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计算间距:大寒日、冬至日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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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讲解

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讲解

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讲解主讲人:张播日照与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中国传统习俗:天井与房屋面积的比例就四合院来说约略1:3,对于通风采光勉强足用日照是确定住宅间距的主要因素日照:通风、采光、视觉性、消防、管线埋设、环境要求被动优先:日照是获得热能和通风条件最简单的手段日照标准实施中的法律问题1、国标与强制性条文的法律地位标准化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条文说明(没有法律作用)、地方人大立法、地方标准、必须、应、宜2、物权法中的相邻关系与技术规范的间距《物权法》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3、赔偿(救济)手段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但是民事关系以调解、赔偿为主要原则三个原则:A、居民有日照不受侵害的权利B、居民有要求搬迁的权利C、居民有获得赔偿的权利4、审批中行政与法律责任行政效率VS技术难度责任VS赔偿裁判员VS运动员规划设计机构的角色5、时效与适用范围单栋建筑、混合用地、城乡结合部是否适用?日照标准实施中的地域性问题1、高纬度地区执行日照标准的难度(2.0.4)2、低纬度地区的现实状况3、山地城市应当注意的问题4、快速发展城市如何处理现状和规划模式的关系大、中、小城市日照标准实施中的规划管理问题1、日照标准与建筑间距的关系2、日照标准与采光、通风和视觉卫生的关系(18米)3、正面间距、侧面间距及非日照方向的间距4、高层、超高层的影响,要考虑日照的质量问题5、相邻土地权益的问题(3.0.3)6、日照标准对城市形态的影响7、旧城区与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1小时日照标准实施中的模拟计算问题1、资质与软件软件:《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要求软件必须经过相关质量监督机构检测(1.0.4)资质: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的工作内容之一,建议与现有资质管理结合2、数据来源和精度测量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取样精度和尺度不同工程阶段(3.0.4 3.0.6 5.0.1)3、计算范围选取(3.0.2)4、日照标准日(2.0.3)冬至大寒5、天文与地理参数真太阳时平太阳时北京时间城市纬度(2.0.1 5.0.3 6.0.1)6、日照质量(5.0.5)7、窗户形式与计算起点(2.0.5 5.0.6)8、阳光入射角度(5.0.4)9、误差产生的原因(6.0.2)天文误差、地理误差、测量误差、建造误差、观察误差日照标准实施中建筑设计问题1、与《住宅设计规范》的衔接关系(5.1.1 5.1.2 7.1.1)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一个日照日2、不同朝向住宅的日照标准3、建筑设计的自身遮挡4、其他类型建筑的日照标准老年住宅中小学幼儿园医院病房楼疗养院公共绿地操场农田住宅是否需要日照标准?有没有必要把日照作为强制性标准?日照标准应该如何发展,才能最大程度的改善和保护人居环境的质量?日照标准应该如何调整?。

住宅大寒日日照标准

住宅大寒日日照标准

住宅大寒日日照标准
从建筑设计的角度来看,住宅大寒日日照标准会考虑建筑的朝
向和布局,以最大程度地利用冬季太阳的辐射。

合理的朝向设计可
以使得室内获得更多的阳光照射,从而减少采暖负荷,提高室内舒
适度。

此外,窗户和采光口的设计也需要符合标准,以确保足够的
阳光照射进入室内。

从能源利用的角度来看,住宅大寒日日照标准也与建筑的节能
性能密切相关。

通过合理利用冬季阳光,可以减少室内的照明和采
暖能耗,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另外,住宅大寒日日照标准还涉及到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方面。

在城市规划中,需要考虑建筑的布局和高度对周围环境的遮挡效应,以及对周边道路和公共空间的日照影响。

在土地利用方面,也需要
考虑建筑密度和绿地率对日照条件的影响,以保障城市居民的采光
和舒适度。

总的来说,住宅大寒日日照标准是一个综合考虑建筑设计、能
源利用和城市规划的标准,旨在提高建筑物的舒适度和能源利用效率,同时也关乎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

建筑的日照环境及间距设计

建筑的日照环境及间距设计

9:00 ~ 15:00 13.9 41.9 3.0 2.69
10:00 ~ 14:00 20.7 29.4 2.3 1.3
11:00 ~ 13:00 25.0 15.2 2.1 0.6
表2-4 北京地区冬至日建筑瞬时阴影距离系数
12:00 26.0 0.0 2.0 0.0
建筑节能设计
大城市
中小城市
Ⅳ气候区
大城市
中小城市
V,Ⅵ气候区
日照标准日
大寒日
冬至日
日照时数(h)
≥2
≥3
≥1
在效日照时间段
8:00 ~ 16:00
9:00 ~ 15:00
日照时间计算起点
底层窗台面
注:底层窗台面是指距离室内地坪 0.9 m 高的外墙位置。
表2-3 住宅建筑的日照标准
1.2 住宅群的日照间距
日照间距是指建筑物长轴之间的外墙距离。住宅群的间距主要涉及通风、防 火、日照、绿化和其他方面的内容,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些因素成了决定间距退 让示意图
图2-24 坡地建筑日照示意图
参照图2-24可以得出,向阳坡的建筑间距D0 为
D0
[h
(d
d)sin
a
tan
g 0
tan
g h
sin
a
tan
g 0
W ]cos cos w
w
背阳坡的建筑间距D0为
(2-5)
D0
[h
(d
d)sin
a
tan
g 0
tan
1.3 建筑瞬时阴影距离系数
建筑在阳光下会产生阴影。但从节能角度考虑,总希望建筑南墙面的太阳辐 射面积在整个采暖季中不会因被其他建筑遮挡而减少,为此,就需要研究建筑 物各瞬时的阴影长度。图2-25和表2-4所示为北京地区南北向板式体形建筑在冬 至日的各瞬时阴影长度、阴影区及阴影距离系数。

山西省村镇建筑日照间距技术规定

山西省村镇建筑日照间距技术规定

关于印发《山西省村镇建筑日照间距技术规定》的通知晋建村字[2005]97号各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根据《村镇规划标准》要求,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山西省村镇建筑日照间距技术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在进行村镇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时参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反馈给我们。

附1、《山西省村镇建筑日照间距技术规定》2、条文说明山西省建设厅二○○五年四月十九日山西省村镇建筑日照间距技术规定1 总则1.0.1为便于指导全省村镇规划设计与建设管理,科学利用土地,合理确定村镇建筑的日照间距,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1.0.2本规定适用于全省的村庄和集镇。

县城以外的建制镇亦按本规定执行。

1.0.3本规定依据《村镇规划标准》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1.0.4本规定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规定的原则编制,部分符号和基本术语沿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中有关规定。

1.0.5在进行村镇规划建设中,除遵守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与规范的规定。

2 术语符号2.0.1 低层居住建筑建筑层数为1~3层的居住建筑。

2.0.2多层居住建筑建筑层数为4~6层的居住建筑。

2.0.3中高层居住建筑建筑层数为7~9层的居住建筑。

2.0.4高层居住建筑建筑层数等于或大于10层的居住建筑。

2.0.5长日照建筑指托儿所、幼儿园的活动室和卧室,中小学教室,医院、疗养院的病房,老年人公益性专用住宅以及国家规范中指定的日照标准高于住宅的其它建筑。

2.0.6主要采光面指被遮挡建筑物中具有日照要求的主要使用功能房间的采光面。

南北向建筑的主要采光面为南向。

2.0.7非主要采光面本规定特指遮挡建筑物中与被遮挡建筑物相对的外墙面。

2.0.8日照间距(Lx)为保证被遮挡建筑物达到日照标准要求而确定的最小建筑间距。

日照间距计算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不设挑檐的遮挡建筑物,日照间距计算取值为遮挡建筑物非主要采光面至被遮挡建筑物主要采光面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即建筑间距;2 设挑檐的遮挡建筑物,日照间距计算取值为遮挡建筑物非主要采光面挑檐外沿的垂直投影至被遮挡建筑物主要采光面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

日照间距

日照间距

日照间距指前后两排南向房屋之间,为保证后排房屋在冬至日底层获得不低于一小时的满窗日照而保持的最小间隔距离。

日照间距的计算方法:以房屋长边向阳,朝阳向正南,正午太阳照到后排房屋底层窗台为依据来进行计算。

由图可知:tanh=(H-H1)/D,由此得日照间距应为:D=(H-H1)/tanh;式中:h—太阳高度角H—前幢房屋檐口至地面高度;H1—后幢房屋窗台至地面高度。

实际应用中,常将D换算成其与H的比值,即日照间距系数,以便于根据不同建筑高度算出相同地区、相同条件下的建筑日照间距。

如居室所需日照时数增加时,其间距就相应加大,或者当建筑朝向不是正南,其间距也有所变化。

在坡地上布置房屋,在同样的日照要求下,由于地形坡度和坡向的不同,日照间距也会随之改变。

当建筑平行等高线布置,向阳坡地,坡度越陡,日照间距可以越小;反之,越大。

有时,为了争取日照,减少建筑间距,可以将建筑斜交或垂直于等高线布置。

住宅正面间距,应按日照标准确定的不同方位的日照间距系数控制,也可采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表5.0.2-2 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换算。

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表5.0.2-2方位0度~ 15度15度~30度30度~45度45度~60度>60度折减值 1.00L 0.90L 0.80L 0.90L 0.95L注:①表中方位为正南向(0°)偏东、偏西的方位角。

②L为当地正南向住宅的标准日照间距(M)。

凤阳的日照间距系数一般在1.2-1.4之间,旧城改造项目最低不得低于1.1。

2..根据各地区的气候条件和居住卫生要求确定的,居住建筑正面向阳房间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获得的日照量,是编制居住区规划确定居住建筑间距的主要依据。

住宅建筑的日照间距按下列公式计算:L1=i×HL1=日照间距i=日照间距系数H=建筑的遮阴计算高度L-建筑间距L1-日照间距H-建筑的计算高度(北侧建筑室内地坪至南侧建筑屋面影响日照的北檐口的高度) L2-遮挡建筑阳点至该建筑阳面外墙的距离(计算高度点至南侧建筑北外墙的垂直距离)。

建筑日照计算标准

建筑日照计算标准

建筑日照计算标准一、目的和范围本标准旨在规定建筑日照计算的术语、定义、计算方法和参数选取,以及计算结果的判定与运用,适用于城市规划、住宅设计和建筑设计等领域。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以下文件: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2.《建筑设计规范》(GB 50016)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三、日照标准术语和定义1.日照标准:指在特定时间段内,太阳光照达到一定时间和一定面积的建筑物上的标准。

2.日照时间:指太阳照射到建筑物上的时间,一般以小时为单位。

3.日照面积:指在特定时间段内,太阳光照到的建筑物上的面积。

4.日照间距:指两栋建筑物之间保持一定距离,以满足日照标准的要求。

5.日照系数:指在特定时间段内,建筑物的日照时间与总时间的比值。

四、日照标准计算方法1.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和《建筑设计规范》(GB50016)的规定,一般住宅建筑的日照时间不应小于大寒日连续一小时的标准。

2.按照《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的规定,商业建筑、办公建筑等公共建筑的日照时间不应小于冬至日连续一小时的标准。

3.日照时间应以一天中太阳高度角最大的时间段为标准,即大寒日或冬至日的上午9点至下午3点。

4.日照面积应以建筑物受光面为基准进行计算,受光面包括墙面、顶面和地面等。

5.日照系数应以受光面的日照时间与总时间的比值来计算。

五、日照计算参数选取1.地理坐标:根据当地经纬度确定。

2.时间:根据不同季节确定,一般以大寒日和冬至日为标准。

3.太阳高度角:根据当地经纬度和时间计算得出。

4.日照时间:根据规范规定选取。

5.日照面积:根据建筑物受光面计算得出。

6.日照间距:根据当地规划和建筑设计规范确定。

7.其他参数:如建筑物高度、形状等,根据实际情况选取。

六、日照计算结果判定与运用1.根据日照计算结果,判断建筑物是否满足日照标准要求。

2.若计算结果不满足日照标准要求,应采取调整方案或改变建筑设计等措施进行改善。

建筑间距与日照计算

建筑间距与日照计算

建筑间距与日照计算摘要:一、建筑间距与日照计算的背景和重要性二、建筑间距的计算方法和影响因素三、日照计算的标准和方法四、建筑间距与日照计算的实际应用五、建筑间距与日照计算的未来发展趋势正文:一、建筑间距与日照计算的背景和重要性建筑间距与日照计算是建筑设计中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建筑物的采光、通风和节能等方面。

合理的建筑间距和日照计算能够确保建筑物内部的采光需求,提高居住者的舒适度,同时也能节约能源,降低建筑物的能耗。

二、建筑间距的计算方法和影响因素建筑间距的计算方法通常考虑到地理纬度、建筑朝向、建筑物的高度、长度以及建筑用地的地形等因素。

其中,地理纬度和建筑朝向是影响建筑间距的主要因素。

地理纬度越高,太阳的高度角越低,建筑物的日照时间就越短;建筑朝向不同,建筑物的日照时间也会有所不同。

此外,建筑物的高度、长度和地形也会对建筑间距产生影响。

三、日照计算的标准和方法日照计算的标准通常根据国家和地区的规范进行制定。

例如,我国的《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GB/T50947-2014) 规定了建筑日照计算的参数和方法。

日照计算的方法一般采用太阳高度角、建筑物的高度、地面的高度等因素进行计算,以确保建筑物内部的采光需求。

四、建筑间距与日照计算的实际应用在建筑设计中,建筑间距与日照计算的实际应用非常广泛。

例如,在住宅小区的设计中,需要根据日照计算结果来确定建筑物的布局和间距,以确保每个住宅单元都能够获得充足的阳光。

此外,在商业建筑、公共建筑等领域,建筑间距和日照计算也同样重要。

五、建筑间距与日照计算的未来发展趋势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土地资源的日益紧张,建筑间距与日照计算的未来发展趋势将更加注重节约用地和提高建筑物的采光性能。

《住宅建筑规范》详解

《住宅建筑规范》详解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编制组 北京
2006.05
案例:正面间距是控制日照标准的简化的方 法,是以较长的平行条式住宅为计算样品, 但实际情况复杂,高宽比影响较大;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编制组 北京
18 、如何确定住宅的侧面 间距?
2006.05
住宅建筑侧面间距有两种 情况,(1)对于侧面没 有主要居室开窗的住宅建 筑,通风、采光、消防, 特别是视觉卫生以及管线 埋设等要求往往是主要的 影响因素,许多城市都按 照自己的情况作了一些规 定。(2)对于侧面有主 要居室开窗的住宅侧面间 距,还要考虑日照要求。
《日本建筑标准法》 l时间带: 冬至日 8 点到 16点(北海道 9 点到15点)的时间带。 l测定水平面: 低层居住用地:1.5米; 其他地区为4米 l 其他地区的建筑物高度超 过10米,并在规制区域产生落 影的情况,也必须遵照以上五 条规定。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编制组 北京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编制组 北京
2006.05
4.1.1 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 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 、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 表4.1.1的规定;对于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 定: 1 老年人住宅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h的标准; 2 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 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h的标准。
2006.05
•良好的外部环境是保证住宅具有卫生、健康 的内部环境和良好居住生活品质的外部条件。 •配套服务设施、交通、空间关系与场地利用 等都是住宅的功能延伸。 •本章立足以人为本,安全、卫生(健康)、 方便、舒适和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为目的。 •反映住宅外部环境的功能、性能的最基本的 要求。 •以现有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为基 础,结合现行标准规范中有关的强制性条文以 及相关研究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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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计算间距:大寒日、冬至日的区别
在计算日照间距时,区分了大寒日、冬至日
请问他们的区别在哪?
具体有何规定?
哪个要求更高?

以下是“居住区设计规范的条文说明”的具体内容,希望能解答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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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改变过去全国各地一律以冬至日为日照标准日,而采用冬至日与大寒日两级标准日。过去,

我国有关文件曾规定“冬至日住宅底层日照不少于一小时”。从表1反映的实施情况看全国绝
大多数地区的大、中、小城市均未达到这个标准。大多数城市的住宅,冬至日前后首层有一
个月至两个月无日照,东北地区大多数城市的住宅,冬至日日照遮挡到三层、四层。这些城
市若适当提高日照标准,仍不可能达到首层住宅冬至日有日照的要求,更达不到冬至日日照
标准,因而,无法以冬至日为标准日,而只能采用第二档次即大寒日为标准日。据此,本规
范采用冬至日和大寒日两级标准。

国际上许多国家也都按其国情采用不同的日照标准日:原苏联北纬58°以北的北部地区以清
明(4月5日)为日照标准日(清明日照3小时),北纬48°~58°的中部地区以春分、秋分
日(3月21日、9月23日)为标准日,北纬48°以南的南部地区采用雨水日(2月19日)
为标准日(参照前苏联建筑规范СНИПⅡ一6075);原西德的标准日相当于雨水日;欧美、
伦敦采用的标准日为3月1日(低于雨水日,高于春、秋分日)等,所以,采用冬至日与
大寒日两级标准日,既从国情出发,也符合国际惯例。

2.随着日照标准日的改变,有效日照时间带也由冬至日的9时至15时一档,相应增加大寒
日8时至16时的一档。有效日照时间带系根据日照强度与日照环境效果所确定。实际观察
表明,在同样的环境下大寒日上午8时的阳光强度和环境效果与冬至日上午9时相接近。
故此,凡以大寒日为日照标准日,有效日照时间带均采用8时至16时;以冬至日为标准日,
有效日照时间带均为9时至15时。

有效日照时间带在国际上也不统一,一般均与日照标准日相对应,如原苏联南部地区以雨水
日为日照标准日,有效日照时间带为7时至17时; 的北海道则采用9时至15时,其他地
区8时至16时。

综上所述,本规定按建筑气候分区和城市规模大小将日照标准分为三个档次,即第Ⅰ、Ⅱ、
Ⅲ、Ⅶ气候区的大城市不低于大寒日日照2h,第Ⅰ、Ⅱ、Ⅲ、Ⅶ气候区的中小城市和第Ⅳ
气候区的大城市不低于大寒日日照3h,第Ⅳ气候区的中小城市和第Ⅴ、Ⅵ气候区的各级城
市不低于冬至日日照h。据此规定,比较各地现行日照间距,(表1)第Ⅱ、Ⅲ气候区的大
中城市大多由现行的接近大寒日日照lh提高到大寒日日照2h,难度不大;第Ⅳ气候区大城
市的日照标准有的保持现行水平,有的略有提高,难度也不大。中小城市的日照标准提高的
幅度与大城市提高的幅度有的相当,有的略高一些;第Ⅴ、Ⅵ、Ⅶ气候区的现行日照间距已
达到或接近本标准。提高幅度较多的是第Ⅰ气候区中北纬45°以北的哈尔滨、齐齐哈尔等大
城市和一些中等城市,其中大城市难度较大一些,但据调查反映,现行日照标准过低,居民
反应较大,本规范仅作适当提高是完全必要的,通过努力是可以达到的。

3. 老年人的机能、生活规律及其健康需求决定了其活动范围的局限性和对环境的特殊要求,
因此,为老年人服务的各项设施要有更高的日照标准,在执行本规定时不附带任何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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