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中医药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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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5.14•【字号】青政办〔2021〕34号•【施行日期】2021.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办〔2021〕34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1〕3号,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中藏医药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中藏医药特色发展的重要意义传统医药是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在促进文明互鉴、维护人民健康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中藏医药以其在疾病预防、治疗、康复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受到许多国家民众广泛认可。

特别是在当前防控新冠肺炎的严峻斗争中,中藏医药、中西医结合疗法在疫情防控治疗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中医药学的发展和运用,强调要“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

我省发展中藏医药具有明显比较优势,蕴藏丰富中藏药材资源,中藏医药发展前景广阔。

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政策措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青海省促进中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青办发〔2020〕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青海省扶持和促进中藏医药发展若干措施》(青政办〔2019〕2号)精神,深刻认识中藏医药在保障人民健康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注重发挥政策合力,按照职责抓好贯彻落实,加快推进中藏医药现代化、产业化,推动中藏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健康青海贡献力量。

二、统筹推进中藏西医协同发展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的要求,推进中藏医与西医协同发展。

中医药文化建设主要措施

中医药文化建设主要措施

中医药文化建设主要措施
中医药文化建设主要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增强中医药文化教育师资力量:通过培养和引进具备中医药专业知识和临床实践经验的教师,提升中医药文化教育水平。

2. 推动中医药学科建设:增设中医药相关专业,建设实践基地和实验室,加强研究和创新能力。

3. 丰富中医药文化资源:整理中医药经典文献,对中医经典著作进行翻译、整理、出版,使其更易于学习和传播。

同时,鼓励学术研究,支持中医药学术机构和专家学者进行科研活动,加强中医药的理论研究和临床实践。

4. 加强中医药科普工作:丰富中小学中医药文化教育校园活动,建立并实施专项调查制度。

5. 保护和开发传统中药资源:加强中药资源的保护工作,合理利用中药资源,加强对中药材的质量控制和标准建设。

6. 创新发展中医药文化:推动建设中医药博物馆体系,加大中医药文化活动、产品以及服务供给。

7. 传播交流中医药文化:打造传播平台,培养传播队伍,促进海外交流。

中医药文化建设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包括教育、科研、科普、传承和创新等方面,以推动中医药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关于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构建中医药协同创新的科技支撑体系,提高中医药产业现代化水平,繁荣中医药文化,确保人人享有基本中医药服务,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8〕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着力提高中医药医疗服务水平(一)促进中医药服务创新。

实施市级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孵化项目,重点支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中医医院申报国家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建设项目。

实施市级中医重点专科提升工程,重点扶持3—5个国家级、省部级中医重点专科,加大资金投入。

实施市级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培育工程,支持创建国家和省级中医药重点专(学)科,培育118个国家级、省级、市级中医药重点专(学)科,进一步提升皮肤病、脾胃病、脑病、肾病、骨伤、风湿病等特色专科中医药防治水平,全力打造皮肤病、脾胃病、骨伤等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

支持黄陂、江夏、蔡甸区中医医院改扩建。

支持武昌区申报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鼓励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

全面支持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发展,实施传统中医诊所备案管理。

(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二)推进中医治未病工作发展。

构建治未病技术体系,围绕健康状态中医辨识评估、疾病风险预测预警、健康干预等治未病核心环节的关键技术,借鉴现代医学、生命科学与信息科学技术成果,开展中医药健康状态干预、养生保健的示范应用和科学评价研究,形成中医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技术、中医疾病风险预警技术以及中医药健康干预技术方法,提升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

支持市中医医院治未病中心建设,完善以中医体质辨识为基础的特色健康体检体系。

在全市二级以上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建立治未病科和中医养生堂,为群众提供中医健康咨询、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一体化的治未病服务。

(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二、加大中药品牌开发利用力度(一)做强做优中医药企业。

河南省中药材产业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河南省中药材产业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河南农业2022年第31期的南界,“南药”的北界。

特殊的逆境造就了河南道地中药材种植面积36.67万 hm2、产量190万t、产值282亿元。

三项指标均由2016年的全国第12位提高到前3,初步形成了以伏牛山产区、大别山产区、太行山产区、怀药产区和黄淮海平原产区五大优势道地产区为框架的发展格局。

目前,全省中药材规模化经营主体1000多家,从业人员近500万人。

河南省中药材通过农业农村部审定的地理标志产品36个、绿色食品57个,提出并制定省级地方标准62个、鉴定新品种56个。

从种植用地情况看,丘陵山区发展面积33.27万 hm2,占比90.7% ;平原传统种植区发展面积3.4万 hm2,占比9.3%。

由于中药材大多喜瘠薄土壤、抗逆性强,多生长于丘陵山区,故中药材成为山区广大农户脱贫致富的好抓手,在产业扶贫和乡村振兴中起到了支撑作用,直接带动就业约500万人。

其中,60多万贫困人口因此产业实现脱贫。

的关键环节,全省普遍存在产地加工规模小、手工操作、缺少技术规范等现象,影响中药材质量提升。

中药饮片的炮制技术传承不足,河南省传统特色饮片、特色技艺有消亡危险。

(三)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不强龙头企业囿于自身实力限制,示范带动效果有限。

总体上看河南省超大型龙头企业数量稀少,中小企业多而不强。

全省现有中医药生产相关企业120余家,生产中药1000余种,规模亿元以上企业仅50余家。

(四)流通市场建设滞后随着传统交易市场的没落,现代交易市场尚未建立完善,区位枢纽优势没有得以充分发挥,有一些道地药材产区没有形成统一的交易市场,一些大宗道地药材外流到异地交易,影响了自家品牌的建立和药农的收益。

(五)科技创新能力不足广大药农和药企的科技水平难以适应中药材产业向纵深发展的需求,制约了道地中药材产业的快速发展。

NONGYE ZONGHENG农业纵横Copyright©博看网. All Rights Reserved.河南农业2022年第31期NONGYE ZONGHENG农业纵横许多品种生产都在传统的低水平阶段徘徊,药农和新型经营主体走的多是种植销售和简单初加工的老路。

2024年执业药师之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

2024年执业药师之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

《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解读1.以地市级中医医院为重点,建设(D )个左右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中医特色重点医院A.10B.35C.100D.1302.建设50个左右(B)A.中西医协同医院B.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C.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D.中西医协同科室3.建立健全中成药临床综合评价方法,系统开展AA.100种中成药的临床综合评价B.中成药质量评价方法研究,建立常用中成药质量优劣评价标准C.建立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相结合的审评证据体系D.中药警戒制度,加强中药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建设4.以(B)为主体,分批规划建设10个左右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A.国家B.省(自治区、直辖市)C.地级市D.县5.广泛开展中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野生栽培,开发()种中药材林下种植模式并示范推广CA.10—50B.20—30C.30—50D.50—1006.围绕“()这一目标,提升中医药古籍原生性、再生性保护能力DA.保护好B.研究好C.利用好D.以上都是7.开展中医特色诊断治疗装备研究,研发(D)A.中医数字化辅助诊断装备B.中医特色疗法智能化装备C.中医治未病现代化装备D.以上都是8.调整优化中国中医科学院科技发展布局,加大对()学科的支持力度,做强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优势学科DA.基础研究B.弱势C.小众D.以上都是9遴选培养()名岐黄学者和(A)名青年岐黄学者A.50、200B.25、200C.20、100D.10、10010.提升中医药国际影响力,推动中医药(D)A.传播B.应用C.发展D.以上都是。

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工作计划中医重点专科建设4篇

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工作计划中医重点专科建设4篇

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工作计划中医重点专科建设4篇根据《上海市发展中医条例》、《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上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的研究、传承和推广,培养基层中医临床业务骨干,加强基层中医人才队伍建设,我委将在全市二级及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开展上海市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研究工作室(以下简称“上海市基层名中医工作室”)建设项目。

为做好项目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建设方案。

一、建设目标继承发扬中医药的科学内涵和学术特色,以学习研究和传承发扬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优秀的学术思想和丰富的临床经验为核心,提高中青年中医骨干的理论与学术水平、培养一批基层中医临床技术人才为导向,在学习与继承名中医专家学术经验基础上,做实、做强中医临床特色优势,进一步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促进本市中医临床诊疗与学术研究水平全面提高,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同时,通过项目建设,建成一支医术精湛、特色明显,扎根基层、服务百姓的基层中医人才队伍。

二、建设任务为基层名老中医专家建设规范的具备较好条件的工作室,学习、传承名中医学术思想,整理总结名老中医临床经验,提高中医理论及临床辨证水平,形成特色鲜明、疗效确切的诊疗优势,促进中医特色优势的发展。

临床实践与学术研究相结合,在继承、总结的基础上,形成以中医辨证思想为内涵的诊疗新技术、专科新特色、疗效新优势,促进中医临床诊疗和学术研究水平的提高。

树立科学的中医发展观,通过名老中医专家传、帮、带,培养一批能够始终坚持以中医理论为指导、专业素养较高的基层中青年中医专家和临床学科接班人。

三、建设周期“上海市基层名中医工作室”建设项目以三年为一个建设周期。

四、团队要求(一)工作室构成1.由名老中医专家本人、工作室负责人以及5-9名继承人组成。

2.工作室负责人由名老中医专家推荐认可,要求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0年以上,具有较高的临床水平、较强的综合管理与沟通协调能力。

《江西省中医药条例》已正式实施!(2020)

《江西省中医药条例》已正式实施!(2020)

《江西省中医药条例》已正式实施!(2020)日前,江西贯彻实施《江西省中医药条例》新闻发布会在南昌举行,宣布《条例》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志武、副省长孙菊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马志武要求,各级人大、政府、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抓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严格履行《条例》规定,认真落实法定责任。

要制定并不断完善配套制度,如《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家中医药标准化相关政策,建立完善本省中医药标准体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完善中药材资源分级保护、野生中药材物种分级保护制度。

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代表视察等监督形式,了解《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孙菊生要求,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要抓紧编写条例释义、编制流程图、制作工具包,供各地、各有关部门学习培训使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条例》学习研读、宣讲培训,把《条例》列入干部职工培训和七五普法的重要内容,通过组织宣讲团、开设培训班、布置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全面系统组织学习。

要抓紧制定《条例》相关配套措施,尽快形成一整套科学合理、功能完备、操作性较强的工作制度,增强执法刚性和可操作性,有效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

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播渠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条例》,努力营造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法制环境和社会氛围。

江西省中医药条例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7号《江西省中医药条例》已由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11月27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中医药服务第三章中医药产业发展第四章中医药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第五章中医药传承保护与文化传播第六章保障措施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传承和弘扬中医药,发挥中医药在卫生与健康事业中的作用,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建设中医药强省,保护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吉林省人事厅、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吉林省第二批名中医评选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人事厅、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吉林省第二批名中医评选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人事厅、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吉林省第二批名中医评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事厅,吉林省卫生厅,吉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7.12.07•【字号】吉人联字[2007]130号•【施行日期】2007.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吉林省人事厅、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吉林省第二批名中医评选工作的通知(吉人联字[2007]130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事局、卫生局、财政局、中医药管理局,中省直各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为深入实施人才兴业战略和中医药“三名”战略,继承和发扬祖国传统医药学,加快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为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建设中医药强省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省人事厅、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开展吉林省第二批名中医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和条件(一)按照《吉林省名中医评选办法(试行)》(见附件1)规定的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进行申报。

(二)评选条件中涉及到的年限和所提供业绩材料的截止时间均为本通知下发之日。

二、评选表彰数量拟评选命名表彰吉林省第二批名中医30名左右。

三、组织领导吉林省第二批名中医评选工作由省人事厅、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共同组织。

成立名中医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2)。

由我省中医药专业著名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四、申报方式和程序本次申报以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事局、卫生局和中省直部门(单位)及省人事厅专家服务中心为申报单位。

(一)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事局、卫生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的申报工作。

各地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所在单位推荐,报当地人事局、卫生局初审同意后,由当地人事局、卫生局汇总统一报评选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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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中医药强省,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建议中医药(民族医药)是我国各族人民在几千年生产生活实践和与疾病做斗争中逐步形成并不断丰富发展的医学科学,为中华民族繁衍昌盛做出了重要贡献,对世界文明进步产生了积极影响。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中医药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中医药事业发展还面临不少问题,不能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提出,要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为进一步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国家的的这一政策倾斜为中医药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各个省市针对这一政策都提出了相应的应对措施,以便更好的发展本地区的中医药事业,造福于当地的人民。例如浙江金华市发布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从总体目标、工作要求、保障措施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石家庄市政协也发布了关于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建议,建议中指出强化中医药行业的发展需要做到以下几点(一)强化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二)抓好全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试点工作(三)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四)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五)完善扶持政策(六)实施中医药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工程。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中医药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继承和发展传统医学,不断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为保障人民健康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从总体上看,江苏省中医药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新期盼还有差距,一些长期制约中医药发展的体制机制和结构性矛盾尚未消除,中医药发展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为加快中医药改革发展步伐,促进中医药事业更好地为人民健康与和谐社会建设服务,江苏省也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一、进一步明确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牢固树立“特色立业、人才强业、科技兴业、优势固业”的理念,着力完善中医药投入、服务、人才、科研、文化和管理等支撑体系,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将保障人民健康作为中医药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坚持中西医并重,将中医药与西医药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鼓励中西医相互借鉴、互相补充、共同发展;坚持继承创新,将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作为中医药工作的着力点,推进中医药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进一步强化政府在政策、规划、投入等方面的责任,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中医药事业。(三)主要目标。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推动全省中医药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比较健全,特色优势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学术理论繁荣发展,科研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人才队伍结构逐步优化,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传统医学文化得到充分保护,江苏中医药文化进一步弘扬;中医药规模继续扩大,效益不断提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使我省成为全国重要的中医药临床基地、中医药科研教育基地、中药生产研发基地,逐步实现由中医药大省向中医药强省转变,中医药整体实力继续位居全国前列。二、加快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 (四)优化中医药机构布局。将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区域卫生发展总体规划,合理配置中医药服务资源,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基本医疗领域的重要作用。继续抓好政府主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建设,每个县(市)办好一所中医院,形成以省、市、县级中医院和专科医院为主体,以综合医院中医科室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室为重要力量,以中医诊所、门诊部、中医“坐堂医”等为补充,涵盖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等功能的中医药服务体系。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五)推进中医院达标建设。各地要将未达标的中医院分年度纳入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完善基础设施,配齐基本设备,提高综合诊疗能力和水平。经过5年左右努力,市级以上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全部达到三级甲等中医院标准,90%以上的县级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院标准。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要求的公办中医医疗机构设备达标建设和基本建设,所在地政府应给予支持。

(六)形成一批高水平的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医院。以现有条件较好的大型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为基础,通过改善基本条件、加强内涵建设、吸引高层次人才,形成一批服务功能健全、临床疗效显著、社会影响广泛、中医特色突出的现代化综合性中医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并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每个省辖市都要办好一所承担本区域中医基本医疗任务、代表区域中医医疗水平的中医医疗机构。将中医药纳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加强县级以上中医院急诊科与感染性疾病科建设,提高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和重大疾病防治水平。积极开展全国示范中医院和国家级重点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创建工作,不断强化我省中医药的医疗优势。(七)加强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按标准设立中医科、中药房,并设置一定比例的中医病床,省属及苏南、苏中全部综合医院和苏北90%以上的综合医院5年内要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引导各级综合医院重视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工作,根据中医药发展规律和自身特点,充分利用人才、设备优势,努力为从事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的人员提供良好条件。积极开展国家和省级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和示范中医科创建工作。(八)强化基层中医药服务。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须设立中医科(中医诊室),并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药专业人员,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服务覆盖率要达到100%。组织城市大中型中医院支援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鼓励中医药专业人员到城乡基层卫生机构工作。重视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技术骨干培养,加强乡村医生和社区全科医师中医药知识技能培训,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继续推进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县和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示范区创建工作。三、切实增强中医药服务能力 (九)培育中医重点专科。深入开展重点中医临床专科、中医临床示范专科、农村医疗机构特色中医专科建设。引导各级中医院突出中医专科特色优势,支持县中医院在加强综合能力建设基础上,重点发展优势突出的中医专科。争取通过5年的建设,使每个县级中医院都有省级重点中医专科,每个市级中医院都有国家级重点专科,农村医疗机构特色中医专科数量有较大幅度增加。培育一批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疗效显著的中医名科,在全省形成中医药优势明显的专科群,切实提高中医药服务整体水平。 (十)推动中医医疗机构内涵建设。坚持中医院以中医药为主的办院方向,建立有利于发挥中医药优势的激励机制,鼓励中医院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支持中医药专业人员积极运用中医药手段防治疾病,运用中医药价格相对低廉的优势为群众解决看病就医问题。加强中医医疗质量监测评价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以中医药特色评价为主体的中医医疗机构评价监督体系,保证中医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十一)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充分发挥中医“上工治未病”的特色优势,强化中医预防保健功能。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方参与的运行机制,在现有中医药服务平台基础上,有效整合各方资源,把预防保健与临床服务、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中医文化等有机结合起来,探索建立以预防、保健、养生、康复为主要内容的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体系,进一步拓展中医药服务范围,丰富中医药服务内容,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四、不断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十二)完善中医药人才培养评价体系。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改革中医药人才培养、评价机制,研究制定有利于中医药人才脱颖而出的政策。探索建立省、市、县级名中医和基层优秀中医药工作者的评选机制。倡导名医上讲台、带学生,加强中医基础理论教学,注重临床实践能力锻炼。以中医临床能力培养和评价为重点,完善中医师承制度,造就新一代名医。(十三)加快培养中医药领军人才。制定实施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定期遴选一批重点中医药领域人才进行重点资助和培养,造就一批在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新一代中医药领军人物和学科带头人,尽快形成一支中医功底扎实、现代知识丰富、创新能力较强、专业技术精湛的中医药创新团队,承担中医药重大科研任务,开展疑难杂症攻关,建立我省中医药人才高地,引领中医药学术发展。对在中医药领域科研、教学、成果转化、疑难病症诊治等方面取得杰出成就的人才,所在单位和部门优先推荐申报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十四)强化中医药骨干人才培养。依托中医药高等院校和大型中医院,通过专科进修、专题研修,以及“跟名师、上临床、学经典”等多种途径,每年为各级中医医疗机构培训一批中医药骨干人才。推动中医药院校进一步明确定位、突出特色,建立完善评价体系,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重视发挥名老中医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采取师带徒的方式,传承老一辈名中医的医德医风和临床经验。继续深入实施“中医青苗培养工程”,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大师承教育力度,提高中医人员特别是中青年中医师中医临床基本功和能力。挑选一批中青年西医临床骨干进行系统中医药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培育新一代中西医结合学术带头人。(十五)提高基层中医药队伍素质。通过实行相关引导政策,选拔一批中医药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鼓励各类中医药人才到基层工作。开展农村名中医师带徒活动,大力培养基层中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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