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理解《合同法》要约的撤回与撤销、失效
成人教育 《合同法》期末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合同法新组练习题A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下列合同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 )。
A.赠与合同 B.买卖合同 C.租赁合同 D.承揽合同2.公序良俗原则中的公序是指社会的( )。
A.司法秩序 B.公共秩序 C.通行秩序 D.重要秩序3.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
A.格式条款 B.诚信原则 C.非格式条款 D.法律规定4.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是( )。
A.自愿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C.效率优先原则 D.合法原则5.医生手术时把纱布遗留病人体内,该医生违反了( )。
A.主给付义务B.从主给付义务C.次给付义务D.附随义务6.租赁期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表异议的,则()A. 承租人因未及时返还租赁物而应负违约责任B. 承租人因占有他人财物而应负侵权责任C. 租凭合同自然终止D. 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租凭期限为不定期7.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则()A. 出租人不承担责任B. 出租人承担责任C. 承租人与出租人分担责任D. 承租人不负责任8.买卖合同中的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是指()A.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应符合其提供的质量说明B. 买受人可自收到标的物之日起的两年内通知出卖人标的数量差额C. 买受人可在质量保证期内通知出卖人标的质量问题D. 出卖人交付标的负有第三人不向买受人追索的义务9.下列关于债权让与的说法,正确的是()A. 甲将博物馆门票送给朋友,必须通知博物馆B. 乙将A公司的无记名公司债券出售给丙,需要经过A公司同意C. 丁将其对戊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让与己D. 戊银行可以将其对庚公司收回贷款的权利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10.下列关于保留解除权的说法,正确的是()A. 保留解除权只能保留给一方当事人B. 保留解除权保留给一方当事人,或保留给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约定C. 保留解除权只能保留给双方当事人D. 保留解除权保留给一方当事人,或保留给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约定,也可以在以后另订立合同约定11.下列有关提存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A.提存仅具有私法关系的因素B.提存仅具有公法关系的因素C.提存既具有私法关系的因素,也具有公法上的法律关系的因素D.提存人与债权人的关系是公法关系12.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守约方的正确适用方式是( )A.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B.适用违约金条款C.适用定金条款D.违约金和定金条款一并适用13.在无权代理的合同中,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进行追认,行使追认的时间为( )A.一年B.六个月C.三个月D.一个月14.可撤销合同中,如果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该可撤销合同则转变为( )A.无效合同B.有效合同C.效力待定合同D.部分有效、部分无效合同l5.采取合同保全措施应当在( )A.合同生效后至合同履行完毕前进行B.合同被解除后进行C.合同被撤销后进行D.合同被宣告无效后进行l6.下列债务人的债权可以由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是( )A.基于劳动合同而产生的报酬请求权B.基于人身伤害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C.基于买卖合同而产生的货款请求权D.基于人寿保险而享有的保险金请求权l7.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形式( )A.只能向债务人提出B.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C.既可以向债务人提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D.可以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18.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清偿义务( )A.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B.由次债务人向债务人履行、再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C.由人民法院确定D.既可以向债务人履行,也可以向债权人履行19.甲银行与乙公司签订贷款合同,发放贷款1000万元,还款日期为2007年10月31日,经协商可展期2个月。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第五章强化知识点汇总

20XX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第五章强化知识点汇总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知识点一:合同法律制度概述一、合同的概念和分类(一)合同的概念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合同的分类合同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以法律、法规是否对其名称作出明确规定为标准,分为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此外还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二、合同法概述(一)《合同法》的调整范围1.涉及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属于《合同法》调整的范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知识点二:合同的订立一、合同订立的概念合同的订立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的法律行为。
二、合同订立的形式合同的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办法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涉外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解决他们的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可以选择中国法律、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
当他们选择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时,可以选择中国仲裁机构,也可以选择其他国家的仲裁机构。
【提示】此处所指的“法律另有规定除外”,是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强制适用中国法律。
四、格式条款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合同法复习材料

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书面形式:以文字的方式表现当事人之间所订立合同内容的形式。
其他形式:指采用除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外来表现合同内容的形式。
一般包括推定和默认。
要约:又称为发价、报价、出价、发盘等,按照《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期限:只受要约人做出有效承诺的期限,也是要约人表示愿意受要约约束并愿意等待受要约人答复的期限。
逾期承诺:指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做出承诺,《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出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承诺预期到达: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本可以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却因为其他原因而致使承诺超过承诺期限到达要约人。
承诺生效的时间: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后,在承诺正事生效之前撤回承诺,其实质是受要约人为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力而宣告取消承诺的意思表示。
承诺的撤回: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后,在承诺正事生效之前撤回承诺,其实质是受要约人为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力而宣告取消承诺的意思表示。
缔约过失责任:指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未能履行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导致另一方当事人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时,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保证:只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
抵押: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自己特定财产的战友,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流动产或者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合同法》课程笔记

《合同法》课程笔记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1.1 合同的概念一、定义: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之间,基于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意思表示一致而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特征:1. 合同的主体是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2. 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反映了当事人的意愿。
3. 合同旨在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4. 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合同与契约的区别:1. 契约是合同的一种古老称谓,通常指双方或多方之间的协议。
2. 合同是一个更广泛的概念,包括所有类型的民事协议。
3. 契约强调双方的对等性和合意,而合同强调法律效果。
1.2 合同的分类一、根据合同当事人的人数,可分为:1. 双方合同:仅涉及两方当事人的合同,如买卖合同。
2. 多方合同:涉及三方或三方以上当事人的合同,如合伙合同。
二、根据合同的内容,可分为:1. 物权合同:涉及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的合同,如所有权转让合同。
2. 债权合同:涉及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如借款合同。
3. 联合合同:涉及多方合作关系的合同,如联营合同。
三、根据合同的形式,可分为:1. 口头合同:通过口头协商达成的合同,简便但证据难以固定。
2. 书面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证据固定性强,便于纠纷解决。
3. 非书面合同:除口头和书面以外的其他形式,如行为表示合同。
四、根据合同的成立方式,可分为:1. 单务合同:一方当事人仅承担义务,另一方仅享有权利的合同,如赠与合同。
2. 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义务、互享权利的合同,如买卖合同。
1.3 合同的关系一、合同当事人:1. 债权人:享有合同权利,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人。
2. 债务人:承担合同义务,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人。
二、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1. 债权人的权利: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2. 债务人的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承担违约责任等。
合同订立的方式--中级会计师辅导《经济法》第五章讲义2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第五章讲义2合同订立的方式二、合同订立的方式(一)要约1.定义: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
2.要约的条件:同时满足(1)内容具体确定;(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写清了什么东西,多少钱,多少数量等)(2)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要约人特定)(3)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相对人可以特定,可以不特定,例如A发给B,或者A在店里的商品标价)(4)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例题·简答题】甲向乙发出一封电报称:现有100吨白糖,每吨售价2000元,如有意购买,请于6月1日前到我厂提货。
该电报是否属于要约?[答疑编号5677050104]『正确答案』甲向乙发出的电报,是一份向特定人发出的要约,其相对人乙是特定的。
内容具体明确,是要约。
【例题·简答题】某家具店中标明一件书柜的价格为1800元。
该行为是否属于要约?[答疑编号5677050105]『正确答案』是一个要约,是向不特定的顾客发出的。
3.要约邀请(1)定义: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是否满足4个条件)(2)效力:没有法律约束力。
(3)例子:①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为要约邀请。
②商业广告有可能是要约邀请或要约。
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随到随购,数量不限VS欲购从速,数量有限】“随到随购,数量不限”意味着一经接受即受约束的意思表示;“欲购从速,数量有限”意味着有可能来了也买不到,即没有法律约束力。
【例题·简答题】某化妆品广告称:水晶四季是引进日本全新技术专业除皱消眼袋组合,能有效消除眼袋、黑眼圈及周围暗沉。
咨询订购热线64986666,免费送货。
该广告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答疑编号5677050106]『正确答案』这是一个要约邀请,目的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订合同的要约。
国际商务专业知识-合同法_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

国际商务专业知识-合同法(总分273, 做题时间90分钟)一、名词解释题1.合同SSS_TEXT_QUSTI分值: 3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要约SSS_TEXT_QUSTI分值: 3要约:是一项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内容十分确定,并表明要约人在得到承诺时受其约束的意旨,即构成要约。
3.要约的撤回SSS_TEXT_QUSTI分值: 3要约的撤回:是在要约已被发出但尚未到达受要约人的这段时间里,要约人通知对方取消此项要约,使其不发生效力。
4.要约的撤销SSS_TEXT_QUSTI分值: 3要约的撤销:是在要约已到达受要约人之后,要约人通知对方取消该项要约,从而使要约的效力归于消灭。
5.要约的消灭SSS_TEXT_QUSTI分值: 3要约的消灭:又称为要约的终止。
是指要约失去效力,要约人不再受该要约的约束。
6.承诺SSS_TEXT_QUSTI分值: 3承诺:是指受要约人按照要约所指定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
7.投邮生效原则SSS_TEXT_QUSTI分值: 3投邮生效原则:根据英美法,一项承诺于发出时生效。
此项规则有利于受要约人,尽管承诺在发出后未被要约人收到,它也被视为有效。
8.到达生效原则SSS_TEXT_QUSTI分值: 3到达生效原则:德国法采取“到达生效”原则,即承诺在到达要约人时才生效,合同在此时成立。
9.逾期承诺SSS_TEXT_QUSTI分值: 3逾期承诺:又称为“迟到的承诺”。
是指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的时间已经超过了要约所规定的有效期,或者在要约未规定有效期时,已经超过了合理的时间。
10.对价SSS_TEXT_QUSTI分值: 3对价:是英美法的一个独特概念。
是指合同一方得到的某种权利、利益、利润或好处,或是他方当事人克服自己不行使某项权利或遭受某项损失或承担某项义务。
11.约因SSS_TEXT_QUSTI分值: 3约因:是法国法合同有效成立的要素之一。
合同法简答题

《合同法》考点1.请你说说合同履行中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和效力。
P143(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有效成立以后,若非因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而构成合同基础的情势发生重大变更,致使继续履行合同必将导致显失公平,则当事人可以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适用条件:①必须存在情势变更的客观事实。
②情势变更发生在合同成立生效以后,履行终止以前。
③情势变更的发生是双方当事人缔约时所不可预见的。
④情势变更的发生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
⑤因情势变更而使原合同的履行显失公平。
效力:①当事人可以要求变更合同,从而使原合同可以在公平的基础上得以继续履行。
②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从而彻底消除显失公平的现象。
2.请你写出《合同法》第94条规定的内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简述我国合同法规定了哪几种缔约过失行为。
P108 42条①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②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③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
④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4.按照我国合同法62条规定,合同中对标的物质量、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应当如何处理。
①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②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5.试述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
P153-161(归纳)①行使的对象不同:代位权针对的是债务人消极损害债权的行为,而撤销权针对的是债务人积极损害债权的行为。
②行使的要件不同:主观要求不同(代位权:怠于行使;撤销权:无偿不须恶意,有偿须为恶意);债权人的债权是否须到期不同(代位权须到期,撤销权不须到期)。
合同法例题——精选推荐

7.1.8 合同法律制度例题一、单项选择题1.某工程建设单位收到某公司寄送的一份订购安全帽的价目表后,立即回函同意以该价目表上的价格订购一批安全帽,但要求于本月10日交货。
该公司业务代表发传真告知同意承接该项采购任务,但只能于本月12日交货,该工程建设单位同意。
双方的以上行为构成( )。
A.要约—承诺—(新)要约—(新)承诺B.要约邀请—要约—反要约—承诺C.要约—反要约—反要约—承诺D. 以上都不对[考核点]要约邀请、要约、反要约、承诺的概念〔解题思路〕(1)《合同法》第15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所以寄送的安全帽价目表应视为要约邀请。
(2)《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所以该建设工程单位的意思表示应视为要约。
(3)《合同法》第21条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有效的承诺必须是承诺人完全同意要约的条款。
该公司对履行期限的变更(12日)构成了对要约主要条款的实质性变更,所以成立新要约,即相对于原要约而言,就是反要约。
最后该建设工程单位表示完全接受其反要约,构成有效承诺。
单项选择题2. A公司以信件的形式向B公司发出出售水泥的要约,但要约发出后因市场价格上涨,在还未收到承诺的情况下,A公司向B公司发出传真撤回该要约,但B公司的承诺通知已发出,预计2天后到达A公司,则()。
A.该要约撤回无效,如换为要约撤销则有效B.该要约撤回无效,如换为要约撤销也无效C. 该要约撤回有效,如换为要约撤销无效D. 该要约撤回有效,如换为要约撤销也有效[考核点]要约的撤回和撤销[解题思路](1) 《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
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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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理解《合同法》要约的撤回与撤销、失
效
要约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承诺前,
使要约丧失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
达受要约人。也就是说,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在受要约
人作出承诺之前,要约人可以撤销要约。由於撤销要约可能
会给受要约人带来不利的影响,损害受要约人的利益,法律
规定了两种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
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
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要约失效是指要约丧失法律效力,即要约人与受要约人
均不再受其约束,要约人不再承担接受承诺的义务。《合同
法》规定了要约失效的情形: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受要约人接到要约后,
通知要约人不同意与之签订合同,则拒绝了要约,在拒绝要
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该要约失去法律效力。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中确定
了承诺期限的,超过这个期限不承诺,则要约失效;要约中
没有规定承诺期限的,在通常情况下,要约发出后一段合理
时间内不承诺的,要约失效。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发生这种
情况即为反要约,反要约是一个新的要约,提出反要约就是
对原要约的拒绝,使原要约失去效力,原要约人不再受要约
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