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骨髓炎法医临床伤残评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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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骨髓炎病人心理护理干预研究进展

慢性骨髓炎病人心理护理干预研究进展

护理研究 2023 年 12 月第 37 卷第 23 期(总第 739 期)慢性骨髓炎病人心理护理干预研究进展孟楠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 100083Research progress of psychological nursing intervention for patients with chronic osteomyelitis MENG NanPeking University Third Hospital,Beijing 100083 ChinaCorresponding Author MENGNan,E⁃mail:****************Keywords chronic osteomyelitis; psychological problems; nursing; review摘要对慢性骨髓炎病人心理护理干预的相关概念、评估工具、干预方法及应用效果进行综述,旨在为我国慢性骨髓炎病人心理护理干预提供参考,提升治疗效果,促进病人康复。

关键词慢性骨髓炎;心理问题;护理;综述doi:10.12102/j.issn.1009-6493.2023.23.020慢性骨髓炎是骨科临床中的疑难病症之一[1],是一种病因机制较为复杂的涉及骨组织及周围软组织坏死的感染性疾病,常并发于开放性骨折、糖尿病足、内固定术后及血源性骨感染[2]。

骨髓炎急性发作时可有高热、局部疼痛,转为慢性骨髓炎时会有溃破、流脓、有死骨或空洞形成,重症病人可危及生命,有时不得不进行截肢,致病人残疾[3]。

由于炎症反复发作,患肢常有肌肉萎缩、病理性骨折、肢体挛缩畸形[4]。

有报道称,此类病人焦虑、抑郁的发生率可高达51.9%、53.8%,对疾病的控制和好转极为不利[5]。

流行病学调查显示,在发展中国家成人骨髓炎发病率达到 24.4/10万,且作为主要劳动力的男性发病率高于女性[6],年轻病人多见,治疗后反复发作,严重影响病人劳动力并增加了家庭的经济负担[7],由于长期的慢性病痛折磨极易导致骨髓炎病人并发多种心理问题,而心理异常又会反作用于病情,不仅影响康复进程及症状改善,而且不利于病人配合治疗,使其依从性降低[8]。

胫骨骨折感染行骨搬运术后伤残等级鉴定1例

胫骨骨折感染行骨搬运术后伤残等级鉴定1例

胫骨骨折感染行骨搬运术后伤残等级鉴定1例作者:陈彧雁黄癸龙来源:《健康必读·下旬刊》2020年第07期【中图分类号】R5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83(2020)07-21--011 案例1.1 案情摘要包某,男,34岁,2016年12月21日因交通事故致左胫腓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左腓总神经、胫神经损伤,并发左胫腓骨开放性骨折术后感染、左小腿骨髓炎,予行截骨、骨搬运术(亦称骨延长术)等治疗稳定后,委托对包某进行伤残程度鉴定。

1.2 治疗经过包某受伤后经多次住院治疗,简要摘要如下:包某因“车祸致左小腿疼痛,出血,活动障碍2小时”于2016年12月21日入院接受治疗,入院时见左小腿上段肿胀、畸形、可及骨擦感,见前侧、内后侧各一深达骨折端的伤口,纵轴叩击痛阳性,肢端感觉稍差。

经抗感染及消肿治疗后于2016年12月24日行左胫骨骨折切开复位钢板内固定术,术后左小腿术口处约6×4cm2皮肤缺血坏死、周围红肿明显,见较多脓性分泌物及张力性水泡,多次行分泌物细菌培养均为阳性。

2017年2月28日见左小腿可见胫骨及钢板外露,裸露的胫骨皮质外观呈灰褐色,钢板及胫骨周围有少量炎性肉芽组织生长及黄色半粘稠分泌物渗出,左小腿中段以下皮肤感觉迟钝。

于3月2日行左胫骨内固定取出、截骨清创、外固定架固定等手术治疗,术后复查X线片提示左胫骨上段骨折处截骨术后改变、左胫骨上段骨缺损,同月25日行左小腿扩创同侧背阔肌皮瓣修复术。

2017年3月22日、4月26日医院体检均见左踝关节及足趾不能主动伸屈、左足呈垂足状,左踝关节以远指体感觉麻木,补充诊断左踝关节僵硬。

8月5日行左胫腓骨截骨延长搬运术,术中于胫骨中下段截断,腓骨于中上段处截断,同月21日出院时嘱通过左小腿外固定调节杆以每天0.5mm速度调节延长。

临床诊断:左胫腓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左腓总神经、胫神经损伤,左胫腓骨开放性骨折术后感染,左小腿骨髓炎,左小腿皮肤软组织缺损,左踝关节僵硬,左胫腓骨开放性骨折术后骨缺损。

早期综合性治疗慢性创伤后骨髓炎的临床观察

早期综合性治疗慢性创伤后骨髓炎的临床观察

早期综合性治疗慢性创伤后骨髓炎的临床观察
张超远;孟祥翔;秦晓彬;陈俊地;付鹏军
【期刊名称】《中国医药指南》
【年(卷),期】2012(10)18
【摘要】目的探讨慢性创伤后骨髓炎的个体化综合性治疗方法在临床中的应用.方法总结分析本院2003年至2008年间采用病灶清除、外固定器固定、骨或软组织缺损区个体化充填修复及感染区持续冲洗治疗慢性创伤后骨髓炎80例患者的愈后情况.结果全部病例随访6个月~8年,平均13个月,80例慢性骨髓炎患者最终全部治愈(6例患者住院二次,2例患者住院3 次),功能恢复,感染无复发.结论采用病灶清除、外固定器固定、骨或软组织缺损区个体化充填修复及感染区持续冲洗术治疗慢性创伤后骨髓炎,具有疗程短、痛苦小、方法简单实用、费用低、治愈率高等优点,是治疗慢性骨髓炎的有效方法.
【总页数】3页(P135-137)
【作者】张超远;孟祥翔;秦晓彬;陈俊地;付鹏军
【作者单位】南阳市中心医院,河南南阳473000;南阳市中心医院,河南南阳473000;南阳市中心医院,河南南阳473000;南阳市中心医院,河南南阳473000;南阳市中心医院,河南南阳4730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R551.3
【相关文献】
1.中西医结合治疗创伤性慢性跟骨骨髓炎的临床观察 [J], 刘继权;刘玙平;王玉辉;卢博
2.中西医结合治疗创伤性慢性跟骨骨髓炎26例临床观察 [J], 黄凯
3.封闭负压引流治疗创伤后骨髓炎的临床观察 [J], 胡青松
4.负压封闭吸引联合伤科黄水灌洗治疗下肢慢性创伤性骨髓炎的临床观察 [J], 彭智浩;缪杰佳;赵崇智;潘海文;吴峰
5.骨外固定术治疗创伤后胫骨干骨髓炎骨缺损的临床观察 [J], 张文君;占欢腾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慢性骨髓炎 慢性复发性多病灶骨髓炎

慢性骨髓炎 慢性复发性多病灶骨髓炎

慢性复发性多病灶骨髓炎慢性复发性多病灶骨髓炎(CRMO)于20世纪40年代首先发现于欧美,目前认为与低毒性感染或者感染诱发的自体免疫反应有关,也有人认为是与滑膜炎—座疮—脓疱病—骨肥厚—骨髓炎综合征相关胸肋锁骨肥厚综合征的一种亚型,为慢性骨髓炎的一种特殊类型。

一病因本病的基本原因是致病菌毒性较弱或感染诱发自体免疫反应,就致病菌而言,也是以金黄色葡萄球菌为主,兼有多种细菌的混合感染,由于抗生素不适合当地应用,细菌性状发生了明显就化,耐药菌种增加,如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Daurel C等,通过金黄色葡萄球菌两个基因型的研究,发现细菌超基因型的突变和细菌的耐药性有正相关。

因而也使慢性骷髅在炎的发展和转归出现了相应变化,不典型的改变呈现增加趋势,本型就是多个病灶同时长期存在被分别局限于小范围内。

二临床表现本病罕见,可因局部外伤引发或血行播散而引起主要见于镜和青年人,起病缓慢,症状隐匿,偶有发热,但全身中毒症状轻,常致误诊为“感冒”。

患处有疼痛,用力或劳累时加重,休息后减轻,累及下肢时,会出现跛行,无红,肿等炎症表现,病人常难以说清楚准确的发病时间或诱因,常间歇性发作,病变此起彼伏,迁延多年,无明显恶化,有自限性之特点,有时可因病理性骨折就医。

三影像学、实验室和病理学检查(一)影像学检查X线摄片显示以长骨骺端(多在膝上、下和肱骨)锁骨、耻骨联合等部位为主,但全身均可出现,影像学显示有骨溶解性破坏,局部梭形增厚,病灶局限,多发,骨硬化和骨膜反应轻微,无骨干变粗,无死骨等慢性骨髓炎的典型特征,因X线表现不典型,故有时单纯从影像资料上难以获得明确诊断。

(二)实验室检查疾病发作时白细胞计数、红细胞沉降率,C反应蛋白可增高或在正常范围,病变组织培养常难以找到致病菌。

(三)病理学检查组织活检有重要价植,病理切片发现骨髓和增生的纤维结缔组织中可见部分组织呈纤维增生,有变性组织及炎性细胞浸润。

四鉴别诊断本病症状不典型,溶骨性破坏和局限梭形增厚等表现易与骨肿瘤相混淆,要注意与骨囊肿,骨纤维结构不良等骨瘤样病变以及硬化性骨髓炎,局限性骨髓炎相鉴别。

益气托毒法治疗慢性骨髓炎伴软组织缺损术后伤口愈合不良临床观察

益气托毒法治疗慢性骨髓炎伴软组织缺损术后伤口愈合不良临床观察

益气托毒法治疗慢性骨髓炎伴软组织缺损术后伤口愈合不良临床观察刘亦杨;江彬锋;陆建伟;张培祥;盛红枫【期刊名称】《浙江中西医结合杂志》【年(卷),期】2017(027)001【总页数】3页(P59-60,61)【关键词】慢性骨髓炎;软组织缺损;辨证施治;益气托毒【作者】刘亦杨;江彬锋;陆建伟;张培祥;盛红枫【作者单位】浙江省立同德医院骨科杭州 310012;浙江省立同德医院骨科杭州310012;浙江省立同德医院骨科杭州 310012;浙江省立同德医院骨科杭州310012;浙江省立同德医院骨科杭州 310012【正文语种】中文高能量损伤导致的骨折常伴有严重软组织损伤,早期处理失当易造成慢性骨髓炎伴软组织缺损,此类患者常需通过手术治疗祛除病灶,并以皮瓣修复创面。

但术后仍有一部分患者因各种原因致愈合不良,皮肤坏死、缺损,或局部窦道形成,治疗周期长。

笔者采用中西医结合方法,在创面清洁换药、全身应用敏感抗生素基础上予以益气养血、扶正托毒之中药化裁治疗慢性骨髓炎伴软组织缺损术后伤口愈合不良,疗效满意。

现报道如下。

1.1 一般资料 2013年12月—2015年11月我院治疗慢性骨髓炎伴软组织缺损属气血两虚型[1-2]患者46例。

随机分为治疗组24例,男17例,女7例,年龄19~60岁,平均39.1岁;病变部位:小腿中下段18例,跟骨周围6例;从外伤至行修复重建手术时间2~13个月,平均4.8个月;对照组22例,男16例,女6例,年龄21~58岁,平均37.2岁;病变部位:小腿中下段16例,跟骨周围6例;外伤至行修复重建手术时间2~12个月,平均4.7个月。

局部表现:术后2周内出现皮瓣周围愈合不佳,皮肤表面发黑、坏死,创缘皮肤存在色素沉着,创面直径2~5cm,有不同程度的炎性肉芽组织生长,伴稀薄脓性渗液,筋膜层外露。

全身情况:轻度或无明显发热,乏力,少气懒言,胃纳差,形体不同程度消瘦,面色少华、萎黄,舌淡暗,脉细弱无力。

中草药犁头草内服外敷对慢性骨髓炎临床疗效的影响

中草药犁头草内服外敷对慢性骨髓炎临床疗效的影响

中草药犁头草内服外敷对慢性骨髓炎临床疗效的影响摘要慢性骨髓炎是一种常见的疾病,目前常规的治疗方法包括手术和药物治疗,但是这些治疗方法均存在一定的缺陷。

相比之下,中草药疗法作为一种传统的治疗方法在临床上也得到了广泛应用。

犁头草是中草药中的一种,具有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等作用,因此可以用于慢性骨髓炎的治疗。

本文对犁头草内服和外敷对慢性骨髓炎的临床疗效进行了系统总结和分析。

犁头草的药理作用犁头草为犁庭科植物犁头草的干燥根茎。

化学成分研究表明,犁头草含有甾族化合物、三萜皂苷、黄酮、生物碱等多种活性成分。

其中,犁头草甲素、犁头草酮等甾族化合物具有明显的抗炎、抗氧化、解热、降血糖等作用。

此外,犁头草中的三萜皂苷、黄酮等成分也具有抑菌、消炎、止血、解毒等作用。

犁头草内服对慢性骨髓炎的疗效犁头草内服治疗慢性骨髓炎的临床研究表明,犁头草在治疗慢性骨髓炎方面具有一定的疗效。

犁头草内服能够清热解毒、消肿止痛,对慢性骨髓炎的疼痛和炎症缓解有明显的作用。

犁头草内服还能提高机体免疫力,增加抵抗力,从而达到治疗和预防慢性骨髓炎的目的。

犁头草外敷对慢性骨髓炎的疗效犁头草外敷对慢性骨髓炎的治疗也得到了一定的关注。

犁头草可使用于外敷贴膏、熏洗等方式进行治疗。

外敷治疗可以直接接触患处,从而能够更快更直接地缓解患者的疼痛和炎症,加速患处的康复。

并且,犁头草具有止血的作用,对于患者出现的出血症状也有一定的缓解效果。

犁头草内服外敷联合治疗慢性骨髓炎犁头草内服外敷联合治疗慢性骨髓炎的临床疗效也是得到了相关研究证实。

犁头草内服外敷的组合治疗能够全面接触患处,加速患处的康复同时也能够提高患者的免疫力,从而达到更好的治疗效果。

犁头草内服外敷联合治疗能够同时达到缓解疼痛和炎症、促进康复、增加抵抗力的效果。

结论综上所述,中草药犁头草内服外敷治疗慢性骨髓炎具有一定的临床疗效。

犁头草内服可达到缓解疼痛和炎症,提高机体免疫力的效果;犁头草外敷可直接接触患处,缓解患者疼痛和炎症,加速康复,并对出血症状有一定的缓解效果;犁头草内服外敷联合治疗更能全面接触患处,同时达到缓解疼痛和炎症、促进康复、增加抵抗力等多重效果。

两种方法治疗慢性骨髓炎合并骨缺损的疗效比较

两种方法治疗慢性骨髓炎合并骨缺损的疗效比较冉建;杨晓辉【摘要】Objective To explore the clinical effects of vancomycin bone cement chain packing and Ilizarov distraction osteogenesis in the treatment of chronic osteomyelitis with bone defects,Methods A total of 63 cases of osteomyelitis and bone defect patients from February 2010 to September 2015 in our department were selected.Group A (n=26)received vancomycin bone cement chain packing treatment,group B (n=37) received Ilizarov distraction osteogenesis surgery treatment.The treatment effects were compared between two groups.Resullts The curerate,complication rate and healing time had no significant differences between two groups (P > 0.05).The average number of operations of group A was more than that of group B,but the number of inpatient hospital days and cost were less than those of group B (P < 0.05).Group A had a higher average healing callus classification in different periods than group B (P < 0.05).The inflammation index score decreased gradually after operation in both groups (P < 0.05).Conclusions In the treatment of chronic osteomyelitis and bone defect,either vancomycin bone cement chain packing and Ilizarov distraction osteogenesis surgery has its own advantages or disadvantages,an appropriate surgical schema should be made based on the bone defect area and the individual conditions of the patient.%目的探讨万古霉素骨水泥链填塞和Ilizarov牵拉成骨治疗慢性骨髓炎合并骨缺损的临床效果.方法选取收治的骨髓炎合并骨缺损患者63例,其中采用万古霉素骨水泥链填塞治疗26例(A组),采用Ilizarov牵拉成骨术治疗37例(B组),对两组临床治疗效果进行比较.结果两组治愈率、并发症发生率以及愈合时间无统计学差异(P>0.05),A组平均手术次数多于B组,而住院天数、住院花费均低于B组(P<0.05).A组平均骨痂愈合分级在不同时间段(术前、术后12月除外)均高于B组(P<0.05).炎症指标计分随术后时间递减,且存在统计学差异(P<0.05).结论在治疗慢性骨髓炎合并骨缺损时,万古霉素骨水泥链填塞与Ilizarov牵拉成骨术各具优缺点,需根据患者骨缺损范围及患者个体情况制定合适的手术方案.【期刊名称】《西南国防医药》【年(卷),期】2017(027)006【总页数】3页(P552-554)【关键词】骨髓炎;骨缺损;骨水泥链;Ilizarov牵拉成骨术;疗效【作者】冉建;杨晓辉【作者单位】830000乌鲁木齐,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创伤骨科;830000乌鲁木齐,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创伤骨科【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R551.3慢性骨髓炎是一种常见的骨科疑难病,常伴窦道形成并长期流脓渗液,其局部感染会形成抑制血液循环和骨再生的局部环境,抑制或延缓骨的愈合[1]。

法医临床伤残鉴定细节问题分析

法医临床伤残鉴定细节问题分析摘要:作为法医临床鉴定的重要组成部分,伤残鉴定意见可为司法机关分析、处理、判决案件提供一定参考依据,是确保司法审判顺利进行的重要部分。

实际法医在临床鉴定工作中也面临着许多的细节问题,若不能进一步提高对相应细节问题的关注水平,并进行改进,将势必会影响到鉴定结论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由此带来了更重大的社会影响,这对法医临床鉴定事业将会带来巨大的不良影响。

本文章内容结合实践,就当前车祸伤情认定细节情况展开了研究,希望能够显著提高法医的临床识别细节水平,从而进一步提升法医临床识别能力。

关键词:法医临床;伤残鉴定;细节问题引言法医临床诊断结果是证明民事行为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

法医是交通事故造成外伤和后遗症认定的关键人物,其认定细节关乎到认定效率,如果不仔细核对原案件资料、没有重视查清被鉴定者的既往历史、鉴定结论表达的较为草率等,这些评估环节上的缺陷都可能干扰了临床鉴定结论。

基于此原因,应增加在法医临床鉴定中的关注范围,以确保法医临床鉴定结论的科学性与准确度。

一、法医临床鉴定的概念叙述法医是我国司法机关认可具备法医资格的工作人员,他通过运用医疗仪器等方法对交通事故中的文证、物证、遗体作出识别与评估,最后提出评估报告,对有关案件提出有意义的参考依据。

法医临床鉴定作为司法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其结合了医学、人体学、物理以及化学等技术,对损伤后果、因果关系以及致残程度分级等进行鉴定,从而得出对事故受害者的伤残等级等意见。

另外,该评估还涉及事故的工伤级别和工伤致残级别的认定、评估,心理障碍、精神障碍等方面的认定,经过法医临床的评估报告,人们可将其作为主要参考依据。

由此可见,及时准确的法医临床诊断对于明确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性质等都有着非常关键的意义。

二、忽视细节引起的问题(一)鉴定材料收集不齐鉴定材料即检材、样本材料、现场勘验材料等,因其真实性、有效性可对司法鉴定工作造成直接影响,故应予以有效收集。

骨搬移术治疗慢性骨髓炎致下肢长骨骨缺损中的并发症研究

2021年 02月第18卷第1期生物骨科材料与临床研究

Orthobabdic Biomechanics Materials And Clinical S

tudy

.89.

doi: 10.3969/j.issn. 1672-5972.2021.01.021

文章编号:swgk2019-11-00238

临床经验

骨搬移术治疗慢性骨髓炎致下肢长骨骨缺损中的并发症研究张明焕毛文*刘雷李红阚方祁福

[摘要]目的探讨使用骨搬移术治疗慢性骨髓炎所致下肢长骨骨缺损中的并发症发生情况。方法回顾性分析武汉市第三医院于

2015年3月至2017年4月期间接收的32例慢性骨髓炎致下肢长骨骨缺损应用骨搬移术治疗的患者手术操作及术后并发症发生

情况,并对相关并发症行相关性研究,踝关节功能受限与搬移方向、软组织条件以及治疗时间行相关性分析

,对线不良与外固

定类型、骨缺损部位以及骨缺损长度行相关性分析。结果32例慢性骨髓炎致下肢长骨骨缺损应用骨搬运技术治疗后

,踝受限

18例,对线不良12例,其中同时并发踝关节受限及对线不良9例,2例无明显并发症恢复良好。同时对踝受限行相关分析

,发

现踝受限与搬移方向、软组织条件以及治疗时间并无相关性;对线不良与外固定类型、骨缺损部位以及骨缺损长度无相关性。 结论应用骨搬移术治疗慢性骨髓炎所致下肢长骨骨缺损效果良好,尽管有相关并发症,但是只要经过合理的处理,对患者疾病

的康复有重要意义,为患者带来更好的康复治疗。[关键词]骨搬移术;

慢性骨髓炎;下肢长骨骨缺损;

并发症

[中图分类号]R683.42 [文献标识码]B

慢性骨髓炎是急性化脓性骨髓炎的延续,往往顽固难治,对患者

的生活造成巨大影响叫对于慢性骨髓炎患者,很多医师认为通过 彻底清除坏死及污染病灶,同时使用敏感抗生素可以获得良好的治

疗效果,但是在清除病灶的过程中却容易造成下肢长骨的骨缺损

搬移术则是一种常见的治疗骨缺损的方案叭骨搬移术主要是一种 通过牵拉成骨或者人工再造骨组织的方式来填充骨缺损,移动游离 的健康骨块,使得骨块与原正常骨组织之间成骨,控制好特定速度移 动骨,能够保证成骨正常进行,避免成骨过快硬化,使得搬移段行走 的部位能够形成连续的骨痂,生成新的骨组织,这样就可以有效填充 骨缺损。但是使用骨搬移术治疗慢性骨髓炎致下肢长骨骨缺损的并 发症较高,这是困扰创伤骨科医师的一个难题。本次研究具体探讨 了本院应用骨搬移术治疗慢性骨髓炎致下肢长骨骨缺损并发症的发 生及处理,现报道如下。1资料与方法1.1 一般资料选取武汉市第三医院2015年3月至2017年4月收治的32例 慢性骨髓炎致下肢长骨骨缺损患者为研究对象。纳入标准:①年龄 10〜65岁;②所有患者均为下肢长骨,即胫骨、股骨创伤性慢性骨 髓炎患者;③接受多病灶清除截骨术后骨缺损的长度大于3 cm的患 者;④接受过骨搬移术治疗大段骨缺损的患者。排除标准:①合并糖 尿病及脑梗,或患肢偏瘫者;②依从性差不能配合治疗者。32例患 者中,包括男23例,女9例,年龄12〜63岁,平均年龄(37.6±4.2) 岁。慢性骨髓炎病发于股骨的有12例,其中左侧4例,右侧8例;病 发于胫骨的有20例,其中左侧8例,右侧12例。病灶清除截骨术骨 缺损的平均长度为(8.46±1.17) cm。骨搬移方向由近向远端的有21 例,由远向近端的有11例。1.2手术方法入院接受治疗的患者,在常规停药2周后进行骨搬移手术,手术 前先通过化验结果及影像结果判断患者是否存在禁忌证。若无禁忌 作者单位:武汉市第三医院,湖北武汉,430071 证,可以应用腰硬联合麻醉的方法,患者取仰卧位,借助C型臂X线 机的辅助进行相应的手术操作,并安装好外固定架。其中,Orthdfix 架应用于胫骨骨髓炎的固定时,安放在内侧;应用于股骨骨髓炎时, 安放在外侧。使用Ilizarov在处理相关慢性骨髓炎时,均应将固定 架安放在患处,尽量避开关节。固定好后在骨髓炎部位清除患处局 部感染坏死软组织病灶,将死骨截掉,截骨的长度主要以骨面出现新 鲜的血液为止,病灶清除截骨则需要彻底。

成人长骨慢性骨髓炎的诊断及治疗进展

第5期第50卷第5期2020年5月新疆医学XINJIANG MEDICAL JOURNAL Vol.50No.5May.2020慢性骨髓炎是由能形成生物膜的病原菌引起的骨膜、骨质和骨髓的慢性炎症,主要以骨组织的坏死、硬化、瘘管和窦道的形成以及长期流脓为特征,常反复发作。

骨为产生生物膜的微生物提供了一个避风港,使它们能够附着在生命体或植入物表面,同时不受宿主自身免疫系统的防御。

希波克拉底首先描述了这种疾病,建议对开放性骨折使用夹板固定、清洁敷料包扎,并强调了骨感染的风险[1]。

法国外科医生Am b ro i s e Par e [2]描述了他自己的胫骨开放性骨折引发感染的情况,并将其归因于此观念。

20世纪的战争促进了整形外科和骨科手术技术的快速提高,20世纪40年代青霉素的引入,使骨髓炎的治疗有了今天的发展[3]。

然而,明确界定的骨髓炎患者的分类也是一个挑战。

目前,很少有单中心治疗大量的病人,足以提供相关指南。

以局部切除病灶为目的的手术方法注定会失败,仅靠术中“辣椒征”来判断,并不能保证彻底清创。

Si m p so n 等[4]就外科清创程度和治愈率的前瞻性研究证实,骨髓炎的治愈率与病灶的切除范围成正相关,复发率与病灶清创不彻底成正相关。

本文就成人慢性骨髓炎诊断与治疗技术的现状及进展做一综述。

1.诊断1.1临床症状慢性骨髓炎的症状并不总是很明显,一般包括低热和局部的慢性疼痛,红肿、皮肤色素的沉着以及有分泌物的窦道形成。

在感染急性加重期间,尤其是儿童的急性感染可能出现更多的全身症状,如发冷、盗汗、红斑和剧烈疼痛。

其症状可以随病原体的休息期或活跃期而周期性地变化[5]。

一旦有以下症状,就有慢性骨髓炎的嫌疑,如长期不愈的窦道,有骨外露,骨折或内植入物处的伤口长期不愈。

1.2实验室检查初步检查应包括基本的全血细胞计数、炎症标志物、细菌学培养物。

对怀疑是慢性骨髓炎的患者都要进行系统的血液检查,包括血培养、全血细胞计数及炎症标记物(E SR 、C-反应蛋白、降钙素原等),但这些检查对慢性骨髓炎没有特异性,他们并不能鉴别骨髓炎与其他感染或全身应激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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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骨髓炎法医临床伤残评定研究慢性骨髓炎系急性化脓性骨髓炎的延续,一般情况下,全身症状大多数都会消失,存在局部引流不畅时,才会出现全身性症状的表现。

一般的症状仅限于局部,但往往很难根治,部分患者通过数年,甚至是数十年的治疗干预仍不能痊愈。

其病因为:①在急性期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使得大量死骨的产生;②有死骨、异物、死腔的存在;③形成局部广泛瘢痕组织以及窦道,使得循环不畅、细菌生长。

其临床表现可归纳为:①进入慢性炎症期时,出现局部肿胀、骨质增厚、骨质表面粗糙,伴有压痛感。

例如:窦道或伤口长期不能愈合,出现小块的死骨排出。

②部分患者伤口暂时愈合,但由于感染病灶的存在,使得炎症扩散,出现急性发作,患者全身发冷或发热,局部红肿,反复发作。

③炎症的反复发作,严重影响患者肢体功能,如:肌肉萎缩、出现病理性骨折,肢体短缩、关节僵硬等等。

慢性骨髓炎的严重程度,通常与损伤原因相关,如:强力的外力撞击、交通事故等因素,该类患者的严重程度往往高于普通患者,从而出现,相似的伤残程度,不同的评定结果的情况。

因此,在法医临床伤残评定的过程中,应结合患者病史以及造成损伤的实际过程进行全面综合的评定分析,遵循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原则,使得评定结果更为准确,更具权威性。

本文将回顾分析2019年1月至2022年1月的4例慢性骨髓炎患者资料,探究分析慢性骨髓炎法医临床伤残评定,详情如下所示。

1.资料与方法1.1一般资料选取2019年1月至2022年1月的4例慢性骨髓炎患者资料,以及其造成损伤具体原因的材料。

所选患者年龄为:29-67岁,平均年龄为:(33.27±4.38)岁,患者均为:救治不愈合、表面创伤明显。

1.2方法结合《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对造成损伤的具体原因以及所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同时结合患者病史、临床资料、损伤程度进行分析,最后整理数据资料进行伤残程度评价。

案例回顾1.2.1案例一:辜某,男,于2019年6月13日,在送外卖过程中逆行,与正常行使的小型汽车相撞,撞击后,右下肢出现强烈的疼痛,同时伴有流血状况,无法独立进行行走等活动。

经120送往医院后,接受X线片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右侧胫腓骨呈现开放性粉碎性骨折,针对该症状采取对右下肢进行清创以及骨折复位外固定支架手术,后于2019年8月16日,患者右下肢手术创口出现红肿并伴随脓液溢出的情况,经治疗干预后,进行X线片检查,结果显示:右侧胫骨下端骨皮质连续性中断,局部髓腔中呈现骨质密度不均匀,可见斑片状高密度影。

根据检查结果,辜某确诊为右侧胫骨慢性骨髓炎,分别于2019年12月、2020年2月等时间段入院治疗。

于2020年3月20日,在医院行右胫骨扩大开创骨水泥抗菌药物药珠植入,经治疗后于2020年5月7日出院,出院时一般情况可,创口愈合良好。

于2021年1月3日,进行交通事故赔偿委托伤残鉴定,阅其2020年6月10日复查的X片示:右侧胫骨骨折处形成骨痂,骨折线模糊不清,未见明显骨质破坏或稀疏征象,结合最后一次出院情况提示骨髓炎已治愈。

目前法医查体见其创口愈合良好,右侧肢体关节活动功能正常。

鉴定意见为:患者确诊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并发慢性骨髓炎,影像学显示:斑块状高密度阴影,符合骨髓炎诊断标准,根据整个病程提示骨髓炎的病程未达一年,且在伤残鉴定时无其他功能性障碍,故辜某不符合伤残鉴定标准,因此,不构成伤残。

1.2.2案例二:刘某,男,于2019年1月15日使用农业器械操作时,左小腿损伤,出现大量流血以及强烈疼痛,伤后活动受限,经急救人员送往医院后,接受左下肢清创,以及复位固定、肌肉修复治疗干预,经检查后,结果显示为:左侧胫腓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左侧腿部出现肌肉坏死。

后续接受人工植入术等治疗措施干预,出院时诊断结果为:胫前皮肤损伤,胫腓骨骨折。

2019年8月5日,创口出现脓液溢出现象,接受右下肢扩创、人工骨植骨等治疗,6个月后再次接受胫骨骨髓炎开窗术引流干预,后经诊断确诊为胫腓骨骨折后胫骨骨髓炎。

因医疗纠纷诉讼案件审理于2020年12月17委托本中心进行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时复查X线片检查结果显示:左侧胫骨骨髓炎表现,大块死骨形成;法医学体格检查显示:创口仍有渗出,并伴有左踝关节活动功能障碍(踝关节功能丧失50%)。

鉴定意见为:左胫腓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合并骨髓炎、大块死骨形成,病程长期不愈(一年以上),构成八级伤残;自身原发损伤、污染严重为主要作用,医疗因素对慢性骨髓炎的发生其次要作用。

1.2.3案例三:朱某,男。

于2019年4月10日,在篮球运动过程中受伤,出现左侧踝部肿胀,以及明显的痛感,需旁人搀扶才能进行活动,在医院中接受CT检查后,结果显示:左侧胫腓骨下段粉碎性骨折,骨折类型为非开放性,针对该症状采取左侧胫腓骨下段粉碎性骨折切开复位手术,术后两个月左右,手术创口出现红肿,大量脓液流出的情况,检查发现:红肿、流脓原因主要由于卫生状况差,手术过程中,手术刀口中的部分遗留线头使得组织红肿溃烂,继而接受相应的治疗。

6个月后再次接受胫骨骨髓炎开窗术引流干预,后经诊断确诊为左侧胫骨下段骨髓炎。

2020年9月因医疗纠纷诉讼案件审理委托本中心进行伤残程度鉴定,CT检查结果显示:左胫骨下段骨髓炎表现,可见虫蛀状骨质破坏。

法医学体格检查显示:创口愈合良好,左踝关节活动功能尚可。

本案中患者骨折虽不是开放性骨折,但由于手术后感染导致患者慢性骨髓炎的形成,于鉴定时复查的影像片显示其骨髓炎仍未痊愈,病程迁延不愈1年以上,可参照四肢长谷开放性骨折并发慢性骨髓炎、大块死骨形成,长期不愈(1年以上)条款,评定为八级伤残。

1.2.4案例四:廖某,男,于2019年1月18日,在某工地作业时,从高处摔下,左侧大腿出现疼痛伴流血,活动能力受损,同时在医院接受检查后,确诊为左侧股骨开放性骨折,于2019年1月27日在医院接受左侧股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术后3个月左右左大腿手术创口出现红肿并伴随脓液渗出的情况,进行X线片检查,结果显示:左侧股骨中段骨皮质连续性中断,局部可见虫蛀样骨质破坏,骨质密度不均。

根据检查结果,廖某左侧股骨骨髓炎形成。

临床给予抗生素相关治疗,效果不佳,并于2019年10月24日复查X片提示左侧股骨骨髓炎征象并伴有大块死骨形成,医院先后于2019年11月3日、2020年5月12日行左股骨骨髓炎开窗术引流治疗,创口仍有渗出,后于2020年7月23日行清除病灶+人工骨植骨治疗,术后定期复查创口愈合良好。

因医疗纠纷诉讼案件审理于2020年12月15日委托本中心进行伤残程度鉴定,鉴定时查体见其左大腿手术创口愈合良好,左膝关节活动功能正常,阅其复查片示“左股骨中段人工骨在位,未见明显骨髓炎征象”,提示左侧股骨慢性骨髓炎已愈合。

本案中被鉴定人廖某左股骨开放性骨折并发慢性骨髓炎、大块死骨形成,长期不愈,从发现慢性骨髓炎形成2019年4月底开始至最后一次治疗2020年7月23日止已历时1年以上,单单根据标准条款,符合八级伤残等级;根据残疾的定义及鉴定原则,鉴定时骨髓炎已愈合且未遗留相关功能障碍,其损伤尚不构成伤残等级。

2.结果结合案例分析后得出结果:2例患者不构成伤残;2例患者构成八级伤残。

案例一中:患者虽然确诊为开放性骨折并发慢性骨髓炎,但慢性骨髓炎时长未达1年,在进行鉴定的时候,不存在肢体功能受限等情况,根据伤残所致功能障碍应持续存在的原则,原则上可认定其不符合《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条款规定,因此该案例中的患者不构成伤残等级。

案例二中:以患者的临床资料、损伤部位、程度、检查报告情况为基础,可以确定其符合慢性骨髓炎的诊断标准,同时慢性骨髓炎使得患者踝关节功能障碍,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中的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按照条款竞争原则,可被鉴定为八级伤残。

案例三中:患者的损伤虽不是开放性骨折,但切开复位手术创造了开放环境,使得感染的发生率增高,且切开复位手术是符合诊疗规范的治疗方式,最后影像片提示慢性骨髓炎形成,同时其慢性骨髓炎的持续时间早已超过1年。

因此在鉴定时符合慢性骨髓炎存在的客观事实,符合《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因而可鉴定为八级伤残。

案例四中:本案争议比较大,本中心出现两种不同的鉴定意见,八级伤残及不构成伤残等级。

八级的鉴定意见系完全基于标准条款得出的:患者的开放性骨折、慢性骨髓炎及大块死骨的形成、以及病程迁延不愈一年以上均与标准条款吻合;不构成伤残等级系基于残疾的定义及鉴定原则,残疾系指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或者功能障碍,以及个体在现代临床医疗条件下难以恢复的生活、工作、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的降低或者丧失。

对于鉴定时被鉴定人骨髓炎的愈合及功能的完好,不妨碍其正常的生活、工作及社会活动能力,不构成伤残等级符合当前恢复情况。

3.讨论骨髓炎是骨的感染与破坏,可由需氧或厌氧菌、分枝杆菌以及真菌引发,骨髓炎的发病部位多数为长骨。

其致病原因可归纳为:由血源性微生物引起,如:血源性骨髓炎,从感染组织扩散而来,包括置换关节的感染,污染性骨折及骨手术。

最常见的病原体是革兰阳性菌,真菌与分枝杆菌感染者往往仅限于骨,并引发无痛性的慢性感染。

在骨髓炎的临床鉴别中,分为急性血源性骨髓炎、亚急性血源性骨髓炎、慢性血源性骨髓炎。

其中慢性血源性骨髓炎的特点为:依据病情的变化,全身症状可有可无,X线改变常见,有既往感染发作的病史。

目前其治疗原则为:术前、术中、术后需进行抗菌药物治疗;行病源清除手术;在出现恶变、或晚期多次手术、功能丧失的患者,可进行截肢手术。

慢性骨髓炎主要是由于急性骨髓炎没有正确和彻底治疗,或者没有经过治疗而延展延续所致,需要注意的是,慢性骨髓炎的根治难度较大。

慢性骨髓炎经临床治疗后,虽然能够消除其全身症状,但骨内部仍然存在脓性分泌物、感染性肉芽组织或死骨,且由于患者的治疗结果不同,导致鉴定结果存在差异。

此次研究主要选取了4例慢性骨髓炎患者资料作为研究对象,分析了慢性骨髓炎的法医鉴定情况,结果显示:2例患者不构成伤残;2例患者构成八级伤残。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标准中关于慢性骨髓炎的评残条款:四肢长骨开放性骨折并发慢性骨髓炎、大块死骨形成,长期不愈(1年以上)评定为八级伤残。

此规定解释为:四肢长骨骨折为开放性骨折,后期并发慢性骨髓炎及大块死骨形成,骨髓炎的病程迁延不愈1年以上,对于长期不愈的重点我们应放在不愈上,不仅时间要满足一年,还要不愈。

由此看出,在司法鉴定慢性骨髓炎时,损伤部位及类型、影像学检查表现以及病程时间是重要鉴定要素。

同时,通过此次研究可以发现,慢性骨髓炎的司法鉴定有明确的时间规定,要求慢性骨髓炎病程时间≥1年且病情没有痊愈,在鉴定时方可构成伤残等级,对于鉴定时骨髓炎已经治愈的患者,则鉴定为不构成伤残。

若出现医疗因素导致感染的发生,造成慢性骨髓炎的形成,需要特殊对待和处理,进行医疗损害鉴定,分析因果关系及参与度,帮助患者正确进行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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