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7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正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54号),加快我省各类开发区转型升级步伐,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把握发展方向,加强分类指导1.明确发展定位。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努力实现开发区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变、由速度数量向质量特色转变,将开发区建设成为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集聚区、创新驱动和绿色集约发展的示范区、产城一体和带动区域发展的新城区、开放型经济和体制机制创新的先行区。
2.提升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省开发区平均经营(销售)收入比2014年翻一番,进出口总额占全省比重达到6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全省比重达到70%,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开发区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50%,形成一批千亿元级园区。
3.加强分类指导。
国家级开发区要着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在更高层次参与合作和竞争,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实力较强的省级开发区要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提升带动区域经济发展能力,成为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发展初期的开发区要注重发挥比较优势,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打造特色产业集群。
二、加强管理整合,提升质量效益4.严格扩区管理。
提高省级开发区扩区标准,申请扩区的工业用地投资强度须不低于2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少于15万元/年,符合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要求。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2.22•【字号】合政[2006]1号•【施行日期】2006.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原材料工业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合政〔2006〕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关于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二月二十二日关于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为贯彻落实《关于优先加快工业发展的行动纲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合肥工业经济超常规、跨越式发展,根据合肥实际,制定如下政策。
一、设立“加快工业发展专项资金”1.设立“加快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实行总量控制和预算管理。
2.在本市区域内注册、生产的工业企业,不分所有制以及隶属关系,均属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二、鼓励投资工业项目3.建立《合肥市工业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
凡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政策和投资导向目录、属国家支持、省“861”计划、市“1346”行动计划和市重点的工业项目,均可列入《合肥市工业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
4.列入《合肥市工业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的项目,均可申请项目前期费用补助,每个项目前期费用补助最多可达200万元。
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项目,按实际支付的项目前期费用给予全额补助;投资额在3000万元---1亿元(含3000万元)的项目,按实际支付的项目前期费用70%给予补助;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实际支付的项目前期费用50%给予补助。
项目前期费用是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评价报告和相关论证的费用。
5.列入《合肥市工业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的项目,属企业利用自有资金或引进外来资金购置设备的,按当年实际完成投资额的6%在年终一次性给予补助,每个项目补助期不超过3年。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承接产业转移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若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承接产业转移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发文字号】合政[2010]29号【发布部门】合肥市政府【发布日期】2010.03.31【实施日期】2010.01.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承接产业转移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2011)[失效]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承接产业转移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合政〔2010〕2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合肥市承接产业转移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合肥市承接产业转移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的通知》(发改地区〔2010〕97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实施意见(试行)》(皖发〔2008〕17号),推进自主创新和承接产业转移,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合肥创新跨越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决定》(皖发〔2010〕2号)和《关于推进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皖发〔2008〕18号)以及我市《关于推进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合发〔2008〕28号),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进一步提升支柱产业创新能力,着力培育新兴产业集群1.对我市符合当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支持和鼓励产业的相关核心技术、重大装备的研发项目,或重大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单个项目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超过500万元以上的,对其超额部分给予20%、最高1000万元资助。
对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获得:国家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支撑计划、重大专项、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国家工信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国家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发展计划项目;国家财政部成果转化资金计划项目和省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发展计划、省科技厅火炬计划项目,并在本地产业化,其拨款资金在200万元以内的,给予国家、省拨款额50%配套资助;其拨款资金超过20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拨款额10%配套资助,最高配套资助不超过1000万元。
推进四个融合建设现代都市产业园——包河工业园转型发展之路

与存量优化上做文章 。一方面 , 加快 引进 符合 都市产业要求的企业入驻 , 形 成经 济 新 增量 ; 另一方 面 , 促 进存量 企业向高 端 领域和高端环节发展 , 引导低端和低效 企 业有序转移 , 优化存量结构 。 扶持园区优势企业快 速发展 。 坚持做 强车产业 。围绕汽车产业链 , 大力发展 车
树导 向 、 练 作风 、 塑形象 ” 为重 点 , 建 立每 路径。园区转型必 须坚持 走产城相 融 、 产 方米标准化厂房用以打造互联 刚产业园。
城互动 、 产城 共进之 路 , 努力实现 工业发
展与城 市建设良性 互动 、 经济发展与环境
与周边乡镇合作建设 , 引进联东集 团兴建
新传媒总部等 。
使员工生产不 出城 、 生活 不出 。 目前 , 园 区在建 已建公租 房 6 0 0 ( ) 余套共 3 ( ) 多万 平方米 ,拥有 5条公 交线路 、 3 所 学校 、 3 所医院 , 综合服 务能 力大幅提高 。
建设环境优美园区 。 严把项 目环保准 入关 , 增强 园区污水处理能 力 , 先后建 设
天学 习和每月考试制 度 , 实行量化绩效考 核 。深化城市管理改革 , 推动园 区市政管
理和物业管理市场化 。●
( 作 者 系 中共 包 河 区委 常委 、 副 区长 , 包河 工 业 园 党 工 委 第一 书 记 、 管 委 会 主
任 )
产业综合体 , 建成后预计年产值达 2 ( ) ( 1 亿
前、 车 中、 车后经济 。与上海交大 、 合工 大
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搭建企业服 务网 络平 台和企业互动平 台 , 建立企业定期座
谈、 定期 走访联系服 务和班子成 员包联 负
合肥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1年支持商务发展政策跨年度条款的通知

合肥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1年支持商务发展政策跨年度条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22.02.08•【字号】合商法〔2021〕40号•【施行日期】2022.0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合肥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1年支持商务发展政策跨年度条款的通知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根据《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商务部分)》(合商法〔2021〕4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合肥市促进消费高质量发展政策实施细则》(合商法〔2021〕73号)文件要求,现开始组织2021年支持商务发展政策部分跨年度条款申报兑现工作。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一)申报方式本通知所列政策条款原则上实行网上申报,企业申报主体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http://61.133.142.83/hfczxm/public/cyzcw/login),录入真实完整信息,完成注册。
及时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完成注册后,订阅申报通知,在申报通知板块中查找需要申报通知,进入后参照申报材料要求,准备相应材料电子版,上传申报材料。
),关注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
(二)申报时间2022年2月22日前完成网上申报。
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分配的用户名登录进行初审,对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后,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将经单位盖章的纸质材料一式2份送至市商务局。
逾期没有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条款及申报资料第一条《实施细则》(四)鼓励企业升限入统具体内容:对当年入统且零售额同比增长超过20%的限上法人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当年入统、零售额同比增长超过20%且零售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限上法人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1.合肥市范围内通过统计局网上直报系统上报统计数据的限上商贸企业;2.当年零售额(限上法人企业当年12月统计报表数据为准,下同)同比增长超过20%(无同期基数的以税务部门核定的纳税申报数据为准);3.当年新注册成立的企业视为零售额同比增长超过20%。
12.包河区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

包河区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为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推进城区工业转型升级,根据《包河区扶持产业发展政策的若干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资金安排和兑现范围1.设立产业扶持专项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和总量控制。
2.本政策的扶持对象,必须是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我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和建筑业企业。
二、工业扶持政策(一)鼓励扩大投资和发展新兴产业3.鼓励开展技术改造。
对当年列入“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总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含本数,下同)产业升级类项目,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4.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对当年新开工的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量子通信、通用航空、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总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其设备投资5%的投资补贴,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二)鼓励企业创新能力建设5.鼓励企业技术中心建设。
对新确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确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确定为省级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确定的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6.鼓励产学研用结合。
企业当年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共建技术中心、实验室、研究院等,取得研发成果(专利、新产品等),且当年销售收入增长10%以上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7.推动企业开展品牌建设。
对新确定为安徽精品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确定的市级品牌示范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确定的安徽省新产品,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每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
8.鼓励工业设计。
对新认定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9.推动企业质量建设。
新认定为安徽省质量奖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当年获得市级质量管理小组一等奖、市级五星级“现场管理星级班组建设”称号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不重复计算)。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中心城区工业优化布局转型发展意见的通知-合政[2012]24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中心城区工业优化布局转型发展意见的通知正文:----------------------------------------------------------------------------------------------------------------------------------------------------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中心城区工业优化布局转型发展意见的通知(合政〔2012〕2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加快中心城区工业优化布局转型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加快中心城区工业优化布局转型发展的意见为顺应工业化、城市化加速发展趋势,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中心城区工业优化布局和转型发展,加快构建产城一体化发展格局,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中心城区工业转型发展和调整产业结构为主线,以优化工业产业布局为抓手,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重点,大力实施“产城融合”发展战略,实现城区工业发展与城市建设良性互动,将中心城区建设成为新型都市工业集聚、现代服务业主导、高品质生态宜居的全省“首善之区”和辐射源。
二、实施范围主要范围指城市建成区,具体为二环以内和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后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审核公布的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合肥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合肥蜀山经济开发区、合肥庐阳工业园区、合肥包河工业园区、合肥瑶海经济开发区(含新站综合试验区)、安徽肥东经济开发区(指原龙岗开发区)定界范围。
三、转型方式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和环境保护等要求,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批实施的原则,主要采取异地搬迁、就地转型(退二进三)、建设标准化厂房、企业自行改造、依法关闭破产等五种方式,推进中心城区工业企业优化布局、转型发展。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高成长企业培育扶持若干政策》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高成长企业培育扶持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2.24•【字号】合政办〔2021〕6号•【施行日期】2021.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高成长企业培育扶持若干政策》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合肥市高成长企业培育扶持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1年2月24日合肥市高成长企业培育扶持若干政策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之都的实施意见》(合发〔2018〕18号)精神,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支持高成长企业不断做大做强,加快成长为重要的创新发源地,特制定如下政策。
一、建立高成长企业培育库建立高成长种子企业、潜在瞪羚企业、瞪羚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独角兽企业5个梯队的高成长企业培育库,每年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成长速度快的企业入库,对入库企业按年度实施动态管理。
二、支持企业研发创新鼓励高成长企业申报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对入库的高成长企业符合加计扣除条件的研发费用(以下简称研发费用),按如下条件给予奖补:当年研发费用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30%的高成长种子企业、超过15%的潜在瞪羚企业、超过10%的瞪羚和独角兽(含潜在)企业,分别按照研发费用的50%、20%和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当年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支持服务企业融资建立财政风险补偿机制,设立高成长企业培育贷,利用金融产品风险池资金支持高成长企业融资,对贷款担保损失给予最高50%财政补贴。
对担保公司按贷款金额1%/年的标准收取保费、商业银行按照同期限LPR利率发放贷款,高成长种子企业单户贷款金额上限500万元、潜在瞪羚和瞪羚企业单户贷款金额上限1000万元、潜在独角兽和独角兽企业单户贷款金额上限2000万元,财政给予商业银行贷款金额1%贴息、担保公司1%担保费补贴。
合肥市商务局关于申报典当行业发展激励资金的通知
合肥市商务局关于申报典当行业发展激励资金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合肥市商务局
•【公布日期】2018.07.19
•【字号】合商商贸〔2018〕154号
•【施行日期】2018.07.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
正文
关于申报典当行业发展激励资金的通知
合商商贸〔2018〕154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典当企业: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18〕24号)精神,我市设立典当行业发展激励资金。
请符合条件的典当企业,按《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操作规程(商务局执行条款)》(合商法〔2018〕153号)(操作规程网址
/2011/2016/201807/t20180718_2608017.html)的要求,在8月1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所在辖区商务主管部门。
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合规
性、真实性、完整性等进行逐条逐项审核查验后,于8月17日前,将经单位盖章确认的纸质材料一式2份送至市商务局商贸处。
各申报企业须严格遵守上述申报时段安排,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联系人:市商务局商贸服务管理处唐蕾
电话:*************
2018年7月19日。
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巢湖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巢湖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9.10•【字号】巢政〔2019〕35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关于修订巢湖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修订后的《巢湖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9月10日巢湖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为全面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合办〔2018〕19号)及《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19〕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高质量千亿制造业发展政策(一)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1.小微工业企业贷款贴息及担保费补贴。
经由合肥市政府推介的优质小微工业企业,对上年度实际发生的流动资金贷款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50%给予贴息,并对企业上年度新发生流动资金贷款担保费按担保额1%给予补贴。
(执行部门:市经信局,金融产品方式投入)2.鼓励新引进工业项目。
对新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首次投资建设项目,单个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的新引进工业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
对工业企业搬迁项目、拆迁后重建的项目、利用存量用地自建自用厂房的,按本条款执行;对生产经营性工业企业购置多层标准化厂房,按本条款执行。
3.推动企业技术改造。
单个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的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投资额10%给予补助,战略性新兴产业按设备投资额12%予以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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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