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村经济合作社财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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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村经济合作社财务制度

一、民主理财制度

1、民主理财小组的产生。由村民代表选举3-5名懂财会、办事公道的村民组成民主理财小组,设组长1人,成员2-4人。

2、民主理财小组随换届而换届,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3、民主理财小组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本村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本村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每月定期检查、审核财务票据帐目及相关财务活动事项,对合理、合法的经济活动收支事项原始凭证加盖理财小组专用章并由小组长签字。对不合理、不合法的收支予以否决,当事人对否决有异议的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讨论决定仍有困难的,提交乡镇农村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终审认定。

二、财务公开制度

1、公开内容:⑴村干部报酬标准及兑现情况;⑵村“两委”班子的目标责任及完成情况; ⑶村干部民主评议、考核及审计情况;

⑷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包括财务计划及进展情况);

⑸新农村建设方案、资金来源、使用及进展情况;⑹宅基地申报方案及落实情况;⑺计划生育及奖励政策落实情况;⑻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策事项;⑼村民议政日提出的问题及改进情况;⑽集体土地及各业(资产资源)承包情况;⑾集体经济项目、公益事业项目建设情况;⑿集体资产资源及变动情况;⒀集体债权债务及清理情况;⒁“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及落实情况;⒂救灾、救济、扶贫款物发放情况(包括村所得收益分配);⒃财务收支情况;⒄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低保、农合、粮食直补、优种补贴、农机具补贴、退耕还林补贴及五保户供养);⒅村民会议及代表会议要求公开的

事项。

2、公开时间:每季公开一次,版面公开时间为下季度首月10日前,重大事项随时公开。

3、公开程序:村委会整理汇总公开内容,提出公开档案,交公开监督小组审查公开内容,补充完善后签字盖章,村委会按完善后内容进行公开,公开后村委会对群众提出反馈意见进行解答。

三、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现金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帐款分离制度,明确会计和出纳具体职责分工,非出纳人员不得保管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不准白条顶库,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坐收坐支现金,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坚持“长款归公,短款自付”的原则。收缴假币残币,应由当事人负责。

(3)库存现金和现金支出限额制度,库存现金一般不超过2000元,超过库存现金限额,必须当日送存银行。现金支出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超过2000元的支出,必须用银行存款拨付。

(4)村集体各项收款必须由财会人员经办,并使用统一规定的收款收据。

(5)村集体各项支出,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手续不完备的开支不得付款,对不合理、不合法的开支,出纳人员有权拒付。

(6)库存现金盘点制度。为保证现金的安全与完整,应每月对库存现金进行清查盘点。

2、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按国家规定开设银行存款帐户。

(1)支票、存折和印鉴应分别妥善保管,支票、存折由出纳员保管,印鉴由会计员保管。

(2)银行存款统一在银行或信用社开户,严禁公款私存和异地开户。

(3)会计员应当定期与开户行核对帐目,确保帐帐相符。

(4)严禁出租、出借银行帐户,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不得套用银行信用。

四、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1、村集体的各项应付款应按期支付。

2、村集体的各项应收款应按期收回,对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由支部、村委联席会(以下简称两委会)提出处理意见,报乡农经站审查,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后核销,任何人无权擅自决定应收款项的减免。

3、村集体严禁控制对外借款,不准平调和挪用,不准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担保抵押。确因特殊情况对外借款时,必须经村两委会集体研究,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办理。

4、村集体严格控制借贷资金,严禁借贷资金用于非生产性支出。对确需借贷兴办事业的,必须经两委会集体研究,民主理财组织审核后实行。数额较大超过1万元的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实行。村集体向单位和个人的借款,必须加盖财务专用章和民主理财章并有经手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

五、集体资产管理及台帐制度

1、设专人负责集体资产保管、收发、维护等工作,建立保管制度和奖惩办法,落实岗位责任,确保集体资产安全和完整。

2、定期(每年底)盘点清查集体资产,做到帐实相符。

3、对固定资产折旧、变卖和报废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健全帐薄记录,对盘盈、盘亏和报废固定资产必须经两委会研究,报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后进行帐务处理。较大投资项目和重要资产的购置处置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

4、建立健全资产资源台帐,对集体资产、资源种类、数量、经营使用及变动情况详细登记,做到家底清楚,存量准确,安全完整。

六、票据管理制度

1、村集体经济收入,统一使用县农财局制发的《井陉县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由村会计统一到所在乡镇农经站领用,实行领、缴、销制度,收入票据必须加盖财务专用章并由经手人签字,严禁无据收款和白条收款。

2、严格规范支出票据。各项支出必须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内容齐全,数字准确,手续完备。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人签字证明,支付工程结算款,应附工程预决算及验收证明单。严禁白条顶库和白条支出。财会人员和财务审批人要严格审核票据,凡不符合规定和手续不完备的支出坚决拒付并退回。

七、财务审批制度

1、建立健全财务审批制度,规范审批手续,实行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联签限额审批制度。

2、严格财务审批手续和流程。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交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审核同意后,由民主理财小组长签字,报村主任和党支部书记审批同意并盖章,由会计人员审核记帐。一次性开支在5000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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