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消费与单位GDP能耗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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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平衡表


能 源 消费量
规上工业 能源消费 量
比重 (%)
能 源 消费量
规上工业 能源消费 量
比重 (%)
合计(分行业大类)
22
季度地区能源消费总量核算
• 三、地区季度能源消费量的计算与修正认定 • (一)计算地区季度能源消费量及评估数据
季度地区能源消费核算及评估表
23
季度地区能源消费总量核算
• (三)居民生活用能的核算 • 1、城市居民生活用能 • (1)核算基础资料:电力部门统计的社会用电 量。 • (2)核算方法:按照上年用电量占能源消费量 的比重推算,不考虑季节因素,保持两年可比。 • 城市居民生活用能=城市居民生活用电量×等价 折标准量系数÷上年用电量占城市居民生活能 源消费量的比重
7
季度地区能源消费总量核算
• 3、企业数据整理的方法: • (1) 电力等价折标准量系数 • 电力等价系数=火力发电投入的能源合计(P201—1表 第40行第3栏)÷电力产出量(P201—1表第33行第11栏) • (2)企业能源消费合计 • 企业能源消费合计=综合能源消费量(P201表代码48) +非工业生产消费合计(P201表第40行第7栏) • 企业能源消费合计(调整数)=企业能源消费合计(报 表数)+电力消费合计×(电力等价系数-1.229)- 电力产出量×(电力等价系数-1.229) • 有自备电厂(或发电机组)的企业按照上述“企业数据 整理的原则”分别采用不同系数进行计算。
初步核算结果
同 指标 代 码
评估(方法一)
本 期 能 源 消 费 量 同 期 能 源 消 费 量
评估(方法二)
本 期 增 加 值 增 速 (% ) 8
本 期 能 源 消费量
期 能 源 消 费 量 2
增 长 (% )
增 长 ( % )
本 期 增 加 值
本 期 能耗 增速 (%)
增长 或降 低(%)


1
3
4
5
6
7
9
10
合 计 第一产业 第二产业 工业 规模以上工业 规模以下工业 建筑业 第三产业 交通运输业 批零贸易住宿餐饮 其他 居民生活 城市居民生活 农村居民生活
0 1 0 2 0 3 0 4 0 5 0 6 0 7 0 8 0 9
24
季度地区能源消费总量核算
附表:
初步核算结果
评估(方法一)
16
季度地区能源消费总量核算
2、核算方法:以当期增加值增速和弹性系数测算 表4
当期增加值(可比价)
上年能源消费 弹性系数 亿元 同比增长 (%) 当期能源消 费 同比增长(%) 单位增加值能耗 同比增长或降低 (%)

1
2
3
4
5
合 计 第一产业 第二产业 工业 建筑业
注①
5=(((4)+100)/ ((2)+100)1)*100
18
季度地区能源消费总量核算
工业能源消费量增长速度与增加值增长速度


本 期 能源消费量 (万吨标准 煤)
1
能源 消费 量增 长 (%)
2
本 期 工业增加 值 (亿元)
3
工业 增加 值增 长 (%)
4
本期工业 增加值能 耗 (吨标准煤 /万元)
5
单位增加 值能耗比 同期增减 (%)
6

工业 合 计 规上 工 业 规下 工 业
表6
上年平衡表 行 业 能 源 消费量 电力消费 (标准量) 比重 (%) 能 源 消费量


电力消费 (标准量)
比重 (%)
工业合计 (分行业大类)
上年电力消费 本期电力消费
万千瓦时 万千瓦时
折标准量系数 折标准量系数
21
季度地区能源消费总量核算
2、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占地区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按等价值计算)
5=(1)/(3)
6= (((2)+10
0)/((4)+10 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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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地区能源消费总量核算
• (三)重点数据的评估认定 • 能耗核算数据评估的重点是工业企业能源消费 量,要重点观察以下两个方面的比重变化。 • 1、电力消费(标准量,等价值)占工业各行业 能源消费量的比重
20
季度地区能源消费总量核算
14
季度地区能源消费总量核算
表3
上年能 源 消费量
甲 1
上 年 增加值
2
上年单位 增加值能 耗
3
本 期 增加值
4
能 源 消费量
5
第一产业 建筑业 第三产业(不包括交 通运输业) 交通运输业 第三产业合计(包括 交通运输业)
3=(1)/(2)
5=(3)*(4)




3、说明:增加值采用可比价。这种方法没有考虑能源利用效率变化的影响
15
季度地区能源消费总量核算
• (二)评估办法二:采用能源消费弹性系数测 算、评估 • 该办法是以各地区总的能源消费弹性系数以及 各产业能源消费弹性系数来确定地区总的和各 产业能耗增速,再用指数法计算地区单位GDP能 耗和各产业单位增加值能耗的增长、降低率。 该办法主要对地区单位GDP能耗以及各产业单位 增加值能耗降低率进行评估。 • 1、核算基础资料:各产业当期可比价增加值及 增速,上年或考核期年份能源消费弹性系数。
注②
第三产业
4=(2)*(3)
交通运输业
17
批零贸易业
季度地区能源消费总量核算
• 3、说明:该办法的优点是数据衔接性较好,核心是各 地区能源消费弹性系数的确定和使用,建议经济运行正 常,数据波动较平稳情况下,采用上年本地区总的和各 产业的能源消费弹性系数计算;经济运行不正常,或部 分行业上年弹性系数为负、弹性系数过大及弹性系数接 近零的情况下,可采用前二、三年或考核周期内前几年 弹性系数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另外表中合计的能源消费 增速(注①)为加权合计数(即得到各行业能耗增速后 分别乘以上年同期能耗数最后加总得到一个本期总能耗 数,并以此计算的能耗增速),工业能耗增速( 注②) 仍采用原核算表数据(即按当期规上工业等价值实际增 速和比重计算的能耗增速)。 •
本 期 增加值
能 源 消费量

1
2
3
4
5
3=(1)/(2)
5=(3)*(4)
交通运输业
第三产业合计(包括交通运输业)




5
季度地区能源消费总量核算
• 3、说明:电力折标准量系数以上年能源平衡表 核算的等价系数(地区全口径折标系数)为基 数,按照中电联发电煤耗下降幅度并参照P201 季报的相关数据计算得到。增加值采用可比价。 “上年用电量占消费量的比重”是指上年平衡 表中各产业用电量占消费量的比重。
3
季度地区能源消费总量核算
表1
当期用电量 (亿千瓦时)
折标煤 系 数
当 期 用电量 (标准)
上年用电量 占消费量 比 重
能 源 消 费量

1
2
3
4
5
第一产业 建筑业 第三产业(不包括交通运输 业)
3=(1)*(2)
5=(3)/ (4)
4
季度地区能源消费总量核算
上年能源 消费量
上年增 加值
上年单位 增加值能耗
11
季度地区能源消费总量核算
• 2、农村居民生活用能 • (与城市居民生活用能核算方法相同) • (1)核算基础资料:电力部门统计的社会用电 量。 • (2)核算方法:按照上年用电量占能源消费量 的比重推算,不考虑季节因素,保持两年可比。 • 农村居民生活用能=农村居民生活用电量×等价 折标准量系数÷上年用电量占农村居民生活能 源消费量的比重
8
季度地区能源消费总量核算
• (3) 综合能源消费量 • 综合能源消费量(调整数)=综合能源消费量 (P201表代码48)(报表数)+工业生产电力 消费×(电力等价系数-1.229)-电力产出量 ×(电力等价系数-1.229) • 有自 备 电厂 ( 或发 电 机组 ) 的企 业 按照 上述 “企业数据整理的原则”分别采用不同系数进 行计算。
6
季度地区能源消费总量核算
• (二)工业能源消费量的核算 • 1、核算基础资料: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P201表); 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附表(P201—1表); • 2、企业数据整理: • (1)企业数据整理的目的是将企业电力当量折标准量系数调整为 等价折标准量系数。 • (2)企业数据整理的原则: • a.用电企业电力等价折标准量系数采用本地区平均等价折标准量 系数(发电煤耗)(按P201—1表计算); • b.火力发电企业,和有自备电厂且发电量大于本企业用电量的企 业,采用本企业等价折标准量系数(发电煤耗); • c.有自备电厂(或发电机组)且本企业用电量大于发电量的企业, 购入的电量(企业电力消费合计-电力产出)采用本地区平均折 标准量系数(发电煤耗),本企业生产的电量采用本企业折标准 量系数(发电煤耗)。
9
季度地区能源消费源自文库量核算
工业能源消费量的核算 表2
上年规模以 上 工业能源消 费量 本期规模以 上 工业能源消 费量


上年工业 能源消费量
规模以上工 业占全部工 业能耗比重
本期工业 能源消费量

1
2
3
4
5
工业合计 (分行业大 类)
3=(2)/(1)
5=(4)/(3)
10
季度地区能源消费总量核算
地区能源消费与单位GDP能耗核算
2010年12月
1
季度地区能源消费总量核算
• 季度地区能源消费总量的核算基础是上年以及 往年能源平衡表、本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 调查数据、社会用电量和其他相关专业的数据。 季度能源消费总量的核算概念、口径范围与年 度一致。电力标准量折算系数采用等价系数。 核算的重点是地区能源消费总量的增长速度。
2
季度地区能源消费总量核算
• 一、能源消费数据核算 • (一)第一产业、建筑业、第三产业能源消费量的核算 • 1、核算基础资料:电力部门统计的社会用电量,交通 运输业上年能源消费、上年和当期可比价增加值。 • 2、核算方法:第一产业、建筑业、第三产业(交通运 输业除外)能源消费量按上年用电量占能源消费量的比 重推算,交通运输业能耗按上年交通运输业单位增加值 (可比价)能耗推算。
12
季度地区能源消费总量核算

GDP能耗降低率%=能源消费量增长指数/GDP增长 指数*100-100 计算“单位GDP能耗上升或降低(%)”时,两年 单位GDP能耗数据均保留4位小数。 • GDP采用可比价。 •
13
季度地区能源消费总量核算
• 二、数据评估及修正 • (一)评估办法一:采用单位增加值能耗测算、评估 • 该办法是以上年各产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和当年增加值计 算分产业能源消费量。主要是对第一、三产业(除交通 运输业)及第二产业中的建筑业能耗量的测算评估,工 业、交通运输业消费量和居民生活仍按核算办法计算。 • 1、核算基础资料:上年的能源消费、上年和当期可比 价增加值。 • 2、核算方法:第一、三产业、建筑业行业的能耗按照 上年单位增加值能耗推算;工业行业仍用核算方法中工 业能源消费量核算办法核算。
评估(方法二)
本期 数
上期 数
增减 (%)
本期 数
上期 数
增减 (%)
本期 数
上期 数
增减(%)
单位GDP能耗
说明:此表为上报表式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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