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一、总则1.本规范旨在统一并确保地下防水工程质量控制。
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地下结构(如地下车库、地下室、护坡、洗衣房等)的防水保护工程。
3.本规范不适用于下列工程:(1)地面和顶部防水工程;(2)车辆和机械消防防护防水工程;(3)立交桥防水工程;(4)地下管线连通廊道防水工程;(5)其他类似工程。
二、施工质量控制1.施工企业应组织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和现场实际情况施工,切实做好施工、检测、申报、验收工作。
2.施工企业应购买施工交付物的有效保险单,以保证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质量。
3.施工企业应保证排水、排容性能良好,基层平整、均化,经规定的试验和检测合格。
4.施工企业应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系统,定期进行试验和检测,保证防水层的质量可靠。
3.施工企业应执行国家有关强烈抗拒施工方泆规定,及时发现漏洞及相关问题,确保质量。
四、验收规范1. 地下防水工程应经政府验收,验收施工过程中所有防水工序,确保施工工艺流程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及材料物质要求完成,检验结果符合实际需求。
2.验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包括施工图纸与实际施工的比对;施工人员施工质量和工作细节检查;施工工具、设备及材料检查;排水性能检查;其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实施检验等。
3.地下防水工程应具有防护性能,耐高温、耐腐蚀及抗透水性能。
4.地下防水工程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技术要求,项目应遵守国家有关防水建设标准。
五、违规处罚对防水工程施工违规者,由政府开出施工质量违规罚款处理,罚款收入应用于监督管理,促进防水工程施工质量得到改善。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一、编制质量验收报告
1、根据《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验收办法》,按照不同的土建标准编制质量验收报告;
2、确定需要验收的内容,包括:防水材料质量施工方法质量地下排水设施质量检测数据;
3、根据不同部位和步骤,对质量情况进行详细描述,并进行清晰简洁的说明;
4、将测试数据、地下水柱压、吊耦等数据录入质量验收报告;
二、提出质量验收记录
1、记录详细的防水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包括检验日期、验收部位、验收结论、施工质量检测等;
2、根据《建设项目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记录施工集中检测报告编号、施工单位、主管责任人等信息;
3、在验收记录中注明质量问题及质量验收处置情况,如:更换防水材料、检测施工质量标准等;三、填写质量验收表
1、质量验收表中应记录质量情况,包括质量验收分类、表示质量验收
结果的数字和字符等;
2、根据不同的部位,填写相关的质量数据,包括流动度、含水率等;
3、根据地下结构施工质量检测数据,填写实测数据和标准数据,以及验收结论;
四、作出质量验收结论
1、根据实测数据、某些测量结果以及检查记录认真分析,作出质量验
收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2、在出具质量验收结论时,需将不合格情况详细说明;
3、质量验收结论需准确、合理,应做到理性、客观、科学;
五、编写验收函
1、根据《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验收办法》,按照不同的土建标准编写验收函;
2、验收函应采用公章形式,完整准确地记录了每个环节的质量审查流程,屡证验收成果的准确性等;
3、验收函的编制应以质量验收结果为依据,明确验收日期、验收结果、施工质量等;
4、函件完成后,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签字盖章,以形式证明验收结果;。
GBJ208-83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 国标系统-

1 - 防水建筑 ;2 - 模板 ;3 - 1 - 防水构筑 物 ;2 -模 板 ;3 一止 水环 ;
套 管内用 膨胀水 泥砂桨 封堵 ) 膨胀水 泥砂浆 封堵 ) ;6 一小
龙骨 ;7 一 大龙骨
见 告 诉 他 们 ,以 供 再 次 修 订 时 参 考 。
城 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一九八兰年五月五 日
261 2
水 利水 电卷 。 施工
修
订
说
明
根据原国家 建委 ( 7 9 )建发施字第 1 6 8 号和原国家 建工总局 ( 8 0 )建工科字 第3 8 5 号 文件精神, 《 屋面和防水隔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A G B J 1 6 -6 6 ( 修订 本) , 以山 西省建工局
第二节 防 水 混凝 土 结 构
第2 . 2 . 1 条
防水混凝土结构是指本身具有一定 防水能力 的整体式混凝土或钢筋混凝
土承重结构 ,适用于地下室 、水池 、地下水泵房 、设备基础等 防水建筑 。 第2 . 2 . 2 条 防水混凝 土结 构应采用普通 防水混凝土或掺外加剂 的防水混凝 土。 防水混凝土在侵蚀 性介质 中使用 时,其耐蚀 系数不应小于 。 . 8 .
方法 :
一、 在螺栓 或套 管上 加焊 止水 环。止 水环 必须 满焊 ,环数应 符合 设计 要求 ,见 图
2 . 2 . 5 . 1 、图 2 . 2 - 5 . 2 ;
二 、螺栓加堵头 ,见图 2 . 2 . 5 . 3 ,
GBJ20 8- 8 3
261 5
图2 . 2 . 5 . 1 螺栓加焊止水环
261 1
关于批准颁发 《 屋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 《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地下防水工程是保障建筑物安全的重要工程,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因此,为保证地下防水工程的质量,必须遵守一定的验收规范标准。
地下防水工程的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施工单位应提供工程设计图纸、质量报告、施工记录等资料;对地下防水工程的基础及各种土层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的方案施工;现场验收应配备专业人员,包括施工单位总监、质量检查员、技术人员等,对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验收时需要遵循如下规范标准:1.地下防水工程应该符合相关标准,包括国家建筑标准、工程验收标准、技术规范等。
2.防水材料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材料的质量要求严格,且应该配备合格的检测设备。
3.防水施工应该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包括底部、侧墙和顶部的处理、防水层的厚度、材料之间的连接等方面,施工时应按照系统要求进行,且必须经过专业人员验收。
4.验收时需要对防水层进行测试,可以利用防水层厚度测试仪、防水层电子引线测试仪、有色金属屋面漏水测试仪等测试仪器进行防水层的质量检测,验收时所有测试仪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5.地下防水工程的验收不应只限于表面检查,还应进行钻孔、洞穴、渗透等方面的全面检查,并对防水层的完整性、密实性和连接性等进行检测。
6.验收后如果存在质量问题,需要制定合格的整改措施,确保竣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验收要求,并经过专业人员验收后方可竣工交付。
总之,地下防水工程的质量验收是保障建筑物安全的关键,因此必须按照相关规范和验收标准进行,而且应引入充足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设备进行操作,以确保工程的质量符合标准化要求。
同时,施工单位在验收时也应加强自身的质量检查和管理,防范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保证地下防水工程的质量达到合格的标准,由此提升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一、卷材防水
规范规定:
卷材防水层应采用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 材和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所选用的基层处理 剂、胶黏剂、密封材料等配套材料,均应与铺 贴的卷材材性相容。
一、卷材防水
规范规定:
1级防水:三道或三道以上设防。 2级防水:二道设防。 3级防水:一道设围
<10
P6
20~30
P10
10~20
P8
30~40
P12
注:1.本表适用于Ⅳ、Ⅴ级围岩(土层及软弱围岩) 2.山岭隧道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可按铁道部门的有关
规定执行
二、刚性防水
2.防水混凝土一般规定 1)配合比(实验室配合比报告)
防水混凝土的配合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试配要求的抗渗水压值应比设计值提高0.2MPa; ②水泥用量不得少于300kg/m3,当掺有活性掺合料
基本规定
地下防水工程所使用的防水材料,应 有产品的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 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 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对进场的防水材料应按规范规定抽样 复检,并提出试验报告;不合格的材料不 得在工程中使用。
基本规定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期间,必须保持地下 水位稳定在基底0.5m以下,必要时应采取降 水措施。
中埋式金属止水带
1-混凝土结构;2-中埋式金属止水带;3-嵌缝材料; 4-背衬材料;5-遇水膨胀胶条;6-填缝材料 胶条、嵌缝材料复合使用
二、刚性防水
橡胶止水带
二、刚性防水
(3)后浇带
1-先浇混凝土; 2-结构主筋; 3-外贴式止水带;4-后浇补偿收缩混凝土
后浇带外贴止水构造
二、刚性防水
1-先浇混凝土; 2-钢丝网片;
地下建筑防水施工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1. 引言地下防水工程是建筑工程中的重要环节,其质量验收对于保障建筑物的持久性、安全性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制定地下防水工程的质量验收规范,以确保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控制和保证。
2. 验收范围地下防水工程的质量验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2.1. 防水层厚度和材料质量在验收过程中,应测量地下防水层的厚度,并检查所使用的防水材料的质量和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2. 防水施工工艺与质量对防水施工工艺进行审查,并检查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如漏涂、空鼓、裂缝等。
2.3. 排水系统对地下防水工程的排水系统进行检查,确保排水系统能够有效排除水分,防止积水对建筑物造成损害。
2.4. 防水工程材料检测对使用的防水工程材料进行必要的检测和试验,以验证其质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3. 验收程序地下防水工程的质量验收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3.1. 编制验收计划在开展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之前,应制定详细的验收计划,明确验收范围、验收标准和方法。
3.2. 验收前准备验收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会议,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并做好验收所需的工具和设备的准备。
3.3. 实地验收按照验收计划,进行实地验收工作。
在验收过程中,应仔细检查地下防水工程的各项指标,记录现场情况并拍摄照片。
3.4. 验收报告根据实地验收情况,编制验收报告,详细描述验收结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并提出相应的评价和建议。
3.5. 整改和复验根据验收报告中的问题和建议,责令施工方进行整改,并进行相应的复验工作,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4. 验收标准地下防水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应参考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指标:•防水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保证均匀一致。
•防水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具备一定的抗渗性能。
•防水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工艺合理、规范,无残留气泡、漏涂、空鼓、裂缝等质量问题。
地下工程防水质量检验及验收标准
地下工程防水质量检验及验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是确保建筑物或工程在地下部分不受水的侵蚀、泄漏和渗透的重要环节。
为了保证地下工程防水质量,需要进行全面的检验和验证。
本文将介绍地下工程防水的检验方法和验收标准。
一、地下工程防水质量检验方法1. 技术资料审核在进行地下工程防水质量检验之前,首先要对技术资料进行审核。
包括防水设计方案、施工工艺、材料选用等内容。
确保这些技术资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并满足实际施工需求。
2. 施工工艺检验地下工程防水的施工工艺是影响防水效果的关键因素之一。
通过检验施工工艺,可以评估施工质量和工程水密性能。
常用的检验方法包括施工工艺现场抽查、施工记录查看等。
3. 材料质量检验地下工程防水所使用的材料对防水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材料质量检验应包括原材料检验和成品检验两个方面。
常用的检验手段有抽样检验、实验室测试等。
4. 防水施工过程检验地下工程防水的施工过程中,应进行重点检验。
包括基底处理、涂料或卷材铺设、接缝处理等。
通过抽样检验和现场观察,评估施工工艺是否规范,材料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5. 防水施工质量评定根据地下工程防水的施工质量和防水效果,进行综合评定。
通过对施工工艺、材料质量、施工过程等方面的检验,给出相应的质量评定结果。
评定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
二、地下工程防水验收标准为了确保地下工程防水质量和使用安全,制定相应的验收标准是必要的。
地下工程防水验收标准应包括以下内容:1. 防水施工工艺验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施工的工艺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验收标准应包括基底处理、涂料或卷材铺设、接缝处理等方面的要求,并确保施工工艺达到设计要求。
2. 防水材料验收标准验收标准应包括防水材料的质量要求和物理性能指标。
防水材料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并具有足够的耐久性和防水性能。
3.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对地下工程防水施工质量进行验收时,应检查施工过程是否规范、材料使用是否正确等。
验收标准应指明相应的检验项目和要求,确保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总则
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总则
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建筑、防护工程、市政隧道、地下铁道等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
1.0.3 地下防水工程采用的新技术,必须经过科技成果鉴定、评估或新产品、新技术鉴定。
新技术应用前,应对新的或首次采用的施工工艺进行评审,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
1.0.4 地下防水工程的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与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的规定。
1.0.5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1. 引言地下防水工程是建筑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项施工工序,对于保障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寿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地下防水工程的质量和可靠性,制定适用的验收规范标准是必要的。
本文档旨在对地下防水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确保其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文档内容包括验收范围、验收方法、验收标准等方面的规范。
通过对地下防水工程的质量验收,能够确保工程质量合格,提高工程运行效能和安全性。
2. 验收范围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的范围应包括以下内容:1.承插件的安装和连接2.防水材料的选用和施工3.渗漏测试和质量检测4.排污和排水系统的安装和调试5.监测系统的设置和运行6.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的符合性等3. 验收方法地下防水工程的质量验收应采用多种方法进行,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外观检查通过对地下防水工程的外观进行检查,可以观察到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明显的缺陷和瑕疵。
外观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防水层的厚度和均匀性•承插件的安装是否牢固•排水系统的连接是否密封完好3.2 测量和检测通过使用相关的测量和检测设备,对地下防水工程进行测量和检测,以确保其质量达到要求。
测量和检测应包括以下内容:•使用渗漏测试仪进行渗漏测试•使用超声波设备检测防水层的质量•使用压力计检测排水系统的工作状态3.3 文件审核通过对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进行审核,确保地下防水工程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文件审核应包括以下内容:•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的符合性•防水材料的选用和规格是否符合要求•监测系统的设置和运行是否符合设计要求4. 验收标准地下防水工程的验收标准应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确保其质量和可靠性。
验收标准应包括以下内容:•防水材料的选用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防水层的厚度和均匀性符合要求•渗漏测试结果符合要求•排水系统的工作状态良好•监测系统的数据准确性和可靠性等5. 验收程序地下防水工程的质量验收程序应包括以下步骤:1.提交验收申请2.进行外观检查3.进行测量和检测4.进行文件审核5.制定验收报告6.验收结论和验收结果的确认7.完成验收手续和档案整理6. 验收记录与报告地下防水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和报告是对验收过程和结果的正式记录,也是对地下防水工程质量的证明。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1. 引言地下防水工程是指为了确保地下空间不受地下水渗漏、涌水等问题而进行的防水处理。
为了确保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需要进行验收。
本文档旨在制定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的规范,以保证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
2. 质量验收的基本原则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全过程控制:从施工前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施工质量的连续性和一致性。
•工序检查:在施工的每个关键环节进行细致的工序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抽样检测:采用抽样检测的方式,对施工质量进行检验,以提高验收的统计可靠性。
3. 验收准备在进行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前,需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3.1 书面资料准备•详细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材料选用和使用说明书•施工记录和检测报告•验收记录和验收报告3.2 材料和设备准备•建设工地验收所需的设备和工具•各种验收样品、试件和试验设备•验收所需的标准规范和验收仪器4. 验收内容和方法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和方法:4.1 施工质量检查对施工过程中的主要工序进行质量检查。
包括原材料的使用情况、施工工艺的符合程度、施工质量的控制等。
4.2 材料质量检验选取合适的抽样位置和数量,对使用的防水材料进行物理力学性能和化学性能的检测。
检测项目包括材料的抗拉强度、抗压强度、耐热性、耐酸碱性等。
4.3 施工工艺检测对施工工艺进行检测,包括防水层的厚度、覆盖率、粘接质量等方面的检测。
4.4 完工质量检验对地下防水工程的完工质量进行检验,包括防水层的整体性、无渗漏和破损,以及辅助设施的安装质量等。
4.5 功能性能检测对地下防水工程的功能性能进行检测,包括防水层的阻水性能、耐水压能力等。
5. 验收标准和评定根据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对地下防水工程的质量进行评定。
根据评定结果,对地下防水工程的验收标准进行判定。
6. 验收结果和报告验收结果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记录,包括地下防水工程的合格与否、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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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 总则 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防护工程、市政隧道、地下铁道等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 1.0.3 地下防水工程采用的新技术,必须经过科学成果鉴定、评估或新产品、新技术鉴定。新技术运用前,应对新的或首次采用的施工工艺进行评审,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 1.0.4 地下防水工程的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与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的规定。
3 基本规定 3.0.1 地下工程的防水等级标准应符合表3.0.1 的规定。 表3.0.1 地下工程防水等级标准 防水等级 防 水 标 准 1 级 不允许渗水,结构外表无湿渍
2 级 不允许漏水,结构外表可有少量湿渍 房屋建筑地下工程:总湿渍面积不大于总防水面积〔包括顶板、墙面、地面〕的1‰;任意100 m2防水面积上的湿渍不超过2处,单个湿渍的最大面积不大于2; 其他地下工程:湿渍总面积不应大于总防水面积的2‰;任意100m2 防水面积上的湿渍不超过3处,单个湿渍的最大面积不大于2;其中,隧道工程平均渗水量不大于0.05L/〔m2.d〕,任意100m2防水面积上的渗水量不大于0.15L/〔m2.d〕
3 级 有少量漏水点,不得有线流和漏泥砂; 任意100 m2防水面积上的漏水或湿渍点数不超过7处,单个漏水点的最大漏水量不大于/d,单个湿渍的最大面积不大于0.3m2;
4 级 有漏水点,不得有线流和漏泥砂; 整个工程平均漏水量不大于2L/〔m2.d〕,任意100m2防水面积上的平均漏量不大于4L/〔m2.d〕 3.0.3 地下防水工程必须由持有资质等级证书的防水专业队伍进行施工,主要施工人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单位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或防水专业岗位证书。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前,应通过图纸会审,掌握结构主体及细部构造的防水要求,施工单位应编制防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执行。 地下防水工程所使用防水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防水材料必须经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抽样检验,并出具产品性能检测报告。 3.0.7 防水材料的进场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 1、对材料的外观、品种、规格、包装、尺寸和数量等进行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代表检查确认,形成相应验收记录。 2、对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检查,并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代表检查确认,纳入工程技术档案。 3、材料进场后应按本标准附录A 和附录B 的规定抽样检验,检验应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并出具材料进场检验报告。 4、材料的物理性能检验项目全部指标到达标准规定时,即为合格;假设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应在受检产品中重新取样进行该项指标复验,复验结果符合标准规定,则判定该批材料为合格。 3.0.8 地下工程使用的防水材料及其配套材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JC1066的规定,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3.0.9 地下防水工程的施工,应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检、交接检和专职人员检查的制度,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工程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未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代表对上道工序的检查确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0.10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期间,必须保持地下水位稳定在工程底部最低高程0.5m 以下,必要时应采取降水措施。对采用明沟排水的基坑,应保持基坑干燥。 3.0.11 地下防水工程不得在雨天、雪天和五级风及其以上时施工;防水材料施工环境气温条件宜符合表3.0.11的规定。 表3.0.11 防水材料施工环境气温条件 防水材料 施工环境气温条件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冷粘法、自粘法不低于5℃,热熔法不低于-10℃ 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 冷粘法、自粘法不低于5℃,焊接法不低于-10℃ 有机防水涂料 溶剂型-5~35℃,反应型、溶乳型5~35℃ 无机防水涂料 5~35℃ 防水混凝土、防水砂浆 5~35℃ 膨润土防水涂料 不低于-20℃ 3.0.12 地下防水工程是一个子分部工程,其分项工程的划分应符合表3.0.12的要求。 表 地下防水工程的分项工程 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地 下 防 水 工 程 主体结构防水 防水混凝土、水泥砂浆防水层、卷材防水层、涂料防水层、塑料防水板防水层、金属板防水层、膨润土防水材料防水层 细部构造防水 施工缝、变形缝、后浇带、穿墙管、埋设件、预留通道接头、桩头、孔口、坑、池 特殊施工法结构防水 锚喷支护、地下连续墙、盾构隧道、沉井、逆筑结构
排水 渗排水、盲沟排水,隧道、坑道排水、坑道排水、塑料排水板排水 注浆 预注浆、后注浆,结构裂缝注浆 3 地下防水工程的分项工程检验批和抽样检验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主体结构防水工程和细部构造防水工程应按结构层、变形缝或后浇带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2、特殊施工法结构防水工程应按隧道区间、变形缝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3、排水工程和注浆工程应各为一个检验批; 4、各检验批的抽样检验数量:细部构造应为全数检查,其他均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4 地下工程应按设计的防水等级标准进行验收。地下工程渗漏水调查与检测应按本标准附录C 执行。
4 地下建筑防水工程
4.1 防水混凝土 4.1.1 防水混凝土适用于抗渗等级不低于P6的地下混凝土结构。不适用于环境温度高于80℃的地下工程。处于侵蚀性介质中,防水混凝土的耐侵蚀性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GB50046和《混凝土结耐久性设计标准》GB50476的的关规定。 4.1.2 水泥的选择应符合以下规定: 1、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硅酸盐水泥,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应经试验确定; 2、在受侵蚀性介质作用时,应按介质的性质选用相应的水泥品种; 3、不得使用过期或受潮结块的水泥,并不得将不同品种或强度等级的水泥混合使用。 4.1.3 砂、石的选择应符合以下规定: 1、砂宜选用中粗砂,含泥量不应大于3.0%,泥块含量不宜大于1.0%; 2、不宜使用海砂;在没有使用河砂的的条件时,应对海砂进行处理后才能使用,且控制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0.06%; 3、碎石或卵石的粒径宜为5~40mm,含泥量不应大于1.0%,泥块含量不应大于0.5%; 4、对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重要结构混凝土用砂、石,应进行碱活性检验。 4.1.4 矿物掺合料的选择应符合以下规定: 1、粉煤灰的级别不应低于二级,烧失量不应大于5%; 2、硅粉的比外表积不应小于15000m2/kg,SiO2含量不应小于85%; 3、粒化高炉矿渣粉的品质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的有关规定。 4.1.5 混凝土拌合用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有关规定。 4.1.6 外加剂的选择应符合以下规定: 1、外加剂的品种和用量应经试验确定,所用外加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标准》GB50119的质量规定; 2、掺加引气剂或引气型减水剂的混凝土,其含气量宜控制在3%~5%; 3、考虑外加剂对硬化混凝土收缩性能的影响; 4、严禁使用对人体产生危害、对环境产生污染的外加剂。 4.1.7 防水混凝土的配合比应经试验确定,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试配要求的抗渗水压值应比设计值提高; 2、 混凝土胶凝材料总量不宜小于320kg/m3,其中水泥用量不宜少于260kg/m3;粉煤灰掺量宜为胶凝材料总量的20%~30%,硅粉的掺量宜为胶凝材料总量的2%~5%; 3 水胶比不得大于0.50,有侵蚀性介质时水胶比不宜大于0.45; 4、砂率宜为35%~40%,泵送时可增加到45%; 5、灰砂比宜为1:~; 6、混凝土拌合物的氯离子含量不应超过胶凝材料总量的0.1%;混凝土中各类材料的总碱量即Na2O当量不得大于3kg/m3。 4.1.8 防水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时,入泵坍落度宜控制在120mm~140mm,坍落度每小时损失不应大于20mm,坍落度总损失值不应大于40mm。 4.1.9 混凝土拌制和浇筑过程控制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拌制混凝土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用量,每工作班检查不应少于两次。每盘混凝土各组成材料计量结果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9-1 的规定。 表4.1.9-1 混凝土组成材料计量结果的允许偏差(%) 混凝土组成材料 每盘计量 累计计量 水泥、掺合料 ±2 ±1 粗、细骨料 ±3 ±2 水、外加剂 ±2 ±1 注:累计计量仅适用于微机控制计量的搅拌站。 2 混凝土在浇筑地点的坍落度,每工作班至少检查两次。混凝土的坍落度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 的有关规定。混凝土坍落度允许偏差应符合4.1.9-2 的规定。 表4.1.9-2 混凝土坍落度允许偏差〔mm〕 要求坍落度 允许偏差 ≤40 ±10 50~90 ±15 ≥100 ±20 3、泵送混凝土拌合物在运输后出现离析,必须进行二次搅拌。当坍落度损失后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应加入原水胶比的水泥浆或掺加同品种的减水剂进行搅拌,严禁直接加水。 4.1.10、防水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后制作,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频率和试件留置组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4的有关规定。 2、抗压强度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的有关规定。 3、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082的有关规定。 4.1.11、防水混凝土抗渗性能应采用标准条件下养护混凝土抗渗试件的试验结果评定,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后制作,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3 应留置一组6个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采用预拌混凝土的抗渗试件,留置组数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