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金政办发〔2016〕77号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金政办发〔2016〕77号婺城区、金东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金华市区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8月15日金华市区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金华市区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改善城市停车环境,促进城市交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金华市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金华市区二环路(含二环路)以内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及运行等相关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各类机动车停放的露天场所和室内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公共停车场,是指为社会车辆提供停车服务的场所,包括独立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和建设工程配建的公共停车场。
专用停车场,是指为本单位、本居住区车辆提供停车服务的场所,包括建设工程配建专用停车场、建筑区划内共有部位施划的停车位等。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是指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背街小巷以及城市道路规划红线外与建筑物外缘之间开放式场地内施划的临时停车泊位。
第四条金华市区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按照“市级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各区具体负责”原则实施,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制定停车场建设年度计划,落实专项资金,确保加快推进。
浙江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导则

浙江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导则浙江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编制单位: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二〇一〇年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总体规划阶段 (3)第三章专项规划阶段 (6)第四章详细规划阶段 (12)第五章附则 (13)附录一:名词解释附录二:附表附录三:现状基础资料主要内容附录四:相关专题研究浙江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合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提高城市土地综合利用效率,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运行效率,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城市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适用于本省范围设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县城和中心镇可参照本导则执行。
第三条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是城乡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划范围、期限及规模应与相应城乡规划一致,并纳入相应城乡规划同步实施。
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应与国土、交通、市政、防灾、环保、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专项规划相衔接与协调,其规划应着重落实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等地下公共空间设施。
第四条根据相对应的城乡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分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三个阶段。
总体规划阶段应有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内容,规模较大的城市应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进行专题研究。
总体规划批准后,各地应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作为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管理的依据。
详细规划阶段,分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两个层次,都应有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内容。
第二章总体规划阶段第五条总体规划阶段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主要任务:提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基本原则和建设方针,对地下空间开发需求量进行初步预测,初步划定地下空间管制区范围,确定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功能、开发强度、总体布局和竖向分层规划,提出各类地下设施的布局要求,提出地下空间建设时序和重点建设区域,提出保障规划实施的对策和建议。
金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二十一条平行布置的多层居住建筑的建筑间距规定如下:
〔一〕朝向为南北向的多层居住建筑,即正南北和南偏东〔西〕45º以内〔含45º〕〔下同〕,其建筑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倍;旧城改建可酌情降低,最低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倍;且建筑间距不小于16米。
〔三〕朝向确实定以被遮挡建筑为准。
第二十四条高层建筑与居住建筑建筑间距,除保证被遮挡居住建筑满足第二十条规定外,应同时满足以下规定:
〔一〕面宽大于42米;;且建筑间距不小于24米。
〔二〕面宽在24米〔含24米〕与42〔含42米;;且建筑间距不小于24米。
〔三〕面宽小于24米,且建筑间距不小于24米。
南北向高层建筑与其南侧相邻地块的多层南北向居住建筑建筑间距不得小于多层南北向居住建筑高度的1.2倍,高层建筑主楼退离南侧自身用地边线不小于多层南北向居住建筑不小于14米;且建筑间距不小于24米。
第二十七条建筑平行布置,遮挡建筑为多层、高层建筑时,新建被遮挡居住建筑下部为非居住用房的,其建筑间距计算可扣除非居住用房的高度;当被遮挡居住建筑为现状建筑〔不包括同步规划先行建造的居住建筑〕时,其建筑间距计算不得扣除非居住用房的高度。
45
40
高层
35
30
工业建筑、仓库
按金华市区工业建设工程用地规划适建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对未列入?建筑密度和容积率控制指标表?〔表一〕的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体育场馆以及医疗卫生、文化艺术、幼托等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按有关专业标准或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
第十二条鼓励合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地下空间的建筑面积一般不计入建筑容积率。
〔一〕属文物古迹、历史风貌的建筑应符合有关保护规定;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金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1.28•【字号】金政办发[2011]127号•【施行日期】2011.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金政办发〔2011〕12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金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10〕112号),设立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主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划入原市建设局除城市客运管理、城市规划管理以外的职责。
(二)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扩权强县改革中省政府、市政府规定应当交由县(市、区)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
(三)加强城乡住房保障,加快建立健全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加快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四)加快实施新型城市化战略,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二、主要职责(一)负责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
拟订全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房源筹集,廉租住房和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土地等保障要素的落实;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
指导全市房产权属登记、确权、发证工作;指导产权审核、处理、产籍管理工作。
(二)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规范工作。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金华市区贯彻落实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新标准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金华市区贯彻落实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新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4.29•【字号】金政办发〔2016〕41号•【施行日期】2016.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定额正文关于金华市区贯彻落实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新标准的通知金政办发〔2016〕41号婺城区、金东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修改决定已于2015年12月4日经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并已公布。
为深入贯彻修改后《办法》关于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新标准(以下简称“新结建标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市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行为,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新结建标准执行时间在2015年12月10日(含)之后,金华市区范围内通过招拍挂(协议)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签订出让或者租赁合同,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已出具划拨决定书的地面民用建筑项目,按新结建标准执行;在2015年12月9日(含)之前,金华市区范围内通过招拍挂(协议)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签订出让或者租赁合同,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已出具划拨决定书的地面民用建筑项目,按原结建标准执行。
二、新结建标准执行范围在金华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和省人民防空重点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以及依法设立的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港区)和重要经济目标等区域内新建(含改建、扩建,下同)地面民用建筑的,按照执行时间要求落实新结建标准。
在乡、非人民防空重点镇新建地面民用建筑的,不需要修建防空地下室。
三、新结建标准防空地下室修建比例(一)在金华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以及依法设立的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港区)新建居民住宅的,按其地面总建筑面积的9%修建防空地下室;新建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按其地面总建筑面积的6%修建防空地下室。
《浙江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

图 1 各设区市地下空间现状建筑面积(截至 2014 年底)
(备注:杭州市为 2011—2014 年数据,其他设区市为历年统计汇总数据)
——地下空间功能多样化布局成效凸显。杭州、宁波结合城 市轨道交通建设探索地下商业、停车、市政、公共设施一体化建 设,且结合新城发展建设了地下综合管廊;嘉兴结合商务办公楼 宇和总部产业园建设探索了地下空间的互连互通和不同主体地 块的整体开发建设;金华结合物流基地建设了地下仓储物流设 施。地下空间功能的多样化缓解了城市交通拥堵,有效推动了城 市功能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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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社会效益、战备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三)总体目标 “十三五”期间我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总体目标是:通
过科学布局、分层指导、完善功能、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有序 推进,全面提升全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建设、管理和 维护水平。到 2020 年,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政策法规体系日趋 完善,基本形成地上地下一体化的规划体系和空间管理体系;推 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从单一投资来源为主向多元投资主体转变, 从浅层单功能开发向深层多功能开发转变,从散点式开发向轴 向、网络化整体开发转变,从单一地下空间开发向互联互通的地 下城建设转变,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水平显著提升。
4、地下空间信息普查和信息系统建设相对滞后,综合协调 机制仍不健全
全省地下空间资源普查开展不足,各城市存在地下空间基础 数据资料不完整、信息共享不足、统计口径和标准不一致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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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约了地下空间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多数城市仍未建立统一的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协调机构,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重大事项的 管理主体和责任主体不明确,造成地下空间规划建设管理缺位, 存在重建设轻维护的现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 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全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十三五” 规划》和《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建设厅)与浙江省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联合编制了《浙江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十三五” 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立足我省发展实际,从规划、 建设、管理、法规等层面提出我省“十三五”期间城市地下空间开 发利用的发展目标、工作任务及主要保障措施,是指导各地开展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

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24.07.31•【文号】自然资发〔2024〕146号•【施行日期】2024.07.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4〕1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工作的意见》,统筹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合理开发利用,充分挖掘地下空间资源潜力,提高土地要素配置的精准性和利用效率,使优势地区有更大发展空间,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探索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合理开发利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促进城市地下空间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为目标,细化土地管理政策单元,强化规划引领、优化供应体系、加强产权保护、改进监测监管,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政策体系,探索推进城市地下空间有序开发利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空间支撑和要素保障。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要遵循以下原则:因地制宜、有序开发。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要与城市发展阶段、功能定位、空间布局相适应,充分考虑地质、水文等自然环境条件和环境保护、文物保护、防洪排涝抗震等要求,尽可能降低自然灾害风险,明确可开发利用和限制、禁止开发利用区域,合理确定开发利用时序。
统筹规划、分类指导。
地下空间要与地表、地上空间统筹规划,协调人防、交通、防洪排涝等相关规划,处理好相邻关系,在充分考虑安全的前提下,明确准入要求,实行分类指导。
根据需要,依法设立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等,加强规划实施全过程监管。
公共优先、复合利用。
坚持把公共利益放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首位,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安全韧性建设要求,服务民生、平急两用、平战结合,实行竖向分层立体综合开发和横向空间连通开发,坚持安全环保,推进复合利用。
金华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_城乡园林规划_工程科技_专业资料

根据规划实施的时序,近期主要开发建设江北商业中心区、江南商 业副中心两个地区的地下空间。
地下空间的布局——“双轴、十二片”的布局模式
根据“金华市城市总体规划”提出的中心 城区“一中两翼”总体框架以及“一个核心区 七大功能区”的总体布局,结合“金华市商贸 流通及商业网点发展规划”提出的“一主四副 二区多节点”的商业服务设施网络体系,按照
城市地下空间布到局要20求2,0年金华中心城区 地下空间平面布局形成“双轴、 十二片”的点状发展态势。
时
期
期
人均GDP
西欧及北美
人均GDP
日本
人均GDP
五、建设现状
金华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历史与现状
金华地下空间的利用早期主要是以人防工事为主,但规模 较小,普遍在1000㎡以下,主要分布在金华中心组团各大厂 矿企事业单位内。
1978年以后,人防部门提出“平战结合”的建设要求,在 满足城市人防要求同时,平时兼做一定社会用途,如停车场、 商场等,但建设标准仍较低,不过客观上大量的投入运营也创 造了一定的社会效益。
20世纪90年代,金华结合城市建设新建了一批质量较高的 地下工程,高层地下室普遍得到利用。人防工程在此期间也得 到很大的发展,包括单建附建工程。
最近几年建设的地下建筑大多数是为了满足城市停车的增长 需求以及其它公共设施的需求,多分布在近市中心区,主要用 于停车、公共活动、生产等。目前人防工程仍是地下空间开发 利用的重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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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防工程建设处于省内领先地位。
但是根据金华实际,从未来战争的 发展需要、缓解城市矛盾、保持城 市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来看,金华宝
贵的地下空间资源尚需要进一步系
统开发利用。
根据建设部108号令《城市地下空 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和市政府的指示, 结合《金华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 (2006—2020)》,编制《金华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务设施、市政设施、人防设施;
七、地下空间开发的远景构想; 八、地下空间开发的近期建设规划; 九、规划实施措施。
规划背景
地下空间是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宝贵的城市空间资源。实践证明地下空间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已成为人类摆脱发展进程中新的生存空间危机,解决城市用地不足、交通拥挤、环境污染、防灾抗毁、 空间饱和等难题,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必不可缺的重要途径。
规划范围、年限
本规划范围为中心城区,面 积约281平方公里,与地面城市 总体规划范围相一致。 研究范围兼顾金华市区2044 平方公里,相关的规划原则、政 策法规、布局结构统一考虑。 规划期限:2008——2020年 近期:2008——2010年 远期:2010——2020年 远景:2020年以后
中心地区规划范围图
回溪公园 火车西站区域
婺城新城 区中心区
城北片中心区 火车南站区域 金东新城区 商业中心区
地下空间平面布局形成“双轴、 十二片”的点状发展态势。
双轴:即一纵一横两地下空间开发集聚 带,分别是沿南北向的八一路和东西向 的李渔路两条城市发展主轴线两侧一公 里左右范围。 十二片:即地下空间开发的十二个重点 区域,展开“面”状的多层次地下空间 立体开发。具体是指人民广场、回溪公 园、江南商业中心、火车西站、金东新 城区商业中心、婺城新城区中心、多湖 中心、城北片中心、汽车南站、湖海塘 居住综合特色区中心、体育公园、火车 南站等区域及其周边地带。
基本模式
串联空间 独立空间 地铁车站 地铁线网
组合模式
重点区域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引导
一、江北中心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引导
1、规划范围 与江北商业主中心范围一致,以人民广场为核心,东接新华街、后 街、明月街等,北至新狮道口,西至五号路、青年路等,南抵婺江, 用地范围约120公顷。 2、现状问题 建设不均衡,支路网密度低,停车难,地下空间缺乏串联,未形成 地下空间体系。 3、地区的功能 根据金华市总体规划,以人民广场为核心的江北中心区是金华市市 级商业主中心,以商贸、商务为主。通过地上、地下空间的整合、功 能互补,共同承担金华市级商贸、商务复合中心的功能。 4、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总体思路 规划结合二百地块、锦绣金华地块和二七新村地块的改造,建设新 华街、中山路、五一路、横街口地下综合街等串连空间,串连各地块 内的私有空间,将人民广场东侧的商业步行空间逐渐向西扩延,并与 现有人民广场西侧已有的地面、地下的商业空间相连接形成一体化的 商业空间系统。远景结合轻轨站点开发利用回溪公园的地下空间,建设块状串
人防与普通地下室分布现状
最近几年建设的地下建筑大多数是为了满足城市停车的增长 需求以及其它公共设施的需求,多分布在近市中心区,主要用 于停车、公共活动、生产等。目前人防工程仍是地下空间开发 利用的重要部分。
金华市中心城区已开发的地下空间布局主要以点状形式存在, 相互之间联系较少。
人防小百货
六、存在问题
一、 政策法规不健全 缺乏完善的政策法规指导,地下空间的平面和竖向权属界定不清、投融资体制不健全。地下空 间的产权、分层和有偿使用等方面没有具体的法律规范、新区开发时共同管沟建设也没有规范支持 等等,使得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总是与城市发展的客观需求相脱节。 二、使用管理不科学 由于金华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多个管理部门共同管理,这种多头管理的形式往往造成无人管 理,其弊端已在地下空间开发的实践工作中有所显现。如铺设地下管线时,由于统一的管理协调不 到位,施工时间、地点、程序没有一个统一协调,结果造成反复开挖路面的“拉链路现象”。 三、规划滞后 由于缺乏系统规划,一些高层建筑将会对未来规模较大或连续性地下工程(如地下轨道交通、 共同沟等)的建设产生一定的阻碍作用。新区开发过程中其地下空间利用基本处于空白,非常有利 于“先规划再建设”,但也缺乏相应的地下空间规划。 四、对地下空间资源的认识不够 金华中心城区的地面空间,特别是中心组团的地面空间已显拥挤,但是在解决交通、公用设施 等城市根本性问题时,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思路还不够开阔,对地下空间的认识更多地停留在它的 商业功能和人防功能,而不是将地下空间视为一种用于解决各种棘手城市问题的宝贵资源,没有从 城市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进行地下空间开发。 五、建设水平较低,功能单一,效益不高 金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主要以人防工程以及平战结合的第三产业类 工程为主,作为现阶段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主体的人防工程,不仅平时利用率低,而且功能单一, 利用效益低,在功能上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结合不紧密,不利于城市基础设施功能的增强和城市 的可持续发展。
浅层可有效开发地下空间资源分布
中层可有效开发地下空间资源分布
深层可有效开发地下空间资源分布
三、地下空间需求量预测
地下空间需求量取决于城市发展规模、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城市空间(含地上、地 下)布局、人的活动方式、信息等科学技术水平、自然地理条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多 种因素。截至2007年底,金华市区地下空间规模总量约为55万平方米。
金华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2008年-2020年)
金华市城市规划设计院
成果概要
《地下空间规划》的成果共分为文本、说明书、附件专题研究、图件、基础资料附表。 一、规划文本:文本是规划的法定性文件,阐明了规划依据、规划指导思想、规划目标策略、 发展需求、控制规模和布局形式,对地下交通、地下市政设施等十余项专项进行了系统规划。
规划采用经验法、类比法、分类需求法等方法预测得出市区到2010年各类 地下空间需求量为100万㎡左右,到2020年地下空间需求量量为155万㎡左 右;到2050年地下空间需求量量为365万㎡左右。
四、经济基础:经济发展水平达到地下空间提升品质型开发阶段
国内外城市的发展经验表明,一个城市或地区的 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时,即具备大规模有序开发利 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的经济基础。截至2007年底,金华 人均GDP现在已超过3000美元,并已达到4000美元 以上,因此金华已具备了相应的经济基础,金华市未来地 下空间开发利用将以提升品质为目标导向。
地下空间开发潜力
发 展 时 期
人均GDP
金华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三个阶段 发 展 时 期 发 展 时 期
人均GDP 西欧及北美 日本
人均GDP
五、建设现状
金华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历史与现状
金华地下空间的利用早期主要是以人防工事为主,但规模 较小,普遍在 1000 ㎡ 以下,主要分布在金华中心组团各大厂 矿企事业单位内。 1978 年以后,人防部门提出“平战结合”的建设要求,在 满足城市人防要求同时,平时兼做一定社会用途,如停车场、 商场等,但建设标准仍较低,不过客观上大量的投入运营也创 造了一定的社会效益。 20世纪90年代,金华结合城市建设新建了一批质量较高的 地下工程,高层地下室普遍得到利用。人防工程在此期间也得 到很大的发展,包括单建附建工程。
五、基础资料附表:主要包括截止2007年底金华市区防空/普通地下室街道分布表。
主要内容
一、基础研究:现状分析、地下空间开发资 源量评估与地下空间开发需求量分析; 二、国内外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经验借鉴; 三、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布局结构:平面布局
与竖向分层规划;
四、重点区域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引导; 五、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管理技术引导; 六、地下空间专项规划:地下交通、公共服
连空间。最终形成江北中心区地下空间的主体,系统连通区域内独立空间。但根 据江北中心区现状问题分析,地下空间内容应优先满足停车设施的需要。
地下空间的布局——“双轴、十二片”的布局模式
根据“金华市城市总体规划”提出的中心 城区“一中两翼”总体框架以及“一个核心区 七大功能区”的总体布局,结合“金华市商贸 流通及商业网点发展规划”提出的“一主四副 二区多节点”的商业服务设施网络体系,按照 城市地下空间布局要求 , 到2020 年金华中心城区
一、自然条件:地质条件适合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市区属于丘陵低山盆地,中心城区范围内无地质断裂带,地下水位较为稳 定,根据金华城市地质调查报告显示,市区范围内地质条件较为适合地下空间开发。
金华市工程地质现状图
金华市工程建设适宜性分区评价图
二、地下空间的资源量分析
总体上看,金华中心城区地下空间资源分布并不均衡,受自然条件和现状建设条件 的影响,金华中心城区地下空间资源的浅层资源量呈现平地少、山地多的特点,中层资 源量主要受地质条件和中高层建筑基础的影响,除高层建筑密集区以外,在其他地区分 布较为均衡。 在平面分布上,根据市区城市建设现状、未来发展规划、工程地质条件以及施工经验, 到规划期末金华主要开发中心城区内除文物古迹保护用地和地下文物埋藏区以外的公园、 绿地、道路、广场及建筑物的下部空间。在竖向分布上参照国内外竖向层次划分的标准, 根据金华市水文地质情况和经济水平,规划将市区地下空间竖向层次划分为浅层、中层、 深层三层,其中0~-20m为浅层;-20~-40m为中层;-40m以下为深层。本次规划在 0~-20m的浅层范围内做细化不同层次的功能安排,对-20m以下地下空间作远期预留。
规划标与总体思路
本规划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地下空间资源的综合利用,进一步从立体空间上合理有序地 组织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土地的利用率,提高市民生存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以地下人防 工程为重点,到2020年,把金华建设成为地上地下协调发展、环境优美、运行高效、自 我防护能力强的现代化城市。 本规划属于总体规划阶段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主要任务是确定金华市地下空间开 发利用的总体思路、布局结构和发展策略,规划重点为地下空间的规划布局、重点区域地 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规划引导以及各专项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