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工伤工伤保险目录

工伤工伤保险目录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给劳动者身体和精神健康造成的损害。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实行了工伤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是指用于支付因工伤造成的劳动者的医疗费、康复费、丧葬费以及因工伤造成的劳动能力丧失或者死亡的补偿金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下面是工伤保险制度的目录,通过这份目录,我们可以更加全面地了解工伤保险的相关内容。
一、工伤保险的基本概念1. 工伤保险的定义2. 工伤保险的法律依据3. 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二、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1. 工伤保险的适用对象2. 工伤保险的适用条件3. 工伤保险的不适用范围三、工伤认定和鉴定1. 工伤的认定标准2. 工伤的认定程序3. 工伤的鉴定程序四、工伤保险待遇1. 工伤医疗费用支付2. 工伤康复费用支付3. 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支付4. 工伤死亡补助金支付五、工伤保险费用的征收和管理1. 工伤保险费的征收标准2. 工伤保险费的缴纳方式3. 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六、工伤保险的监督和管理1. 工伤保险的监督机构2. 工伤保险的管理制度3. 工伤保险的监督和检查七、工伤保险的政策法规1. 《工伤保险条例》2. 《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3. 《工伤保险实施细则》八、工伤保险的宣传教育1. 工伤保险的政策宣传2. 工伤保险的知识普及3. 工伤保险的宣传教育活动以上就是工伤保险目录的相关内容,通过这份目录,我们可以更加全面地了解工伤保险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实施情况。
希望广大劳动者能够增强对工伤保险制度的了解,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希望用人单位能够切实履行工伤保险的义务,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权益。
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共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厦门工伤申报流程

厦门工伤申报流程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发生各种各样的伤害,工伤就是其中的一种,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必须了解工伤的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一旦发生工伤的情况我们必须及时的进行申报,这样才能够有利于我们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是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工伤的申报流程不同的地方的规定存在区别,那么厦门工伤申报流程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有我为您介绍相关的信息。
一、厦门工伤申报流程第一步:用人单位在申请工伤认定的同时填报《工伤医疗费预支申请表》,提交工伤认定部门初审,并签署工伤认定意见;第二步:转由管辖的市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参保有效后,出具《参保职工工伤医疗费用结算通知书》;第三步: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根据社保出具的《参保职工工伤医疗费用结算通知书》,对治疗工伤且符合目录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先记账后与社保机构直接结算。
二、厦门工伤申报应提交的材料1、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按要求:首次病历、劳动关系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2、填写《厦门市工伤保险医疗费预支申请表》并附见证人和主管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
职工受伤已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仍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或因取内固定、旧伤复发符合工伤住院医疗费预支情形的,用人单位可向所属市或区社保经办机构直接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填写《厦门市工伤保险工伤医疗费预支申请表》;2、门诊病历(需注明具体住院医疗名称或治疗项目)或住院证;3、上次住院治疗的出院小结;4、工伤认定书复印件;5、医疗期超过一年的,须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书》;6、已经劳动能力鉴定的,须提交鉴定书复印件;7、旧伤复发的,须提交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旧伤复发确认书》。
三、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范文(二篇)

工伤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范文一、引言工伤事故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因意外事故而导致工人受伤、致残或死亡的事件。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我国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工伤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
该制度主要包括工伤事故的认定、处理、赔偿等方面内容。
本文将详细介绍工伤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的相关内容。
二、工伤事故的认定1.认定标准工伤事故的认定是指对工伤事故的性质、原因以及与劳动过程的因果关系进行审查和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和相关法规,工伤事故的认定需满足以下条件:首先,事故发生是在工作时间内或者工作岗位上;其次,事故发生时劳动者正在履行工作职责;另外,事故发生后劳动者受到伤害或者丧失生命。
2.认定程序工伤事故的认定程序一般包括报案、调查、鉴定等环节。
具体流程如下:(1)报案:当一起工伤事故发生时,雇主或者劳动者应及时向所在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报案,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
(2)调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收到报案后,将立即组织调查人员进行实地调查,目的是了解事故的发生经过、伤害程度等信息。
(3)鉴定:调查结束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事故原因和性质的鉴定,以确定是否符合工伤事故的认定标准。
三、工伤事故的处理1.处理原则工伤事故的处理原则包括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追究责任以及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等。
在处理工伤事故时,需遵循以下原则:(1)优先保障伤者生命安全和健康:在事故发生后,应第一时间给予伤者急救及紧急治疗,确保其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依法落实责任:对于事故责任人,应依法追究其责任,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3)加强事故防范和管理:对发生过工伤事故的单位和相关部门,应加强事故防范和管理,措施到位,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处理程序工伤事故的处理程序主要包括报案、调查、责任认定、救济等环节。
具体流程如下:(1)报案: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单位应立即向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报案,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同时,还需通知员工工会、工会可以协助处理工伤事故。
在上海工伤赔偿流程是怎样的,怎么申请工伤赔偿?

Never give up is the best character of the investigator.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在上海工伤赔偿流程是怎样的,怎么申请工伤赔偿?1、申请工伤认定。
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3、计算工伤待遇。
4、落实工伤待遇,获得赔偿。
这个阶段可以通过和用人单位协商、调解、以及仲裁解决。
当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人身损害时,可以申请工伤赔偿。
但是很多劳动者并不知道在上海工伤赔偿流程是怎样的?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工伤赔偿流程的相关知识,希望帮助您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一、在上海工伤赔偿流程是怎样的1、申请工伤认定。
事故发生后,受伤职工应及时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工伤保险赔偿的第一步。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一系列的程序,工伤认定是工伤保险赔偿的第一步,也是工伤保险赔偿必经之路,只有对职工伤害性质予以依法认定之后,才可能出现“工伤”赔偿问题。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根据申请对工伤性质予以确认的行政行为,工伤认定权归属于行政机关,也就是说,只有劳动行政部门才具有工伤性质的决定权,没有行政机关的工伤认定其他机关无权依工伤待遇予以处理。
所以,劳动者在遭遇事故伤害后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索赔,任何违反程序的行为都会给自己的索赔带来障碍。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工伤认定申请必须在法定期间内进行,超过认定期限将丧失依法予以认定的机会,所以,工伤事故发生后,劳动者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及时进行索赔,特别注意程序中的时限性规定,这是权利获得法律保障所必须的。
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赔偿的数额大部分是根据劳动者丧失的劳动能力来计算的,所以在工伤认定之后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3、计算工伤待遇。
工伤赔偿的主要目的在于获得经济赔偿,工伤赔偿的项目有很多,具体的赔偿金额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并结合上海市的人均消费水平,人均收入水平等等因素才能确定。
建议委托律师来帮助您对这一部分进行计算。
山东工伤条例

山东工伤条例山东工伤条例的主要内容:山东工伤条例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为保障职工权益和维护劳动关系的一项重要法规。
该条例主要包括了职工工伤认定、工伤医疗、工伤待遇等方面的内容。
以下是对该条例的详细解读。
第一条明确了条例的适用范围。
该条例适用于山东省内所有企事业单位、个体劳动者和各类用工单位。
第二条规定了工伤的定义。
工伤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职工人身伤害、疾病或者职业福利减损。
第三条规定了工伤的认定程序。
职工在发生工伤后需要向用人单位报告,并经过医疗鉴定程序来作出工伤认定,并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关证明的责任。
第四条规定了工伤的医疗费用支付。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支付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并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
第五条规定了工伤职工的休假和补助。
工伤职工在休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照发,并且按照用人单位的规定享受相关补助。
第六条规定了工伤职工的工作能力鉴定。
工伤职工治疗期满后,由卫生部门进行工伤职工的工作能力鉴定,并依法裁定其工作能力等级和定期复查。
第七条规定了工伤职工退休的相关政策。
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并提供必要的护理服务。
第八条规定了工伤职工的社会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工工伤预防制度,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并及时报告工伤事故。
第十条规定了政府的监督和支持职责。
政府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的工伤预防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及时给予工伤职工相应的援助和支持。
第十一条规定了违反条例的责任。
违反条例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山东工伤条例是山东省为保护职工权益和维护劳动关系制定的一项重要法规。
该条例从工伤认定、工伤医疗、工伤待遇等方面明确了相关的政策和措施,旨在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伤预防和治理工作的效果。
同时,条例也明确了用人单位和政府的责任和义务,在工伤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工伤认定办法

工伤认定办法工伤认定办法(2010年12月3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公布)第一条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工伤认定应当客观公正、简捷方便,认定程序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第五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六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第七条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限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第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铁路工伤怎样报工伤
铁路工伤怎样报工伤铁路工伤是指在铁路工作中因工作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
一旦发生工伤,铁路工人需要及时报工伤,以便获得相应的医疗和经济补偿。
那么,铁路工伤怎样报工伤呢?首先,一旦发生工伤,铁路工人需要立即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报告。
在报告工伤时,应当提供详细的工伤情况,包括工伤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受伤的具体部位和情况。
这些信息将有助于主管部门对工伤进行初步的了解和处理。
其次,铁路工人需要及时就医,并妥善保留相关的医疗证明和诊断报告。
医疗证明是工伤认定的重要依据,铁路工人应当确保医疗证明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免影响工伤认定的结果。
同时,铁路工人还应当保存好所有的医疗费用票据和发票,以便日后进行报销和理赔。
再者,铁路工人需要向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工伤申报表和相关的证明材料。
工伤申报表是工伤认定的重要文件,铁路工人应当如实填写申报表上的各项信息,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在提交申报表和证明材料时,铁路工人还应当注意递交的时间和方式,确保申报流程的顺利进行。
最后,铁路工人需要配合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工伤进行认定和处理。
工伤认定是一个严肃的程序,需要铁路工人提供充分的配合和协助。
在认定过程中,铁路工人应当如实陈述工伤的情况,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审查工作。
同时,铁路工人还应当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确保工伤认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总之,铁路工伤怎样报工伤,需要铁路工人及时报告、及时就医、及时申报、及时配合。
只有做到这些,铁路工人才能顺利获得工伤认定和相应的医疗和经济补偿。
希望铁路工人能够加强对工伤报告的了解和认识,做好相关的预防和应对工作,确保自身的权益和安全。
工伤事故赔偿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工伤事故赔偿处理流程是怎样的1、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及伤残等级的认定和鉴定分别需要两个程序和两个部门完成。
2、工伤的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通过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按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第二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4、工伤的等级一定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果说了才算,虽然按参考标准(太长我就不给你粘贴了)可以初步判断为七至十级,但不能直接应用作为依据产生效力,所以要准确确定是几级,还是要通过鉴定鉴定。
5、工伤期间的医疗费是肯定要致支付的,其它待遇和赔偿可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条款执行: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6、上述合法要求,可先依法与用人单位协商,如果不给,只有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不收费),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用人单位索赔,如果用人单位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工伤索赔有时间限制吗?1、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7号)
工伤认定办法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7号《工伤认定办法》已于2003年9月18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新修订的《工伤认定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6次部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颁布的《工伤认定办法》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新修订的《工伤认定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颁布的《工伤认定办法》同时废止。
2010年12月31日第一条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工伤认定应当客观公正、简捷方便,认定程序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第五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六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处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目录:1、员工工伤保险购买及注意事项2、工伤认定程序及所需材料3、申请各项工伤待遇所需资料4、申请伤残鉴定所需资料:5、处理工伤所需资料6、附件员工工伤保险购买注意事项及流程:需要资料:需要提供营业执照1份、工伤保险登记表2份、参加工伤人员情况表2份(注意核对真实名字、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性别)、参保人员工资表1份(注意尽量接近核定工资)、缴费申报核定表3份(注意核对人数)增减人员:1、增减人员一致,提供工伤人员情况表2份2、增多减少,需提供参加工伤人员情况表2份,工资表一份,缴费申报核定表3份。
处理工伤保险流程:工伤认定程序及所需材料(认定程序及所需材料必须由单位经办人提供并承办)一:发生工伤必须送往定点医院(榆林一院、榆林二院、榆林三院、北方医院、星元医院、人民医院、西沙医院、医专附属医院),除非急救取就近医院,稳定后必须转入定点医院,然后在入院的医保科登记。
二:发生工伤必须在24小时内向我经办中心电话汇报。
(节假日可以顺延)三:从受伤之日起,必须15日内向我经办中心提供工伤认定资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2份;2、受伤职工身份证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2份;3、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4、单位证明原件2份,必须法人签字;5、合同证明原件2份(第5、6条背面有具体样板);备注:如有交通事故,不管单双方责任都必须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如有死亡,提供医学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户口死亡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只作为与复印件核对);如有职业病,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原件只作为与复印件核对)。
在提供上述资料的同时必须携带受伤职工身份证原件。
四:当通知你单位领取工伤认定书时,单位经办人必须带领受伤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一起来领取,各取一份。
榆阳区工伤保险经办中心电话:3231281(QQ:130943733)单位证明受伤职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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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我在工厂受了工伤,导致小腿骨折,住院一个月,我想问工伤认定程序如何谢谢律师的指教。
律师解答:
工伤认定程序:
(一)符合工伤认定申请条件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予以受理。对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在十五
日内补齐。
不能提供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初次诊断、工伤职工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和认定工伤必需的证明材料的,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材料齐全、证据可靠的,应在30日内做出是否工伤的决定。
(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经办机构。
(四)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认定通知有疑义或不服的,可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行政机
关申请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程序相关知识:
提出工伤认定
提出的程序: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通
知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
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
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该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
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
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提交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①工伤认定申请表;
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③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④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
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