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联合国在维持世界和平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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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联合国安理会否决权的利弊及改革问题

论联合国安理会否决权的利弊及改革问题

论联合国安理会否决权的利弊及改革问题联合国安理会是联合国的执行机构,在联合国中,只有安理会有权依宪章作出全体会员国都有义务接受并执行的决定,因此,安理会对维持世界和平与安全起了重要的作用。

安理会对实质性问题进行表决时,五大常任理事国(中、英、美、法、俄)有否决权,即五国中有一国投反对票,这项议案便不能通过,这又叫“大国一致原则”。

否决权是给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五大战胜国设立的特权,是“二战”的产物。

联合国建立五十年来,国际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联合国创建初期,它的主要任务是,一方面致力于医治战争创伤,解决战后国际和平与安全问题;另一方面致力于支持和推动非殖民化进程问题。

今天,这两个任务已基本完成,当今联合国面临的新问题是经济发展全球化、地区动乱和局部冲突、国际性贩毒、环境保护等问题。

上述变化使联合国面临一个新的挑战,在21世纪即将来临之际,人们期待着联合国按其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实现一个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世界作出更大的贡献,要实现这个目标,联合国必须进行深刻的改革,而联合国的改革,首先必须是安理会否决权的改革问题。

那么,安理会否决权在目前的国际形势下有什么利弊,需要作那些改革呢?本文试图就这些问题阐述若干看法。

一、安理会否决权的产生第一次世界大战给人类带来了深重的苦难,各国人民渴望从根本上解决国际战争问题。

战后的巴黎和会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普遍性的国际组织——国际联盟,国际联盟一个致命缺陷是,对行政院的实质性问题均需“全体一致通过”,即每个会员国都有否决权,这大大限制了国际联盟职能的发挥,使得许多延缓和制止战争爆发的议案无法通过。

尽管1928年的《巴黎非战公约》明确规定“废弃战争作为推行国家政策的工具”,〔1〕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还是爆发了,国际联盟面对漫天战火,束手无策。

二战后,1945年10月24日联合国成立。

联合国正视国际联盟的挫折,吸取和借鉴国际联盟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明确了联合国的中心问题必须是维持世界和平与安全。

联合国维和行动

联合国维和行动

维持和平行动是联合国实现其“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宗旨的重要手段,在国际和平与安全领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中国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地区性大国,是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维护世界的和平与安全,是中国重要的外交目标之一。

因此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不仅是中国作为一个地区性大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而且也是中国实现其外交目标的一种方式和手段。

本文通过三个方面的详细论述来阐明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必要性。

维持和平行动是联合国在行使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这项职能中的伟大创举,60多年来联合国维和行动为促进冲突解决、维护世界和平做出了贡献,在新的世纪里还将继续进行下去。

中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对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负有特殊的责任。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时间较晚,但自从1990年第一次实际上参与维和行动以来,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发展迅速,这表明中国自身及其与国际体系关系的变化。

作为一个正在崛起的大国,中国还将在维和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本文首先分析了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定义、意义与法律依据等,并重点讨论了第二代维和中出现的由于介入国内冲突而导致的维和与国家主权的关系、人道主义干预、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原则等问题。

继而对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历史进行回顾并分析,在此基础上本文建构了以服务于中国“和平崛起”战略为中心的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理论指导。

最后,针对联合国维和的现状与中国的国情,本文对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提出了几点政策建议,以图对中国维和有所裨益。

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出现的新事物,始于1948年联合国巴勒斯坦停战监督组织(UNTSO)的建立。

“维持和平”(PKO)一词的正式使用,始于1965年2月联合国大会建立维持和平行动特别委员会。

但什么是维持和平行动?学术界迄今为止还没有一致的定义。

一般认为它是由“联合国所从事的、在冲突地区帮助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的、由军事人员参与的、无强制力的一种行动”,①“是在冷战阴影里发现的重要任务”②。

二战之后的国际秩序与联合国的建立

二战之后的国际秩序与联合国的建立

二战之后的国际秩序与联合国的建立二战的结束给世界带来了战争的惨痛教训,人们迫切需要建立一个能够维护和平与安全的国际秩序。

在这一背景下,联合国成立了,成为二战之后国际事务的重要机构。

本文将就二战之后的国际秩序和联合国的建立进行探讨。

一、二战之后的国际秩序二战结束后,世界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国际格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以往的欧洲中心体系已经瓦解,美国和苏联成为了两个世界的超级大国。

在这个新的国际秩序中,需要建立一个摆脱战争和冲突的国际组织,以促进和平与稳定。

二、联合国的背景和目标联合国作为国际事务的重要机构,在二战结束后迅速成立。

它的前身是由盟军共同发起的联合国宪章,旨在推动国际合作,维护和平与安全。

联合国的成立标志着国际社会对于建立一个国际秩序的共同努力。

联合国的目标包括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保护人权和促进社会进步等。

通过积极的外交手段和国际合作,联合国致力于解决国际间的争端和冲突,促进成员国之间的友好关系。

三、联合国的机构和职能联合国由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和社会理事会、秘书处以及其他特殊机构组成。

这些机构各司其职,共同推动联合国的各项工作。

联合国大会是成员国的最高决策机构,每个成员国都有一票的投票权。

安全理事会则负责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成员国通过投票来决定是否采取措施以解决冲突或威胁和平的问题。

经济和社会理事会的职责是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通过制定政策和提供援助等方式,帮助发展中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秘书处负责联合国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除了以上的机构外,联合国还设有其他特殊机构,如国际法庭和人权理事会等,以解决涉及国际法和人权的问题。

四、联合国的成就和挑战联合国在维护和平与安全、推动国际合作和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它在调解国际争端、推进核裁军以及提供人道援助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然而,联合国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是安全理事会的决策问题,由于常任理事国的利益冲突,使得理事会在某些重大问题上难以达成一致。

浅析联合国在国际社会的地位和作用

浅析联合国在国际社会的地位和作用

浅析联合国在国际社会的地位和作用一、联合国简介联合国的前身是根据《凡尔赛和约》于1919年成立的“国际联盟”。

该组织是在的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背景下构想出来的,其宗旨是“促进国际合作和实现世界和平和安全”。

1945年4月25日,“联合国国际组织会议”在美国旧金山开幕,包括中国在内的50个国家的280多名代表出席大会。

6月25日,与会代表一致通过了《联合国宪章》并于26日举行了宪章的签字仪式。

同年10月24日,《联合国宪章》在得到多数签字国批准后开始生效,联合国 (United Nations) 宣布正式成立。

联合国总部设在美国纽约,现有192个会员国。

设有联合国大会、联合国安全理事会、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联合国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联合国秘书处等6个联合国主要机构(联合国主要机关)。

其根本大法是《联合国宪章》。

二、联合国在国际社会上的地位联合国是当今世界最大、最重要、最具代表性和权威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在国际社会上的地位不可或缺。

但它不是世界政府,并不凌驾于世界各国之上,它由会员国组成,在作出决定前必定要充分的尊重会员国的意志。

联合国的地位不可替代。

半个多世纪以来,依靠广大会员国的支持,联合国为缓解地区冲突,消除旧殖民主义,促进世界和平、合作与发展,做了许多有益工作,虽然2003年3月20日,美国等国家绕开联合国安理会对伊拉克发动军事行动,联合国威信确实受损,历史上来看,也有绕开联合国安理会,单独采取行动的情况发生。

但在可预见的将来,联合国仍将存在,联合国仍然是国际上最具普遍性、最具权威性的政府间组织,还没有哪个国际组织能够取代它的职能和地位。

联合国的地位已经提升。

继黑山共和国于2006年6月28日加入为会员国之后,联合国现在一共有192个会员国。

联合国的基础逐渐扩大,联合国的地位已经提升。

再来看看近些年来国际的局势,联合国已经占据了有利地位。

除伊拉克问题之外,世界各国已逐渐承认多边主义原则,要求在国际事务应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加强合作、反对一国一意孤行,无礼对待别国,赞成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危机。

二战后的国际秩序与联合国

二战后的国际秩序与联合国

二战后的国际秩序与联合国二战以毁灭性的力量席卷全球,使得国际秩序重塑的需求变得迫切。

为了避免类似的全球冲突再次发生,联合国应运而生,成为二战后国际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探讨二战后国际秩序的形成过程以及联合国在其中的角色。

一、二战后的国际秩序的形成1. 安全理事会的设立二战结束后,国际社会迫切需要建立一种机制,来维护和维持世界安全与和平。

为此,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应运而生。

安全理事会成员国通过共同决策,协调行动,以确保世界各国的安全利益得到保障。

安全理事会对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 财政与经济重建的机构随着战争结束,世界各国不得不面对庞大的财政与经济重建任务。

1944年,布雷顿森林会议决定成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世界银行,以促进国际贸易和经济发展。

这两个机构为成员国提供贷款和技术援助,推动了全球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3. 人权与民主的推动二战过后,全球普遍关注人权的重要性,这推动了联合国对人权问题的深入关注。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于2006年成立,致力于保护和推动人权的普遍尊重。

通过国际人权法的框架和机制,联合国为全球人权事务提供了指导和支持。

二、联合国在二战后国际秩序中的角色1. 维护和促进世界和平与安全作为全球最重要的安全机构之一,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方面发挥着核心作用。

安全理事会通过起草决议、制裁措施和和平维持行动等手段,努力解决国际冲突,确保国际安全。

2. 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联合国通过其各个专门机构和计划,如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积极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

通过提供援助和技术支持,联合国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医疗水平、推动可持续发展以及减轻贫困等问题,实现全球持续发展目标。

3. 维护人权与推动社会发展联合国一直致力于维护全球范围内的人权。

通过人权理事会和其他相关机构,联合国开展了广泛的倡导和推动人权的工作。

联合国为全球社会发展提供了框架和平台,推动各国共同努力,促进社会公正与人权尊重。

比较国际联盟与联合国

比较国际联盟与联合国

比较国际联盟与联合国⑴相同点:①都是世界大战的产物②都反映了战后世界要求和平的共同愿望③都是普遍性的国际组织④都具有明显的大国强权色彩,都曾为大国所控制或操纵,⑤宗旨都是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⑵不同点:①国联强调大会一致(全体一致)原则,联合国强调大国一致原则②联合国较之国联更具有普遍性、权威性③联合国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方面比国联更有效疑难解析1、国联:全体一致原则;联合国:五大国一致原则含义:联合国安理会的一项表决原则,即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在实质性问题上态度一致。

这一原则集中表现在五个常任理事国的“否决权”上。

常任理事国的弃权或者缺席不被视为否决,不影响决议的通过。

评价:①吸取了国联“全体一致”原则无法制止侵略和战争的教训,大国一致原则更能发挥实效性②有利于保障联合国的权威性,体现了大国间的合作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基础③形成大国主导的特点,且因为不利于一些中小国家的利益而备受批评方法一运用联系比较的方法探究国际联盟和联合国的异同点方法点拨:国联和联合国都是普遍性的国际组织,都反映了世界人民维护和平的心声。

但两者在运行机制和调节国际关系的作用方面迥然不同。

分析比较两者的差异,对于进一步加深理解两个国际组织的相关知识具有重要意义。

目标落实:(1)相似点:①都是世界大战的产物,反映了世界人民维护和平的心声。

②都是普遍性的国际组织。

③其宗旨都宣称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

④都曾为大国所控制或操纵。

(2)不同点:①国联强调大会全体一致原则;联合国强调大国一致原则。

因而前者在运行机制上有很大弊端,后者更具有现实合理性与权威性。

②国联把当时的社会主义国家苏联排斥在外,而美国未参加;联合国则是美苏两个大国起着决定性作用,因而后者更具有普遍性和强制力。

③国联的委任统治制度实则是大国瓜分殖民地的“外衣”;而《联合国宪章》主张尊重各国人民的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

④在作用方面,国联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促进世界发展上作用有限,并纵容了法西斯的侵略扩张;而联合国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后,在维护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上发挥了重大作用。

浅析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

浅析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

浅析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作者:宋怡霖来源:《法制与社会》2015年第01期摘要联合国及其安理会为了维护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安全,专门设立了“维护和平行动”,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尤其是冷战结束后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和深远影响。

维和行动是联合国对于维护世界的和平与安全做出的重要贡献。

维和行动是联合国为了实现《联合国宪章》中“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这一宗旨采取的重要手段,在国际社会和平与安全领域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而中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维护世界的和平与安全,是中国的外交目标和外交手段。

本文通过介绍维和行动的基本概况和历史轨迹,安理会所面临的挑战,以及中国参与其中所采取的行动这一线索展开论述。

关键词联合国维和行动中国参与作者简介:宋怡霖,甘肃政法学院,国际法2013级学术型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私法。

中图分类号:D813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01-132-02一、联合国维和行动的概况(一)维和行动定义联合作维和行动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相关规定,指在联合国安理会授权下,通过使用非武力的方式协助发生冲突的各方,维持和平状态或恢复和平,并最终实现和平的一种授权行动。

它最基本的标准是,绝不干涉任何一国的内政。

(二)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历史发展1.冷战期间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局限性。

冷战时期,美苏两大阵营之间的对立导致联合国安理会处于瘫痪状态,使其在整体数量上、规模的大小以及被授权的任务量上受到一定的限制。

该阶段采取行动的目的在于,敦促交战双方停火,稳定混乱局势,并为推动政治改革创造有利的条件。

2.冷战结束后,维和事业的逐渐兴起。

冷战结束后,维持和平行动的数量迅速增加。

随着新共识的达成和对目标的相同认识,安全理事会在1989-1994年间授权开展了20个新行动。

1989年至1994年:数量激增,其目的在于:帮助执行复杂的和平协定;稳定安全局势;重建军队和警察部队;选举新政府和建立民主机构。

九年级下册历史第20课《联合国和世界贸易组织》知识点

九年级下册历史第20课《联合国和世界贸易组织》知识点

九年级下册历史第20课《联合国和世界贸易组织》知识点一、联合国(UN)与国际安全:1.成立时间:1945年10月2.总部:美国纽约3.主要机构:①联合国大会;②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简称安理会),担负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主要责任,由中国、法国、俄罗斯、英国、美国5个常任理事国和10个非常任理事国组成,常任理事国拥有否决权。

③联合国秘书处。

4.宗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5.作用:联合国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使许多国家和地区避免了一些可能发生的战争。

二、经济全球化与世界贸易组织(WTO):1.经济全球化:(1)原因:①生产力的大幅提高(根本原因);②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③冷战结束后,世界各国积极寻求国际合作;④高速发展的科技大大缩短了世界各国之间的时空距离。

(2)表现:①国际投资和国际贸易迅速增长;②跨国公司的影响日益增大;③生产活动的全球化趋势明显;④世界贸易组织的成立。

2.世界贸易组织:(1)成立时间:1995年1月1日(中国于2001年加入WTO)(2)宗旨:以非歧视性 、开放、公平为原则,促进全球贸易和经济发展,保证就业、收入与需求的增长,提高人类生活水平。

(3)职能:制定和规范多边贸易协定、组织贸易谈判、解决贸易争端等。

(4)作用: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后,其成员的关税水平普遍降低,贸易壁垒进一步减少,促进了全球贸易和世界经济的发展。

三、联合国和世界贸易组织的地位和作用:①世界贸易组织与联合国都是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国际组织;②世界贸易组织与联合国成为支撑、协调世界经济和政治的两大支柱,推动着世界的和平与发展。

四、阻碍世界经济健康发展的因素:逆全球化和贸易保护主义五、中国如何应对经济全球化?①顺应经济全球化的潮流,积极推动经济全球化;②制定有效防范风险的政策;③引进国外的投资和技术,学习先进的经济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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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联合国在维持世界和平与安全 方面的作用 马明军 (西南政法大学 国际法学院;重庆 401120)

[摘要]联合国是世界上唯一有权采取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国际性组织。在过去六十多年里,联合国在维和领域,军控与裁军领域,反恐领域等方面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然而,联合国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方面同样面临着来自其本身和外界的多重困难,这有待世界各国人民去完善与解决。 [关键词]联合国;世界和平与安全;国际法院 美国总统富兰克林·D·罗斯福最先提出“联合国”这一名称,并于1942年1月1日发布《联合国宣言》时首次使用。时值第二次世界大战进行期间,当时26个国家政府的代表承诺将继续共同对轴心国作战。联合国的前身是“国际联盟”,该组织以《凡尔赛和约》为基础,以“促进国际合作和实现世界和平和安全”为宗旨,于1919年成立。然而“国联的内在矛盾决定了它无力制止侵略和战争”,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其停止了一切活动,但“站在历史的立场上,我们不能不说,国际联盟代表着人类的一大成就”1945年4月25日-6月26日期间,50国家的代表出席了在美国旧金山举行的联合国国际组织会议,会议的目的是起草《联合国宪章》。50国代表在中、苏、美及联

 黄光耀.《联合国与世界和平》.重庆出版社.2011

 陈世材.《国际组织——联合国体系研究》,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86 合王国四国代表在美国顿巴顿橡树园会议上提出的提案基础上进行了讨论,并于1945年6月26日签署了《联合国宪章》。在绝大多数国家批准《联合国宪章》之后,联合国组织于1945年10月24日正式成立。 “维护国际和平及安全;并为此目的:采取有效集体办法、以防止且消除对于和平之威胁,制止侵略行为或其他和平之破坏;并以和平方法且依正义及国际法之原则,调整或解决足以破坏和平之国际争端或情势。”可见,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是联合国成立之初就确定的目的和宗旨,这也注定了联合国将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领域发挥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联合国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主要机关及其职能 联合国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主要机关包括联合国大会、联合国安理会、秘书处以及国际法院。根据《联合国宪章》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及其他相关规定,联合国大会有权讨论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进行合作的普遍原则,这其中包括军备管制和军缩的原则,以及各个会员国、非会员国,安理会向其提交的有关世界和平与安全的任何问题,并且向他们提出建议。同时,对于那些妨碍世界和平的行为以及由于违反《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而引起的情势,大会有建议和平调整的职权。由此可见,大会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方面享有广泛的职责。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如果没有联合国大会,联合国是不可能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方面取得诸多的成就,尤其是在安理会无法发挥作用的紧急时刻,大会通过不断扩张其职权的方法,在一定程度

 《联合国宪章》第一条 上缓解了困难的局面,承担起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重任。但是,联合国大会的职权并不是无限的,《联合国宪章》为其职权设置了两项限制,即只能提出建议而不能采取具体行动:大会提建议的职权要受到安理会的限制。 联合国安理会是联合国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又一机关,可以说安理会是上述四个机关中最重要的机关。其具体职权包括:1.促请。“属于第三十三条所指之性质之争端或相似之情势,安全理事会在任何阶段,得建议适当程序或调整方法”。结合第三十三条可知,争端当事国有权也有义务自由选择和平的方法解决他们之间的争端,在此基础上,必要的时候安理会可以行使促请权来推动,促进当事国和平解决争端。2.建议权。宪章第三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对于其继续存在足以危及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的争端及相似之情势,安理会在任何阶段均可建议适当程序或调整方法。”安理会在第三十六条的权力仅限于对争端或情势的解决程序或调整方法的建议,而非对它们的实质解决或调整的建议。此外,这种建议权还受一项限制,即该条第三项的规定,安理会在作成建议时,理应注意凡具有法律性质之争端,在原则上,理应由当事国依国际法院规约之规定提交国际法院。对于特别严重的争端,安理会还可以适当提出解决建议权。3.调查权。根据宪章的相关规定,安理会为了判断某一争端的性质及严重程度,可以进行相关的调查。调查权的行使具有多样性,安理会可以通过听取当事国的相关申诉与辩论,或者成立专门的小组进行调查以及维多专门机

 《联合国宪章》第三十六条 构或组织进行调查。经过调查后,安理会会做出相关决议,这些决议对于成员国具有约束力。由此可见,安理会于联合国大会一样具有广泛的职权。 联合国秘书处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方面的职权主要由秘书长或其代理人行使。秘书长在这方面的职权宪章仅有两项规定:1.在联合国大会或安理会的请求或委托之下,行使这两个机构所拥有的部分职权;2.秘书长得提请安理会注意其认为可能危及世界和平与安全的任何事件。所以,秘书长在维持世界和平与安全方面所拥有的职权与其他机关之间存在交叉重叠,但是该作用却不可替代,同样具有重大的意义。 国际法院,也称国际法庭,是联合国的司法裁决机构,根据《国际法院规约》于1946年2月成立。国际法院的职能主要有两方面:1.诉讼管辖权。国际法院的诉讼管辖权是指国际法院审理争端当事国提交的诉讼案件的权利,对当事国一致同意提交国际法庭的法律争端,根据《联合国宪章》规定以及有关条约及公约做出判决。2.咨询管辖权。国际法院除行使诉讼管辖权外,还可以行使咨询管辖权。《联合国宪章》第96条规定:“大会或安全理事会对于任何法律问题得请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联合国其它机关及各种专门机关,对于其工作范围内之任何法律问题,得随时以大会之授权,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从本条规定可以看出,联合国大会、安全理事会可就任何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经联合国大会授权的联合国机关及各专门机构只有权请求国际法院对其职权内的法律问题发表咨询意见,如超越其职权范围请求法院发表咨询意见,法院有权拒绝。通过上述两项职权的行使,国际法院可以有效地解决当事国之间的冲突与争端,为联合国其他机构的行动提供法律支持与帮助,进而维护局部地区之间,世界范围内的和平与安全,避免武装冲突的产生。 二、影响当今世界和平与安全的主要因素 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世界各国人民都祈望一个和平安全的国际国内环境来发展自己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祈望着休养生息。经过国际多方面的努力,冷战后国际社会呈现出和平发展的良好态势直至今日。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当今世界的和平与安全仍然受到来自多方面因素的威胁,这些因素主要包括;霸权主义,恐怖主义,领土争端,种族冲突等。 (一)霸权主义 霸权主义指称某些国家凭借实力,蹂躏、干涉别国的主权和独立,以谋取主宰世界(或地区)事务的权利的主张、政策和行动。当今世界,“霸权主义”与“美国”似乎已经等同起来。冷战之后,美国便致力于构建一个以其为中心的全球霸权体系,以维护其世界霸主的地位。美国以保护人权为借口,进行霸权主义活动,剥夺了他国国权和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与人权的最基本原则背道而驰。越南战争,阿富汗战争,伊拉克战争这些都是美国霸权主义的真实表现,此外,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渗透也在美国霸权主义实施过程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美国的单边主义和先发制人战略对联合国成立58年来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的原则基础提出了重大挑战。”可见,以美国为首的霸权主义国家已经或将继续对世界和平与安全造成不利影响,世界各国和组织,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应当切实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制止霸权主义。 (二)恐怖主义 恐怖主义是实施者对非武装人员有组织地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通过将一定的对象至于恐怖之中,来达到某种政治目的的行为。国际社会中某些组织或个人采取绑架、暗杀、爆炸、空中劫持、扣押人质等恐怖手段,企求实现其政治目标或某项具体要求的主张和行动。恐怖主义事件主要是由极左翼和极右翼的恐怖主义团体,以及极端的民族主义、种族主义的组织和派别所组织策划的。西班牙巴斯克人的恐怖活动,美国的“9.11”等恐怖活动给遇袭国家乃至整个世界的人民造成了人身伤亡与心理恐慌,妨碍了国家的发展建设与政策方针的制定。当代,恐怖主义更是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呈现出国际化性、政治性、组织性、暴力性、手段高科技化等特点。如果不引起重视,不切实去遏制,恐怖主义将会给世界和平与安全造成巨大的威胁 (三)领土争端 在国家阶段,土地是一个国家立国的根本,国家有了土地才能养活本国人民,才能在土地上进行生产和创造价值,从而保障这个国家的继续存在。失去领土的国家也就意味着失去了存在的根本。领土的争端,从最直观的意义上来说,就是在争各国立身的根本利益。领土

 前联合国秘书长安南 争端往往是历史遗留问题,争议区域的主权归属问题关系到当事国的国土利益,经济利益以及军事利益。中日钓鱼岛之争,中菲黄岩岛之争,日韩独岛之争等,这些领土争端如果处理不好将会影响当事国间的关系,地区的稳定乃至世界范围内的安全与稳定。 (四)种族冲突 种族冲突是指由于民族分离主义所表现出的国家裂变、领土争端、地区冲突、部族仇杀、种族排斥、宗教纷争、霸权干预等一系列现象基本上都有民族问题的背景或直接来源于民族的问题。以非洲为例,作为世界上种族冲突最为严重的地区,非洲的种族冲突十分复杂。非洲在独立时“没有继承一个民族,继承的只是一个由于殖民化而人为产生的国家”。卢旺达的部族大仇杀造成了50万到100万人在冲突中死亡,而当时该国的总人口只有750万,就连非洲少有的民族成分单一的国家,索马里也没有避免种族冲突的厄运。不仅是非洲,西方国家如英国,法国,加拿大等也深受种族冲突之害。随着全球化的影响,种族冲突伴随着民族主义在世界范围内也引起了很多冲突,造成了不稳定的局面,影响着世界和平与安全。 三、联合国在维持世界和平与安全方面做出的努力 在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历程中,联合国经历了重重考验,为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纵观历史,联合国在维和行动,反恐,军控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 (一)维和行动

 张宏明.《论黑非洲国家部族问题和部族主义的历史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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