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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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

公司合同是公司日常活动中的重要一环,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合同往来,显示了一个公司的经济实力和发展趋势。但是合同纠纷也是许多老板比较关心的问题之一,如果合同出现过失方,那么《合同法》中对于违约金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下面川蓉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

1什么是违约金?

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

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的一方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的货币。

根据合同的种类及违约形式不同,承担违约责任的大、小也应适情况

而定,与《合同法》相配套的各行政法规对此应做出明确规定。违约金既

具有赔偿性又具有惩罚性。

2《合同法》关于违约金是怎样规定的?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

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额数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

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

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3违约金的分类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法律所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应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量的货币。违约金可分为以下三种:

1、法定违约金。从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来看,法定违约金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由法律、法规具体规定违约金的数额。

(2)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违约金的固定比率。

(3)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违约金的比率幅度,具体比率由当事人在此幅度内具体商定。

2、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主要有两种情况:

(1)法律、法规对违约金未作具体规定,完全允许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

(2)法律、法规虽规定了违约金的数额、比率或幅度,但是又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或规定当事人的约定优于法定的违约金。

3、混合违约金。混合违约金是指法律规定了违约金的比率幅度,当事人在该幅度内商定具体比率或幅度的违约金。这种违约金是法定和约定相结合的违约金,也称混合违约金。

4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应该注意的问题

1、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后,如果对方坚持继续履行合同,应

继续履行,如果确定已无能力履行,则应赔偿对方损失;

2、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应按"财务管理规定"的经费项目中开支,

不得计入成本,接受违约金的一方,应首先将此款用于弥补企业因对方违

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用自行扣压对方货物及款项的办法来充抵

违约或赔偿金。违约责任不能单方确定,要经双方确定,或由仲裁机构及

人民法院确定。

5逾期违约金和利息如何计算

对于借款合同纠纷中债务人逾期违约金给付数额的计算方法,各地法院作法不尽相同。有的计算到起诉之日,有的计算到判决确定之日,有的计算到判决生效后十日,有的判决到实际给付之日。各种作法都能说出一定的道理。我们认为,应区别不同情况,做出不同的计算。这里应该注意的是,出借人虽然大多是银行,但也属企业性质,是独立的法人,都有自己独立的人格,有自己处分的权利。与此同时,出于各种不同的考虑,法院在判决时除应交待清楚出借人的权利外,应该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诉讼请求,依法作出判决,判决结果即不应超出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对其不合法的请求也不应予以支持。

1、仅要求本金而放弃违约金和逾期利息请求的,只判决本金;

2、双方对逾期违约金和逾期利息有约定的,当事人对利息有明确请

求数额,且不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可按其请求数额判决;

3、如债权人仅请求借款方返还本金并按约定或国家规定收利息的,

计算至起诉日的可按其请求判决;

4、贷款方请求返还本金及全部应付利息的,应判决至判决确定之日

后十日。因判决的确定是个变数,可能因不上诉和上诉而不同。

5、判决确定后十日之前,当事人自动履行的,在其履行时自动扣除

提前的日期的利息,不属于不按法院判决执行。

6、在判决确定后应该履行而拒不履行的,可以判决加倍罚息。在强

制执行时以此执行不属于判决不确定。

7、对于双方约定的逾期违约金明显过高的,一方提出请求,法院可

以依法予以适当调整。双方都未提出的,一般不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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