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议事规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党政领导干部议事规则

第一条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建设团结、廉洁、开拓的好班子,保证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议事和决策机制,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科学地运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规范学校党政领导班子的政治生活,正确处理学校党政关系,维护党政领导班子的高度统一和团结,促进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意义深远。党政议事和决策过程,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既要强化集体领导意识,又要按个人分工负责承担各自工作责任。

第三条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必须坚持学校的重大事项经集体讨论决定。在讨论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参加讨论人员应充分发表各种意见,允许不同意见的争论,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在充分发场民主的基础上,对与会人员的意见进行分析综合,及时形成系统的决策意见,并按集体讨论形成的正确意见办理。

第四条学校行政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由党政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对于事关学校全局的重大问题的决策实行“三不”,即没有经过调查研究不决策,没有两个以上方案作比较不决策,没有经过咨询论证或可行性研究不决策。

第五条必须由党政领导干部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有:

1、研究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上级党委、行政重要指示、决定;

2、讨论研究贯彻教育方针、事关学校办学方向的重大工作部署,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改革方案等;

3、讨论研究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中层机构的设置和调整;

4、讨论研究有关千部的推荐、提名、任命中层干部等;

5、讨论教职员工的人事变动,考核奖惩;

6、讨论决定学年教职工课职务安排及岗位聘任;

7、讨论研究年度财务预算、重大经费开支及其他重要财务问题;

8、讨论决定学校重大基建项目立项申报;

9、讨论决定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福利、职称、推荐学科带头人等事项;

10、研究部署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学校党建工作、党员发展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1、其他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第六条学校党政领导干部联席会议一般由校长或书记召集成主持,党政领导必须参加,有特殊原因不能出席者必须请假。决定重大问题的党政领导干部联席会议至少要有3/4的成员参加才能召开。

第七条出席学校党政领导干部联席会议的对象为:正、副校长,正、副书记,工会主席。根据议事内容需要,校长或书记可临时指定有关人员列席党政领导干部联席会议。

第八条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由书记或校长确定。会前要作好充分准备,除临时召集外,会议的议题或有关文字材料应提前1—2天送至参加会议成员,以便各成员作好议事准备。

第九条有关重大事项在决策前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可通过召开群众代表座谈会,基层组织负责人咨询会、中层干部讨论会等广泛听取意见。有关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等,还应经过教代会审议。

第十条在决策中,党政领导干部要积极参与并充分发表意见,有不同意见,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必要时可采用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获2/3以上票通过为有效。对重大问题有分歧意见,先暂缓作出决议,或及时向上级报告请予裁决。

第十一条集体决策后,校长或副校长应根据决议,负责有关重大行政问题决议的实施。

第十二条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党政联席会议作出的决议,个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不得在公开场合反对或抵制集体作出的决议。

第十三条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明确职责,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敢于负责,处理问题不能推诿、拖拉,不能事无巨细都等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四条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对未经讨论的重大问题,不能乱用组织的名义随意拍板决策。临时处理的突发紧急事项,可个别征求意见,事后及时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通气,并向党政联席会议报告情况。

第十五条学校重大事项和决策,必须按照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办理。对不按议事规则擅自决策,给学校造成损失的,要追究个人责任。

第十六条学校党政副职领导要尊重主要领导的工作,接受指导。党政主要领导要支持副职大胆工作。领导成员之间要互相学习、互相支持、互相尊重,加强合作、维护团结。

第十七条党政领导联席会议要作好会议记录,做好有关文件材料等的归档工作,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宝鸡石油钢管厂子校

2005.9.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