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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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卫生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职工、医护人员、患者及其家属、来访人员等,以及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消防安全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及政策;(二)制定和修订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三)组织、协调、督促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四)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五)处理火灾事故和消防安全方面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确保本部门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第三章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第七条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消防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对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专项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其消防安全技能。

第四章消防设施与器材管理第十条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一条禁止损坏、挪用、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第十二条加强对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和使用管理,确保员工熟练掌握其使用方法。

第五章火灾隐患排查与整改第十三条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进行专项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安全。

第十五条对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六章应急管理与处置第十六条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程序和措施。

第十七条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卫生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卫生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站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卫生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卫生站所有工作人员、病人及其家属以及临时来访人员。

第三条卫生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卫生站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站长担任组长,分管副站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站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3. 定期组织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4. 组织消防应急演练;5. 处理火灾事故,协助消防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六条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第七条定期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知识竞赛或消防安全演讲比赛,提高员工消防安全知识水平。

第四章消防设施与器材第十条卫生站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应急照明灯等。

第十一条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损坏或拆除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五章消防安全管理第十三条严禁在卫生站内吸烟、使用明火,特殊情况需使用明火时,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

第十四条严禁在卫生站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第十五条定期对电气线路、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确保安全。

第十七条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实行专人负责,确保其安全储存和使用。

第六章消防应急处理第十八条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和措施。

卫生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卫生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卫生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每年利用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科室、病区等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医院进行防火巡查。

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医院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后勤管理制度???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

卫生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卫生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1. 目的与依据:为加强卫生院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卫生院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工作人员、病人及家属。

3. 管理原则: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院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2. 消防安全办公室:设在保卫科,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制定、修订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定期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 负责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 指导各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3. 各部门职责:- 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 科室职工在科室消防负责人领导下,做好医疗设备安全检查、用电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 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上报。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1.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2. 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新员工在入职前必须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对特殊岗位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对电工、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等特殊岗位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

四、防火巡查与检查1. 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2. 定期开展防火巡查:各部门应定期开展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3. 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院防火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4.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如药房、氧气房、配电室等,应加强管理,确保消防安全。

卫生院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卫生院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卫生院防火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医疗业务正常运转,确保全体职工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二、防火安全责任制1. 卫生院院长是卫生院防火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卫生院防火安全工作。

2. 各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防火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科室防火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 全体职工都是防火安全工作的参与者和监督者,应自觉遵守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共同维护卫生院的消防安全。

三、防火安全管理制度1.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1)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其完好有效。

(2)消防通道、安全出口要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3)禁止在消防设施设备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1)严格控制用火用电,禁止在病房、办公室等场所使用明火。

(2)禁止私拉乱接电源,使用电器设备时要注意安全。

(3)定期检查电线、插座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 防火宣传教育(1)定期开展防火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职工防火安全意识。

(2)利用宣传栏、公告等形式,普及防火安全知识。

(3)组织消防演练,提高职工应急处理能力。

4. 防火巡查(1)建立健全防火巡查制度,每日对卫生院进行全面巡查。

(2)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3)对违反防火安全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四、火灾应急处理1. 发生火灾时,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

2. 火灾现场人员应迅速报警,并协助消防部门进行灭火。

3. 保障火灾现场人员生命安全,有序疏散,确保不发生踩踏等事故。

4. 火灾扑灭后,积极配合消防部门进行调查,查明火灾原因,吸取教训。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卫生院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各科室、各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确保卫生院防火安全。

卫生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卫生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卫生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1. 为确保卫生院消防安全,保护员工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卫生院内所有人员和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卫生院应组织消防安全专家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对消防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测、维修和更新。

4. 卫生院应定期组织消防演习,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消防安全责任1. 卫生院院长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总体领导,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指定专人负责具体落实。

2. 管理人员应组织员工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3. 每个科室负责本科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制定科室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巡查和整改。

三、消防设施和装备1. 卫生院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水系统,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及时发出报警并进行灭火。

2. 灭火器、灭火器箱、消防栓、消火栓箱等应设在明显位置,经常检查并保持畅通。

3. 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测和维修,确保其正常使用,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修复。

4. 保持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乱堆杂物或堵塞。

四、火灾防控1. 严禁在卫生院内擅自使用明火,如需使用明火,应提前向消防部门报备并获得审批。

2. 禁止在卫生院内吸烟,设立显著标志并设立专门的吸烟区域。

3.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定期对电线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更换和维修。

4. 对易燃易爆物品要进行分类储存,并设立明显标志,禁止乱堆乱放。

5. 对带有明显火源的设备进行专门管理,设立防火间并设置自动防火系统。

五、消防应急处理1. 卫生院应定期组织消防演习,提高员工的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2. 全院员工应熟悉灭火器和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定期进行演练。

3. 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迅速疏散患者和员工,保障生命安全。

4. 每个科室应设置专人负责火灾报警、疏散和灭火工作,及时向消防部门报告。

六、消防安全检查和记录1. 每天对各科室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和记录。

卫生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卫生所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卫生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卫生所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卫生所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2.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各科室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科室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 消防安全办公室职责:(1)组织制定和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3)监督检查消防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和使用;(4)组织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处理;(5)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消防安全责任制(1)卫生所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所消防安全工作;(2)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消防安全工作负责;(3)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共同维护消防安全。

2. 消防安全设施管理(1)消防设施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并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养;(2)消防设施应保持完好、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挪用;(3)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应熟悉操作规程,确保消防设施正常使用。

3. 消防安全检查(1)消防安全办公室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2)各科室负责人应定期对本科室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安全;(3)消防安全检查应记录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1)消防安全办公室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2)各科室负责人应组织本科室员工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3)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应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确保全体员工掌握消防安全知识。

5. 火灾应急处理(1)发生火灾时,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和灭火;(2)火灾扑灭后,立即上报火灾事故情况,配合消防部门进行调查处理;(3)对火灾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卫生院消防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卫生院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卫生院工作人员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科室、部门、场所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我院消防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卫生院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院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一)组长:院长(二)副组长:分管副院长(三)成员:各科室负责人、消防安全员第六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及政策;(二)制定和修订我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四)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五)组织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六)协调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本科室、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消防安全员负责本岗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本岗位的消防设施设备维护和管理;(二)负责本岗位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三)负责本岗位的消防安全巡查;(四)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上报;(五)参与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第九条我院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第十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消防安全演练等活动,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第十二条我院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设施设备,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消防设施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乡镇卫生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乡镇卫生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乡镇卫生院的消防安全,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制度,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的消防安全管理,维护院内人员及设备的安全,制订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2.1 安全生产责任人乡镇卫生院院长为本院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他应负责审核该院的消防安全工作,保证院内各项消防要求得到落实。

2.2 消防管理机构乡镇卫生院设有消防管理机构,由院长在机构内定出专人对消防安全进行管理和监督。

2.3 其他人员职责全院员工应当遵照《消防法》并严格遵守本制度,保持消防设施干净整洁,在紧急状况下,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安全疏散。

三、消防安全标准乡镇卫生院要按照《行业标准》的标准,并于每次安全检查后,进行相应的标准调整。

四、消防设备4.1 灭火器乡镇卫生院应设有足够的灭火器,这些灭火器要求按照《消防法》和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保养。

同时,要注意灭火器的存放位置,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方便地到达。

4.2 灭火栓乡镇卫生院应设有足够的灭火设备,包括消防水源、配备水枪等设备。

灭火栓的级别取决于乡镇卫生院的规模以及其他情况。

4.3 防烟排烟系统乡镇卫生院应有独立的防烟排烟空间,及时解决院内燃烧物排出的烟雾问题,保证人员安全疏散的同时,也保持患者及其家属的安全。

五、消防演习乡镇卫生院要定期举办消防演习,以检验消防设施的有效性。

演习由消防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消防管理机构共同组织。

六、处罚措施乡镇卫生院内的人员如未遵守本制度或故意破坏消防设备,应给予相应处罚,具体处罚办法参照《消防法》和《单位安全消防制度》的规定。

七、附则本制度的修订和补充,应由乡镇卫生院的消防管理机构提出,经过院长审核后执行。

各部门负责推行本制度和提高安全意识。

精选范文--卫生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卫生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每年利用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科室、病区等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医院进行防火巡查。

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医院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后勤管理制度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

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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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利用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
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
火。
3、各科室、病区等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
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医院进行防火巡查。每
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
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
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
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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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医院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
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
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
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后勤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
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
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
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
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
测由消防工作归总务科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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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
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
其是否完整好用。
(2)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3)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
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总务科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
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
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
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
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
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
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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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
按规定向总务科报告,并向消防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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