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检项目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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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受检项目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本建设程序及市场行为方面

(一)基本建设程序方面

部分工程分包合同未备案;个别工程施工合同未明确安全文明措施费计取和支付方式,不利于落实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

(二)建设单位市场行为方面

少数建设单位未能提供材料证明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个别工程建设单位将大型土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工程桩工程、防水工程等发包给总包之外的单位施工,但未能提供专业分包合同以及分包单位相应的资质证书,涉嫌违法发包,如五象新区合景·天汇广场(二期)24栋,30栋,31栋,地下室二区项目。

(三)施工单位市场行为方面

1.部分工程现场项目部实际管理人员与报监人员不符,未办理变更手续;少数施工单位项目部机构人员设置不全,未设定技术负责人等管理人员;个别施工单位未能提供劳动人员的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等材料,如青秀区南宁市月湾路小学项目。

2.部分施工单位涉嫌违法分包。如宾阳高铁新城标准化厂房项目,施工单位与个人罗家啟签订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并将劳务

作业款支付给劳务班组负责人。

二、施工、监理单位履职方面

(一)施工单位人员履职情况

部分工程检查时项目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或者资料上的签字样式多样,涉嫌代签;少数工程劳务分包负责人未在岗履职;少数工程质检员、安全员等人员岗位证书过期;部分工程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等项目管理资料不齐全;部分工程三级教育、技术交底等资料缺失;部分工程公司季检、分公司月检、项目部周检、质检员日巡检、安全员日巡检等检查验收记录不齐全,个别记录流于形式,无实质性内容,如武鸣区盛天公园里(一期1#、2#、6#、8#、9#及地下室、二期3#、5#、7#、10#、11#)项目。

(二)监理单位人员履职情况

多数工程监理单位未对施工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复核,未能提供主要施工设备、测量仪器进场报验资料;部分监理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不足,缺水电等专业的监理员。部分工程监理项目部提供的监理规划、旁站方案、监理实施细则、试块抽样方案等管理资料不齐全;部分工程监理项目部未按照要求开展季检、月检和周检,监理巡视检查记录不齐全;个别工程专业监理人员未在岗履职,如横县中学新校区项目。

(三)施工质量控制资料情况

多数工程未能提供近期进场的沙、水泥、钢筋、混凝土等原

材料检验报告;个别工程未能提供钢筋对焊的试验报告及桩身完整性的检验报告;部分工程未能提供混凝土施工记录;少数工程的地基验槽记录参建各方签字不全;个别工程的检验批资料未与工程实体进度同步,如邕宁区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东盟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一期工程)项目,主体已施工但未能提供地基基础结构的验收报告。

三、工程实体质量方面

(一)计量上料:部分工程现场搅拌砂浆未使用计量工具上料;少数工程砂浆配合比牌内容不齐全,缺施工配合比等基本信息;个别工程涉嫌在教学楼中人工搅拌砌筑砂浆,如兴宁区南宁市中海一小项目工程。

(二)混凝土结构工程:少数工程的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块未留置在相应结构部位;部分工程的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块未按照留置方案留置;个别工程未按规定设置标准养护室,或标养室温湿度控制不准确,或标养试块标志错误;少数工程的楼板钢筋保护层超厚;个别工程未按住建厅文件要求对梁板、墙柱混凝土同时浇筑的混凝土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个别工程地下室顶板施工缝未设置在梁板弯矩最小的部位,未经设计单位同意,如良庆区年产20万节高品质混凝土电杆及5万条电气化铁路混凝土支柱项目。个别工程后浇带部位的框架梁混凝土未完全断开,且该部位模板支撑体系未在后浇带两侧分别独立设置,如宾阳县群众艺术馆项目。

(三)砌体结构工程:部分工程的砌体拉结筋间距不正确;少数工程的构造柱存在主筋偏位、钢筋保护层超厚、箍筋弯钩角度未做成135°、箍筋加密区未加密等问题;个别工程的教学楼公共走廊外墙砌体外侧未满挂钢丝网,不满足抗震构造要求;个别工程卫生间墙体交接处未同时砌筑,且使用的砌块强度与设计值偏差较大,如横县中学新校区项目。个别工程内外墙交接部位的砌体留置直槎,构造柱的砌体马牙槎进退深度不足6cm,如宾阳高铁新城标准化厂房项目。

(四)钢筋工程:部分工程的柱存在纵向钢筋偏位、柱筋保护层厚度不足、箍筋弯钩不足135度、部分电渣压力焊焊包突出部分高出钢筋表面不足4mm、纵向受力相邻钢筋连接区段长度小于35d等问题;个别工程主次梁交接点处箍筋数量不满足设计要求;个别工程梁柱节点主筋箍筋未加密,如高新区澜月府房地产项目一期一标段项目。

(五)防水工程:个别工程屋面局部顶层排水管边渗水,部分管道处的防水卷材泛水做法不正确。

四、安全生产方面

(一)重大危险源方面

1.塔吊:部分工程塔吊安全装置、保护装置、限位装置设置不规范或者失效,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如供电系统未采用TN一S接零保护系统供电、未配置专用分箱、防雷接地,电气接地装置未安装、未配备吊具吊盆、回转限位器失效、小车防断绳失效,

刹车失灵等;个别工程塔吊加高顶升的验收资料不齐全,或维修保养资料不全;个别工程塔吊的安装方案未经过监理审批,未办理安装告知即安装。

2.施工电梯:部分工程施工电梯楼层平台与外架连接、两侧防护措施不到位,如武鸣区盛天公园里(一期1#、2#、6#、8#、9#及地下室、二期3#、5#、7#、10#、11#)项目;个别工程施工电梯电梯门安全连锁装置失效、销轴缺失,或电梯防坠器过期。

3.物料提升机:部分工程物料提升机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楼层防护门未关闭、架体与楼层间的空隙封闭不严、缆风绳未按要求设置、井架通道支撑未设连墙件、进料口处防护棚未按要求设置双层、防护栏杆缺失等问题;个别工程吊梁箱底采用木模板,无操作控制间,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4.卸料平台:个别工程卸料平台未安装固定完善即投入使用,钢丝绳直接悬挂在上层外架悬挑工字钢上;个别工程卸料平台槽钢深入楼层长度仅为1m左右,未提供相应的计算方案。

5.深基坑及高大模板:个别工程深基坑支护方案未经专家论证,无基坑监测方案;个别工程高大模板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后,修改报批手续未完善,建设单位未签字盖章确认;个别工程高大模板无施工过程的检查、验收记录。

6.临时活动板房:少数工程临时活动板房缺合格证、检测报告、验收、检查记录等;个别工程活动板房板材型式检验报告期限与安装周期不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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