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创业中心管理办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电子商务创业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实施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大学生进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有效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结合电子商务发展现状与电子商务专业发展规划,建立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电子商务创业中心,为促进电子商务创业中心规范建设和运作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子商务创业中心旨在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平台,致力于把电子商务创业中心打造成集“创业知识教育、创业思想集聚、创新创业实践、创业项目孵化、科研成果转化、创业成果展示”于一体的多功能平台。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第三条电子商务创业中心的运行由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电子商务教研室负责。

第四条电子商务创业中心下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电子商务创业中心的日常事务管理。

第五条电子商务创业中心管理办公室职责:

1.统筹规划和落实电子商务创业中心的建设及管理工作;

2.编制电子商务创业中心的建设及发展规划,制定管理制度和年度工作思路;

3.负责受理创业团队提出的申请,组织专家对申请入驻电子商务创业中心的创业项目进行评审;

4.负责办理创业团队入驻电子商务创业中心的手续;

5.负责对创业团队进行创业辅导,并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服务;

6.负责对创业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跟踪把关,对创业团队进行年度考核和评价;

7.策划、组织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与电子商务创业活动;

8.负责对创业团队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控,防止其出现违规行为。

第三章入驻条件及申请程序

第六条申请入驻电子商务创业中心的企业(创业团队)分为创业企业和见习创业企业、个人创业三类。创业企业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法人实体企业。见习创业企业是在校大学生组建的暂时还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的模拟性质的创业团队。个人创业主要包括淘宝、微店、特色服务等个人创业项目。

第七条创业项目分为科技类、服务类和商贸类等类型。创新创业实践基地鼓励科技类项目优先入驻,服务类、商贸类项目其次,对于食品饮食类商贸项目、简单重复的商贸类项目进行严格审批。

第八条项目入驻时间以一年为单位签订协议,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入驻时间,经电子商务创业中心批准后给予适当延期。

第九条申请入驻的创业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1.见习企业团队负责人必须为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在校学生;

2.创业团队应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3.见习创业团队成员中在校学生必须按时注册,自觉遵守学校其它规章制度,不能有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等现象,无违纪违法行为;

4.创业团队成员中在校学生应学有余力,每学期按照学校规定修满所需学分;

5.企业发起人拥有创办企业所必需的营运资金,聘用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

第十条办公室负责受理创业团队入驻申请,申请入驻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立足于创业团队的自身专业领域、以提高专业技能和创新实践能力为主要目的孵化项目,对我校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2.无知识产权纠纷且具备一定成熟性。处于研发阶段的项目,应已拥有被认可的创新性较高的使用技术和经营构想,并有明确的市场应用目标;处于尝试阶段的项目,应有完整、合理及有效的市场经营计划;

3.创业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鼓励创业项目与专业相结合。

第十一条入驻程序:

1.项目申请:创业团队需提交以下材料至办公室:《北华航天工

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入驻申请表》、创业计划书、团队成员的身份证明;

2.项目受理:中心办公室进行项目申请受理,对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项目评审:邀请专家对创业团队的创业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入驻团队;

4.签署协议:创业团队与创业中心办理签署入驻协议书;

5.正式入驻:创业团队正式入驻电子商务创业中心开展创业活动。

第十二条基地为入驻企业提供以下支持与优惠:

1.免费为入驻企业提供电脑、办公桌椅、网络端口、电源接口等办公条件;

2.对企业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和变更、年检及企业代码、银行开户手续提供指导;

3.联系有协作关系的咨询企业,为企业提供技术与管理的咨询服务;

4.协助创业团队申请“天使基金”、上级扶持基金、争取小额创业贷款等国家优惠政策;

5.协助企业解决其他有关事宜。

第四章基地管理

第十三条电子商务创业中心的场地管理

1.创业团队应在协议指定区域内开展项目的运作,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不得转租或转为其他用途;

2.创业团队举办活动需得到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

3.各创业团队负责入驻场所干净整洁;

4.创业团队应遵守基地的其它规定。

第十四条电子商务创业中心的经营管理

1.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2.各创业团队在电子商务创业中心的统一管理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3.遵守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协议内容;

4.及时准确地向办公室报送不涉及经营机密的报表和数据,配合办公室完成相关的统计工作;

5.基地针对团队项目运作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邀请专家学者或企业家对其进行指导,帮助创业团队聘请创业导师。

第十五条电子商务创业中心的安全管理

1.各创业团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2.各创业团队必须严格基地作息时间,做好日常办公中的用水、用电安全检查和治安防范工作;

3.基地内严禁任何人留宿;

4.由于创业团队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造成损失的由创业团队承担;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