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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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煤矿基本建设工程公司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标准,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投入和使用,公司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及基层各级财务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正常安全生产措施的需要,是促进施工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单位和部门必须认真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的范围为本公司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或劳务承包、工程分包的工程及相关原材料及半成品的制造加工。

第四条安全生产资金的保障必须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安全生产资金使用管理必须坚持“来源可靠、投入充分、按时支付、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五条安全生产资金的来源及组成包括:

1、建设单位拨付的建筑安装工程款,其中包括:措施费中的“环境保护措施费、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施工措施费”,规费中的“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和企业管理费中的“职工教育经费”;

2、根据工程所在地政府或所属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建设单位拨付的

项目预算外的文明施工增加费或专项安全费用;

、企业获取的施工利润;3.

4、企业内部在安全管理中获得的罚款收入;

5、政府有关部门为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或对企业进行的安全奖励而给予的专项拨款。

第六条安全生产资金的筹集主要采取从建安工程费中提留和企业自筹的方式进行。

第七条实行独立核算或承包的项目部由项目部财务部门直接在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时直接提留单列。非独立核算或承包的项目部由公司或直属公司、分公司、工程处等二级单位财务部门在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时负责提留单列。公司和各二级单位分别采取定期或定额向下级单位或项目部提取一定比例的相关费用(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的方式进行筹集,作为其安全生产资金的来源。具体提留办法另行规定和明确。

第八条安全生产资金的筹集比例按以下规定执行:

1、建筑安装工程费中的提取:

(1)环境保护措施费、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施工措施费,按投标中标价或认可的预算价的比例全额提取,其中安全施工措施费用原则上不低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人工费的2%;上述三项费用原则上全部用于施工现场,上级管理部门不予提留,。

(2)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按公司《规费取费证》规定的比例提取,即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人工费与措施项目清单人工费之和的

0.5%;该项费用原则上全部用于施工现场,上级管理部门不予提留。(3)职工教育经费中用于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的专项经费,按该费用中标价或认可的预算价的50%比例提取。上级管理部门适当提留该项费,具体提留办法另行规定和明确。.

(4)文明施工措施增加费,若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有规定的,则按规定的全额提取;

(5)企业利润,公司和各二级单位以其上一年度施工利润的5%—10%提取;项目部以其计划利润的10%提取。

2、企业内部在安全管理中收得的罚款全部纳入安全生产资金;

3、若政府有关部门或业主单位另行拨付给企业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或奖金时,则该款项全部纳入安全生产资金。

第九条安全生产资金的主要使用范围及报销审批权限:

1、施工现场的施工环境保护措施费。该费用由项目经理或分管负责人审批,凭真实、合法的凭据据实报销。

2、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措施费。该费用由项目经理或分管负责人审批,凭真实、合法的凭据据实报销。

3、针对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和尚未解决的问题需采取的安全技术、劳动卫生、辅助房屋及设施的改进措施和预防措施要求的措施费。该费用由项目经理或分管负责人审批,凭真实、合法的凭据据实报销。

4、个人防护用品等劳动保护开支。该费用由单位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凭真实、合法的凭据据实报销。

5、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开支。该费用由单位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凭真实、合法的凭据据实报销。

6、安全先进奖励。费用由单位或部门领导审批。本单位主要领导个

人的奖励由上级领导或部门审批,凭真实、合法的凭据据实报销。

上述有关费用项目可参照1956年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

第十条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应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企业

各级相关负责人应组织有关部门在编制生产财务计划的同时认真编

制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计划,并将其纳入企业财务计划管理。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资金计划主要分为公司安全生产资金使用年度财

务计划、二级单位安全生产资金使用年度财务计划和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财务计划三种。该计划应包括本制度第九条的相关内容。第十二条公司应根据当年施工任务完成情况和下一年度施工任务计划,在每年的12月份编制下一年度的安全生产资金计划。该计划的

编制由公司工程技术处、劳资社保处、组干处等部门根据业务范围和职责分工编制,安质处负责汇总,经分管公司领导审核、公司经理审批后实施,公司财务处监督实施。

第十三条各二级单位应根据下达的下一年度施工任务计划,在每年

的12月份编制下一年度的安全生产资金计划。该计划的编制由二级

单位安全部门负责,相关的生产技术、培训、劳保等部门配合,经分管领导审核、二级单位行政负责人审批后实施并上报公司备案,财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第十四条项目部应在工程中标后项目开工前,根据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施工进度计划和上级要求和规定,由项目相关人员编制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资金计划。项目部负责安全管理的领导负责审核,经项目经理审批后实施并报上级部门备案。项目施工周期较长(超过一年)的或跨年度施工的,还应分年度编制计划。计划实施过程中,项目财务人员负责日常监督。不得擅自更专款专用,安全生产资金的支付使用要及时,第十五条.改和挪作他用。各级财务部门应建立分类使用台账,定期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向上级部门上报有关统计资料和报表。

第十五条公司财务处应在每季度的安全质量办公会议上,将公司安全生产资金使用和计划执行情况向公司领导作出汇报,公司财务审计部门、安质处、工会组织应审查其计划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六条各二级单位的财务部门应在定期召开的安全质量办公会议上汇报本单位安全生产资金使用和计划执行情况,并同时向上级部门上报有关统计资料和报表。二级单位的审计、安全部门和工会组织应对安全生产资金计划执行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议。

第十七条各项目部的财务部门应在每个月的安全生产例会(分析会)上汇报本项目部安全生产资金使用和计划执行情况,并同时向上级部门上报有关统计资料和报表。项目部的安全部门和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应对安全生产资金计划执行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议。

第十八条公司应将安全资金投入使用情况纳入对基层单位和项目部的考核指标体系进行监督管理。公司及各二级单位应经常对其所属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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