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销售上牌登记 申请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销售上牌登记

申请书

年月日

填写说明

申报企业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产品编码证书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车辆照片并标明控制器位置以及刻制的编码位置;

5、车辆近1年内的省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销售企业申报时,需提交《授权销售承诺书》;

7、经办人员须持介绍信和身份证件。

8、所有复印件均需写明与原件一致,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9、每家生产企业只能授权一家本市电动自行车经销企业申报。本市经销企业如被多家生产企业授权申报《目录》,须单独申报每家生产企业的资料;

10、申请电动自行车产品登记的每种型号产品必须单独提供《中心市区电动自行

车销售上牌登记目录申请书》、登记照片及相对应的检验报告。

11、以上材料除部门审查意见外,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电子版。

(1)按照内容分开文件夹进行保存,其中,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产品编码证书及复印件、经办人员介绍信和身份证复印件放在一个文件夹中;

(2)每个车型需建立独立的文件夹,文件夹中放登记表(登记表为Word格式文档)、登记照片、检测报告;

(3)登记照片应为数码照片,规格为800*600,存贮大小应在2M以下,存贮名称为:商标+型号.JPG(例如:华贵TDR01Z.JPG)。

本申请书一式二份。

申请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加盖公章)

企业地址邮编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电话手机联系人电话手机检测机构检测报告编号

生产企业名称

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许可证有效期

申请产品基本情况

产品照片(加盖公章)

照片必须为自电动自行车左正侧面拍摄的、近距离5寸实物数码彩色照片,并在照片空白处打印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品牌、型号

品牌及规格型号

最高车速

整车质量(重量)

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

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

蓄电池标准电压

轮胎宽度

申请产品审查意见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市工商局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市公安局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