2.监督检查,相关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码头装卸费收费标准的监督检查,确保其执行情况合法合规。

3.服务质量考核,港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码头装卸费收费标准执行情况对港口装卸作业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以激励提高服务质量。

港航行政收费依据及标准

行政收费(共五项)一、货物港务费注:(1).货物港务费的计费吨按装卸费的计费吨计算。

(2).编号1的“ 化肥” ,系指农业生产用的化肥,其他用于化工原料的不在此限。

(3).编号3的“一级危险货物”,不包括农业生产用的化肥农药。

3. 《国内水路集装箱港口收费办法》交通部、国家计委交水发〔2000〕156号第四条(一)经由港口吞吐的内贸集装箱,按“内贸集装箱货物港务费率表”(表2)的规定,以进口或出口分别征收一次货物港务费。

(二)经由港口吞吐的内贸集装箱,先由负责维护防波堤、进港航道、锚地等港口公共基础设施的港务管理部门(港务局)按表2的规定征收货物港务费,然后向码头所属单位(租用单位或使用单位)返回50%,用于码头及其前沿水域的维护。

(三)集装箱拼箱货物,按货物的实际计费吨分摊货物港务费。

(四)集装箱空箱(商品箱除外)免征货物港务费。

内贸集装箱货物港务费率表表2┏━━━━━━━━━━━━━━━━━━━━┯━━━━━━━━━━━━━┓┃│费率(元)┃┃箱类├──────┬──────┨┃│20英尺│40英尺┃┠────────────────────┼──────┼──────┨┃装载一般货物的集装箱、商品箱│8.00│16.00┃┠────────────────────┼──────┼──────┨┃装载一级危险货物的集装箱、冷藏箱(重箱)│16.00│32.00┃┗━━━━━━━━━━━━━━━━━━━━┷━━━━━━┷━━━━━━┛注:(1)、货物港务费的计费吨按装卸费的计费吨计算。

(2)、其他集装箱的货物港务费,以其内容积与表列相近箱型集装箱内容积的比例计算。

二、引航移泊费(一)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1年第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港口收费规则》(外贸部分)2.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5年第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内贸部分)收费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1年第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港口收费规则》(外贸部分)第二章引航、移泊费第九条由引航员引领船舶进港或出港,按下列规定计收引航费:(一)引航距离在10海里以内的港口,按“航行国际航线船舶港口费率表”(表2)编号1(A)的标准计收;(二)引航距离超过10海里的港口,除按表2编号(A)的标准计收引航费外,其超程部分另按表2编号1(B)的标准计收超程部分的引航费;(三)超出各港引水锚地以远的引领,其超出部分的引航费按表2编号1(A)的标准加收30%;(四)大连、营口、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日照、连云港、上海、宁波、厦门、汕头、深圳、广州、湛江、防城、海口、洋浦、八所、三亚港以外的港口,除按本条(一)、(二)的规定计收引航费用外,另据情况可加收非基本港引航附加费,但最高不超过每净吨0.30元。

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服务收费项目标准

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服务收费项目标准1、本费率表的收费标准、收费项目以«港口收费规那么〔内贸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5第8号〕、«港口收费规那么〔外贸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1年第11号〕、«国内水路集装箱港口收费方法»〔交水发[2000]156号文〕和«广东省港口收费规那么»〔粤价[2000]26号文〕为基础,结合本港实际和港口市场制定。

2、本费率表适用于在广州集装箱码头作业的港口收费。

自2020年2月1日零时开始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开始装/卸的船舶物资。

3、广州集装箱码头有权在不同时期依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市场变化和港口装卸成本,对本费率进行适当的调整。

4、本费率表未明确港口收费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港口收费规那么»〔粤价[2000]26号文〕、«港口收费规那么〔内贸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5第8号〕、«港口收费规那么〔外贸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1年第11号〕和«国内水路集装箱港口收费方法»〔交水发[2000]156号文〕执行。

5、本费率表已公布在广州集装箱码头网站: gct .cn.6、本费率表由广州集装箱码头负责说明。

假设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业务进展部。

联系方式::82256211,82256222;:82256221;邮箱:marketing@gct .cn广州集装箱码头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一、内贸费率2、空箱、进出口重箱堆存差不多费用表单位:元/箱4、超期堆存费率6、港口作业包干费〔装/拆箱作业〕单位:元二、外贸费率4、集装箱整箱港口作业包干费单位:元7、外贸免堆期单位:天8、超期堆存费率三、内外贸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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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集装箱码头收费项目及标准序号



四项目
停泊费
系、解缆费
开、关舱(工具箱)费
装卸指导员工时费计费单位
每净吨天
以每系缆一次或解缆一次计系、解缆费
每块舱盖(或每个工具箱)
每人/每工时
普通重箱
五装卸包干费每箱冷藏重箱或危险品箱
普通空箱
冷藏空箱
六搬移费每箱/次普通箱
冷藏或危险品箱
普通箱
每空箱/天冷藏箱
特种箱
七集装箱堆存费
每出口重箱/天普通箱
冷藏箱/危险品箱
特种箱
超限/非标箱
每进口重箱/天详见《进口重箱及货物堆存费率表》八
九进口货物堆存费
过磅费每计费吨
每箱次详见《进口重箱及货物堆存费率表》
一般货物
十拆、装箱费每计费吨冷藏货物
危险货物
十一
十二充电费每箱/天
外架
内架
每出口箱
十三港务费
每进口箱
十四
十五
十六
十七港建费
港口设施保安费
验施封费
监装监卸费每箱
每箱
每自然箱
每箱一般货物
冷藏或危险货物
一般货物
冷藏或危险货物10.8
12.4
13.5
18.6
收费标准(元)备注0.23
107.00
213.00
75.00
17.20船舶在港口码头停泊以24小时为1日2000净吨以下(含2000净吨)船舶在2000净吨以上船舶在码头20’40’
425.50638.30
467.90702.00
超限箱、困难作业或集装箱船捎带散杂
294.10441.10
324.10486.10
49.50 74.30
53.70 82.50
4.008.00
6.0012.00特种箱指开顶箱、框架箱、平板箱、罐
8.0016.00
5.5011.001、45'或48’箱,按40英尺箱类标准
7.7015.40限于开顶箱、框架箱、平板箱、罐装箱
17.60 35.20集装箱。

11.00 22.00箱但箱内货物的外形超出了箱体;4、适用于出口重箱超重过磅或海关查验重收3次(过磅)搬移费。

1、最低收费1计费吨,对于超过港方大件,按拆、装箱费的50%计收拆、装
2、彻底查验,除按实计收查验拆、装收每人每工时9.20元作业工时费。

20’40’
100.00160.00
200.00300.00由货方自行安排拖车和车架
350.00525.00由码头安排拖车和车架
20.00 40.00
40.00 80.00
40.00 80.00
港口作业包干费(机检)每箱次
代向收(发)货人计收,然后缴付给政
80.00 160.00
80.00 120.00代向收(发)货人计收,然后全额缴付
20.00 30.00代向收(发)货人计收,然后部分缴付
10.00代向验关收(发)货人计收,然后缴付
15.00 30.00代向验关收(发)货人计收,然后缴付备注:以上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福建省以及厦门市政府等有关文件。

咨询电话:5829543物价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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