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事项申请材料清单(201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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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外投资合作事项)企业申报材料清单【模板】

2019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外投资合作事项)企业申报材料清单【模板】

2019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外投资合作事项)企业申报材料清单附件1-32019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外投资合作事项)企业申报材料要求一、申报材料形式要求1.企业申报档案资料须统一为_4纸。

2.卷内文件要按顺序编页码。

3.档案要编制目录(参照材料清单中的资料顺序),并与卷内文件的页码相对应。

4.申请企业基本资料(材料清单1-__项)单独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基本资料__册;境外项目资料(材料清单5-___项)要分项目单独装订,封面标注××项目(共_册,第×册)。

以上每册较少时可以合并装订,中间加彩页进行分隔;申报资料装订以不易脱落为标准。

5.申请贴息企业应按不同银行贷款分别填列“申请贴息项目基本情况及2018年度银行贷款付息一览表”(附件5-4)、“银行贷款收息结算情况表”(附件5-5)。

6.提供文件的复印件要清晰,且必须加盖申报企业的公章,审计报告、合同等页数较多的资料在首页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二、申报材料内容要求1.申请企业提供的年度审计报告须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完整的会计报表附注。

申请企业的审计报告不能以上级集团公司的审计报告替代。

2.“企业申报说明表”(附件4)必须有申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的签名及申请企业盖章;在“企业申报说明”中,必须明确申报境外项目的个数,且在“企业申报项目明细表”(附件5)中详细填写表格各项内容。

3.“企业申报项目明细表”(附件5-2)中,申报费用类型必须填写;项目合同金额必须填写签署时实际用的货币种类以及折算为美元的汇率及折算为美元的金额;实际发生费用均须填列人民币金额,费用发生为外币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18年度年末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或套算。

4.专项审计报告(材料清单中第___项)内容应包括申请企业简况、境外项目简况、申请企业用于境外项目的费用支出情况,并就具体费用是否符合申报要求出具审计意见。

省发改委受理行政审批、备案事项所需申报材料清单

省发改委受理行政审批、备案事项所需申报材料清单

省发改委受理行政审批、备案事项所需申报材料清单(试行)办公室法规处2014年5月编印目录一、所有申请事项需提供的基本资料 (1)二、申请项目建议书审批的材料 (1)三、申请项目核准、可研审批的材料 (2)四、市(州)县(市、区)政法基础设施项目规模核准 (11)五、申请项目备案的材料 (12)六、招标事项核准的材料 (13)七、节能评估和审查的材料 (17)八、棉花企业加工企业资格认定的材料 (18)九、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的材料 (18)十、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的材料 (19)十一、企业债券申报的材料 (20)省发改委受理行政审批、备案事项所需申报材料清单一、所有申请事项需提供的基本资料1、申请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其他组织或团体的需提供有效法律证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无需提供)2、申请人为企业的,需提供企业注册登记信息3、申请人有效联系地址和经办人员联系方式(备注:如项目申请报告中包含上述内容,可不单独提供)二、申请项目建议书审批的材料(一)通用要件1、市县级发改部门或省直部门或中央、省属企业的申报文件2、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建议书3、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须出具财政部门的资金审核意见或资金安排意见(二)特殊要件1、办公楼项目(1)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对人员编制的确认证明(2)现有办公楼状况及人均使用面积,属危房的,附送危房鉴定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书2、省直政法基础设施项目省直政法项目经项目单位主管部门初审后,由项目单位主管部门向省发改委提出申报文件,并按审批阶段分别提供以下附件材料:(1)需新征土地的提供用地意向,自有土地的提供土地证(2)省委、省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或省编办核定的人员编制文件(3)公安、司法项目,需省公安厅或省监狱局或省戒毒管理局依据有关规定核定的关押、收容收治规模文件(4)法院项目,需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据有关规定核定的年审理案件数量文件3、交通项目(1)行业审查意见(2)咨询评估报告4、铁路项目(1)有关铁路局关于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意见(2)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意见(3)省环保厅关于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意见(4)省住建厅关于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意见(5)银行贷款意向书(建设资金含银行贷款的项目)(6)企业自有资金证明(7)市州财政局资金承诺(建设资金含政府出资的项目)三、申请项目核准、可研审批的材料(一)通用要件1、市县发改部门或省直部门或中央、省属企业的申报文件2、项目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需审批项目建议书的还需提供项目建议书审批文件)3、省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审查意见4、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不新增用地的改扩建项目和2012年5月1日前已通过招拍挂取得土地使用证的项目无需提供用地预审意见,但需提供土地使用证)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分级权限规定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6、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需提供招标核准申请材料7、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二)特殊要件1、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1)项目资金落实文件(2)项目单位对所报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2、农林项目(1)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市州发改、畜牧部门组织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2)造林类项目:工程建设规划(3)湿地保护与恢复类项目:行业部门审查意见(4)林木种苗类项目:行业部门审查意见(5)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工程建设规划、分阶段实施方案、年度建设计划、初步设计3、水利项目新建中型水库、新建50万亩以下中型灌区、河道整治:(1)社会风险稳定评估审批文件(2)资金筹措意见(3)地震评估(水库库容超3000万立方米)(4)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审查(5)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批(6)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审批(7)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审批(8)文物部门意见(9)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部门审查意见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大型泵站更新改造、规模化节水灌溉项目、水利血防项目:(1)资金筹措意见(2)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审批(3)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部门审查意见水土保持:(1)资金筹措意见(2)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部门审查意见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概算复核:行业部门意见水文监测等:(1)资金筹措意见(2)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审批(3)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部门审查意见(4)省水文局请示文件4、工业项目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出具的职业病防治方案审核或备案意见5、非煤矿山尾矿库建设项目省安监局出具的项目安全生产专篇的批复及职业病防治方案审核或备案意见6、外商投资项目(1)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2)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3)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4)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7、境外投资项目(1)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相关的出资决议(2)证明中方及合作外方资产、经营和资信情况的文件(3)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4)以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权益出资的,按资产权益的评估价值或公允价值核定的出资额。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公示件注明:以网上公示内容为准)(存档件注明:内部存档,不对外使用)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通知》精神,为落实企业投资决策权,改进投资宏观管理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对企业投资的引导,为社会提供全面、真实的投资信息,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符合下列条件,总投资在50万元及以上的拟建项目,均应办理备案手续。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项目;(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的项目;(三)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使用政府投资、未列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国家产业政策未禁止的项目;(四)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特大型企业集团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内的项目;(五)省政府或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内、省核准权限内的项目。

除上述外,其他项目不属于备案范围。

第三条项目备案的政策依据:(一)《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国发[2004]20号);(二)原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第7号令《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三)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4年修订)》;(四)原国家经贸委《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五)《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4]1101号);(六)《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通知》(豫政[2004]59号)。

国家及省新颁布的政策规定,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及时公示,有关备案项目范围等应按新规定执行。

第四条属于备案范围的项目,由企业(含中央驻豫企业,下同)按照属地原则,在省辖市(含管理权限扩大的35个县、市,下同)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同时通过网络报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

审批材料清单

审批材料清单

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审查审批材料清单审批必备材料:一、项目审批表二、项目调查报告三、委托担保协议四、反担保合同或协议五、客户提供的资料,具体如下:(一)、自然人客户1、身份证明文件1.1、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1.2、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1.3、保证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1.4、出借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1.5、其他重要关联人身份证明原件(提供复印件各1份);2、资产证明文件2.1、借款人房产证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2.2、借款人房产土地证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2.3、借款人房产契证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2.4、其他重要资产证明文件含资产购置付款凭证(提供复印件1份)2.5、资金用途证明(主要经营合同等)和保证人合法收入来源证明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注: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和保证人及其他重要关系人必须到场。

(二)、企业法人客户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2、企业法人登记证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3、企业代码证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4、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5、企业法人代表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各1份);6、企业贷款卡号码(提供复印件1份)及查询记录资料;7、企业上年度及近期财务报表及有关购销合同原件;8、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9、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10、保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11、保证企业法人登记证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12、保证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各1份);13、保证企业上年度及近期财务报表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14、抵(质)押财产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

(如借款人有关联企业,需要依照上述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如为特殊行业需提供特许批准文件,如:建筑企业资质证明、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采矿企业的安全许可证、采矿证、矿长资格证;选矿冶炼企业的排污许可证)。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版)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版)

XX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组织实施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根据《政府投资条例》、《XX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XX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是指使用区本级政府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

第三条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

第四条政府投资遵循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政府投资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应加强对政府投资资金的预算约束。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

第六条政府投资资金按项目安排,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对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也可以适当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

第七条政府投资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项目投资实行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的资金使用原则;项目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代建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等制度,确保投资效益和工程质量。

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

第八条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职责分工:(一)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协调监督等工作。

(二)区财政局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基建财务活动实施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工程预算、结算的审核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批,以及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相关管理等工作。

(三)区审计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相关事项的审计监督。

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申请材料清单(2018年版)

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申请材料清单(2018年版)
水运工程设计文件审查3637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批15序号审批事项名称材料序号申请材料清单提供单位适用情形01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02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的审计意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03征地的批复或控制性用地的批复自然资源主管部门04建设项目各合同段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名单合同价情况项目单位05应当报备的资格预审报告招标文件和评标情况项目单位06已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材料项目单位07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措施的材料项目单位01初步设计审批申请函项目单位02初步设计报告及附件项目单位0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04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及批复文件水利主管部门05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及审核意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机构06资金筹措文件项目单位07项目建设及管理机构批复文件项目单位08管理维护经费承诺文件项目单位09用地海预审意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10取水许可水利主管部门11压矿审批文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12地质灾害评估项目单位13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项目单位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3839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16序号审批事项名称材料序号申请材料清单提供单位适用情形01请示公文及申请书项目单位02初步设计文件项目单位03经批准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机场总体规划以及通信导航监视气象等台站址的批准或核准的文件相关审批部门0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05相应的工程勘察地震评估以及工程试验等报告书项目单位01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建设申请书项目单位02项目单位身份材料包括项目单位统一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人身份证复印项目单位03建设项目投资性质使用功能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说明文件项目单位04建设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1
项目单位
移民安置 20 规划审核
02 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及附件

意向投资方需提交材料清单(5篇模版)

意向投资方需提交材料清单(5篇模版)

意向投资方需提交材料清单(5篇模版)第一篇:意向投资方需提交材料清单意向投资方需提交材料清单(一)《投资申请书》;(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三)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四)公司章程(公司所在地工商部门查档);(五)拟参与增资的内部决策或批准文件原件;(六)授权委托书;(七)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八)符合增资信息正式公告要求的相关材料;(九)其他需要的材料。

注: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第二篇:《诚信手册》申办需提交材料清单附件3:《诚信手册》申办需提交材料清单外省市在沪建设工程企业领取诚信手册时,应向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提交的资料清单:一、通用材料:1、《在沪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手册备案表》网上申报和生成2、营业执照复印件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法人委托书原件(样张附后)7、法人委托在沪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8、省、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二、备案工程勘察资质增加的材料1、外省市建设工程企业在沪注册人员备案表2、在沪注册人员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三、备案工程设计资质应增加的材料1、外省市建设工程企业在沪注册人员备案表2、在沪注册人员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四、备案施工资质应增加的材料1、外省市在沪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备案表2、外省市在沪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外省市施工企业在沪项目经理备案表4、在沪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五、备案工程监理资质应增加的材料1、外省市监理企业在沪注册监理工程师备案表2、在沪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六、备案招标代理资质应增加的材料1、外省市建设工程企业在沪注册人员备案表2、在沪注册人员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网上申报和生成网上申报和生成网上申报和生成网上申报和生成网上申报和生成网上申报和生成七、备案造价咨询资质应增加的材料1、外省市建设工程企业在沪注册人员备案表网上申报和生成2、在沪注册人员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兹委托我公司同志,为公司驻沪负责人,代表本公司全权负责在沪有关事宜。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报材料清单-2019年版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报材料清单-2019年版

附件 2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申报材料清单

(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申请表 (二)申请报告(格式参考原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模板,另在报告中说明是否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是否占用自然保护区等情况); (三)项目建设依据文件; (四)拟建项目用地范围的标准地形图(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3度分带高斯投影坐标系),项目用地边界拐点坐标TXT文件; (五)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格式参考原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初审意见模板,另在意见中说明是否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是否占用自然保护区情况,是否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符合性说明); (六)在土地利用规划图、城乡规划或者相关专项规划图上的用地范围图(仅不需编制用地预审与选址论证报告的建设项目提供)。 (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供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1.需要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改或者城乡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修改的;2.因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卫生、资源等原因需要在成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独立选址建设的区域基础设施、区域公用设施、特殊用地项目、采矿、水库、电站等国家和省重大建设项目;3.化工、天然气、石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存储项目;4.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点的不可移动文物点、地下文物埋藏区、国家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水源保护区等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项目。 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具体内容包括: 1.项目概况。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选址、用地的相关行业标准要求。 2.项目各拟选址方案的基本情况。 3.各拟选址方案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符合性分析,以及与历史文化保护区、国家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水源保护区等资源保护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的关系。 4.建设项目用地涉及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提出规划修改方案;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出具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 5.用地定额标准符合性分析,国家和省尚未制定用地定额标准或者超出用地定额标准的,作节地评价; 6.建设项目涉及穿越生态保护红线的,作项目避让生态保护红线专题论证; 7.推荐选址的地质灾害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等工作开展情况。 8.结论与建议:对推荐选址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提出研究结论,提出按推荐选址方案进行建设的条件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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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事项申请材料清单(2019年版) 序号 审批事项 名称 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清单 提供单位 适用情形 备注 一 立项审批阶段

1 企业投资 项目核准

01 项目申请报告 项目单位 包含申请人或转送单位的申请文件,加盖公章。

02 选址意见书 主管部门 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03 用地预审意见 自然资源 主管部门 自然资源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 04 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

项目报送单位,项

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 重大项目。

05 移民安置规划审核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机构 涉及移民安置的大中型水利水电项目。

06 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以国有资产出资的,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并购项目申请报告还应包括并购方情况、并

项目单位、 国有资产主管部门 外商投资项目。 购安排、融资方案和被并购方情况、被并购后经营方式、范围和股权结构、所得收入的使用安排等

注:《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6号令)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可以一并提交招

标方案,审批部门一并办理招标方案核准。

2 企业投资 项目备案 01 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 项目单位

3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 审批

01 项目建议书审批申请文件 项目单位或主管部门 02 项目建议书文本 项目单位或主 管部门 4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01 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 项目审批 部门 已列入相关规划的项目无需提供。 02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文件 项目单位或主管部门

03 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单位或主管部门

04 选址意见书 主管部门 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05 用地预审意见 自然资源 主管部门 自然资源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 06 节能审查意见 节能审查 机关 除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涉及国家秘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外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如为同一审批部门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申请人只需提供节能审查意见的名称、文号,不再提交节能审查意见的原件或复印件。 07 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 项目报送单位,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

重大项目。

08 移民安置规划审核 省级人民政府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机构 涉及移民安置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 09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 交通运输 主管部门 涉及影响航道通航的项目。

注:《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6号令)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可以一并提交招

标方案,审批部门一并办理招标方案核准。

5 选址意见书 01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书(表) 项目单位 02 项目建设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项目列入相关规划文件或相关产业政策文件)

项目单位或主

管部门

03 选址意向方案(包括项目选址方案图件和文字说明。方案文本应分析说明项目拟选用地范围和四至,与有关城市、镇(乡)、村和风景名胜规划区、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范围的关系,项目建设控制要求) 项目单位 04 项目所在地市、县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初审意见。其中,跨市、县的建设项目,应有沿线各市、县有关主管部门分别出具的初审意见 主管部门 由省级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选址意见

书。

05 《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及专家审查意见 项目单位 (一)未纳入依法批准的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或城乡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的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等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因建设安全、环境保护、卫生、资源分布以及涉密等原因需要独立选址建设的国家或省重点建设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 6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01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项目单位 02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项目单位

03 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04 项目建设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项目列入相关规划文件或相关产业政策文件) 项目单位或主管 部门 其中,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需提供项目列入相关规划文件和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文件。

05 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示意图(包含城市周边范围线)及其他相关图件

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06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 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07 项目用地边界拐点坐标表、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拐点坐标表、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拐点坐标表(2000年国家大地坐标系)

项目单位

7 风景名胜区内建设活动审批

01

拟建项目选址方案(主要包括:1.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分析;2.项目的选址比选方案;3.项目对风景名胜区的资源生态和景观环境影响评价分析;4.项目的初步设计及其它基础资料;5.项目用地红线图)

项目单位

02 在风景名胜区内实施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申请文件 项目单位

03 拟建项目所在风景名胜区管理风景名胜区管 机构出具的审查报告(报告中附专家审查意见) 理 机构

04 拟建项目所在风景名胜区的规划文件及批复(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文本及批复文件) 相关审批 部门

8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01 项目可研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项目审批 部门 0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 项目单位

03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项目单位 涉及出让用地的建设项目。

04 国有土地使用批准文件或书面意见 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涉及划拨用地的建设项目。 9 移民安置 规划审核

01 移民安置规划审核申请函 项目单位

涉及移民安置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 02 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及附件 项目单位

03 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批复文件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机构

10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

01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申请书 项目单位

02 项目单位身份材料(包括项目单位统一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项目单位

03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 项目单位 04 项目建设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项目列入相关规划文件或相关产业政策文件)

项目单位或主

管部门

05 规划调整或拆迁已取得同意或已达成一致的承诺函、协议等材料 项目单位

11 建设工程 文物保护 和考古许可 01 征求意见文件(内容包括:建设单位名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必须进行该工程的理由说明)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建设其他工程,或涉及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建设项目(原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工程或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 02 建设单位申请函 项目单位 03 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内容包括:1/500或1/2000现状地

形图(标出涉及的文物保护单位),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还需上报相关建筑的总平面图、平面、立面、剖面图)

项目单位

04 工程对文物可能产生破坏或影响的评估报告及为保护文物安全及历史、自然环境所采用的相关措施设计

项目单位

05 文物保护单位的具体保护措施 文物保护 单位 (一)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建设其他工程,或涉及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建设项目(原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工程或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 (二)经评估影响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及环境安全的建设工程。

06 考古勘探发掘资料 项目单位 (一)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建设其他工程,或涉及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建设项目(原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工程或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 (二)涉及地下埋藏文物的建设工程。

07 申请书(包括:建设单位名称及法人登记证明;文物名称;工程名称、地点、规模) 项目单位 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项目(原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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