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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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汇编)目录工程质量义务制工程质量责任制,是项目部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明确规定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生产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对工程质量应负责的一项基本制度。

项目分部各级领导、职能部门都要明确各自的质量职责,齐抓共管,共同搞好工程质量工作。

项目经理质量职责项目经理对本标段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一.具体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工程质量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程、规则等。

组织制定各职能部门、各工种工程质量岗位责任制,并检查、督促、落实执行。

二.每月召开一次质量例会,分析工程质量情况、发展趋势,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措施,认真落实,并付诸实施。

三.在施工前,组织工程部编制好质量保证措施,对重点工程、关键部位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以及本项目部没做过的工程,都必须单独编制质量保证措施。

四.每月组织一次质量大检查。

隐蔽工程、质量通病要进行重点检查,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问题要定人、限时管理。

五.充分发挥质量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作用,尊重和支持他们的“三大权力”,不要安排他们做非本职工作,保证他们履行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职责。

六.发生工程质量事故,要立即赴现场处理。

支持组织调查,提1出事故查询拜访报告和处置惩罚看法报公司审批。

项目副司理质量职责项目副司理在项目司理领导下对本标段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义务。

一.具体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工程质量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程、规则等。

组织制定各职能部门、各工种工程质量岗位责任制,并检查、督促、落实执行。

二.每月召开一次质量例会,分析工程质量情况、发展趋势,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措施,认真落实,并付诸实施。

三.在施工前,组织工程部编制好质量保证措施,对重点工程、关键部位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以及本项目部没做过的工程,都必须单独编制质量保证措施。

四.每月组织一次质量大检查。

隐蔽工程、质量通病要进行重点检查,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问题要定人、限时解决。

工程质量安全文件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安全文件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安全文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质量安全文件管理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管理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质量安全文件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公司从事工程建设管理的各级部门。

第三条工程质量安全文件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严格管理、规范操作、持续改进、依托技术、服务项目”的原则。

第二章文件编制第四条工程质量安全文件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手册、工程质量方案、管线验收文件等。

第五条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手册是全公司工程质量安全文件的总纲,包括公司质量安全政策、目标及责任、组织结构及职责、程序文件等内容。

第六条工程质量方案是项目部按照工程类型制定的具体质量管理方案,包括项目概况、质量目标、质量控制措施、质量检验及验收等内容。

第七条管线验收文件是公司建设项目管线验收过程中的重要文件,包括工程验收申请书、管线验收报告、质保书等。

第三章文件发布和控制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文件发布和控制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文件的及时发布和有效控制。

第九条工程质量安全文件的发布应当由专人负责,确保文件的及时传达和掌握;同时应当建立文件更新制度,定期进行修订和更新。

第四章文件存档和管理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文件存档和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文件的安全保存和便捷管理。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安全文件的存档应当按照文件类型、年限等要求进行分类归档,建立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第五章文件审查和监督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定期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文件审查和监督工作,确保文件的合规和执行。

第十三条文件审查应当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并将审查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第六章文件执行和落实第十四条公司各级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文件,切实履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职责,确保文件内容的有效落实和执行。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对各级部门工程质量安全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将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质量安全部门负责解释。

工程质量安全制度

工程质量安全制度

工程质量安全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旨在提高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

2. 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组织管理1.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的质量和安全工作。

2. 设立专职的质量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业的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

3. 定期组织质量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三、质量控制1. 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确保所有材料、设备符合工程质量要求。

2. 施工过程中实行自检、互检、专检三级质量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3. 对关键工序和重要节点实行重点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的关键部分得到充分保障。

四、安全生产1. 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类作业的安全要求。

2.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3. 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五、应急管理1. 制定应急预案,包括自然灾害、事故救援等多种情况下的应对措施。

2. 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确保应急物资储备充足,随时可用于紧急情况的处理。

六、监督考核1. 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督考核机制,对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质量安全行为进行监督。

2. 定期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3. 对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奖励,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企业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的实施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标准,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

第四条本单位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负责人由单位主要领导任命,直接领导协调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不得有擅自改变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行为,并应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章工程质量管理第六条工程质量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执行。

第七条工程质量管理应实行过程检验制度,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八条工程质量管理应实行全员参与制度,保证每个人员都对工程质量负责。

第九条工程质量管理应明确责任分工,对工程质量问题及时追责。

第十条工程质量管理应实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监督。

第三章工程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工程安全管理应根据工程特点,开展全面安全检查和评估。

第十二条工程安全管理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

第十三条工程安全管理应配备专业化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工程安全管理应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不定期进行安全培训。

第十五条工程安全管理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第四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监督第十六条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监督工作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八条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监督机构应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九条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监督机构应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情况进行评估。

第二十条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监督机构应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及时向上级进行汇报。

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制度汇编

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制度汇编

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单位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提高工程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管理的全过程,包括项目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竣工等各个阶段。

第三条建设单位工程管理以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效益为宗旨,遵循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执行。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管理职责,发挥各级管理机构的作用,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制定完善的工程管理制度,明确工程管理的各项规定和流程,确保工程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效果性。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强化对工程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工程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确保工程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加强内部沟通和协作,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实现工程管理的协同效应。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主动了解和接受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不断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创新。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本制度,并及时进行修订和更新,保持其科学性和时效性。

第二章项目立项管理第十条建设单位应根据所处行业和市场需求,确定项目的建设需求、规划方案、投资预算及时间计划,编制项目立项申请书,报相关审批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立项批复文件的要求,成立项目管理团队,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人员分工,制定详细的项目管理计划,并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相关合同,确保项目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工作按照规定进行。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加强对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成本和效益等方面的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的竣工验收标准,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全面验收,形成验收报告,报批完成验收手续。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做好项目竣工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档工作,确保项目资料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工程质量部的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部的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部的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质量部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质量部全体员工,做好日常工作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质量部安全管理工作必须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第一要务,建立安全生产意识,促进全员参与安全管理。

第四条工程质量部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订、执行、检查和评估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工程质量部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工程质量部领导任命,包括工程质量部负责人、保卫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等。

第六条工程质量部每年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七条工程质量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及时记录和报告安全生产事故,查明事故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八条工程质量部要加强对重点项目的安全管理,确保工作区域的安全。

第九条工程质量部要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第十条工程质量部要及时更新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改进。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十一条工程质量部负责人是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领导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工程质量部安全管理员是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者,负责组织实施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工程质量部各岗位人员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严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工程质量部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第十五条工程质量部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六条工程质量部要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员工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部要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活动,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自救能力。

第十八条工程质量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及时记录和报告安全生产事故,查明事故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九条工程质量部要及时更新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改进。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行为,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建设的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和环保性,制定本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竣工以及使用、维护等过程中的质量管理行为。

第三条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合理、严格”的原则,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全要素的质量管理。

第四条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应结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符合工程设计、施工、验收标准要求。

第五条各项目部门依据本制度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方案,明确质量目标和责任,实行分工、协作,确保建筑工程质量。

第二章设计阶段第六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履行设计程序和要求,落实设计质量管理制度。

第七条设计单位应当开展设计前期勘察,确保设计依据准确、完整、可靠。

第八条设计单位应当建立设计审查程序,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九条设计单位应当加强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沟通与协作,及时调整设计方案。

第十条设计单位应当对设计文档进行认真审核,确保设计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设计单位应当建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确保变更前后设计文件一致性。

第三章施工阶段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要求,安排施工作业,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验收制度,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记录档案,留存相关检查记录和验收报告。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进度管理制度,确保施工按时完成。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和技术水平。

第四章验收阶段第十八条验收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验收标准要求,对建筑工程进行质量验收。

第十九条验收单位应当建立验收记录档案,留存验收报告和相关检验数据。

第二十条验收单位应当定期对建筑工程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建筑工程质量。

第二十一条验收单位应当加强与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沟通与协作,及时解决质量问题。

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制度

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制度

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预防和控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一切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管理。

1.3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

二、质量安全管理组织2.1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设立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2.2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确定工程质量安全目标,制定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对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进行考核。

2.3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质量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

三、质量安全责任3.1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对工程质量安全负总责。

3.2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供应等有关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并对工程质量安全负责。

3.3 工程建设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质量安全职责,严格遵守质量安全操作规程,对工程质量安全负责。

四、质量安全管理措施4.1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工程质量安全策划,确定工程质量安全措施。

4.2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质量安全设计,编制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并纳入施工组织设计。

4.3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质量安全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安全。

4.4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理,对施工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4.5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质量安全验收,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检查评价。

五、质量安全事故处理5.1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及时报告和调查处理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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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项目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安全、高效至上。

二、项目要保证工程质量,由分管副总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检部组成的质量安全体系,专人负责施工质量、现场监督和检测及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三、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操作人员技术水平。

实行施工、检验、监管现场三同时制度,到关键部位时,公司相关领导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以及职能部门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督导。

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五、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六、严格把好材料进出质量关,所有材料、配件、设施使用前必
须获得职能部门检测同意或标定,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七、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

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八、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

不达标不予签证、付款。

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
一、工程实施工前必须对设计提供的图纸进行图纸会审,由公司按分类组织进行,具体由分管领导组织,项目部负责人与相关技术人员、工程监理、设计单位和有关各方一道查阅熟悉图纸、了解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图纸会审意见。

二、图纸会审应做好记录,由分管领导和项目部组织会审单位,会审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并详细记录,写成正式文件(必要时由设计单位另出修改图纸),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签名盖章认可,列入工程档案。

三、在施工过程中,无论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提出的设计变更都要填写设计变更联系单,经设计单位和监理和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和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后续实施。

四、如果设计变更的内容对建设规模、投资、工艺、质量、安全等方面影响较大的,必须由公司审批后报送相关主管部门核准。

五、所有设计变更资料,包括设计变更联系单,修改图纸均需文字记录,纳入工程档案。

岗位培训制度
一、培训工作力求做到“三化三实”即“多样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实际、实用、实效”。

做到需要和常态化。

二、项目部应根据培训计划及职工的排班情况,有针对性的科学安排培训。

职工应按时参加培训。

三、每次课程结束后,项目部将安排考试。

考试的形式为书面答卷结合口头问答及岗位抽查。

岗位抽查指项目部就所讲授的培训内容是否被学员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进行随机考核。

四、凡每次考试不及格者,不得上岗。

待重考合格后,重新上岗。

考证优秀者将视情况予以奖励。

工程技术复检制度
技术复核是保障,根据单位工程具体情况,下列必须复核:
一、放线、定位、基槽(坑)、标高、标深、消防间距、焊接、吹扫、探伤、回填、试压、堡坎护坡、指示灯、压力表。

管沟的标高、开挖、回填,管道焊接、阴极保护、断面尺寸,全部要达标符合设计规范。

二、设备招标、合格证、安装、调式、说明、修正、使用规范、技术参数、都要符合行业规范,有关附件必须齐全。

三、预制构件、预埋件、预留孔、保护套、地埋管、沙垫、砼、砂浆配合比(作为计量资料)要符合标准。

四、关系到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项目。

技术复核后,施工员应立即填写复核记录和自复意见,关键部位要拍照,报监理(建设)单位复核认可、要经分管副总核实。

技术交底制度
一、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每个工旷、每道工序、每个环节、每个结构施工前,项目部(分公司)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二、项目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及施工管理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关键性的施工问题,主要工种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控制要点、采用技术文件、检测要求以及安全技术要点。

三、施工员对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图纸要求,采用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法要点,技术措施要点,质量标准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点。

四、班组长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结合具体操作部位,明确各部位的操作要点,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及岗位职责。

五、各级技术交底以口头进行,并有文字记录,参加交底人员履行签字手续,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一、工程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的那一部分工程,特别是重要结构部位及有关特殊要求的部位,工程部和副总经理都要督促资料员现场管理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二、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由副总经理和工程部及施工员会同质检员进行自检,并签发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在指定日期内,由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签具验收意见。

三、隐蔽工程在未进行验收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有违反验收制度,造成返工损失时,应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四、管道无损探测由有资质专业单位负责,检测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单位由工地资料员保管,竣工整理成册,纳入工程档案。

材料采购、检验、管理制度
一、材料进场必须有材料员、质检员、工程部门负责人到场进行验收,做好进货检验记录。

二、钢管、接头、表阀、材料等原材料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还应及时做材料标识和复试工作。

不合格材料由材料员工程部门负责人与供货方交涉,办理退货、调货、索赔工作。

三、各种材料的领用,发放必须持有工程部签发的材料领用单后,副总经理批字,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放有关材料。

四、各种材料进场后至使用前均要挂设过程标识,明确检验状态,表明该批材料是否为待检品、不合格品或合格品,以便使用。

五、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不同材料分类堆放,并根据不同性质做好防水、防火、防潮、防热等保护工作,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门仓库、
专人保管、登记和领用。

工程质量“三检”制度
一、自检: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进行自检,并经班组长验收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施工员应督促班组长自检,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如提供有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要对班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

二、互检:
工种间的互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组长应进行交接检查,填写交接检查表,经双方签字,方准进入下道工序。

上道工序出成品后应向下道工序办理成品保护手续,而后发生成品损坏、污染、丢失等问题时由下道工序的单位承担责任。

三、专检:
所有分项工程、隐检、预检项目,必须按程序,作为一道工序,邀请专检人员进行质量检验评定。

管沟开挖回填、管道试压制度
一、管沟开挖、回填必须按指定专人负责指导,严格按图纸和规程要求执行。

二、尺寸、数量、填沙和高、宽度、必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施工与验收规范的规定,不得偷工减料。

回填后的复耕和护坡堡坎要有利农田和管道保护。

三、管沟开挖、回填和护坡堡坎要作好隐蔽记录,并在监理(建设)单位见证人的监督下现场负责人和施工方同时签字负责,收集资料准确无误。

四、管道试压前必须在技术负责人指导下,搞好吹扫,强度试呀压时,先行报告公司技术监督、安全管理、消防和特种压力管理部门、监理(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现场共同进行,并做好记录。

达到压力等级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五、管道试压不合格或有漏气,及时减压修复再复试,合格后由各方面参检负责人签字汇合技术资料汇总成册。

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评定制度
一、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分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评定,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质检员、班组长参加验收评定,并做好记录签字。

不合格者应予返工。

二、分部工程完工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施工员、质检员进行分部工程验收,检查分项工程验收资料,根据资料给予评定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三、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可分层段)经项目部(分公司)验收评定后,经公司质量科验收签章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四、单位(子单位)工程达到竣工标准后,由项目部(分公司)将全套工程技术文件上报公司质量科审核,核定工程质量自评等级,经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审定并签章后报监理(建设)单位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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