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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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

考勤管理制度(2015年修订版)

前言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精细化管理,实现“降本增效”,同时加强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审批权限

除非另有特别说明,否则本章中所称的“直接上级”,均指部门负责人以上的管理人员;对于部门负责人而言,其直接上级为分管副总或总经理;依此类推。

二、出勤

1.工作时间:每周工作的总时数不超过40个小时,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夏),14:00-17:00(冬)。

2.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划卡登记制度。

3.忘记划卡者,应向直接上级做出说明,由其签卡并向综合部做出说明;综合部复查后加签。否则计迟到一次。

4.员工上班迟到后仍需划卡,否则按旷工处理。

5.因公外出:公司员工外出办事应先划卡并在《外勤工作登记表》上做好记录,如先外出办事后到公司,应预先填写外出登记表;如属于紧急情况,未能预先填写的,需报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在返回公司后补填登记表并让负责人签批。因公外出完事后回到公司仍应划卡,以便考勤时核查。上班后的外出公干、公出不能按时签退的,应及时跟直接领导汇报并在登记表上注明;综合部有责任进行核查。

6.请假、出差、休假需提前1个工作日到综合部办理相关手续。业务部门的出差如因工作关系无法到公司办理手续的,也应

做好自己出差行程登记,于每月15日前把有领导签字的《出差行程记录表》交至综合部;本市外的各区域业务人员由区域经理负责考勤。因突发等紧急情况导致的产生请假,须于当日向本部门与综合部告知备案,一周内并出具当日的相关证明。

7.所有员工早晚上下班均需亲自划卡。

8.由于公司地理位臵特殊,上下班时间可以实行弹性考勤,适当延迟上下班时间,原则上保证每天工作时间6.5小时以上。(因此上班开始时间8:31-9:00分之间到达的,不计迟到;)如无任何假条或是外勤/出差登记,9:01分后到达划卡上班者,按迟到处理,每次扣5元;如9:01以后至下班尚未划卡并且没有通过任何形式向领导请假者,视同旷工一天;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处理,每次扣5元,当月发生迟到、早退或中途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累计超过3次,计发当月绩效工资的70%,累计超过5次停发当月绩效工资。累计旷工三次以上者进行通报批评。

上述属原则性规定,对于特殊情形,综合部可以参照公司近期出勤情况提前做出相应规定。

9.无故旷工半天,当月工资按90%计发(工资是指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学历工资+工龄工资,不含绩效工资,下同);无故旷工1天,停发当月绩效工资,当月工资按80%计发;无故旷工超过3天,停发当月绩效工资,当月工资按40%计发;无故连续旷工15天,按规定予以辞退。

10.无故不参加单位安排组织的政治学习或会议者,每次扣工资30元(以各会议签到表为准)。

11.员工经批准参加更高学历的学习,原则上不得占用上班时间,须占用上班时间学习或考试的,本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部门负责人及领导批准,请假按事假处理,公司业务需要的学

习除外,学习结束取得毕业证书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12.如遇有全市性的较大气象条件变化而导致的强降雨、降雪等天气变化,或节假日前夕,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同意除需要值班的员工外可以提前划卡下班。

13.综合部可根据季节变化报总经理批准后调整上下班时间。

三、加班

1.原则: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高效率完成本职工作,不提倡加班。

2.如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情况:需要填报《加班审批单》,并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安排补休或发放加班工资(补贴)。加班以1小时为最小单位。公司按法律规定发放加班工资(补贴);完成日常工作不算作加班范畴之内。

3.因工作需要,公司在周六、周日举行的会议、活动和培训不算加班;因工作原因而在工作时间以外用于娱乐、商务宴会等时间不计为加班时间;员工因公在外地出差,周六、周日、仍在工作或旅途中的不属于加班,但应安排补休。

4.为确保员工有充分的休息,每个员工每月加班时间最多不能超过36小时。

5.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工作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申请加班的员工必需在加班前提交批准后的加班申请,否则加班时间视为无效。

6.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7.领导出差: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要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综合部,同时请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以E-MAIL或手机短信的形式发至综合部。

8.加班划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划卡,记录加班时间。

9.加班补贴/工资计算:工作日加班按日工资150%支付。周

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日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付给其本人日工资的300%。日工资=基本工资/21.75,详细计算办法参见《加班管理办法》。

10.加班补贴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综合部核实后随工资一起发放。

11.如因公司工作需要,员工须于休息日值班的(以公司核准的值班表或领导批示的文件为值班依据),亦需划卡考勤,并按加班工资计算法核计值班工资或是安排补休。

四、请假一般流程及审批权限

1.请假的一般审批权限:请假1-2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时报综合部备案;请假3-5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并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同时报综合部备案;部门负责人及副总经理请假由总经理审批;总经理请假由董事长审批。若有工作日加班补休假的员工,请假须以工作日加班补休假优先递补。

2.补休假:员工加班可享受补休假,补休时间和工作日加班时间相同,各部门应尽量安排加班员工在当月补休,如因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可适当推迟,但不得超过当年12月31日。

3.事假

(1)如因私事不能正常上下班,必须填写“请假单”,请假2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2天以上5天以内,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请假5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2)事假属无薪假期。员工请事假当月累计不超过1天,不扣工资;事假累计2天未超过5天,按当月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工资;事假累计6天未超过10天的,当月绩效工资按50%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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