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合集下载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农委关于抓紧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有关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农委关于抓紧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有关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农委关于抓紧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8.10•【字号】•【施行日期】2017.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其他规定正文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农委关于抓紧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县、区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制定了《全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工作方案(2018—2020年)》,从2018年起,整合优化相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重点支持畜牧大县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基础设施建设。

现就做好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和项目县名单遴选工作通知如下:一、项目县申报范围根据国家要求,项目县申报范围为畜牧大县,我省共22个县(区),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项目县申报条件(一)政策条件。

县(区)政府高度重视农牧业发展,有明确的产业发展意见或规划,已形成有效的组织协调机制,出台具体支持政策。

(二)产业条件。

畜牧业为当地农业的主导产业,畜禽规模养殖比重较高,县(区)政府畜牧业发展思路清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潜力较大。

基本确立了适应当地环境特点、畜牧业发展现状的畜禽粪污处理及利用模式,粪污收储体系和利用机制健全,有机肥、沼气、生物天然气等产品利用渠道畅通稳定,能够实现可持续运行。

(三)区位条件。

区域生态位置敏感,资源环境压力大,水环境敏感或为承接畜牧业产业转移的重点区域,优先选择水网地区、重要河流和湖泊分布区。

(四)项目条件。

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畜禽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等环节的基础设施建设。

主要包括规模化养殖场的粪污处理利用设施、粪污处理配套设施改造升级以及区域性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大型沼气工程等。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畜禽养殖场备案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机构信息管理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畜禽养殖场备案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机构信息管理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畜禽养殖场备案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机构
信息管理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报》
【年(卷),期】2017(000)012
【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农业)局(厅、委、办),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畜牧兽医局:按照《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农业部部令第67号)规定,养殖场应当依法向所在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养殖代码。

在落实过程中,各地普遍存在备案不全、无依据设置备案条件、规模标准不统一、数据散落等问题。

为此,我部开展了全国畜禽规模养殖场摸底调查,开发了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平台,拟对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机构等基础信息实行全国联网、统一编码管理,为实现全覆盖监管和信息可追溯奠定基础。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总页数】3页(P52-5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2.4
【相关文献】
1.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畜禽养殖场备案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机构信息管理的通知》[J],
2.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 [J], ;
3.农业部要求加强畜禽养殖场备案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机构信息管理工作 [J], ;
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 [J], ;
5.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9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备案情况的通知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关于印发《生猪规模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设备配置技术规范》的通知(农机鉴推[2020]163号)

关于印发《生猪规模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设备配置技术规范》的通知(农机鉴推[2020]163号)

政策法规畜牧业环境 2021.014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畜牧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农机发〔2019〕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指导生猪规模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设备的科学配置和规范管理,促进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进步,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组织制定了《生猪规模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设备配置技术规范》。

现印发你们,请参考使用。

附件:生猪规模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设备配置技术规范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2020年12月30日生猪规模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设备配置技术规范粪污资源化利用机械化对于构建循环养殖模式、推进种养结合具有关键性作用。

为指导生猪规模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设备的科学配置和规范管理,促进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进步,特制定生猪规模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设备配置技术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生猪规模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设备的一般性、常规性配置。

一、粪污资源化利用主要模式1.肥料化利用模式。

指猪场产生的粪污经收集和固液分离后,固态物质经专业化组织进行有机肥加工或经堆肥发酵就近还田利用的模式。

固液分离后液态物质可做沼气工程的原料,或经氧化塘无害化处理储存后,在农田需肥和灌溉期间还田。

该模式要求有一定容积的贮存设施,周边配套相应面积的农田,同时需配套建设粪水输送管网或粪水专用运输车辆。

2.能源化利用模式。

该模式以专业生产可再生能源为主要目的,通过收集周边养猪场粪便和污水、建设大型沼气工程,进行高浓度厌氧发酵生产沼气,沼气发电上网或提纯为生物天然气利用,沼渣生产有机肥还田利用,沼液作为液体肥料还田利用或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该模式可能源化利用效率高,但一次性投资高、集中产生的大量沼液需配套后续处理利用工艺,处理成本较高。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绩效评价案例分析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绩效评价案例分析

财政监督CAIZHENGJIANDU 20245行业预算绩效管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绩效评价案例分析●李庆军苏亚【摘要】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是我国农业污染治理的主要领域,也是当前畜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是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重要行动之一。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为实现畜禽污染治理与经济发展协调统一的循环经济提供了可行性,但目前治理工作主要由政府积极推动,中央和地方财政、国家农业专项都投入资金推动实现循环经济治理模式运行。

本文通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绩效评价案例分析,从中发现项目运行机制的不足之处,有利于进一步整改完善,促进畜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污染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目标。

【关键词】畜禽粪污资源化绩效评价近几年,我国养殖量增长迅速,养殖方式从家庭散养快速转变为规模养殖,在保证市场畜禽产品供给稳定的同时,畜粪污所造成的农业面源污染也越来越严重。

根据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农业农村部2020年6月8日联合发布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数据,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COD)1000.53万吨,氨氮11.09万吨,总氮59.63万吨,总磷11.97万吨,分别占农业源排放量的93.72%、51.3%、42.14%、56.46%;分别占全国污染物总排放量的46.67%、11.51%、19.61%、37.95%。

从污染源普查数据看出,在全国污染物总排放量中,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量占比较大,也是造成农业面源污染日益严重的重要原因。

畜禽养殖业环境问题已成为影响产业自身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畜禽养殖污染物减排责任重大,要从加强环保设施建设、提高废弃物利用率入手,推动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实现产业优化和升级。

国务院颁布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是国家层面出台的农业环境保护类法规,《条例》将废弃物的综合利用作为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的根本手段,并对综合利用的激励措施作出了规定,如鼓励利用废弃物生产沼气、对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进行补贴、对有机肥购买使用补贴等优惠政策。

农业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农业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农业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8.03.08•【文号】农牧发〔2018〕4号•【施行日期】2018.03.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农业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农牧发〔201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要求,农业部会同环境保护部制定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农业部环境保护部2018年3月8日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地方人民政府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责任,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农业部会同环境保护部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第三条考核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遵循客观公正、突出重点、奖惩分明、注重实效的原则,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第四条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考核内容主要是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与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依据国家确定的总体目标,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到市(地)、县级人民政府,把重点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畜牧大县,确定年度目标,合理安排重点任务和实施进度,明确配套政策、资金来源、责任部门和保障措施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5.31•【文号】国办发〔2017〕48号•【施行日期】2017.05.31•【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我国畜牧业持续稳定发展,规模化养殖水平显著提高,保障了肉蛋奶供给,但大量养殖废弃物没有得到有效处理和利用,成为农村环境治理的一大难题。

抓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关系畜产品有效供给,关系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改善,是重大的民生工程。

为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保供给与保环境并重,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畜牧大县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为主要处理方向,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扶持政策,严格执法监管,加强科技支撑,强化装备保障,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有序推进。

统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协同推进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奖惩并举,疏堵结合,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保障畜产品供给稳定。

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

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

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1. 引言1.1 概述本文旨在探讨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的重要性及实施方法。

随着畜牧业的不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日益提高,合理利用和管理畜禽粪污已成为当务之急。

通过制定有效的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建立完善的台账管理系统,可以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1.2 问题背景当前,我国畜牧业发展迅速,但由于规模庞大、集中度高以及设施条件限制等因素,导致畜禽粪污处理存在一系列问题。

首先是废弃物处理能力滞后,造成大量粪便和废水无法得到有效处理,给周边环境带来严重影响。

其次是缺乏科学合理的资源化利用计划,使得可回收物质未能得到充分利用。

此外,在台账管理方面存在不规范、信息不全面等问题。

1.3 目的与意义本文旨在通过制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加强台账管理,实现畜禽粪污处理的高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具体目标包括: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优化畜牧业产业结构,实现高效养殖与环境协调发展;建立规范完善的台账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监管;推动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和现代化农业发展;为决策者提供科学依据,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向深入开展。

通过本文的研究和分析,可以形成一套科学、系统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模式,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并促进我国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最终目标是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在保护环境的同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2.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2.1 现状分析畜禽养殖业是我国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同时也面临着粪污处理难题。

大量的畜禽粪便排放给环境带来了严重的污染问题,而这些粪便本身携带着丰富的营养元素和有机物质,若能有效加以利用,不仅可以解决环境问题,还可创造新的经济价值。

在现有情况下,我们发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很多养殖场将粪便直接堆放或处理方式较为简单;其次,技术手段相对滞后,缺乏有效的资源化利用设备和技术支持;此外,在政策规范方面也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不足。

(完整版)养殖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完整版)养殖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2017年礼县永赢养殖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畜禽健康养殖项目实施方案二〇一七年九月目录实施方案 (1)一、项目概况 (3)二、建设背景与编制依据 (3)三、工艺技术方案 (5)四、建设内容 (6)五、投资概算 (7)六、资金筹措 (7)七、实施计划 (7)八、附件 (8)2017年礼县永赢养殖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畜禽健康养殖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17年礼县永赢养殖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畜禽健康养殖项目2、项目承建单位:礼县永赢养殖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3、项目建设法人:张永代4、项目主管单位:甘肃陇南市礼县畜牧兽医局5、项目建设地点:陇南市礼县肖良乡坪望村6、项目建设规模:扩建砖混和彩钢结构猪舍275㎡,修建排污管道150m,新建集污池140m³。

7、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 30 万元,其中财政补助25万,自筹资金 5万元。

8、项目建设期限:2017年9月中旬开始2017年11月中旬结束。

二、建设背景与编制依据1、项目由来项目由来: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财发〔201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种养结合、循环利用为主要推广模式,以畜禽养殖大县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有机肥和沼气等为主要利用方向,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全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积极贡献提升家禽规模养殖标准化水平,推进全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降低养殖成本,改善防疫条件,提高生猪生产能力的精神。

因此,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和要求,走标准化生猪养殖,决定建设该项目。

2、项目的必要性:近年来,虽然生猪养殖逐步向规模化方向发展,但是离标准化生产的要求相差很远,存在圈舍建造、废弃物处理、人流、物流等方面缺乏科学的设计和管理,有的圈舍间距太近,有的没有消毒设施,有的没有粪污处理设施,粪便到处堆积,病死畜乱扔等等,使空气和水流受到严重污染,成为疾病流行的隐患。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托普云农——致力于中国农业信息化的发展! 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省、自治区畜牧(农牧、农业)局(厅、委)、财政厅: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经国务院批准,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支持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经过县(市、区)申请、省级推荐、专家评审等公开竞争选拔程序,现已遴选确定了2017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重点县(市、区,以下简称重点县,名单详见附件)。为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理清思路,准确把握工作方向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是治理畜禽养殖污染的根本途径,关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乎生态文明建设,关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各级畜牧、财政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以就地就近用于农村能源和农用有机肥为主要利用方向,以畜禽养殖大县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持续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加快构建产业化发展、市场化经营、科学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新格局。 在工作推进中,各地要坚持落实责任,压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强化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探索建立强制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加强监督和管理;要坚持种养结合,统筹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能力,科学规划农牧业发展布局,推进种养结合、循环发展,实现区域内种养基本平衡,畜禽粪污就地就近消纳;要坚持市场化运作,完善激励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立有效的可持续运营长效机制。 二、明确任务,创新工作落实机制 中央财政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充分调动政府与市场两个积极性,加快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制和模式,大幅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确保在“十三五”时期基本解决大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和资源化问题。主要任务:一是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以种养结合为路径,建设相对完善的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畜禽粪污集中处理、农用有机肥生产、沼液储运等配套设施,打通粪污肥料化、能源化利用通道,实现畜禽粪污就地就近消纳;二是探索有效治理机制。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建立有效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制、市场运营模 托普云农——致力于中国农业信息化的发展! 式、政策支持体系和责任监督制度,因县制宜,因场施策,推广符合本地实际的粪污资源化利用主导模式。 各级畜牧、财政部门要注重创新工作机制,完善管理措施,扎实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省级畜牧、财政部门要加强监测,精准监管,强化对重点县工作情况的考核,探索采取“销号制”,根据考核结果,过关一个、销号一个;对考核不达标的县,要挂牌督办、公开通报,确保限期整改到位。各重点县要加强对县域内规模养殖场户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将环保达标、可持续运营作为工程验收的核心指标,确保真正过关、永久达标。 三、优化投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市场主体建设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设施和规模养殖场实现全量化有效处理进行适当支持。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重点用于规模养殖场改进养殖工艺和设备,建设畜禽粪污收集、贮存、处理设施和输送管网;建设畜禽粪污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等,但不得用于支持后续运营补助。资金安排适当向既是生猪养殖大县又是肉牛大县的重点县倾斜。 省级财政、畜牧部门要按照中央财政确定的补助标准,根据本地实际,结合重点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具体确定补助方式和补助对象,总体上要兼顾平衡、突出重点、集中投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体现激励约束,强化地方政府和市场主体责任,中央财政对重点县补助资金分两年安排,2018年将对绩效考核合格的继续适当给予奖补。 鼓励各地发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方式,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四、强化管理,确保政策取得实效 县级人民政府是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实施主体。相关省(自治区)畜牧、财政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指导督促重点县全面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一)完善实施方案。重点县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方案,细化具体政策措施和运用模式,明确支持主体和环节,科学确定补助方式,确保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各项措施符合实际、可操作、有实效。省级畜牧、财政部门要督促重点县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并尽快审定。省级畜牧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全省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工作方案,于8月31日前报送农业部、财政部备案,并于2018年1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农业部、财政部。 (二)细化技术路线。重点县要全面摸清区域内畜禽养殖状况,特别是规模 托普云农——致力于中国农业信息化的发展! 养殖场和集中养殖区域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基础信息,分门别类建立台账,按照整县推进的要求,统筹考虑猪、牛与其它畜禽,规模养殖场与散养户,肥料化利用与能源化利用,形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路线图,做到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具体。同时,结合农业部发布的7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因地制宜确定本地区的主推模式,在此基础上细化工艺技术并加以推广。 (三)完善配套政策。重点县要结合中央财政支持政策,及时出台或落实好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财政、土地和金融等扶持政策,整合各类资源,形成推动工作落实的强大合力。鼓励出台配套政策措施,统筹利用好畜禽标准化养殖、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等相关资金,合理布局、配套实施,加大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支持力度。 (四)强化宣传总结。相关省(自治区)要加强宣传报道,及时发布中央财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补助政策,释放积极引导信号,营造全社会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各地行之有效的典型案例,结合不同畜种和区域特点探索形成主推模式,示范带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附件:2017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重点县名单 农业部 财政部 2017年6月14日 2017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重点县名单

序号 所在省 数量 县名

1 河北 5 宣化区、辛集市、安平县、玉田县、滦平县 2 内蒙古 2 扎赉特旗、科尔沁区 3 辽宁 4 凌海市、瓦房店市、海城市、兴城市 4 吉林 1 农安县 5 江苏 4 东海县、灌云县、泰兴市、射阳县 6 安徽 2 泗县、太湖县 7 江西 2 高安市、进贤县 8 山东 5 安丘市、泗水县、肥城市、商河县、莱阳市 9 河南 6 辉县、西华县、确山县、伊川县、唐河县、新 托普云农——致力于中国农业信息化的发展! 智慧畜牧解决方案 一、智慧畜牧概述: 我国是一个畜牧大国,在实现畜牧业发展的过程中,面临着企业生产管理水平低、政府监管薄弱、环境污染、行业数据资源分散等问题,阻碍了现代畜牧业的快速发展。

蔡县 10 湖北 6 仙桃市、天门市、京山县、老河口市、浠水县、宜城市

11 湖南 8 耒阳市、桃江县、平江县、双峰县、溆浦县、湘乡市、道县、醴陵市

12 广西 2 博白县、容县

13 四川 3 宣汉县、三台县、泸县 14 云南 1 会泽县 合计 51 托普云农——致力于中国农业信息化的发展! 近年来,托普云农针对畜牧业的发展现状,借助新一代物联网和移动互联技术,面向各级畜牧监管部门提供养殖、防疫、检疫、屠宰、流通、分销、无害化处理、畜产品安全、重大疫病预警等在线监管服务,实现畜牧业的资源整合、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面向畜牧业养殖经营主体提供畜禽智能养殖和畜产品分销溯源等信息化管理系统,助力现代畜牧产业转型升级。 二、智慧畜牧解决目标; 1、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2、整体提升畜牧生产经营企业科学化、高效化、标准化管理水平。 3、加强动物重大疫病防控,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4、掌握第一手的信息数据,了解畜牧业发展态势,科学决策。 5、整合资源,形成畜牧业大数据中心,形成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数据集中管理。 三、智慧畜牧适用对象; 规模畜禽养殖企业、养殖场、家庭农场 畜牧主管部门

四、智慧畜牧业务应用; 1、智能养殖管理 环境监测、远程监控、智能控制、报警决策 2、动物产品分销追溯 分销凭证管理、标识管理、畜产品溯源管理 3、动物卫生监督管理 执法监督、证章管理、检疫防疫管理、屠宰管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 4、动物流通监管 网上备案审批、产销联防、调运备案、检查站报验 5、畜牧生态环境监管 污染点视频监控、污水治理监测、污水巡查政治、治污设备调控 6、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托普云农——致力于中国农业信息化的发展! GIS产业管理、免疫诊疗信息管理、疫病监测管理、疫病风险预警 7、畜牧产业GIS管理 规模养殖主体管理、饲料经营主体管理、兽医管理、诊疗机构管理 五、智慧畜牧典型案例; 浙江省数字畜牧平台 浙江省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监管系统 浙江省种畜禽信息管理系统 杭州市重大动物疫病预警信息系统 杭州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杭州市动物及动物产品分销追溯管理系统 杭州市畜牧局实验中心检测管理系统 杭州市宠物防疫管理系统 绍兴市畜禽产业管理系统 湖州市动物无害化处理管理系统 温州市重大动物疫病预警系统 温州市畜牧证章管理系统 丽水市动物防疫网格化管理系统 温州鹿城区动物检疫管理系统 杭州创辉动物产品分销追溯系统 衢州不老神家禽及产品追溯系统 桐庐沃德威先种猪智慧养殖管理系统 临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智慧农业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潜心12年致力于中国农业信息化的发展,是以农业信息化为核心,智能硬件为基础,系统平台可集成,服务网络覆盖全国的农业信息化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创新地将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运用在了农业领域,助推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 托普云农智慧农业整体解决方案在政府职能端和产业应用端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以省、市、县作为基点,建立智慧农业综合服务平台,大田、水产、养殖、设施农业等监控系统,为三农问题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技术解决方案。拥有顶层设计-方案制定-实施应用-技术支撑全套服务的丰富经验。目前已在全国上千家农业示范基地落地应用,上万套监测设备稳定运行中。 迄今已荣获国家发明专利5项,国家实用新型专利40项、产品软件著作权70余项,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级院士工作站、省级企业研究院、全国传感器标准成员单位,拥有大量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公司始终立足农业物联网关键技术研发,通过应用示范,探索农业物联网的产业化应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