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基本程序
房地产估价的基本方法

房地产估价的基本方法
房地产估价是指对一定范围内的地产资产所作的现值估计,它是为了决定地产所能够出售和购置的价格、用于税金估算、征收专业地产税、债券抵押贷款上所需的抵押物价格、保险估值等一系列活动的必要性步骤。
本文将介绍房地产估价的基本方法。
第一种方法:收入法收入法是一种估算未来租金现值的方法,即通过租金收入预期以及不同的贴现率计算出资产的现值。
此种方法适用于出租型房地产的估价,如大型写字楼、酒店等。
第二种方法:物业比较法物业比较法适用于相对低价值的住宅房屋和某些商用地产。
此种方法常采用的是销售比较法,即根据已成交的同类房产资产交易记录获得信息,按比较物业的特点以及相似程度和区域地细节来评估未来出售的市场价格。
第三种方法:重置成本法重置成本法以房地产的建筑物和土地为基本单位。
此种方法基于重置成本通过准确估计用于重建的土地和建筑物。
此种方法适用于新建和重建的市场估价。
第四种方法:税收法房地产税收法主要用来支持相关税收的课税规定上。
由于税收法基于税收规定,它具有不确定性,但获得准确税收收入很重要,因此税收法依旧是房地产估价领域的重要特点。
以上就是比较常用的四种房地产估价的方法。
房地产估价也是围绕着寻找数据来源、记录历史交易、确定物业位置、比较适用建筑物、对预期收益和物业风险进行评估等步骤进行的。
在估价时,专业估价师通常会使用多种方法来获取一个最可靠的结果。
不同的市场情况和物业类型会要求使用不同的估价方法,因此,理解估价方法的优缺点以及如何使用他们会对准确估价非常重要。
估价原则与估价程序

• (1)依法判定的权利类型及归属,应以不动产登记簿、权属证书以 及有关合同等为依据。权利类型是指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 权、抵押权、租赁权等。目前,我国的房屋权属证书有《房屋所有权 证》《房屋他项权证》等。土地权属证书有《国有土地使用证》《集 体土地所有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等。
• (2)依法判定的使用权利,应以土地用途管制、规划条件等使用管 制为依据。如果城市规划规定了某宗土地的用途、容积率、建筑高度 等,则在估价时应以这些规定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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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估价原则
• 价值时点、估价对象状况、房地产市场状况的关系见表3-1。 • 表中的各种情形举例说明如下: • (1)价值时点为过去、估价对象状况为过去状况的估价。此种情形
大多出现在房地产纠纷案件中,特别是对估价结果有异议而引起的复 核或鉴定估价。 • (2)价值时点为现在、估价对象状况为过去状况的估价。此种情形 大多出现在房地产损害赔偿和保险理赔案件中。 • (3)价值时点为现在、估价对象状况为现在状况的估价。此种情形 是估价中数量最多、最常见的,如房地产抵押估价、房屋征收评估、 司法拍卖估价,包括在建工程估价。
• (1)维持现状前提:认为对现有房地产维持现状、继续利用最为有 利时,应以维持现状为前提进行估价。
• (2)装修改造前提:认为对现有房地产进行装修改造最为有利时, 应以装修改造为前提进行估价。
• (3)转换用途前提:认为转换现有房地产的用途最为有利时,应以 转换用途为前提进行估价。
我国房地产估价规范(doc 21页)_New

我国房地产估价规范(doc 21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Code for Real Estate Appraisal GB/T 50291-1999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9年6月1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 北京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负责。
在使用过程中,各估价机构、估价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应积极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寄往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管理组(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九号,邮政编码:100835),以供修订时参考。
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的主编单位: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
参编单位: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广东省房地产估价师学会、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华中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北京大学不动产研究鉴定中心、北京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务所、上海市房地产评估中心、深圳市物业估价所等。
本规范编制的主要起草人员:柴强、廖俊平、艾建国、沈建忠、陆克华、刘锦红、刘洪玉、冯长春、杨于北、杨国诚、沈彦京、康小芸、田耀东。
目次1 总则52 术语53 估价原则34 估价程序45 估价方法55.1 估价方法选用55.2 市场比较法55.3 收益法75.4 成本法95.5 假设开发法115.6 基准地价修正法126 不同估价目的下的估价12 6.1 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评估13 6.2 房地产转让价格评估136.3 房地产租赁价格评估136.4 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136.5 房地产保险估价146.6 房地产课税估价156.7 征地和房屋拆迁补偿估价15 6.8 房地产分割、合并估价15 6.9 房地产纠纷估价166.10 房地产拍卖底价评估166.11 企业各种经济活动中涉及的房地产估价166.12 其他目的的房地产估价167 估价结果168 估价报告179 职业道德18附录A 估价报告的规范格式19规范用词用语说明22附:条文说明231 总则1.0.1 为了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为,统一估价程序和方法,做到估价结果客观、公正、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房地产估价的基本方法

房地产估价的基本方法
房地产估价是确定房屋或土地的市场价值的过程。
这是购房、销售、投资和贷款等房地产交易中非常重要的一步。
房地产估价的基本方法包括以下几种:
1. 市场比较法:市场比较法是最常用的房地产估价方法。
它通过比较类似房地产的销售价格来确定估价。
这个方法需要考虑到房屋的位置、大小、年龄、建筑质量和附加设施等因素。
2. 收益法:收益法主要适用于商业房地产。
它基于房产的收入潜力来估算价值。
通过考虑租金收入、运营成本、资本化率等因素来确定房产的价值。
3. 成本法:成本法主要适用于新建房屋或特殊用途房地产。
它基于房地产的建设成本来估价。
这种方法需要考虑到用地成本、建筑材料和劳动力成本等因素。
4. 投资价值法:投资价值法主要应用于房地产投资。
它基于投资者对风险和回报的需求来确定价值。
这个方法需要考虑到投资者的预期回报率和风险水平等因素。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的房地产估价方法,如综合法、替代成本法和地价法等。
每种方法都有其适用的情况和局限性,具体选择哪种方法取决于房地产的类型、目的和市场条件等因素。
需要注意的是,房地产估价是一项复杂的任务,需要考虑到众多因素。
因此,寻求专业的房地产估价师的帮助是明智的选择。
他们可以利用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为您提供准确可靠的房地产估价。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2024修正)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2024修正)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2024修正)目录一、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术语和定义二、估价机构管理2.1估价机构设立2.2估价机构变更2.3估价机构注销2.4估价机构监管三、估价人员管理3.1估价人员资格3.2估价人员培训3.3估价人员监管四、估价业务管理4.1估价业务范围4.2估价程序4.3估价报告4.4估价质量控制五、法律责任5.1违反估价机构设立规定的法律责任5.2违反估价人员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5.3违反估价业务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六、附则6.1解释权6.2生效时间6.3附件附件1:估价机构设立申请表附件2:估价人员资格申请表附件3:估价业务范围一览表一、总则1.1编制目的为加强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为,保障房地产估价市场秩序,根据《房地产管理法》、《估价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1.2编制依据本办法依据《房地产管理法》、《估价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实际情况制定。
1.3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机构及其估价人员。
1.4术语和定义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1)房地产估价:指对房地产的价值、价格、租金、成本、收益等进行评估的专业活动。
(2)估价机构:指依法设立的,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估价人员:指取得房地产估价人员资格证书,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专业人员。
二、估价机构管理2.1估价机构设立设立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名称;(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3)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5)有与从事的估价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估价机构变更房地产估价机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房地产估价课件-精简版

是指将可比实例其房地产状况下的价格,调整为在估价对象房地产状况下的价 格。
2. 房地产状况修正的内容
区位状况修正、权益状况修正、实物状况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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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收益法
• 1、收益法的基本原理 • 2、收益法的计算公式 • 3、收益法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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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收益法的基本原理
1.1 收益法的概念
A1 1 Y1
A2 (1 Y1)(1 Y2 )
An (1 Y1)(1 Y2 )(1 Yn )
n i 1
Ai
i
1Yj
j 1
V-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收益价格,通常称为现值
n-房地产的收益期限,通常用年表示
Ai-分别为房地产相对于估价时点而言的未来第1期、第2期,…,第n期期末的净运 营收益,简称净收益。
n—收益年限为有限年n 34
第二节 收益法的计算公式
(二)收益期限为无限年的公式
VA Y
假设前提: (1)净收益每年不变为A; (2)报酬率大于零为Y; (3)收益期限n为无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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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设年租金10万元保持不变,年报酬率为10%,计算 该写字楼现在的价值。假设可出租无限年,则该写字楼的价值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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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建立价格可比基础
1. 统一付款方式:统一为成交日期一次性付清的付款方式。 [例1] 某宗房地产交易总价为130万元,其中首期付款20,余款于 1年后支付。假设年利率为10%,试计算该宗房地产在成交日期一 次付清的价格。(拓展:已知终值求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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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建立价格可比基础
2.统一采用单价:单位面积的价格。 • 房地及建筑物:单位建筑面积、单位套内建筑面积、单位使用面积的价格。
房地产估价规范2015
房地产估价规范2015
房地产估价规范是指在房地产市场上进行估价工作时,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估价的规范。
以下为房地产估价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估价目的和要求
1. 估价目的包括房地产买卖、租赁、抵押等多种情况,要求估价结果准确、公正、合理。
2. 估价要求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部门的数据,结合市场情况、土地政策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
二、估价主体和资质要求
1. 估价主体应为具备相应资质的估价机构或估价师。
2. 估价机构应具备相关资质认证,并遵守估价行业的相关规定。
三、估价方法和数据来源
1. 估价方法包括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多种方法,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
2. 数据来源应为公开、可靠、真实的数据,包括市场调研、研究报告、政府数据等。
四、估价程序和报告要求
1. 估价程序应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包括数据收集、分析、模型建立、估值计算等。
2. 估价报告应包括估价目的、方法、数据来源、估值结果等内容,并应由估价师签署并盖章。
五、估价结果的权威性和可靠性
1. 估价结果应具备权威性和可靠性,真实反映市场价值。
2. 估价师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接受任何违法、不正当的利益。
六、估价监管和投诉处理
1. 估价机构和估价师应受到监管部门的监督,违反规定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2. 对于估价结果存在争议的情况,可向相关部门提出投诉,并进行调查处理。
以上是房地产估价规范的一些主要内容,目的是保证房地产估价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维护市场秩序和权益保护。
《房地产估价规范》
《房地产估价规范》《房地产估价规范》是房地产估价技术标准之一,是组织、指导房地产估价活动的基本准则。
它定义了房地产估价的复杂程序,给出了一定的条款和流程,以及一些重要的技术准则。
《房地产估价规范》分为七个部分:一,业务范围;二,任务安排;三,客户服务;四,估价原则;五,估价方法;六,估价报告格式;七,估价检查和审查。
第一部分,业务范围,详细规定了房地产估价的业务范围,按照房地产的类别和用途进行了划分,并列出了属于本规范范围内的各种房地产。
第二部分,任务安排,提出估价前后需要做的事情,并给出估价任务的安排程序及估价专业人员的资格、任务安排及估价报告的编制要求。
第三部分,客户服务,规定了估价师在进行估价活动时应当遵守的一些服务原则,以及估价时应遵守的客户资料保密条款。
第四部分,估价原则,详细规定了估价的原则,要求估价师在估价活动中,要依据市场交易规律,以公允价值或市场支付能力为基础,依据恰当的统计学原理和评估原则,综合考虑不同的因素作出估价结论,使估价结果具有可衡量性及一定的可靠性。
第五部分,估价方法,提出要求估价师应当使用比较法和财务分析法来进行房地产估价,并提出了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健康系数法和财务分析法等不同估价方法的估计原理详细要求。
第六部分,估价报告格式,规定了估价报告报告的必要内容,包括报告摘要、估价变量说明、估价依据等,为估价报告的编制提供了技术支持和素材渠道。
第七部分,估价检查和审查,为了确保估价报告的客观准确性,规定了估价报告后要进行检查和审查活动,以确保估价结果的可靠性。
《房地产估价规范》是客观、系统地规定估价师在估价活动中应当遵守的技术规范,为估价行业的分工、定价及房地产评估活动保驾护航。
各估价机构、估价师在做估价时,应结合实际情况,全面考虑各因素,严格遵守本规范的规定,多学习、完善整个房地产估价的技术体系,以提升整个行业水平。
新版《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
新版《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房地产估价作为一项中介服务,具有很强的技术性,而估价结果更是关系到有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随着近年来房地产开发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变化,我们对房地产估价需求的多样化及房地产估价业务的深化和拓展,旧版《房地产估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已不适合当前的需求,进而有了新版“规范”的产生。
新版“规范”对长期评估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有效梳理,更加全面细化完善各章节内容,调整了章节划分;对房地产估价术语、概念、对象描述进行了更全面的解析与统一;对估价方法做出了适用调整,为各种目的下的不同类型房地产的估价提供技术支持;细化、完善了估价原则、估价程序、估价方法、不同估价目的下的估价、估价结果、估价报告、估价职业道德等内容,保证了房地产估价质量。
新版“规范”的制定在法律依据上不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同时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为法律支撑,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行为,保证房屋征收评估客观公平。
以下就以章节形式分述《房地产估价规范》部分内容的差异及延伸引向:估价原则新版“规范”中,区分了市场价值评估与其他价值评估和价格评估应遵循的原则应遵循的原则,明确规范中所载5大原则仅为市场价值评估的原则,其他估价目的和价值类型的评估可以相应增减,但不得随意;强化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将其提至各原则之首;将谨慎原则正式列入房地产估价规范;最高最佳利用原则中,区分权利人和意向取得者对估价对象依法享有的开发利用权利。
估价原则的修正调整,凸显了估价的公平性,要求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估价作业过程中不偏不倚、实事求是,以对各方估价厉害关系人均是公平合理形成的价值或价格;面对不确定性,需充分慎重考虑导致估价对象价格或价值偏低、偏高的因素,作出保守、稳妥选择,构建诚信评估的高位平台。
估价程序估价程序的精细化不仅体现在新增受理估价委托、审核估价报告、交付估价报告三个步骤,同时将内部审核流程正式纳入房地产估价规范中,估价对象来源和沟通情况记录、估价中的不同意见记录并纳入存档材料。
房地产估价师-培训课件
决定
多样性 (2)供给的稀缺性 (3)经济地理位置的可变性 (4)可垄断性 (二)房地产(不动产)的特性 1、位置固定性 2、使用长期性 3、投资大量性 4、保值增值性 5、受政策面因素影响较大
3、估算投资利息 假定土地取得成本一次性投入,因计息期为两年,土地开发成本分阶段均匀投入,则: 投资利息=750×[(1+6%)2-1]+375×40%×[(1+6%)1.5 -1]+375×60%×[(1+6%)0.5-1] =92.70+13.70+6.65 =113.05元/平方米 4、估算开发利润 开发利润=(750+375)×10% =112.5元/平方米 5、计算土地价格 土地单价=750+375+113.05+112.5 =1,350.55元/平方米 土地总价=1,350.55×80,000=108,044,000元 即该地块经开发后的价格为108,044,000元。
(三)估算管理费用 (四)估算投资利息 注意: (1)无论是自有资金,还是借入资金均应计算利息; (2)计息基础=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开发成本+管理费 (3)根据开发时间分别计算土地取得费与开发费的利息。若开发费是均匀投入,则按资金投入时间的一半计息。 (五)估算税费 (六)估算投资利润 利润率的基数可以是土地取得费和土地开发费(包括管理费用), 也可以是开发后土地的地价。 *注意所用利润率的内涵。 (七)土地增值收益的确定
五、旧房地产运用成本法评估的操作步骤
旧建筑物价格=建筑物的重置成本-建筑物损耗 与新建房地产不同,旧房地产评估首先需估算在评估基准日重新购建与被估房地产功能相同的、处于全新状态下的房地产的全部合理成本,即重置成本,然后估算旧有房地产的损耗。
(一)估算重置成本 1. 可采用房地分估的方式 土地的重置成本不一定采用成本法,也可采用市场 法,因为成本法较适合新开发的土地。 这里主要是估算建筑物的重置成本。 2. 注意两种重置成本 (1)、复原(Reproduction cost) (2)、更新(Replacement cost) 在实践中,评估人员较多使用更新重置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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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程序
1.获取估价业务
获取估价业务是指获取房地产估价业务,这是房地产估价的先决条件。
2.明确估价基本事项
无论从何种途径获取房地产估价业务,估价方与委托估价方一般都有一个业务接洽的过
程,在此过程中,估价方要就估价的基本事项以及估价收费问题与委托估价方沟通和协商,予以明
确,并签订合同,为后续工作打好基础。
(1)明确估价目的
所谓估价目的,是指为何种需要而估价。估价目的决定了房地产价格类型,也决定了估价的
依据,是实施房地产估价的前提条件。受理估价的具体目的主要包括:①市场行为:买卖、租赁、
转让、抵押、典当、保险、拍卖等;②企业行为:合资、合作、股份制改造、上市、兼并、破产
清算、承包等;③政府行为:农用地征用、土地使用权出让、课税、拆迁补偿、作价收购、土地
使用权收回等;④其他:继承、纠纷、赠与及可行性研究、他项权利造成的房地产贬值等。
任何一个估价项目都有估价目的,并且只能有一个估价目的。
(2)明确估价对象。
明确估价对象即明确待估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物质实体状况和权益状况。
(3)明确估价时点
估价时点是指决定房地产价格的具体时间点。由于同一房地产价格随时间而变化,所评估
的房地产价格,必定是某一时点的价格,而并非只是一个纯粹的数字。因此,在进行房地产估价时,
必须明确估价时点。否则,在估价过程中,有关参数的选择、调整幅度的确定等将无法进行,其估价
也将毫无意义。
(4)明确估价日期
估价日期是进行房地产估价的作业日期。估价日期的确定也意味着明确了估价报告书的交
付日期,因为,估价作业日期的止日期一般即为估价报告书的交付日期。
3.签订估价合同
在明确估价基本事项的基础上,估价方与委托估价方应签订委托估价合同或协议。
4拟订估价作业方案
为保证估价工作高效率、有秩序地进行,根据估价目的、待估房地产基本情况及合同条款,
估价方应及时拟定合理的估价作业方案,其主要内容包括:①拟采用的估价技术路线和估价方法;
②拟调查收集的资料及其来源渠道;③预计所用的时间、人力、经费;④拟定作业步骤和作业进
度。
5搜集、整理估价所需资料
估价资料是为应用估价方法、作出估价结论及撰写估价报告书提供依据的,因此,估价资料
是否全面、真实、详细直接关系到估价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房地产估价资料一般包括下列四个方面:
(1)对房地产价格有普遍影响的资料,主要包括:统计资料、法律法规资料、社会经济资
料、城市规划资料等。
(2)对估价对象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价格有影响的资料, 主要包括:市场交易资料、交通
条件资料、基础设施资料、建筑物造价资料、环境质量资料等;
(3)类似房地产的交易、成本、收益实例资料;
(4)反映估价对象状况的资料。
收集估价资料,其来源主要有:
(1)委托估价方;
(2)实地勘察;
(3)政府有关部门;
(4)房地产交易市场及有关中介机构;
(5)有关当事人;⑹专业性刊物。
6实地查勘估价对象
实地查勘是指房地产估价人员亲临现场对估价对象的有关内容进行实地考察,以便对委估
房地产的实体构造、权利状态、环境条件等具体内容进行充分了解和客观确认。
通常,委托估价方应派出熟悉情况的人陪同估价人员实地查勘。在实地查勘过程中,估价人
员要事先准备已设计好的专门表格,将有关查勘情况和数据认真记录下来,形成“实地查勘记录”。
完成实地查勘后,实地查勘人员和委托方中的陪同人员都应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并注明实
地查勘日期。
7选定估价方法计算
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待估房地产估价对象、估价目的和资料的详实程度,就可正式确
定采用的估价方法,然后,采用相应的估价方法进行具体计算。
8确定估价结果
估价结果的确定过程,是使评估价格不断接近客观实际的过程。不同的估价方法是从不同
的角度考虑对房地产进行估价的,因此,用不同估价方法对同一宗房地产进行估价,其计算结果很
自然不会相同。估价人员应对这些结果进行分析、处理,以确定最终估价额。
9撰写估价报告
估价人员在确定了最终的估价额后,应撰写正式的估价报告。估价报告是房地产估价机构
履行委托估价合同的成果,也是估价机构所承担法律责任的书面文件,同时又是房地产估价管理部
门对估价机构评定质量和资质等级的重要依据。
10估价资料归档
完成并向委托人出具估价报告后,估价人员应及时对涉及该估价项目的资料进行整理、归
档,妥善保管。这将有利于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不断提高估价水平,同时也有助于行政主管部门和
行业协会对估价机构进行资质审查和考核,还有助于解决以后可能发生的估价纠纷。
整个工作程序完成一般需要三至四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