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
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第一条从事建设工程规划与设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一)专业理论知识全面系统地掌握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
(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与能力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5项条件中的2项:1.有指导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及从事建设工程规划与设计工作的经历和能力。
2.具有丰富的建设工程技术管理的经历和能力,能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
3.具有主持建设科研项目研究或新技术推广应用的经历和能力,其相关成果取得实效。
4.相关一级执业资格证书获得者。
5.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4个科目(模块)合格证书;或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大学英语4级以上考试合格证书。
(三)论文和著作在省、部级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省、部级以上专业性学术会议上(编入正式出版的论文集),或在符合相关规定的专业期刊上发表过论文,或出版过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或译著。
(四)专业技术工作业绩1.主持复杂工程项目(省重点工程)或2项以上中等复杂工程项目(设区市级重点工程)的规划与设计工作,未发生质量和安全方面的责任事故。
2.主持设区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县(市、区)级重点科研项目研究,其相关成果通过评审并取得实效。
3.设区市(厅)级三等或县(市、区)级二等以上科学技术奖主要获奖者;省、部级或2项以上设区市级规划、工程勘察、设计成果奖主要获奖者。
4.建设工程技术方面发明专利或建设工程技术方面实用新型专利的主要发明人,其相关成果取得实际经济效益。
5.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国家标准设计图集、省标准设计图集,国家级工法、省级工法,全国统一定额、地方定额或导则的主要编写者,其相关成果已颁布实施。
6.主持科技示范项目的推广应用,其相关成果通过评审并取得实效。
第二条从事建设工程施工与监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一)专业理论知识全面系统地掌握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
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

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客观、公正评价建设工程技术人材的品德、能力、业绩,根据人社部、工信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材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2〕16 号)及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价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建造学、建造工程(工业与民用建造)、建造装饰、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建造电气、建造机械与设备、工程检测、建材与制品、工程造价、岩土工程、建造工程测量、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道路桥梁与隧道工程、风景园林、市政环境工程、环卫工程、城市燃气、房地产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村镇建设、建设信息工程、建设管理等。
第三条合用范围一、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城乡建设科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咨询以及技术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高技能人材在建设工程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作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材。
第四条资格名称建设工程专业初级、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六条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第七条法律法规规定需取得职业资格的,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
第八条现有最高层级职称在本专业岗位聘任1年以上,近3 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档次。
第九条学历与资历一、技术员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或者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1 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高技能人材应在建设工程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者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 1 年。
二、助理工程师具备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或者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在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岗位见习 1 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 2 年;或者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 4 年。
关于开展2019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9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住建局、人社局,市各有关单位:根据省建设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建人教发〔2019〕20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职改工作安排,现就2019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一、申报条件(浙建〔2019〕申报条件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6号)规定执行(详见附件3)。
申报人员评审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二、申报对象温州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建设工程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申报)。
三、申报时间材料报送时间:9月12日至9月23日四、申报程序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材料须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所在单位核实同意推荐上报。
各县(市、区)报属地住建局(协会),各地住建局(协会)会同当地人力社保局审核后,在报名时间截止日一周内统一报温州市住建局职改办;市有关单位经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温州市住建局职改办资格审查,无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属企业直接报温州市住建局职改办审查。
五、申报办法(一)实行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办法。
申报人员需登录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服务系统进行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见附件1);有关主管部门需登录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服务系统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报送工作(具体管理操作办法见附件2)。
申报人员的账号由申报人自己注册,有关主管部门的账号由省里统一分配。
(二)申报人员在提交网上申报材料时,务必注意《个人申报简表》是制作资格证书的依据,必须按规定准确无误、实事求是填写,尤其是申报简表中填写的“现从事专业”(可手动输入,须与申报评审专业相同)应与综合表、评审表和花名册中的信息完全一致。
对“现从事专业”信息不一致的,一律以《推荐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填报信息为准。
2023年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分

2023年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分2023年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分2023年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分是工程师发展的重要标准之一。
通过评分体系,能够客观、全面地评估工程师的专业知识、能力和潜力,为企事业单位选拔和提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位的人才提供参考依据。
本文将从浅入深,全面探讨2023年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分的相关要点和重要性。
一、评分体系的基本结构1.1 评分项目2023年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分体系涵盖了多个评分项目,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水平、工作经验、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
这些评分项目综合考察了工程师在不同领域、不同层面上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1.2 评分标准评分标准是评估工程师能力和素质的依据。
标准通常由职称评审委员会或相关专家制定,借鉴了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和标准。
评分标准旨在客观、公正地衡量工程师在不同评分项目上的表现。
1.3 评分分值每个评分项目都有一定的分值,分值的高低反映了该项目在整体评分体系中的重要性。
评分分值根据评估委员会的决策而定,一般来说,分值越高,要求越严格,对工程师的要求也就越高。
二、评分体系的重要性2.1 人才选拔和提拔的依据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代表着工程师在专业领域的最高水平,担任该职务需要具备一定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评分体系作为人才选拔和提拔的依据,能够帮助企事业单位客观、全面地衡量工程师的能力,确保选拔和提拔合格的人才。
2.2 规范职称评审管理职称评审是职业发展的一项重要程序,通过评分体系能够明确评审的标准和要求,规范评审工作的进行。
评分体系的引入能有效避免主观因素的干扰,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和准确性。
2.3 激励和促进工程师的发展2023年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分体系将工程师的发展与职务任职挂钩,这种激励机制能够促使工程师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推动个人的职业发展。
三、个人观点和理解评分体系作为工程师职务任职的重要依据,对于工程师个人和企事业单位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高级工程师评分细则

3.第一发明人指排名第1的,主要发明人指排名2、3的;
4.主持是指排名第1的,参与是指排名2、3的。
注:申报人员的专利业绩是通过专利权转让并变更发明人取得的,在评审中不予认可。
11
工作业绩-标准
10.0分
1.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地方定额和国家级工法:参编每项10分
3.省级工程奖是指与“钱江杯”同级别的奖;设区市级工程奖是指与“西湖杯”同级别的奖;
4.工程奖的主要获奖者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各行业协会、学会等非政府机构颁发的奖项,按照降一级处理,如经评议组讨论通过,可降2到3级。奖项主要包括华夏奖、康居住宅示范工程奖、建筑工程装饰奖、钢结构金奖、空间结构优秀工程奖、优秀园林工程、安装工程质量奖、省1等和国家2等以上QC成果奖等;
2.申报人所学专业与申报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时,应视为不具备相应的学历;
3.第二学士学位按本科档赋分。
3
经历与能力
10.0分
1.符合4项以上:10分
2.符合3项:8分
3.符合2项:6分
4.只符合1项不得分
1.规划与设计类申报人员应符合《评价条件》第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
2.施工与监理类申报人员应符合《评价条件》第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3.县(市、区)三等奖:主要人员每项6分,参与每项3分;
三、工程奖:
1.省级以上:主要人员每项10分,参与每项5分;
2.设区市级以上:主要人员每项6分,参与每项3分。
1.标志性获奖参与者是指:获得《评价条件》第十条第一、二两项所列奖项,但不符合主要获奖者条件的人员;
2.科学技术奖的主要获奖人员是指设区市(厅)级三等奖排名前3的,县(市、区)级二等奖以上排名前3的,县(市、区)级三等奖排名前2的获奖者;
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二)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1 .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全面、系统、熟练地掌握本专业所必备的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对本专业某一领域的理论或技术具有深入和独到的见解。
( 2)熟悉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主要技术知识。
( 3)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最新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熟悉本专业的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
( 4)较熟练地掌握本专业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程,了解相关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编制依据。
( 5)熟悉现代管理科学等知识。
2 .工作能力与经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工作的标准、规范、规程和跟踪本专业科技发( 2)具有科学运用本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解决工程技术工作中关键技术问题和准确地指导解决实际工作中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与经历。
( 3)具有解决本专业与相关专业互相配合、协调中的有关技术难题的能力与经历。
( 4)具有指导工程师工作、学习的能力与经历。
( 5)任工程师或执业资格注册任职期间,具有下列实践经历之一:从事科研、勘察、设计、规划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二项以上本专业市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
②作为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完成一项以上大型工程建设项目或三项以上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
③县以上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详细规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项目的主持人,或二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并经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评审、审批、采纳。
④县以上大中型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的主持人,或二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并经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采纳。
⑤作为专业负责人,在工程建设中推广应用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二项以上,并经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⑥参加编制省以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
从事施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监理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国家、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浙江省正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对照表
主要项目
要求
正常申报 (评委会视情况进行面试答辩
或实地考察)
高级工程师取得后满五年(2014年年底前评审通 过)
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后,取得一项标志性业绩
直接申报
(对高级工程师无年限要求)
(面试答辩成绩作为评审的重
要依据之一)
聘任工程师职务后,取得二项标志性业绩
公司员工基本需套用第二项:曾承担过2项以上大 型复杂工程的建设项目,效果良好
项目复杂程度证明,具体详见大型复杂项目认定标准 具有将国内领先技术应用到实际工作中、解决重大技术 问题的经历、承担科研项目等均是正高评审有利的经历
专业业绩要求
(满足文件第十条一至三项其 一、或四至九项其二)
公司员工基本需同时满足第六项、第七项: 1、1项以上一类工程技术成果奖或优质工程奖; 或2项以上二类工程技术成果奖或优质工程奖的主 要获奖人员; 2、主持完成2项以上大型复杂工程项目的勘察、 设计、施工、监理和质量监督等工作,效果良好
项目业绩资料:验收报告、获奖证书、主持工作证明(总 监任命书等)、复杂程度佐证(可在专业技术总结中体 现)
科技成果奖,参编标准、定额,参与设区市(厅)、国 家科研项目,技术发明专利等均是有力的业绩证明,材 料尽量详实
1、正式出版技术著作或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第
一作者)以上;
论文与著作
(满足第十一条三项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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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
近4年年度考核为合格 (或称职)以上 (近4年有在外单位工作经历,需外单位盖章证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四个年度考核表
主要项目
要求
佐证资料
备注:1、标志性业绩包括: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金质奖和银质奖、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 和二等奖的主要获奖人员;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主要获奖人员; 2、一类优质工程奖主要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和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及相当级别的奖项;二类优质工程奖是指 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及相当级别或以上奖项。
2023正高级工程师建筑系列评审条件
2023正高级工程师建筑系列评审条件(原创实用版)目录1.2023 年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2.学历要求3.工作年限要求4.业绩要求5.品德要求6.不予评审的情况7.2023 年副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正文2023 年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2023 年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主要包括学历要求、工作年限要求、业绩要求、品德要求等方面。
一、学历要求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一般需要本科以上的学历,能力突出者可降低至大专学历。
学历形式没有具体限制,一般全日制毕业或者成人教育学历都是可以评的。
二、工作年限要求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或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 5 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三、业绩要求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需要具备一定的业绩,如主持或参与重大工程项目、科研课题,取得显著成效等。
四、品德要求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品德,如有违纪违法行为,将影响评审结果。
五、不予评审的情况1.年度考核出现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将顺延申报时间。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3.职称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3 年内不得申报。
六、2023 年副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2023 年副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与高级工程师类似,要求申报者在学历、工作年限、业绩等方面有所提高。
具体要求会因地区和专业领域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高级工程师是企业中技术水平较高的职位之一,担任该职位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下面是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 学历要求
高级工程师职位通常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与所从事的工作相关。
例如,从事机械设计工作的高级工程师需要具备机械设计、机械制造等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2. 工作经验
高级工程师职位需要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通常要求至少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在工作中,需要具备独立完成项目的能力,能够解决复杂的技术问题。
3. 技术能力
高级工程师需要具备扎实的技术能力,能够熟练掌握所从事的领域的技术知识,能够独立完成技术难题。
同时,需要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能够提出新的技术方案和解决方案。
4. 管理能力
高级工程师需要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能够组织和协调团队工作,
能够制定项目计划和进度安排,能够有效地管理项目成本和质量。
5. 语言能力
高级工程师需要具备良好的英语能力,能够熟练阅读和撰写英文技术文献,能够与国外客户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
6. 专业认证
高级工程师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认证,例如,从事软件开发工作的高级工程师需要具备相关的软件开发认证,从事机械设计工作的高级工程师需要具备相关的机械设计认证。
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是一个综合性的评估,需要考虑学历、工作经验、技术能力、管理能力、语言能力和专业认证等多个方面。
只有具备这些条件的人才能够胜任高级工程师职位,为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浙江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审议评分表
编制 6/项
项
示范 5 技术骨干 5/项 I
项
参编 3/项
项
其他
职业 道德
0~5
最终得分
专家签名:
年月日
— 20 —
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审议 评分说明
一、申报类别 申报人员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按照《评价条件》第二十条第 二、第三和第四项的分类规定,在规划与设计,施工与监理,技 术管理 3 个申报类别中选择一类。分类应对应所从事的岗位,如 从事规划咨询、绿色咨询、节能评估咨询等咨询工作按照规划设 计类申报;如从事工程咨询按照施工与监理类申报;如从事招投 标咨询按照技术管理类申报。 二、申报人类别 正常申报:实际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 4 年以上的申报人员。 其他:实际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不到 4 年或中专及以下学 历,其自评分达到规定分值(根据行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且 由 2 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推荐的申报人员。 三、控制项 控制项为评价工程师资格的必备条件,由思想道德、年度考 核、继续教育和专业理论 4 项组成。应先审查所有控制项是否满 足要求,当参评人员的控制项有一条不满足要求时,不能参与工 程师的评价。 (一)思想道德:应满足《评价条件》第四条的规定,同时
附件 1
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审议评分表
姓名 I
I 单位 I
正常申报 I 其他 I 所学专业 I
控制项
思想道德
I
年度考核Iຫໍສະໝຸດ 评分项I 申报类别 I
I 申报专业 I
继续教育
专业理论
得分 小计
学历
本科以上
I 大 专 I 经历与 I 4 项以上 3 项 I 2 项
学位
10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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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技术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正高级工程师在经济建设和科技发展创新中的领军作用,激励广大工程技术人员不断进取,根据国家有关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和《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8〕4号)精神,结合建设工程行业特点和我省行业实际,使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评价条件。
第二条建设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是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部分职称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为更加客观公正地评价正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的水平和能力,及其在工程技术领域做出的优异成绩所设置的。
第三条本评价条件适用于在我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价。
第四条按照本评价条件评审通过,并获得建设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表明持证人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是聘任建设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思想道德条件评审对象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修养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为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服务。
第六条资历条件评审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一)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二)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因岗位调整,转评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1年以上,且取得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资格后的任职年限与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的任职年限累计相加5年以上。
(三)实际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后取得一项以上标志性业绩,或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后取得二项以上标志性业绩,标志性业绩包括:1.设区市(厅)级科技成果一等奖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的获奖人员(排名前5);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或国家级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的额定获奖人员。
同一成果多次获奖,按最高等级算。
2.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金质奖和银质奖、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和二等奖的主要获奖人员;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主要获奖人员。
第七条其他条件(一)年度考核等次要求。
评审对象近4年年度考核为合格(或称职)以上。
(二)继续教育要求。
评审对象应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应学时规定。
第三章评审条件第八条专业理论水平(一)具有系统、扎实的本专业理论知识,具备跟踪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前沿的学识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
(二)对所从事的专业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在本系统专家中有较高知名度,为本专业学术带头人。
(三)全面了解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与应用成果,最新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
(四)全面掌握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具备对大型工程项目进行评估和鉴定的能力。
(五)具备一定的技术经济评价及市场分析能力。
(六)具备指导本专业硕士研究生或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
第九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与能力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曾承担过1项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或2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或3项以上设区市(厅)级科研项目,取得成效并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认可。
(二)曾承担过2项以上大型复杂工程的建设项目,效果良好。
(三)曾担任过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或省级企业研究院负责人。
(四)曾承担过3项以上重大系列产品的研制、设计、建设、制造、安装或调试等工作,取得成效并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认可。
(五)曾承担过1项以上国家级或2项以上省级建设行业技术发展规划并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认可。
(六)曾承担过1项以上工程建设国家(行业)标准;或2项以上工程建设省级标准(不包括产品标准);或3项以上工程建设团体标准(不包括产品标准);或3项以上国家级或省级标准设计图集;或1项以上全国统一定额;或2项以上省级版本定额;或1项国家级工法;或3项省级工法的制定工作。
(七)具有将国内外最新理论或先进技术应用于实际工作,其综合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或具有解决实践中的重大技术问题的经历。
第十条专业工作业绩要求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一)、(二)、(三)之一或条件(四)至(九)两项以上:(一)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或设区市(厅)级科技成果一等奖的主要获奖人员(排名前7),以各类奖励的正式文件或证书为准。
(二)主持1项以上国家级建设行业技术发展规划或2项以上省级建设行业技术发展规划的项目负责人;或2项以上国家级建设行业技术发展规划或3项以上省级建设工程行业技术发展规划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
(三)主编1项以上工程建设国家(行业)标准;或主编2项以上工程建设省级标准(不包括产品标准);或主编1项以上全国统一定额(排名前5);或主编2项以上省级版本定额(排名前3);或主编1项以上国家级工法(排名前2),并颁布实施。
(四)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或设区市(厅)级科技成果一等奖的额定获奖人员;或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三等奖的主要获奖人员(排名前9);或设区市(厅)级科技成果二等奖的主要获奖人员(排名前5);或设区市(厅)级科技成果三等奖的主要获奖人员(排名前3),以各类奖励的正式文件或证书为准。
(五)主编3项以上工程建设团体标准(不包括产品标准);或主编3项以上国家级或省级标准设计图集(排名前3);或主编3项以上省级工法(排名前2),并颁布实施。
(六)1项以上一类工程技术成果奖或优质工程奖;或2项以上二类工程技术成果奖或优质工程奖的主要获奖人员。
(七)主持完成2项以上大型复杂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质量监督等工作,效果良好。
(八)主持1项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9)或省(部)级科研项目(排名前5);或3项以上设区市(厅)级科研项目(排名前3),取得成效并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认可。
(九)作为本专业技术负责人,在生产科研实践中,主持(或独立)解决了重大关键性技术难题或填补国内技术领域的空白;或在技术改造、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成果等工作中,取得重大技术创新成果,产生明显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通过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可,其综合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或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具有较大价值,并取得显著成效的技术发明专利2项以上。
第十一条论文、著作条件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发表与所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且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的著作或论文,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一)正式出版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著或相近专业有价值的学术技术著作或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第一作者)以上。
(二)独著或合著第一作者论文被SCI、EI、ISTP等收录1篇以上。
(三)在取得CN或ISSN刊号的专业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均为独著或合著第一作者)。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符合第六条(二)、(三)条件的评审对象,应参加建设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面试答辩,面试答辩成绩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其他评审对象,评委会视情进行面试答辩或实地考察。
第十三条本评价条件中涉及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等均应与建设工程技术和申报对象所从事的专业工作相关,并且为高级工程师职务后所承担并完结,以工程师职务参评的,应在评为工程师职务后所承担并完结,并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本评价条件中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一)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包括:建筑学、风景园林学、岩土工程、工程勘察、结构工程(钢结构)、土木工程、工民建、给排水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城市燃气工程、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园林绿化(景观设计)、建筑材料、工程管理、工程监理、建筑经济、工程造价、建筑机械和白蚁防治等。
(二)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是指: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星火奖及相当级别的奖项。
(三)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是指: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和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及相当级别的奖项。
(四)设区市(厅)级科技成果奖是指:由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厅(局)颁发的科技成果奖和浙江省建设科学技术奖。
(五)工程技术成果奖和优质工程奖是指由省级以上政府部门设立或认定的奖项,分为一类和二类。
一类技术成果奖是指建筑设计奖一等奖及相当级别或以上奖项。
一类优质工程奖主要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和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及相当级别的奖项。
二类技术成果奖是指建筑设计奖三等奖及相当级别或以上奖项。
二类优质工程奖是指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及相当级别或以上奖项。
(六)设计类工程奖的主要获奖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
工程管理类工程奖的主要获奖人员是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
(七)标准分为综合类标准和专业类标准,综合类标准主编是指排名前7的人员,专业类标准主编是指排名前3的人员。
(八)大型复杂工程项目的认定详见附件。
大型复杂工程项目主持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各专业技术负责人。
(九)“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是指项目完成以后,由省(部)级业务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评审、验收、评估等,须提交通过鉴定、评审、验收、评估等有关证明文件(证书、鉴定报告等);(十)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十一)“年”均为周年。
第十五条申报建设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评审资格或取消其已经取得的任职资格,收回资格证书,并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相应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一)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的;(二)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的;(三)有违纪违法行为仍在受处理、处分、处罚阶段或者任现职期间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在申报材料中未反映的;(四)有其他严重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
第十六条本评价条件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附大型复杂项目认定标准(一)建筑、人防专业的大型复杂项目是指:(二)园林绿化专业的大型复杂项目是指:1.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或副省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2.建设面积10万㎡以上的综合性公园,或工程造价5000万元以上且工程综合性强,涉及园林建筑(仿古建)、水景工程、景观照明、智慧技术、园林小品等多项技术应用的园林绿化项目的规划设计与施工;3.国家级展园、建设面积2万㎡以上专类公园的规划设计与施工;4.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且具有较高文化艺术、历史意义价值的古典园林或古建筑的设计和修复(修缮)工程,或建筑面积1000㎡以上的园林建筑(仿古建)设计和施工;5.工程造价2000万元以上,立地条件(施工环境)复杂或保护地限制条件多,且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的园林绿化项目;6.运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具有较强创新性的园林绿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