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培训资料(非常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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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废物培训资料

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

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置

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特制定本院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一. 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带领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

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等。

二. 院内感染管理科的职责:

1.负责起草有关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交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讨论并

组织实施。

2.负责医疗废物分类、运送、暂时贮存等工作的咨询、指导。

3.协助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指导、检查和培训工作。

4.负责监督使用合格的包装袋或者容器。

5.负责医疗废物档案资料的管理。

6.协助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按照应急方案,对发生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三. 护理部的职责:

1.负责检查、指导病区、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对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废物的

分类放置及部分一次性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处理制度的制定、落实、执行。

2.严格按协助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3.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各部门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包

装等工作。

4.检查内部转运时与收集人员是否作好交接登记记录。

5.协助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四. 综合保障部及专职监控人员职责。

1.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2.配合作好相应的后勤工作。并负责安排专职人员对医疗废物的收集、

登记、运送、贮存和无害化处理工作,制定相应规章制度。

3.负责提供专职收集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并检查专职收集人员工作时

是否做好个人防护,如穿戴工作衣、口罩、帽子、手套、袖套、饭单、

胶鞋等。

4.负责全院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置与日常管理。登记资料保存3年。

5.负责院内两套污水处理系统保持正常运转,以确保污水处理达到国家

规定标准后再排入区污水处理系统。

6.负责监督检查使用合格的包装袋和容器。

7.负责监督检查医疗垃圾的去向,杜绝医疗废物逆行转运及流入社会。

8.负责医疗废物泄露时现场应急处理的安全保卫工作。

9.负责实施医疗废物泄露时的应急处理方案。医疗垃圾发生流失、泄露、

扩散时,紧急组织人力物力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及时向医疗废物

管理领导小组汇报。

10.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有关问题。

五. 专职收集人员的职责:

1.严格执行“医疗废物暂存处的工作制度”,保持暂存处室内外环境整

洁。

2.自觉履行《医疗废物暂存处》工作人员职责,防止医疗废物在《暂存

处》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发生。

3.负责在收集过程中检查每个包装是否符合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包装

应该拒收,要求该部门立即改正,并待包装符合要求后再收。

4.负责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登记,登记资料每天按要求交相关科室。

5.负责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对外交接

后,对容器和设施进行消毒清洗。

6.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容器内,并定点放置,所有医疗废物必须

密封存放。

六. 各级医务人员的职责

1.各科室医疗废物由科主任及护士长负责监管督查。重点科室应结合本

部门工作,制定具体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2.各科室指定专人兼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的管理工作。

3.每个医务人员都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见附3,及时分类收

集本岗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将废物分别放置于指定的容器。

4.各科室必须在锐器盒与包装袋外贴上标签,填写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类

别、科室、年、月、日,并与专职收集签收三联单。交接后对容器、

场所进行清洗消毒。

5.每个医务人员都应当掌握医疗废物管理知识。均有义务做好医疗废物

的分类工作,监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环境污染事故,必须按《松江区中心医院医疗废物流失、

泄漏等事故紧急处理流程》见(附1)的程序处置,保护现场并且立

即上报感染管理科、综合保障部、分管院长,节假日报行政总值班。

医疗废物管理责任追究制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

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综合保障部或者专职监控人员的职责:

1.未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

识的培训。

2.未对机构内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工作的人

员和管理人员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

3.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

活垃圾。

4.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

5.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和运送工具不符合要求。

6.院内两套污水处理系统未正常运转,使污水处理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而

排入区污水处理系统。

7.由于设施原因,医疗废物在《暂存处》发生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

事故发生。

8.未保存医疗废物登记资料。

二.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专职收集人员的职责:

1.未对使用后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2.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3.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

4.未对包装进行检查,将不符合要求的包装带回暂存处。

5.私自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6.由于人为疏忽,使医疗废物在《暂存处》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

故发生。

三.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院内感染管理科的职责:

1.未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2.为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3.未保存医疗废物登记资料。

4.未协助相关科室对有关人员进行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

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5.私自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四.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护理部或相关部门责任人的职责:

1.未组织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的培训。

2.未指导、检查医疗一线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工作。

3.在某护士长管辖范围内,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

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4.未将锐器放入锐器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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