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分权的原因研究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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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财税分权改革的现状和问题分析

我国财税分权改革的现状和问题分析

我国财税分权改革的现状和问题分析一、财税分权改革的概念及背景财税分权改革,指的是政府通过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权力和责任,实现财政资源分配和公共服务提供的协作与合理配置,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这一改革的出发点是为了加强地方政府的财力和责任,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并确保宏观经济政策和地方发展政策的有效衔接。

财税分权改革的背景是中国地方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

中国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地方经济的重要性不断提高。

然而,由于各地资源、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地方政府在面临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投入需求时,财力严重不足。

因此,财政责任和权力的分权成为必要的选择。

二、我国财税分权改革的现状1. 国家层面的财税体制改革国家层面对财税体制的改革主要是围绕着税制的改革来进行的。

近年来,我国相继推出了增值税改革、资源税改革、消费税改革等一系列财税体制改革措施。

这些措施的出台,大大提高了中央政府的财力和地方政府的财力水平,同时也为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财力支持和保障。

2. 地方层面的财税体制改革地方层面的财税体制改革主要涉及到了地方政府的财政自主权、分配权等权力。

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自主权的增强,可以更自主地决定自己的财政政策和经济发展方向,从而推动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此外,地方政府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自主决定自己的收支平衡,确保财政的可持续性和健康发展。

三、我国财税分权改革存在的问题1. 经济效率不高财税分权改革虽然最初是出于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但目前形势是,地方政府可能会过于强调自己的地方优势而忽视整个国家的发展大局。

然而,由于财务自主权的实现,省市政府在税收、保障社会基本生活等方面的权力增强,不可避免地引发了政府间的财政竞争和对财政资源的争夺。

2. 财政透明度欠佳财政透明度不足也是财税分权改革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因为财政自主权的实现,导致财政预算和政策的制定往往是省市政府在进行,而这些决策的公开程度并不高。

财政分权目的实证分析

财政分权目的实证分析

财政分权目的实证分析一、理论回顾财政分权目的之一在于为民众谋求福利,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但同时也会产生相应的成本。

本文将这种影响福利和成本的因素定义为分权的需求面要素①;相应地,供给面要素可以定义为政府收入结构、权力的制度安排等标识政府公共服务提供能力方面的要素。

(一)公共服务提供的需求面因素Oates(1972)认为,地方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具有消费者和生产者优势。

消费者优势来源于地方公共品能更好的匹配差异化的地方民众偏好。

生产者优势则是因为不对称信息,即地方政府更了解辖区公共品的生产成本和相应的收益。

因此公共品由地方提供更有效率。

按照Oates(1972)的分析,分权将会更偏好更小的地区和更少的人口。

Wheare(1964)将分权视为一种奢侈品,如Prud’homme(1995)所述,在低收入情形下,人们更多关心基本的需求,随着收入和经济增长,需求的差异化才逐步显现。

Oates(1972)和Panizza(1999)使用跨国数据检验发现,人均收入和财政分权显著正相关。

但是,Wal-lisandOates(1988)对美国州级数据的实证则认为,收入越高反而会引起集权。

原因是如果富裕国家的政府更关心财富的均等,则上级政府会更多的集权,尤其在财政收入方面,目的是能够通过再分配的方式达到均等目的。

BardhanandMookherjee(2005)从政治经济学和官员寻租方面研究发现,为了防止地方政府被捕获以及腐败,那些志在促进收入和经济增长的大型项目应当由上级政府控制。

因此,整体上看,收入对分权的影响还是不明确的。

WallisandOates(1988)发现城市化会引起更高的财政分权,随着城市规模的增加,城市政府更有能力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

Inter-AmericanDevelopmentBank(1997)的研究认为,在城市化过程中,城市交通、水供给以及垃圾和街道管理等会出现较高程度的分权,这会进一步促进政府整体分权的提高。

财政分权理论

财政分权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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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奥茨(Oates)的分权定理
限定条件:
a 限制外溢
例:承担垃圾收集与处理的责任对于基层政府是适当的,因为这 些服务的利益限于当地。相反,省际高速公路的维护责任下放给 基层政府就是不恰当的,因为这笔开支的好处产生了大范围的外 溢。
b 管理胜任
向当地民众提供的许多服务涉及复杂的管理工作,而基层政府的
Y
U2 ICC U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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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条件、非配套、封顶转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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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封顶的配套转移转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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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封顶的配套转移转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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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奥茨(Oates)的分权定理
不足之处: 要实现“分权惠及民众”需要具备一系列的前提 条件,即地方政府和官员需要具有高度的责任感, 需要有足够的财政能力(包括拥有相当的收入自 主权),以及强有力的财政约束框架。而在许多 经济转轨和发展中国家,这些条件不完全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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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施蒂格勒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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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里西“偏好误识”的分权理论
特里西通过数学模型证明,如果一个社会能够获得完
全的信息,并且经济活动也是完全确定的,那么,由中央
政府还是由地方政府来对社会公众提供公共产品都是无差

地方政府与财政分权

地方政府与财政分权

地方政府与财政分权财政分权是一种理论上的经济政策,其基本概念是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权力分开,使地方政府有能力自主地决定财政预算,并保证其财政收支平衡。

然而,财政分权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地方政府和财政分权的关系,并分析其中的挑战和机遇。

在传统的中央集权体制下,地方政府经常面临经济、社会和环境方面的压力,因为中央政府往往会优先考虑国家利益而不是地方利益。

这种集中化的财政体制,导致中央政府控制着地方政府的全部财政权力,地方政府的预算和支出受到非常严格的限制。

这不仅限制了地方政府的发展,而且阻碍了地方政府在制定政策方面的自由。

财政分权的目的是解决这些问题,使地方政府在其辖区内能够自主地决策和管理财政预算。

但是,财政分权在实践中也面临一些挑战。

地方政府在主导地方经济发展方面有比中央政府更广泛的职责和优势,但是他们也容易用财政的自主权来服务于地区利益,而不是国家利益。

因此,地方政府在制定财政预算时必须遵守一些国家性规定,以确保他们的财政分权不会给国家带来不良影响。

财政分权不仅有挑战,也有机遇。

作为地方政府,他们对本地区的情况比中央政府更了解,因此,他们可以更好地制定符合当地情况的政策。

根据不同地区的特点,地方政府可以有所创新,并通过财政整合等方式,解决财政分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如果地方政府能够适应财政分权的新模式,他们将能够更好地服务于他们的选民,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并更好地解决当地居民的问题。

然而,财政分权并不是一劳永逸的政策,需要不断地调整和改进。

一方面,地方政府需要更好地理解国家性财政政策和规定,另一方面,也需要国家政府给予更加明确的指导和支持。

在购买商品与服务时包括物价水平和质量差异等不同原因都会导致货币购买力的差异,这就产生了货币增值和货币贬值的情况。

这里所说的货币增值和货币贬值并不是通常意义下的货币汇率上升和下降,相反它是指在某一国家范围内物价水平上升或下降的情况,具有内在逻辑。

中国财政分权对政府规模的影响:一个研究综述

中国财政分权对政府规模的影响:一个研究综述

中国财政分权对政府规模的影响:一个研究综述凌荣安【期刊名称】《广西财经学院学报》【年(卷),期】2012(000)005【摘要】利维坦模型是分析财政分权与政府规模关系的理论起点,但现实财政分权实践与该理论中的分权假设有很大差异。

转移支付是地方政府重要的财力来源,这极大地削弱了财政分权的效应,容易造成政府间的“串谋”、“公共池”不良竞争、财政幻觉和财政依赖等问题,这些都是造成政府规模膨胀的重要因素。

在实证研究方面,大多数结果都不支持利维坦模型。

% Leviathan model is a important theoretical starting point of the analysis of fiscal decentralization and government size. However, theie is a great difference between the practice of fiscal decentralization and theory. The transfer payment from central government is an important financial source of local government, which greatly weakens the role of fiscal decentralization, and it tends to lead to “collusion”, malign competition of “public pool”, fiscal illusion and the fiscal dependency among governments, and then cause the expansion of government size. Most of the results of the empirical study did not support the results of Leviathan Model.【总页数】5页(P45-48,99)【作者】凌荣安【作者单位】广西财经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广西南宁 530003【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812.2【相关文献】1.利维坦假说、财政分权与政府规模扩张--基于中国彩票收入的省际面板数据 [J], 曹雪姣;周利国2.利维坦假说、财政分权与政府规模扩张——基于中国彩票收入的省际面板数据[J], 曹雪姣;周利国;3.中国式财政分权与地方政府规模膨胀的关系及实证检验 [J], 秦强4.财政分权对地方政府财政赤字规模膨胀的影响——来自分税制改革后中国省级的观察和经验证据 [J], 刘洪铎5.省以下财政分权、转移支付与地方政府规模——对中国县级数据的分析 [J], 宁家耀;吴明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浅析我国财政分权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财政分权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财政分权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财政分权理论是当前公共财政领域研究的前沿课题。

本文首先回顾了财政分权理论和其在中国的发展,然后就我国在财政分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

关键词:财政分权; 问题;对策所谓的财政分权是指中央政府给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税收权力和支出责任范围,并允许其自主决定预算支出规模与结构,使处于基层的地方政府能自由选择其所需要的政策类型,并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其结果便是使地方政府能够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一、财政分权理论回顾自从上个世纪以来,财政分权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十分普遍的现象。

发达国家大部分都实行财政分权。

伴随着财政分权实践的发展,财政分权理论以Tiebout1956年的经典文章《地方公共支出的纯理论》为起点,开始逐步兴起。

一般来说,财政分权理论的发展可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财政分权理论以Hayek、Tiebout、Musgrave、Oates、Stiglerd等为代表。

第二阶段的财政分权理论以Montinola、钱颖一、温格斯特(Weingast)和罗兰(Roland)、Qian和Weingast、Tommast和Weinschelbaum为代表。

这一阶段的财政分权理论承认分权对政府本身有激励机制,但它假定政府并不是普济众生式的救世主,政府官员也有物质利益,官员有可能从政治决策中寻租。

一个有效的政府结构应该实现官员和地方居民福利之间的激励相容。

关于我国分权的理论探讨大致可以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其间产生了很多有价值的讨论。

美国加州大学的钱颖一教授最早从中央地方关系的角度出发,系统地分析并验证了分权在中国所产生的影响。

他在陆续发表的一系列文章中指出,在中国的分权改革实践中,政治分权因素与经济分权因素同样重要,中央政府下放权力后,地方政府开始拥有发展地方经济的可信承诺下的激励,进而更加倾向于对市场伸出“保护之手”而非“攫取之手”,中国由此形成了一个“维护和创造市场的联邦制(market preservingand creating federalism)”。

财政分权与完善地方财政体制研究

财政分权与完善地方财政体制研究

财政分权与完善地方财政体制研究在中国的财政收入和支出中,大约有将近50%的收入和80%的支出发生在地方政府。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中国这样一个疆域广阔、人口众多、地方千差万别的发展中大国,研究地方财政体制无疑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

可以说,省以下财政体制的规范与否,直接影响到中央与地方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整体效果,中国政府间财政关系问题的解决在很大程度取决于地方财政问题的恰当处理。

1994年的分税制体制改革,基本理顺了中央与省级的财政分配关系,初步建立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财税体制改革的深入,省以下财政体制存在的问题越发开始显现,级次间、地区间财政不均衡性日益突出,基层财政困难程度不断加大。

这些问题的出现,有的学者和官员将其归咎于财政分权本身,认为地方政府掌握的财权较多,降低了资源使用效率,导致了纵向和横向财政失衡现象的产生。

但本文则认为财政体制存在和产生的诸多问题,并不是财政分权所致,而恰恰是由于财政分权不规范、不彻底造成的。

因此当前急需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以财政分权理论为指导,通过实施规范和彻底的财政分权来完善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间的财政关系,并最终达到财权与事权相统一、财力与支出责任相匹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目标。

基于上述考虑,本文以财政分权作为研究的理论基础,以地方财政体制作为研究的落脚点,通过借鉴西方财政分权理论的新发展和西方国家财政分权的新实践,从财政分权的视角对我国的地方财政体制进行审视和检讨,并最终运用财政分权理论对我国地方财政体制加以规范和完善。

本文首先从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两个层面论述了西方财政分权的基本理论,对西方财政分权理论进行了总结和评述。

之后,从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以及财政分权程度等两个方面对我国的财政分权理论研究作了综述,对我国地方财政体制的研究状况和主要观点进行总结和梳理。

财政分权基本理论阐述完成之后,本文主要运用比较研究方法,重点论述了西方国家财政分权的发展趋势,并对美国和法国的分权改革进行了分析考察;区分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三种不同类型,分别对德国、印度和俄罗斯的地方财政体制进行重点考察和比较,并总结出对我国财政分权和地方财政体制改革的启示和借鉴之处。

中国的财政分权

中国的财政分权

中国的财政分权——面临的主要挑战和下一步的改革方向沈春丽邹恒甫2006年12月人们普遍认为财政分权改革是中国向市场经济转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当前,中国政府间财政系统面临着新的问题。

这些问题包括:地方发展不平衡加剧,预算外资金规模膨胀,公共服务提供的不足和失衡,农民财政负担问题以及农村地区社会的不稳定。

本文将回顾中国财政分权体制改革的历程,分析政府间财政体制所面临的主要挑战,提出未来的改革举措。

2006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了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性,这是中国发展政策向促进社会公平均衡转型的分水岭。

三个月之后,中国政府和世界银行共同举办了高层官员论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公共财政改革”,该会议以重塑政府间财政关系为主要议题,表明中国领导层要将健全财政分权体制作为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的主要政策手段。

[1]历史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政府在打破高度集权的财政管理体制 (1949-1978)方面做出了巨大的努力,这些努力包括从1979年到1993年间尝试的多种形式的财政包干制和1994年以后实行的分税制。

上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初的财政包干制改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明确地方政府的经济职责,加强它们在执行财政功能中的自治性。

这一改革措施对于地方经济的增长确实起到了促进作用,但是随着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不断扩大,其弊端日益明显。

主要表现在:财政收入增长速度下降,特别是中央财政收入比重不断下降,弱化了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地方经济发展的差距不断扩大。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首次以政府间财政体制为明确改革对象,引入了分税体制,明晰了中央税种、地方税种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税收结构也被简化,税收管理上将原有的机构分立成国税局和地税局,前者管理中央税和共享税,后者只负责地方税。

中国的财政分权程度并并没有表面上看起来的那样高目前中国政府实行的五级行政规划(中央、省、地级市、县和乡镇),各级政府由其上一级政府直接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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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分权的必要性及原因研究综述摘要:财政分权问题早已成为公共经济学研究领域和政府决策部门的重大课题之一,受到广泛的关注,财政分权理论与实践的研究也不断取得丰富成果。

本文将从财政分权的必要性为角度,梳理相关财政分权理论的文献综述,进一步的把握财政分权的原因,期望能够对财政分权理论有进一步的认识并能为以后的学习打下夯实基础。

关键词:财政分权理论必要性财政分权原因一、传统财政分权理论基本框架如果按新古典经济学的原理,中央政府能够完全根据居民的偏好、经济中的产品和服务总量以及资源禀赋供给公共品,从而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一个国家就不可能出现多级政府,也就没有必要讨论财政分权。

但是,现实是地方政府不仅实实在在的存在,而且作用很大,基于此西方财政分权理论逐渐产生,传统的财政分权理论以蒂布特(Tiebout)1956年发表的《地方支出的纯理论》为标志,然后马斯格雷夫(Musgrave)、奥茨(Oates)等经济学家对此作出补充和发展。

传统财政分权理论对财政分权的合理性、必要性给出了一定的解释和说明,其研究的一个基本问题是如何将各项财政职能及相应的财政工具在各级政府之间进行适当的分配,核心观点认为:如果将资源配置的权力更多地向地方政府倾斜,那么通过地方政府间的竞争,能够使地方政府更好地反映纳税人的偏好,从而加强对政府行为的预算约束,相当程度上改变中央政府在财政政策中存在的不倾听地方公民意见的状态。

(一)穆斯格雷夫(Musgvare)分权理论.穆斯格雷夫和RB.穆斯格雷夫从考察财政的三个主要职能:配置、分配与稳定出发,来分析中央与地方政府存在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他们根据公共产品受益范围的空间限度的性质,将财政结构划分为各级行政单位。

他们认为,公共产品的关键特征是具有受益范围的空间限度,它表现为一部分公共产品的受益范围是全国性的,如国防;另一部分的公共产品的受益范围是地方性的,如地方上的消防服务等。

公共部门的资源配置理论要求:公共部门必须提供公共产品,其所承担的公共产品的成本必须与相关收益区域居民是偏好相一致,是由该地区的居民通过纳税和交费进行支付。

这样,受益范围是全国性的公共产品就要由全国提供,全国居民纳税支付其成本;受益范围是跨区域的区域性公共产品,例如,公路等,就应以区域为单位来提供,并由区域内的居民纳税支付其成本。

据此,划分出中央政府(在全国范围内)、省政府范围(在区域范围内)和再下级(国外习惯称为地方政府,也就是在地方范围内)三级行政级别,与之相适应,为使每一辖区内的公共产品受益程度不断提高,并对公共产品成本内在化的财政来源实施有效的管理,中央政府财政、省级政府财政、再下一级财政三级财政结构随之建立起来。

[1]该理论存在的不足:第一,其“单一公共品、社区内居民偏好与收入相同”的假设与现实相差甚远。

任何一级政府都提供了多种公共品,而且也存在多级政府共同提供某一种公共品的情况,居民的偏好显示十分复杂,难以测定,核心的困难是“如何确定各级政府的各种支出的范围与优先支出的次序”。

第二,政府各级所提供的的公共产品层次数量和政府级次是无法匹配的,该理论在现实与理论是脱节的,即可操作性不强,原则性也较弱。

第三,该理论所提出的假设各个居民的收入水平是均等的,所提出的是个公平问题,而现实各级政府的目标就是实现和解决公平问题。

(二)施蒂格勒(Geoestigler)的分权理论施蒂格勒在1957年发表的《地方政府功能的有理范围》一文中,对于为什么需要地方财政这一基本问题给出了一个公理性解释。

施蒂格勒的说明集中于地方政府存在的合理性上。

首先,他认为与中央政府相比,地方政府更接近于自己的公众。

也就是说地方政府比中央政府更加了解所管辖选民的效用与需求。

其次,一国国内不同的人有权对不同种类与不同数量的公共服务进行投票表决。

这就是说地方政府比中央政府能更有效地根据公众的偏好提供服务,以满足公众的需求。

该理论并不否认中央政府存在的必要性,对于解决社会公平问题以及解决地方政府之间的摩擦和竞争问题,是具有绝对的优越性存在。

(三)奥茨邝厄11aceE.Oates)分权理论奥茨在《财政联邦主义》(Fiscalefdaerslim)一书中,为地方政府的存在提出了一个分权定理。

奥茨假定:全部人口只分为A,B两个子集,他们的偏好不同,该社会的资源是有限的;生产X,Y两种产品,A,B可从对不同量的X,Y的消费中得到效用满足,其中Y产品是公共产品,由政府提供。

那么政府有三种选择:1、A集团的利益获得充分的满足,但B集团的利益得不到保证;2、B集团的利益获得充分的满足,但A集团的利益得不到保证;3、为A和B提供同样数量的Y。

一般来讲,中央政府不可能顾及每个集团的特殊利益,往往会选择统一配给A 和B相同数量的Y产品;由于忽略了两者的不同偏好,不能使社会福利最大化,从而降低资源配置效率[2]。

由此,奥茨提出了下列财政分权定理:如果某种公共产品的消费涉及所有的阶层或地域,并且关于该公共产品的提供无论是对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成本为既定,那么让地方政府将一个帕累托有效的产出量提供给他们各自的选民,则总是要比中央政府向全体选民提供任何特定的并且一致的产出量有效率的多[3]。

该理论所存在的问题:首先,该模型假设中央政府没有严格按照各地方居民的偏好提供公共品或在信息方面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相比存在缺陷,这是一个次优的理论框架,而不是最优的;其次,假设中分配已经公平,实际上包括地方政府在内的各级政府最大的目标之一是追求分配的公平,那么模型的结果是否最优已经没有意义,解释力不足。

但该模型同样具有新的启示即:中央政府对各地方提供的同质的公共产品是具有可现实性。

(四)分权“俱乐部”理论所谓“俱乐部”理论,是布坎南在1965提出的一个地方政府形成的理论。

简要而论,就是把地方政府比作提供公共产品的俱乐部,随着俱乐部成员的增加,现有成员所承担的公共产品的成本将有更多的成员来分担,但是新成员的进人,会产生外部不经济,使公共设施拥挤,一个俱乐部的最佳规模就在外部不经济所产生的边际成本正好等于由于新成员分担运转成本所带来的边际节约点上。

马丁·麦圭尔(MartniMcGueri)运用“俱乐部”理论解释了最优地方政府管辖范围的问题。

麦圭尔认为: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必须考虑成本因素,有些公共产品向全国人口提供为最佳规模,成本低而效益高,那么这些公共产品应由中央政府提供。

而另一些公共产品受益者的数量有限,这些公共产品有两种供应办法:一种是由中央政府将全国人口按最优数量分成若干组,分别提供公共产品;另一种办法是将该种公共产品的提供权赋予各个地方政府,由各个地方政府决定各自辖区内的公共产品数量,显然,第二种方法最为方便。

麦圭尔由此说明了地方政府存在的合理性[4]。

该理论得出了俱乐部的最有规模,但其理论仍然没有找到分权的真正原因。

(五)分权的偏好误识问题偏好误识问题是由美国经济学家特里西(几cdarWl’reshc)提出的。

他对中央政府对全民的偏好的认识的准确性以及是否具有代表性提出了质疑。

他从理论上分析了由于偏好误识,中央政府在提供公共物品的过程中有可能存在失误。

[5]相对于地方政府,中央政府远离它所管辖的居民,而各地居民对公共产品的偏好又各不相同。

如果中央政府要全面了解各地居民对公共产品的各种各样政府在了解居民对公共产品的偏好方面比中央政府有更大的优势,地方政府所管辖的居民数量相对较少,外界环境基本相同,因此居民偏好的组合种类较少。

另外,地方政府与所管辖的居民距离较近,信息采集和传递的成本较低,因此,地方政府发生偏好误识问题的可能性比中央政府小。

[6]这一理论从信息不对称的角度说明了财政分权的必要性。

但该理论同样存在缺陷:信息传递存在着距离阻隔,从而论证了地方政府的信息优势与地方自治的必要性,但其中相关的因素有必要进一步的分析。

第一,随着电子政务逐步的发展,传统行政信息传输的方式逐渐被取代,信息传输的距离已不再是形成信息优势的主要因素。

该理论在当今的信息社会下,多种沟通交流的技术方式和手段日新月异,传输速度的变化更是惊人等多种情况下,该理论的解释力越来越不足。

第二,除了信息优势以外,重视居民与政府合作的主观性因素的研究,这是居民偏好显示的根本,也是提高公共品提供的效率与公平之根本。

(六)“以足投票”理论蒂布特(Tibeuo)t提出了“以足投票”理论。

他主要回答了人们是否愿意聚集在地方政府周围,要求这个地方政府为大家提供最大的福利这个问题。

如果不能回答这个问题,地方分权便失去了根本。

他在1965年发表的《地方支出的纯粹理论》一文中指出:人们之所以愿意聚集在某一个地方政府周围,是由于他们想在全国各地寻找地方政府所提供的服务与所征收的税收,以便使自己的效应最大化。

当他们在某地发现这种组合符合自己的效应最大化目标时,就会在这一区域居住下来,这个过程,就是所谓的“以足投票”。

[7]按照“以足投票”理论,如果全体居民都如此进行自由的搜寻,那么地方政府在公共服务与税收的组合上就相互模仿,相互学习,这样下去,整个社会就会达到福利极大化。

偏好相同的人组合在一起,公共服务也会按最低成本提供。

由于人们可以自由地在地区之间流动,可以自由选择地方政府,所以地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成本差异就不会长久存在。

这些观点,被称为地方公共服务完全竞争的市场理论。

[8]该理论的优点在于:第一,以最优理论为背景,回答了人们为何聚集在一个地方生活或生产,是其他分权理论的必要补充,即在政府与居民无法合作的条件下,居民的选择问题,否则,只谈地方政府比中央政府有效而不谈居民在公共品提供中的作用是不完全的。

第二,该理论充分体现了经济人假设,人们享有充分的自由,可以不受政府的摆布。

分权不仅维护了地方政府在与中央政府争夺权力中的独立性地位,也维护了居民的自由选择的独立性。

该理论的不足之处是:中国居民的迁徙不仅受经济效用的影响,还会受到户籍制度、文化观念、国家政治经济体制等的种种限制,人们在很多情况下都是“想走走不了”“想进又进不去”等非最优状态。

[9]二、新一代分权理论第二代财政分权理论,也叫第二代财政联邦主义理论,即“市场维护型的财政联邦主义”。

主要是以蒙蒂诺拉(Montinola)、钱颖一、温加斯特(Weingast)、麦金农(McKinnon)、内希巴(Nechyba)等学者的研究主张为理论核心。

市场维护型的财政联邦主义反对传统财政联邦主义理论的政府模型假设,也不赞成公共选择理论的邪恶政府假设,将企业理论和微观经济学理论引入财政学,其理论立足点是:一个高效率的市场来自一个好的政府结构,政府行为既要有效果,也要受到约束。

在构造政府治理结构时要考虑到相应的激励机制,提供维护市场效率的支持性的政治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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