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月末干群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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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月末干群议事规则

第一条为推进我村民主管理事项科学化进行,规范村两委权力阳光运行,增加群众对村内事项的参与度、知晓度,形成有效监督,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定于每月25日为大洛纣村月末干群议事日,一般情况下,干群议事会的时间为每月25日19时,在村党员活动室召开;如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召开的,需提前向参会人员发出通知,并告知会议更改日期和时间。

第三条参加人员为村两委干部、监委会全体成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党风政风监督员。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扩大参会人员范围,邀请关心村内事务,群众基础较好的村民,或有意见建议反映的群众参加。必要情况下,可邀请包村领导、领导干部参加。

第四条会议主要内容是村两委报告当月事务进展情况、财务支出情况等群众关心事项,并收集群众反馈,对合理意见建议进行采纳。同时,收集群众反映其他问题或议题,能当场解答的要当场解答,需当场商议制订解决办法的,要当场进行,如涉及村内重大事项,要按照“4+2”工作法进行,并每月通报进度,监委会全程委监督。

第五条议事会大致按照“代表反映问题、支部提出解决方案、同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民主协商决策、村委会负责落实执行、监督会全程监督并负责公开”,在各个环节具体实施过程中,可一定程序扩大范围,保证最大化体现民主决策,执行公正。

第六条村委会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党员、代表、群众所反映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次月议事会要通报上月问题意见处置情况,监委会负责监督,并做好政策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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