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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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工程质量责任,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根据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和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坚持“以质量创誉,以优取胜,以质兴业”的方针,深入开展全面质量管理,认真贯彻ISO9002标准,严格执行质量体系文件,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3.质量管理总体目标: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分部工程优良率达95%,整体工程确保部优,争创国优。杜绝等级质量事故,努力根治质量通病。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全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副组长由项目总工担任,组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施工队相应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项目部设质检部、专职质检工程师,施工队设兼职质检工程师,工班设质检员,对工程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

三.工程质量管理

1.原材料检验制度:

项目部施技部、保障部要对原材料、半成品、构件等进行检测试验,各施工队要严格按检验频率对原材料、半成品、构件等进行自检及抽样送检,未经检验和试验或经检验和试验不合格或没有产品合格证的,一律不准使用,并立即清理出施工现场。

2.分项工程验收制度

坚持工班的“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施工队检验合格后报项目部质检人员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队自检后,经项目部质检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检查,发现有严重违反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的,将对质检员处以50-100元罚款,再次检查不合格者罚款加倍。

3.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

凡隐蔽工程必须在自检合格后报项目部,由项目部质检人员会同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擅自覆盖的,一律做返工处理,费用自负,并给予罚款。自检后的隐蔽工程,经项目部质检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检查有严重违反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的,将对质检员处以50-100元罚款,再次检查不合格者罚款加倍。

4.特殊、关键工序连续监控制度

对特殊关键工序要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坚持动态质量控制和“三方值班制”(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和试验人员),人、机、料、工、环有一项不具备,质检工程师不得签发施工许可证。

5.质量检查及会议制度

项目部每周召开一次有各施工队负责人、技术与质量主管参加的工程例会,总结本周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等情况。项目部每月组织质量大检查不少于一次,施工队每月组织质量大检查不少于三次,分析检查结果,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

6.质量“一票否决权”制度

在施工中实行质量“一票否决权”制度,对不按规范施工,盲目蛮干,违反操作规程等行为,质检人员有权制止,直至返工,对质检人员做出的处理决定,其他任何人不得干预。

7.学习制度

每道工序开工前,项目部施工技术人员应对所属施工队技术人员、测量人员、试验人员和质检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设计要求和技术质量标准,提高质量意识,增强创优信心和决心。

8.工程测量制度

⑴各分项工程的平面、高程定位测量,必须引用两个以上控制桩,测量数据应闭合,精度应符合要求。

⑵所有施工测量记录和计算成果均应换手复核,按工程项目分册装订。

⑶各施工队需自备经纬仪、水准仪等测量仪器,对项目部测量队所交桩位进行校核,无误后方可使用。

9.工程试验制度

⑴砼配比试验要进行不同原材料的不同组合试验,以防施工过程中改变料源、重新配试而影响施工进度。

⑵项目部中心试验室要严格按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开展试验检测工作,保证检测结果的公正性、准确性、可靠性,对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构件等校验、试验要满足规范规定的检验频率,并做到原始记录齐全、数据可靠、测量手段先进。

10.质量定期报告制度

⑴项目部质检部每月底向公司及业主上报工程质量月报,各种统计报表要准确、完整、真实有效。

⑵项目部质检部每半年、年终要写出质量工作总结报告,上报公司施技部,总结中要对质量情况进行分析,肯定成绩,找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制定下步管理目标和工作计划,经主管领导签字后上报。

四.工程质量责任制

1.项目经理质量责任

⑴经理为本工程质量的主要领导责任者,对本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⑵认真贯彻落实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颁布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结合工程实际和合同中的质量承诺确定创优目标,落实组织保证措施,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⑶组织建立单项工程质量责任卡制度,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组织每周工程例会和每月工程质量大检查;随时掌握工程质量和进度情况,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活动。

2.总工质量责任

⑴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负技术领导和检查指导责任,组织并参加定期和不定期质量检查及质量评定工作,行使质量否决权。

⑵负责本项目的贯标工作,确保程序文件和质量手册在本项目的正常运行。

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策划,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和创优规划,并抓好落实。

⑷推广应用“四新”成果,组织开展本项目的创优活动,组织评审项目部优质样板工程。

⑸组织工程质量评定,对存在的质量通病组织公关,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发现要及时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并跟踪检查。

3.副经理质量责任

⑴对分管项目及要素的施工质量负领导责任。

⑵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⑶认真贯彻落实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颁布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结合工程实际和创优规划,严格控制施工质量。

⑷严格按施工程序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随时掌握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情况,对违章施工现象进行制止,并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⑸参加组织定期和不定期质量检查,参加质量分析会议,发现质量问题要坚决予以制止,并组织跟踪检查。

⑹组织均衡生产,正确处理质量与工期、效益的关系,当工期、效益与质量发生矛盾时,要优先保证工程质量。

⑺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对严重违章施工,工程质量长期失控的单位和主管领导实施质量否决权。

4.质检部质量责任

⑴编写项目质量计划和创优规划,工程开工前报上级部门批准,负责评审本级优质样板工程。

⑵落实公司年度质量管理工作要点和项目质量计划,制定项目部的工程质量预防措施,跟踪检查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

⑶负责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检查、验收和评定,签证验工计价表。

⑷按时进行隐蔽工程检查、分项工程验收、质量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施工中经常性检查,并执行监理有关的规定,对违反规程、危害工程质量的行为有权制止。

⑸认真组织质量检查评比活动,制定考核办法,严格考核标准,实施质量奖惩,及时下发质量检查通报。

⑹检查、指导QC小组开展活动,总结整理成果报告,按时参加公司QC小组成果发表会。

⑺及时收集、整理工程创优申报资料。

⑻按时上报质量报表和质量总结。

⑼项目开工前,上报本项目质检人员分布及分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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