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行灯包括桅灯、舷灯、尾灯、船首灯、环照灯、闪光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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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碰口诀

避碰口诀

号灯口诀在航船,航行灯,机动船,有桅灯。

红绿舷灯和尾灯,船长超过五十米,加上一盏后桅灯。

拖轮前桅两桅灯,船尾另加一黄灯,拖带超过二百米。

三盏白桅代桅灯,被拖船舶或物体,显示舷灯和尾灯,以上灯光有弧度。

•以下都是环照灯。

•失控船,两盏红,搁浅锚灯加双红,•船舶操纵受限制,垂直显示红白红,•双红那边有碍物,双绿这舷可通航,•看见垂直三盏红,这是限于吃水船。

•上白下红引航船,上红下绿是帆船。

•扫雷船,三个绿。

桅顶两端各一绿。

•渔船拖网挂绿白,其他作业挂红白。

•拖网船长五十米,还要加上后桅灯。

•渔具外超百五米,这个方向加白灯。

•气垫船体离水面,加示黄色闪光灯。

•地效船贴水面飞,另加红色闪光灯。

•锚泊船,白锚灯,小船船头挂一盏,•大船两盏分首尾,船长超过一百米,•还加甲板照明灯。

•相互邻近处捕鱼,拖网两白是放网,•上白下红在收网,两红网挂障碍物。

•围网渔具妨碍时,两黄交替闪一秒。

•失控不对水移动,关闭舷灯和尾灯。

•捕鱼不对水移动,舷灯尾灯皆关闭。

•操限船,最复杂,在航不对水移动,•除了扫雷和拖带,还要关闭航行灯。

•这些船,无锚灯,捕鱼潜水和疏浚•号型口诀•锚泊船,挂黑球,失控船,两黑球。

•搁浅垂直三黑球。

扫雷三球成三角,•桅顶桁端各一球,拖带超过二百米,•拖和被拖挂黑菱,船舶操纵受限制。

•上球下球中间菱。

双球那边有障碍。

•双菱这舷可通航。

•机帆船,锥朝下。

限于吃水圆柱体,•从事捕鱼挂信号。

•两个圆锥尖对尖,小渔船,挂渔箩。

•渔具外超百五米,向着渔具锥朝天。

•潜水作业之小船,硬质A字旗不飘。

•声号口诀•一右二左三倒车,五短表示有怀疑。

•二长一短右舷追,二长二短是左追。

•长短长短是同意。

过弯道,看不见,•一长提醒弯后面。

雾中应该鸣雾号,•机动一长对水动,两长已在水上漂。

•其他一长两短声,表示在航保安全,•捕鱼操限锚泊中,仍然使用此声号。

•一长三短被拖船。

锚泊船,有雾号,•船首敲钟要五秒。

船长达到一百米,•前钟后锣各五秒。

航行灯要求

航行灯要求

航行灯英文名称:navigation light;running light定义1:海上避碰规则等规定的船舶在航行时必须点亮的号灯。

应用学科:船舶工程(一级学科);船舶电气(二级学科)定义2:航空器飞行时,或在黑暗条件下地面滑行时,为显示航空器轮廓,辨明航空器位置和运动方向,防止航空器碰撞而设置的机上外部灯具。

应用学科:航空科技(一级学科);航空机电系统(二级学科)航空器或船舶夜航时,用以表示自身位置和运动方向,便于互相避让、识别的信号灯。

一般规定:飞机左翼尖装红灯,右翼尖装绿灯,尾翼端装白灯;直升机机身左侧装红灯,右侧装绿灯,尾端装白灯,在旋翼尖装红灯。

船舶左舷装红灯,右舷装绿灯,桅杆和船尾装白灯;非机动船只装舷灯;木帆船只装一盏白灯。

飞机的外部灯光都有着不同的作用和特殊含义,在使用中也有一定的程序和要求。

由于飞机机型、厂商的不同,飞机的灯光系统也是不尽相同的,但是基本上大致规则是一致的。

常见的标准外部灯光系统有:1、红色防撞灯又叫做信标灯,EACON LIGHT或BEACON,分别安装在飞机的上下中部,各一支。

用途是防止航空器相撞。

此灯根据机型适配的控制器不同,以一定的频率爆破闪烁。

此灯在飞机推出及发动机运行时打开!(只要飞机动就必开)2、机翼灯又叫WING LIGHT,位于机翼每侧的两个单光束灯光,照明机翼前缘及发动机进气口。

用于检查结冰情况。

此灯在有结冰可能时应打开,但实际应用中一般常开3、航行及标志灯航行灯NAVIAGATION LIGHT,标志灯LOGO LIGHT,波音飞机飞为两个电门,空客飞机合在一起。

航行灯分别为左红、右绿、尾椎白分别安装在机翼尖和尾追上。

用于判明飞行物是飞机及指示飞行方向。

标志灯分别安装在两侧的水平安定面翼尖上,提供垂直安定面上的航空公司标志进行照明。

空客飞机位两组航行灯,它的LOGO灯当主起落架减震支柱被压缩或襟翼伸出15度以上时标志灯亮。

航行灯为只要飞机上有人就必须打开4、机头灯(空客飞机)NOSE,此灯安装在前起落架上,两个灯分别叫做起飞灯和滑行灯。

船舶照明系统

船舶照明系统
1、单联控制
单个开关控制系统
2、双联控制 请设计一个双联控制电路。
1.能够实现灯具在一处开启,另一处关闭。
3、探照灯、投光灯
探照灯:用于船舶夜航,尤其是通过狭窄航道,内河河 道等比较复杂的水域时照射航道及两岸;水面搜索及营 救工作;远距离发送灯光信号通信。
投光灯:用于舱面照明,救生艇、筏处收放时的就地水 面照明,上下舷梯、烟囱标志、船名牌照明;机舱补充 照明等。
控制开关:①.货舱内固定照明由舱外专用(带锁)控制 箱控制;②.有易燃易爆危险或防火要求舱室内照明控制应在 处所外设置开关。
插座:①.不同电压等级插头插座结构尺寸应不同;②.超 过50V插头插座均有保护接地极;③.超过16A插座应有联锁开 关;④.各种工作场所可携照明插座防护等级与该场所相符。
应急照明系统的供电与控制
环照灯:—— 可照射到四周的灯。
第一类船舶航行灯及主要信号灯
名 称 安装位置 数量


使用
前/后桅灯 左/右舷灯 尾灯 前/后锚灯 失控灯
前桅/后桅
左舷/右舷 船尾或尽可 能船尾 船头/船尾 前桅或信号 桅或雷达桅
1/1
白色(225°),后桅灯 高于前桅灯≥4.6m
1/1 红色/绿色,各112.5°
(2)防潮型:用于有较大潮气的场合,如走道、厨房、洗衣间等, 防护等级为IP3x~IP4x。
(3)防水型:用于有水滴、溅水和凝水的场所,如机炉舱、干货舱、 轴隧、管弄、露天甲板等,防护等级为IP5x—IP6x。
(4)防爆型:用于可能积聚易燃易爆气体和各有关危险区域,其密 封性能最好。用于装有易燃性物体和存在爆炸性气体的舱室,如蓄电 池室,油漆贮藏室,分油机室,舱底花铁板之下和油舱的第二类区域。

船舶号灯号型汇总

船舶号灯号型汇总

船舶号灯号型汇总————————————————————————————————作者:————————————————————————————————日期:号灯和号型船舶动态在航锚泊船舶种类号灯号型号灯号型机动船船长≥100m 前后桅灯、舷灯、尾灯前后、锚灯,并用工作灯照明甲板。

船长≥50m 前后桅灯、舷灯、尾灯前后、锚灯,还可用工作灯。

船长<50m 桅灯、舷灯、尾灯一盏锚灯船长<20m可显示一盏环照白灯,舷灯可合并成一盏船长<7m航速≤7Kts可显示一盏环照白灯;如有可能应显示舷灯气垫船桅灯、舷灯、尾灯,还应显示环照黄色闪光灯(在排水状态时应关闭)锚灯地效翼船舶降落和贴近水面飞行时,桅灯、舷灯、尾灯,还应显示高强度红色闪光灯机帆并用按同等长度的机动船帆船船长≥20m舷灯、尾灯,还可显示上红下绿环照灯锚灯船长<20m舷灯、尾灯(可合并成一盏三色灯),还可用上红下绿环照灯(不可与三色灯同时显示)船长<7m同上栏,或备一盏白灯或使用一个手电筒限于吃水的船舶除同机动船外,必须在最易见处显示垂直三盏环照红灯锚灯失去控制的船舶舷灯、尾灯(不对水移动时关闭)在最易见处显示垂直二盏环照红灯锚灯引航船舷灯、尾灯上白下红两盏环照灯除锚灯外上白下红两盏环照灯搁浅船垂直两盏环照红灯号灯和号型船舶动态在航锚泊船舶种类号灯号型号灯号型从事拖带的机动船尾拖拖带长度>200m垂直三盏环照白灯,船长≥50m加后桅灯,舷灯、尾灯、拖带灯拖带长度≤200m垂直二盏环照白灯,船长≥50m加后桅灯,舷灯、尾灯、拖带灯顶推或旁拖垂直两盏桅灯,舷灯、尾灯与被顶推的船舶成为牢固组合体作为一条机动船显示号灯非拖船临时从事拖带遇险或救助的船舶不能显示拖船号灯时,应采取招引注意信号,尤其应将拖缆照亮被拖船或者物体尾拖拖带长度>200m舷灯、尾灯,若不能按规定显示,应在其上面点灯或采取至少表明其存在的措施拖带长度≤200m被旁拖舷灯任何数目船舶作为一组时,应作为一艘船来显示被顶推舷灯尾灯部分淹没不易被觉察物体宽度<25m前后两端各显示一盏环照白灯(弹性体的前部不需要显示)末端:拖带长度>200m时前部物体宽度≥25m同上栏外,在两侧最宽处各加一盏环照白灯物体宽度>100m 同上栏外,在号灯之间,加入若干盏白色环照灯,使其间距≤100m加:不能显示规定号灯、号型者应在其上面点灯或采取至少表明其存在的措施号灯和号型船舶动态在航锚泊船舶种类号灯号型号灯号型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从事敷设、维修、起捞航标、电缆、管理航道或收放航空器的船舶桅灯、舷灯、尾灯(不对水移动时关闭),垂直红、白、红三盏环照灯除了锚灯外,还应该显示垂直红、白、红三盏环照灯和在航从事补给、转运人员、食品或货物的船舶桅灯、舷灯、尾灯(不对水移动时关闭),垂直红、白、红三盏环照灯从事疏浚或水下作业的船舶除同上栏外,当存在碍航物时,还应显示:1)有碍航物舷,垂直两盏环照红灯;2)可通航舷,垂直两盏环照绿灯通航舷侧碍航舷侧通航碍航舷侧舷侧通航舷侧碍航舷侧从事潜水作业的小船垂直红、白、红三盏环照灯国际信号旗“A”的硬质复制品同在航号灯同在航号型从事拖带而使其偏航能力严重受到限制的船舶除了按同等长度尾拖带显示的号灯外,还应该显示垂直红、白、红三盏环照灯拖带长度>200m时加:从事清除水雷作业的船舶除了按同等长度的机动船显示的号灯外,在接近前桅顶部和前桅横桁两端,各显示一盏环照绿灯锚灯和长度<12m的船舶不要求显示搁浅、失控、操纵能力受到限制(除了潜水作业外)的号灯和号型号灯和号型船舶动态在航锚泊船舶种类号灯号型号灯号型从事捕鱼作业的船舶拖网渔船舷灯、尾灯(不对水移动时关闭),船长≥50m的捕鱼船舶,应当显示后桅灯上绿下白两盏环照灯船长<20m可以用一个篮子代替同在航不对水移动的号型非拖网渔船渔具水平伸展距离≤150m舷灯、尾灯(不对水移动时关闭),上红下白两盏环照灯渔具水平伸展距离>150m舷灯、尾灯(不对水移动时关闭);上红下白两盏环照灯在渔具伸出的方向加一盏环照白灯。

航行灯规范

航行灯规范

航行灯,又称“号灯”,用于显示船舶航行或停泊状态的,可表示夜间本船的航行方向和本船的大小。

一切航行于海洋、江河、湖泊的船舶必须严格按照我国《海轮信号设备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避碰规则》(1991)(交通部令〔1991〕30号发布交海发〔2003〕357号修改)所规定的数量和类型设备各种航行灯。

航行灯包括:桅灯、舷灯、尾灯、船首灯、环照灯、闪光灯及桅顶灯等。

其中布置的要求如下:桅顶:安置在船舶的桅杆上方或者首尾中心线上方的号灯,在22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每一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

舷灯:安置在船舶最高甲板左右两侧的左舷的红光灯和右舷的绿光灯,各自在112.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各自一舷的正横后22.5度内分别显示。

舷灯遮板向灯面,应当涂以无光黑漆。

遮板的高度至少等于灯高。

船舶长度为80米以上的驳船,应当在船首、尾部分别设置红、绿光舷灯。

尾灯:安置在船尾正中的白光灯。

在13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后方到每一舷67.5度内显示。

尾灯的高度应当尽可能与舷灯保持水平,但不得高出舷灯。

船首灯:是指安置在被顶推驳船首的一盏白光灯,在180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每一舷90度内显示,但不得高于舷灯。

环照灯:360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灯光的号灯。

红绿闪光灯:是安装在舷灯上方左红、右绿的闪光环照灯,其频率为每分钟50至70闪次。

船舶长度小于12米的机动船也可以用红绿光水电筒代替红、绿闪光灯,但应当保持灯光明亮,颜色清晰分明。

黄闪灯光:安置在快速船桅杆上的黄闪光环照灯,其频率为每分钟50至70闪次。

红绿光并合灯:安装在桅灯的位置,分别从船舶的正前方到左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红光,到右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绿光,从船舶的正后方到每弦67.5度内显示白光的并合灯。

船舶灯光信号规定?

船舶灯光信号规定?

船舶灯光信号规定?灯语(灯光通信)是船只之间通信的一种通用化语言,在国际上的使用十分广泛。

“灯语”一词由来已久。

在通讯还不发达的年代,灯语在航海领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利用灯光的闪烁频率,以二进制的摩尔斯码传递信息,可以帮助船员在较远的目视距离相互沟通。

頭條萊垍船舶的号灯按用途分为两种:航行灯和一般信号灯。

号灯的开、关时间一般是以日落、日出为时间界限的。

萊垍頭條信号灯:是船舶在各种特殊情况下的灯光标志,特别是夜间航行,更是不可缺少的通信联络的工具之一。

信号灯的控制一般是集中在驾驶台,要求两路供电。

信号灯的种类很多.为了适应某些国家的港口和狭小水通道的特殊要求,远洋船舶的信号灯设置比较复杂。

这些信号灯通常安装在驾驶台顶上专设的信号桅或雷达桅上,按照规定数盏(8~12盏)红、绿、白等颜色的环照灯分成两行或三行安装。

垍頭條萊航行灯:是船舶照明系统中的一个独立部分,是保证船舶夜间安全航行的重要灯光信号。

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保证它的明亮,以表明本船的位置、状态、类型、有无拖船等,从而防止周围或过往船舶误会,造成海损事故的发生。

根据国际规则规定,根据船舶的大小和长短尺寸,数量上有所不同。

长度大于50米的船舶,应安装5只航行灯,分别为前桅灯,后桅灯,后艉灯,左右两盏舷灯。

相关规则规定,在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任何时候,即使是在白天,也要开启航行灯。

萊垍頭條船舶灯光通信使用摩尔斯符号(Morse),发信人手工操纵闪光灯发送,收信人凭视觉接收。

摩尔斯符号以点码(短)和划码(长)单独或组合来组成字母和数字。

约定发送方法为:点码持续1单位时间;划码持续3单位时间或更长些;字符内码与码间隔1单位时间;字符之间间隔3单位时间或更长些。

然而,在实际发送过程中,存在着单位时间长度(或者说发送速度)因人而异,以及随机误差引起点码(或划码)长短不一的问题。

只有经过一定的专业训练,才能发送得比较规范,易于被收信人识别。

萊垍頭條然而灯语的发送和读取都是靠人工获得和解码,如果缺少专业人员,那么将会对航行船只造成十分巨大的影响。

船员考试题库解析及答案

船员考试题库解析及答案

船员考试题库解析及答案1. 船舶的航行灯包括哪些类型?A. 舷灯B. 桅灯C. 尾灯D. 锚灯答案:A、B、C、D2. 船舶在雾中航行时,应使用哪种信号灯?A. 红色信号灯B. 绿色信号灯C. 白色信号灯D. 蓝色信号灯答案:C3. 船舶在夜间航行时,应如何显示信号灯?A. 仅显示舷灯B. 仅显示桅灯C. 同时显示舷灯和桅灯D. 仅显示尾灯答案:C4. 船舶在狭窄水道航行时,应如何操作?A. 增加航速B. 减少航速C. 保持航速不变D. 随意操作答案:B5. 船舶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如何发出求救信号?A. 使用无线电B. 鸣笛C. 挥动红旗D. 所有选项答案:D6. 船舶的载重线标志表示什么?A. 船舶的载重限制B. 船舶的最大吃水深度C. 船舶的排水量D. 船舶的速度答案:A7. 船舶在遇到海盗时,应采取哪些措施?A. 立即加速逃离B. 向附近船只发出求救信号C. 尝试与海盗进行谈判D. 所有选项答案:D8. 船舶在海上遇到火灾时,应如何进行灭火?A. 使用海水B. 使用泡沫灭火器C. 使用干粉灭火器D. 所有选项答案:D9. 船舶在遭遇恶劣天气时,应如何操作?A. 保持原航线B. 改变航线以避开恶劣天气C. 减速航行D. 抛锚等待天气好转答案:B、C、D10. 船舶在海上进行货物装卸时,应注意哪些安全事项?A. 确保货物稳固B. 遵守装卸操作规程C. 检查货物的包装是否完好D. 所有选项答案:D。

船舶号灯号型(表)

船舶号灯号型(表)
气垫船
桅灯、舷灯、尾灯,还应显示环照黄色闪光灯(在排水状态时应关闭)
锚灯
地效翼船舶
降落和贴近水面飞行时,桅灯、舷灯、尾灯,还应显示高强度红色闪光灯
机帆并用
按同等长度的机动船
帆船
船长≥20m
舷灯、尾灯,还可显示上红下绿环照灯
锚灯
船长<20m
舷灯、尾灯(可合并成一盏三色灯),还可用上红下绿环照灯(不可与三色灯同时显示)
船长<7m
同上栏,或备一盏白灯或使用一个手电筒
限于吃水的船舶
除同机动船外,必须在最易见处显示垂直三盏环照红灯
锚灯
失去控制的船舶
舷灯、尾灯(不对水移动时关闭)在最易见处显示垂直二盏环照红灯
锚灯
引航船
舷灯、尾灯上白下红两盏环照灯
除锚灯外
上白下红两盏环照灯
搁浅船
垂直两盏环照红灯
号灯和号型
船舶动态
在航
锚泊
船舶种类
放网时:垂直两盏环照白灯
起网时:垂直上白下红两盏环照灯
渔网挂住障碍物时:垂直两盏红灯
对拖
不论是用底拖网还是中层渔具,可显示:
放网时:垂直两盏环照白灯
起网时:垂直上白下红两盏环照灯
渔网挂住障碍物时:垂直两盏红灯
朝着前方,并向本对拖网船的另一船的方向照射探照灯
船舶的行动为渔具所妨碍时才能显示:
垂直两盏黄色闪光灯信号(每秒交替闪光一次,明暗历时相等)
末端:
拖带长度>200m时前部加:
物体宽度≥25m
同上栏外,在两侧最宽处各加一盏环照白灯
物体宽度>100m
同上栏外,在号灯之间,加入若干盏白色环照灯,使其间距≤100m
不能显示规定号灯、号型者
应在其上面点灯或采取至少表明其存在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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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行灯包括:桅灯、舷灯、尾灯、船首灯、环照灯、闪光灯及桅顶灯等。 其中布置的要求如下: 桅顶:安置在船舶的桅杆上方或者首尾中心线上方的号灯,在 225 度 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每一舷 正横后 22.5 度内显示。 舷灯:安置在船舶最高甲板左右两侧的左舷的红光灯和右舷的绿光灯, 各自在 112.5 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 正前方到各自一舷的正横后 22.5 度内分别显示。舷灯遮板向灯面,应当涂 以无光黑漆。遮板的高度至少等于灯高。船舶长度为 80 米以上的驳船,应 当在船首、尾部分别设置红、绿光舷灯。 尾灯:安置在船尾正中的白光灯。在 135 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 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后方到每一舷 67.5 度内显示。桅灯的高 度应当尽可能与舷灯保持水平,但不得高出舷灯。 船首灯:是指安置在被顶推驳船首的一盏白光灯,在 180 度的水平弧 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每一舷 90 度内显 示,但不得高于舷灯。 环照灯:360 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灯光的号灯。 红绿闪光灯:是安装在舷灯上方左红、右绿的闪光环照灯,其频率为 每分钟 50 至 70 闪次。船舶长度小于 12 米的机动船也可以用红绿光水电筒 代替红、绿闪光灯,但应当保持灯光明亮,颜色清晰分明。 黄闪灯光:安置在快速船桅杆上的黄闪光环照灯,其频率为每分钟 50 至 70 闪次。
红绿光并合灯:安装在桅灯的位置,分别从船舶的正前方到左舷正横 后 22.5 度内显示红光,到右舷正横后 22.5 度内显示绿光,从船舶的正后方 到每弦 67.5 度内显示白光的并合灯。 桅顶灯:也称“锚灯”。白光,装于桅杆顶端。水平照射角度 360 度,环 照。 有关号灯的各条规定从日落到日出期间都应当遵守。在白天能见度不 良的情况下也可以显示有关号灯。在显示号灯的时间内,凡是可能与规定 号灯相混淆或者减弱其显示性能的灯光,均不得显示。号灯应当显示在最 易见处,并符合内河避碰规则的技术要求,除内河避碰另有规定外,几个 号灯,号型组成一组时,均应当垂直显示。 在航的机动船、船队、工程船、海巡艇、航标艇、危险货船应按下列 要求显示船舶号灯。 一、 在航的机动船 除另有规定外,机动船单船在航时,应当显示白光桅灯一盏,红绿光 舷灯各一盏,白光尾灯一盏。船舶长度为 50 米以上的机动船,还应当在后 桅显示另一盏白光桅灯;除快艇船外,船舶长度小于 12 米的机动船,条件 不具备时,可以显示白光环照灯一盏和红、绿并合灯一盏,也可以显示红 白绿光三色灯一盏,以代替上述规定的号灯。下列船舶在航时,除显示前 面规定的号灯外,还应当: 1、快速船白天和夜间均显示黄闪光灯一盏。 2、限于吃水的海船夜间显示红光环照灯三盏,白天悬挂圆柱形号型一 个。
五、 危险运输船 装运易爆、易燃、剧毒、放射性危险货物的船舶在停泊、装卸及航行 中,除显示为一般船舶的信号外,夜间还应当在桅杆的横衍处显示红光环 照灯一盏,白天悬挂“B”字信号旗一面。 同时,彭高工强调,船员应对船舶航行灯应定期进行检查,检查方法 有: 1、航行灯、信号灯的设置应符合规定 2、航行灯控制箱由两路电源供电。其中一路必须由主配电板或应急配 电板供电,两路电源转换开关应设在控制箱上。 3、主电源采用蓄电池时,可只设一路电源。 4、航行灯控制箱应设有每只航行灯发出故障的声光报警信号装置。对 小型船舶、航行灯、信号灯由同一只控制箱控制时,允许只设光报警信号。
3、横江渡轮夜间在桅杆的横衍两端显示绿光环照灯各一盏,白天在桅 杆横衍的一侧悬挂双箭头号型一个。 二、在航的船队 1、拖轮除显示舷灯,尾灯外,还应当按拖带形式显示; (1)吊拖或者吊拖右灯推船舶时,显示白光桅灯两盏。 (2)顶推船舶、排筏时,显示白光桅灯三盏。拖轮显示上述号灯有困 难时,可以改在船队中最适宜的船舶上显示。 (3)吊拖排筏时,显示自、绿、吊拖船舶或者排筏操舵,也可 以在烟囱或者桅的后面,高于尾灯的位置显示另一盏白光灯,但灯光不得 在正横以前显露。 2、被吊拖、顶推的船舶或者排筏在航时,应当显示下列号灯 (1)被吊拖、顶推的船舶应当显示红、绿光舷灯。被编组为多排数列 式队形时,应当在最左边的一列船舶只显示红光舷灯,在最右边的一列船 舶只显示绿光舷灯。顶推船队中最前一艘船的船首,应当显示自光船首灯 一盏,其灯光不得在正横后显露。被顶推船的船尾超过拖轮船首时,还应 当显示白光尾灯。吊拖船队最后一排船应当显示白光尾灯。 (2)船舶长度为满 30 米的船舶被吊拖为单排一列式时,每艘船可以 显示白光环照灯一盏以代替红、绿光舷灯。 (3)人力船、帆船、物体在被吊拖、顶推时,应当显示白光环照灯一 盏,被顶推时灯光不得在正横后显露。当编组为多排数列式时,则在左、 右最外一列显示。
(4)排筏被吊拖时,应当在排筏四角高出排面至少一米处显示白光灯 一盏;被顶推时,在排首两角高出排面至少一米处显示白光灯各一盏,其 他灯光不得在正横后显露。 三、 工程船 工程船未进入工地或者已撤出工地时,应当显示一般船舶规定的信号。 进入工地时,应当显示下列号灯、号型; 1、工程船在工地其位置固定时,夜间显示环照灯三盏,其连线构成尖 端向上的等边三角形,三角形顶端为红光环照灯,底边两端,通航的一侧 为白光环照灯,不通航的一侧为红光环照灯。白天在桅杆横行两端各悬挂 号型一个,通航的一侧为圆球,不通航的一侧为十字号型。 2、自航工程船在航施工时,除显示机动船在航号灯外。夜间显示红、 白、红光环照灯一盏,白天悬挂圆环、菱形、圆球号型各一个,被拖轮拖 带的工程船在航施工时,除按第二十九条规定显示号灯外,还应当显示与 自航船在航施工时相同的号灯、号型。 2、工程船所伸出的排泥管,应当在管头和管尾并每隔 50 米距离,显 示白光环照 灯一盏。船舶有潜水员在水下作业时,夜间应当显示红光环照一盏, 白天悬挂“A”字信号旗一面。 四、 海巡艇和航标艇 海巡艇执行公务时,夜间应当显示舷灯、尾灯和红闪光旋转灯一盏。 航标艇在航时,夜间应当显示舷灯、尾灯和绿光环照灯两盏;停泊时显示 绿光环照灯两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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