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正式版)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总33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第四条本指引所称信息科技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商业银行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
第五条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有效的机制,实现对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促进商业银行安全、持续、稳健运行,推动业务创新,提高信息技术使用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二章信息科技治理第六条商业银行法定代表人是本机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指引的贯彻落实。
第七条商业银行的董事会应履行以下信息科技管理职责:(一)遵守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信息科技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落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相关监管要求。
(二)审查批准信息科技战略,确保其与银行的总体业务战略和重大策略相一致。
评估信息科技及其风险管理工作的总体效果和效率。
(三)掌握主要的信息科技风险,确定可接受的风险级别,确保相关风险能够被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四)规范职业道德行为和廉洁标准,增强内部文化建设,提高全体人员对信息科技风险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五)设立一个由来自高级管理层、信息科技部门和主要业务部门的代表组成的专门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各项职责的落实,定期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汇报信息科技战略规划的执行、信息科技预算和实际支出、信息科技的整体状况。
(六)在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的基础上进行信息科技治理,形成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信息科技治理组织结构。
加强信息科技专业队伍的建设,建立人才激励机制。
(七)确保内部审计部门进行独立有效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审计,对审计报告进行确认并落实整改。
(八)每年审阅并向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送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年度报告。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2009)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以及国家信息安全相关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商业银行。
政策性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信息科技是指计算机、通信、微电子和软件工程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商业银行业务交易处理、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应用,并包括进行信息科技治理,建立完整的管理组织架构,制订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第四条本指引所称信息科技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商业银行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
第五条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有效的机制,实现对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促进商业银行安全、持续、稳健运行,推动业务创新,提高信息技术使用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二章信息科技治理第六条商业银行法定代表人是本机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指引的贯彻落实。
第七条商业银行的董事会应履行以下信息科技管理职责:(一)遵守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信息科技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落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相关监管要求。
(二)审查批准信息科技战略,确保其与银行的总体业务战略和重大策略相一致。
评估信息科技及其风险管理工作的总体效果和效率。
(三)掌握主要的信息科技风险,确定可接受的风险级别,确保相关风险能够被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四)规范职业道德行为和廉洁标准,增强内部文化建设,提高全体人员对信息科技风险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五)设立一个由来自高级管理层、信息科技部门和主要业务部门的代表组成的专门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各项职责的落实,定期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汇报信息科技战略规划的执行、信息科技预算和实际支出、信息科技的整体状况。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以及国家信息安全相关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商业银行。
政策性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信息科技是指计算机、通信、微电子和软件工程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商业银行业务交易处理、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应用,并包括进行信息科技治理,建立完整的管理组织架构,制订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第四条本指引所称信息科技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商业银行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
第五条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有效的机制,实现对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促进商业银行安全、持续、稳健运行,推动业务创新,提高信息技术使用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二章信息科技治理第六条商业银行法定代表人是本机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指引的贯彻落实。
第七条商业银行的董事会应履行以下信息科技管理职责:(一)遵守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信息科技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落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相关监管要求。
(二)审查批准信息科技战略,确保其与银行的总体业务战略和重大策略相一致。
评估信息科技及其风险管理工作的总体效果和效率。
(三)掌握主要的信息科技风险,确定可接受的风险级别,确保相关风险能够被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四)规范职业道德行为和廉洁标准,增强内部文化建设,提高全体人员对信息科技风险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五)设立一个由来自高级管理层、信息科技部门和主要业务部门的代表组成的专门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各项职责的落实,定期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汇报信息科技战略规划的执行、信息科技预算和实际支出、信息科技的整体状况。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以及国家信息安全相关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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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商业银行。
政策性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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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本指引所称信息科技是指计算机、通信、微电子和软件工程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商业银行业务交易处理、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应用,并包括进行信息科技治理,建立完整的管理组织架构,制订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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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本指引所称信息科技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商业银行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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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有效的机制,实现对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促进商业银行安全、持续、稳健运行,推动业务创新,提高信息技术使用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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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信息科技治理第六条商业银行法定代表人是本机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指引的贯彻落实。
第七条商业银行的董事会应履行以下信息科技管理职责:(一)遵守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信息科技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落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相关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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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查批准信息科技战略,确保其与银行的总体业务战略和重大策略相一致。
评估信息科技及其风险管理工作的总体效果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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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掌握主要的信息科技风险,确定可接受的风险级别,确保相关风险能够被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系统指引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以及国家信息安全相关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商业银行。
政策性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信息科技是指计算机、通信、微电子和软件工程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商业银行业务交易处理、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应用,并包括进行信息科技治理,建立完整的管理组织架构,制订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第四条本指引所称信息科技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商业银行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
第五条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有效的机制,实现对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促进商业银行安全、持续、稳健运行,推动业务创新,提高信息技术使用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二章信息科技治理第六条商业银行法定代表人是本机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指引的贯彻落实。
第七条商业银行的董事会应履行以下信息科技管理职责:(一)遵守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信息科技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落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相关监管要求。
(二)审查批准信息科技战略,确保其与银行的总体业务战略和重大策略相一致。
评估信息科技及其风险管理工作的总体效果和效率。
(三)掌握主要的信息科技风险,确定可接受的风险级别,确保相关风险能够被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四)规范职业道德行为和廉洁标准,增强内部文化建设,提高全体人员对信息科技风险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五)设立一个由来自高级管理层、信息科技部门和主要业务部门的代表组成的专门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各项职责的落实,定期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汇报信息科技战略规划的执行、信息科技预算和实际支出、信息科技的整体状况。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以及国家信息安全相关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商业银行。
政策性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信息科技是指计算机、通信、微电子和软件工程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商业银行业务交易处理、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应用,并包括进行信息科技治理,建立完整的管理组织架构,制订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第四条本指引所称信息科技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商业银行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
第五条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有效的机制,实现对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促进商业银行安全、持续、稳健运行,推动业务创新,提高信息技术使用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二章信息科技治理第六条商业银行法定代表人是本机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指引的贯彻落实。
第七条商业银行的董事会应履行以下信息科技管理职责:(一)遵守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信息科技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落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相关监管要求。
(二)审查批准信息科技战略,确保其与银行的总体业务战略和重大策略相一致。
评估信息科技及其风险管理工作的总体效果和效率。
(三)掌握主要的信息科技风险,确定可接受的风险级别,确保相关风险能够被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四)规范职业道德行为和廉洁标准,增强内部文化建设,提高全体人员对信息科技风险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五)设立一个由来自高级管理层、信息科技部门和主要业务部门的代表组成的专门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各项职责的落实,定期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汇报信息科技战略规划的执行、信息科技预算和实际支出、信息科技的整体状况。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WORD版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以及国家信息安全相关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商业银行。
政策性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信息科技是指计算机、通信、微电子和软件工程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商业银行业务交易处理、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应用,并包括进行信息科技治理,建立完整的管理组织架构,制订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第四条本指引所称信息科技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商业银行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
第五条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有效的机制,实现对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促进商业银行安全、持续、稳健运行,推动业务创新,提高信息技术使用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二章信息科技治理第六条商业银行法定代表人是本机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指引的贯彻落实。
第七条商业银行的董事会应履行以下信息科技管理职责:(一)遵守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信息科技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落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相关监管要求。
(二)审查批准信息科技战略,确保其与银行的总体业务战略和重大策略相一致。
评估信息科技及其风险管理工作的总体效果和效率。
(三)掌握主要的信息科技风险,确定可接受的风险级别,确保相关风险能够被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四)规范职业道德行为和廉洁标准,增强内部文化建设,提高全体人员对信息科技风险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五)设立一个由来自高级管理层、信息科技部门和主要业务部门的代表组成的专门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各项职责的落实,定期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汇报信息科技战略规划的执行、信息科技预算和实际支出、信息科技的整体状况。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 文号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
一、引言
二、背景
2.1 信息科技在商业银行中的重要性
2.2 信息科技风险对商业银行的威胁
三、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原则
3.1 风险管理的核心原则
3.2 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的流程
四、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工具和方法
4.1 漏洞管理
4.1.1 漏洞的定义和分类
4.1.2 漏洞管理流程
4.1.3 漏洞管理工具的应用
4.2 安全事件的监测与响应
4.2.1 安全事件监测的重要性
4.2.2 安全事件监测与响应的流程
4.2.3 安全事件响应工具的应用
4.3 数据备份与恢复
4.3.1 数据备份的目的与要求
4.3.2 数据备份与恢复的流程
4.3.3 数据备份与恢复工具的选择
4.4 网络安全设备的选用与管理
4.4.1 常见的网络安全设备
4.4.2 网络安全设备的选用原则
4.4.3 网络安全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五、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挑战与未来发展方向
5.1 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对风险管理提出的挑战
5.2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在风险管理中的应用前景
六、总结
参考文献:
1.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 文号
2.XXXX年XX月XX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发布的相关文件
3.XXXX年XX月XX日银行协会发布的相关研究报告。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以及国家信息安全相关要求与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wDgzD9M。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与国境内依法设立得法人商业银行。
政策性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其她银行业金融机构参照执行。
3XFlI8Z。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信息科技就是指计算机、通信、微电子与软件工程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商业银行业务交易处理、经营管理与内部控制等方面得应用,并包括进行信息科技治理,建立完整得管理组织架构,制订完善得管理制度与流程。
yyLvG1t。
第四条本指引所称信息科技风险,就是指信息科技在商业银行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与管理缺陷产生得操作、法律与声誉等风险。
mI8D41d。
第五条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得目标就是通过建立有效得机制,实现对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得识别、计量、监测与控制,促进商业银行安全、持续、稳健运行,推动业务创新,提高信息技术使用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W8L5hSm。
第二章信息科技治理第六条商业银行法定代表人就是本机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得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指引得贯彻落实。
第七条商业银行得董事会应履行以下信息科技管理职责:(一) 遵守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信息科技管理得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落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相关监管要求。
k2W6Tcn。
(二) 审查批准信息科技战略,确保其与银行得总体业务战略与重大策略相一致。
评估信息科技及其风险管理工作得总体效果与效率。
2iV6vEC。
(三) 掌握主要得信息科技风险,确定可接受得风险级别,确保相关风险能够被识别、计量、监测与控制。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
近年来,科技发展迅猛,各类信息技术被广泛应用,使得商业银行也开始大兴
土木,也在信息技术方面开始加大投入。
但是,同时,信息科技带来的风险也变得越来越明显、越来越多,成为严重影响商业银行安全的一大动因。
为了更好的解决这个难题,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非常有必要。
首先,商业银行应当加强网络安全防范。
包括加强网络安全技术、建立完善的
安全策略、加强对终端管理等。
还要构建防止病毒、黑客攻击和欺诈等网络安全体系,为商业银行抵御网络安全威胁提供有力的保障。
其次,商业银行要向专业防范企业求助,采取网络安全外包合理的方式,由专业的企业审计、测试和管理该银行的网络安全系统,从而为商业银行的网络安全保驾护航。
最后,商业银行还要积极发展以信息安全为中心的管理体系。
首先,建立安全
管理、应急管理和风险管理等有机组合,加强形成严格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使信息安全管理处置有序运转,实现管理高效、安全到位。
其次,要建立有效的安全保安机构,厘清准明保安机构的安全防范职责,同时要定期进行专业的安全技术培训,以确保应急管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以上就是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的内容,有效的实施以上指引,可以
大大提高商业银行的网络安全,做到防范攻击,减少网络安全事故。
同时也能大大减少商业银行使用信息技术发生的相关风险,保障商业银行的安全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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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正式版)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正式版)
1:引言
1.1 背景与目的
1.2 适用范围
1.3 术语与定义
2:风险管理框架
2.1 风险识别与评估
2.1.1 内部审计与风险评估
2.1.2 内部控制评估
2.1.3 外部审计与评估
2.1.4 信息系统风险评估
2.2 风险治理与控制
2.2.1 风险治理框架
2.2.2 风险控制措施
2.2.3 风险监测与报告
2.3 风险应对与应急计划2.
3.1 风险应对策略
2.3.2 风险应急计划
2.3.3 业务连续性计划3:信息系统安全
3.1 信息资产保护
3.1.1 安全分类与分级3.1.2 信息资产管理制度3.1.3 信息资产风险评估3.1.4 信息资产安全控制3.2 访问控制与身份认证3.2.1 访问控制策略
3.2.2 身份认证机制
3.2.3 会话管理
3.2.4 权限管理
3.3 网络与通信安全
3.3.1 网络安全管理
3.3.2 网络拓扑设计
3.3.3 网络设备安全配置
3.3.4 通信安全
3.4 应用系统安全
3.4.1 应用系统开发
3.4.2 应用系统运维
3.4.3 应用系统备份与恢复3.4.4 应用系统安全漏洞管理4: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
4.1 数据分类与处理
4.2 数据安全管理
4.2.1 数据备份与恢复
4.2.2 数据传输与传送
4.2.3 数据存储与销毁
4.3 隐私保护
4.3.1 隐私政策
4.3.2 隐私告知与征得同意
4.3.3 隐私保护措施
5:技术合规与监管要求
5.1 国家法律法规
5.2 监管机构要求
5.3 行业标准与规范
5.4 自律组织要求
6:附件
注释:
- 风险识别与评估:对银行信息科技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的过程,包括内部审计、内部控制评估、外部审计和信息系统风险评估等。
- 风险治理与控制:管理和控制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的框架和措施,包括风险治理框架、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监测与报告等。
- 风险应对与应急计划:应对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的策略和应急计划,包括风险应对策略和业务连续性计划等。
- 信息资产保护:对银行信息资产进行保护的措施和管理,包括安全分类与分级、信息资产管理制度和信息资产安全控制等。
- 访问控制与身份认证:控制与管理系统访问权限和身份认证的策略和机制,包括访问控制策略、身份认证机制和权限管理等。
- 网络与通信安全:管理银行网络和通信的安全措施,包括网络安全管理、网络拓扑设计和通信安全等。
- 应用系统安全:保障银行应用系统安全的措施和管理,包括应用系统开发、应用系统运维和应用系统安全漏洞管理等。
- 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保护银行数据安全和用户隐私的管理和措施,包括数据备份与恢复、数据传输与传送和隐私保护等。
- 技术合规与监管要求: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要求、行业标准与规范以及自律组织要求的技术合规措施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