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毒品犯罪实证分析
关于毒品犯罪调研报告

关于毒品犯罪调研报告一、引言毒品犯罪是一种严重犯罪行为,对社会治安和个人健康造成了巨大的威胁。
为了更好地了解毒品犯罪的现状以及相关因素,本报告对毒品犯罪进行了调研和分析,旨在提供决策者和政策制定者有关毒品犯罪应对措施的参考。
二、调研方法为了准确了解毒品犯罪的情况,我们采取了以下调研方法:1.数据收集:从相关政府部门、警方和研究机构获取相关的统计数据和研究报告。
2.问卷调查:通过设计问卷并以匿名的方式发放给受访者,获取受访者对毒品犯罪的认知和意见。
3.参观实地:前往警方机构和戒毒所,亲身了解毒品犯罪的处理和预防工作。
三、毒品犯罪的定义与分类毒品犯罪是指涉及毒品的非法行为,包括贩毒、吸毒、制造毒品等。
根据涉及的毒品类型和行为特点,我们将毒品犯罪分为以下几类:1.贩毒犯罪:指非法贩卖毒品的行为,包括原料药物、成品毒品以及相关器具等。
2.吸毒犯罪:指非法使用毒品的行为,包括吸食、注射、吸烟等各种方式。
3.制造毒品犯罪:指非法制造毒品的行为,包括合成、提炼及加工毒品的过程。
4.走私犯罪:指跨国或跨区域非法运输毒品的行为。
5.涉众犯罪:指毒品犯罪对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和损失,包括盗窃、抢劫、伤害等。
四、毒品犯罪的现状根据我们的调研数据和资料,以下是毒品犯罪的现状:1.毒品贩卖活动普遍存在,涉及范围广泛。
贩毒分子利用各种渠道将毒品销售给吸毒人员。
2.吸毒人员数量增加。
各种毒品的滥用导致吸毒人员不断增加,特别是年轻人群体中的吸毒问题日益严重。
3.毒品制造技术不断更新。
毒品制造者利用新的化学合成技术和工艺,制造出更加隐蔽和致命的毒品。
4.走私犯罪活动频发。
毒品走私在跨国和跨区域之间进行,使得毒品犯罪的打击变得更加复杂和困难。
5.涉众犯罪与毒品犯罪紧密相关。
由于吸毒人员的犯罪率较高,毒品犯罪与其他犯罪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
五、毒品犯罪的原因分析为了更好地应对毒品犯罪,我们需要了解其背后的原因。
根据调研和分析,以下是毒品犯罪的主要原因:1.社会经济因素:贫困、失业和社会不稳定等经济因素是毒品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
毒品与犯罪——基于国外相关实证研究考察

体 到特 定种类 的毒 品与暴 力犯 罪之 间 的关系 是否符 合精 神一 药理 型关 系 ,有 很 多讨论 。
( )可 卡 因是南 美洲 比较 流行 的毒 品 ,有大 量研 究提 到 可卡 因在加 拿大 和 美 国的流 行状况 ,如 1
Kl m (9 3 、Hol dr D vs(9 3 io l 18 ) ln e 和 ai 18 )的研 究 。 但 是并 没有确 实 的实证 证据来 说 明可卡 因使 用 a 与暴 力犯 罪之 间有相 关 性 。S r 18 )提 出可 卡 因使 用者 通常 还使 用其 他毒 品 ,如酒精 、烟 草 、 mat(96 大
收稿 日期 :2 1-9 1 0 10 .0 作者简介 :罗瑞芳 ( 9 2) 18 . ,女,内蒙古包头人 ,汉族 ,天津社会科学 院法学所助理研 究员 ,法 学博 士,天津,3 0 9 。 0 1 1 ① Ica iJ , e a z gdu sw udiral rd c il t r ?I A. c riE . T e rgL gl ainD bt, n i d,. L g l i rg: o l tel ue oe i r A in y e v n c me n . I i d ( d , h u e azt e a J na ) D i o e
S c n dt n T o s n k :a e 1 9 . e o d E i o , h u a d Oa sS g , 9 9 i
③ G ls i, a l , h rgNil c e u: r a i o cpul rme ok Junl f ag su , 518 ) odt n P u T e u s oe e x sAT p rt C n eta a w r,ora o Dr se 1(9 5, e J D n N i te F I
女性犯罪情况调研报告

女性犯罪情况调研报告作者:赵侠韩少冲来源:《法制与社会》2015年第30期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女性犯罪有不断增长的趋势,并且呈现出新的特点,女性犯罪已经成为不能忽视的社会问题。
B区检察院以2012年至2014年审查起诉数据为蓝本,对本院辖区内女性犯罪情况的进行了专题调研,总结分析了辖区内女性犯罪的特点和原因,并提出预防女性犯罪的意见和建议,以期对遏制女性犯罪增长和促进区域社会和谐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关键词女性犯罪社会问题作者简介:赵侠,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助理检察员,研究方向:检察理论及实务;韩少冲,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研究方向:检察理论及实务。
中图分类号:D6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10-173-02一、B区女性犯罪基本情况和特点分析(一)从审查起诉的罪名情况看2012年,B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女性犯罪嫌疑人中涉嫌故意伤害罪、拐卖妇女儿童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职务侵占罪、诈骗罪、盗窃罪、敲诈勒索罪、妨害公务罪、聚众斗殴罪、容留介绍卖淫罪这10个罪名的占当年审查起诉的女性犯罪嫌疑人人数比例为43.6%。
2013年,涉嫌故意伤害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故意杀人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妨害公务罪、赌博罪、容留介绍卖淫罪这10个罪名的占当年审查起诉的女性犯罪嫌疑人人数比例为60.4%。
2014年,涉嫌故意伤害罪、拐卖妇女儿童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诈骗罪、盗窃罪、抢劫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妨害公务罪、赌博罪、开设赌场罪这10个罪名的占当年审查起诉的女性犯罪嫌疑人人数比例为59.1%。
可以看出,B区检察院每年审查起诉的女性犯罪嫌疑人中都会有一半左右的人集中在10个罪名,而且罪名中较为集中的是故意伤害罪、拐卖妇女儿童罪、诈骗罪、盗窃罪、妨害公务罪等5类犯罪。
可见,B区女性犯罪表现出以下特点:一是女性故意伤害犯罪和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等暴力性犯罪易发高发;二是女性侵犯财产犯罪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女性诈骗、盗窃、敲诈勒索甚至抢劫犯罪也越来越常见;三是女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明显增多,罪名也呈现出多样化特点,尤其是在妨害公务犯罪和赌博类犯罪中女性因素越来越凸现。
女性毒品犯罪的社会特征

作者: T.M.亚夫丘诺夫斯卡娅[俄] И.Б.斯捷潘诺娃 蓝瑛波(摘译)
出版物刊名: 国外社会科学
页码: 154-156页
主题词: 毒品犯罪;社会特征;女性;犯罪活动;社会问题;数量增长;俄罗斯;犯罪率
摘要:近年来,俄罗斯女性犯罪率呈现出上升趋势,其中最严重和突出的特点是她们参与和毒品有关的犯罪活动,这已经成了一个日益严峻的社会问题。
在俄罗斯,女性在这一领域的犯罪数量增长了近20倍。
从一方面来看,使用毒品的女性范围扩大了,一些女性企图通过毒品来逃避现实生活和逃避社会。
女性强戒人员吸毒生涯调查研究——以A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入所

2019年第4期(总第170期)福建警察学院学报JOURNAL OF FUJIAN POLICE COLLEGENo.4,2019Serial No.170女性强戒人员吸毒生涯调查研究以A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入所队学员为样本“社会治理系统化视野下的毒品预防”课题组(福建警察学院侦查系,福建福州350007)摘要:通过调查发现,女性强戒人员吸毒生涯大致经历如下:因对毒品成瘾性和吸毒危害性认识不足而尝试吸毒,大部分曾经主动中止吸毒,但往往因毒友诱惑或生活压力而复吸。
为此,应根据其吸毒生涯各阶段的特点进行精准预防:在吸毒初始期进行指定性预防*在吸毒扩张期和维持期,对她们进行系统毒品预防教育*在中止期,对有自愿戒毒意愿的吸毒人员进行专业戒毒治疗*在复吸期,需多方干预及全社会共同支持)关键词:女性*强戒人员;吸毒生涯中图分类号:D926.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4853(2019)04-0011-09Coombs,R.H.将吸毒生涯的发展分为5个阶段:初始期、扩张期、维持期、中止期、复吸期。
他认为初始期始于青少年,初始吸毒主要目的在于证明自己已经自立,寻求刺激和获得同伴认可;第二阶段是吸毒扩张期,此时吸毒人员不仅可能尝试不同种类的毒品,而且逐渐与正常的生活圈子失去联系,吸毒朋友越来越多;第三阶段为吸毒维持期,在此期间吸毒人员的生活紧紧围绕着毒品和吸毒朋友;第四阶段为中止期,绝大部分吸毒人员由于外界的因素,如被送入监狱或强制戒毒而被迫停止吸毒行为,从而进入吸毒中止期,很少有吸毒人员是主动停止吸毒;第五阶段为复吸期,中止期间若无法保持操守,则重新回到吸毒生涯之中,进入复吸期。
⑴本调查以Coombs,R.H.的吸毒生涯发展阶段作为理论基础,通过对A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入所队学员的问卷调查,了解女性强戒人员的吸毒轨迹,从而勾勒出她们从初次吸毒到被强制隔离戒毒期间的吸毒生涯,掌握她们在吸毒生涯各个阶段的特点,从而能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或戒治工作。
现代化背景下女性犯罪问题及其应对

现代化背景下女性犯罪问题及其应对作者:林毓敏来源:《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12年第06期摘要:现代化进程产生的一个后果之一是女性犯罪逐渐增多。
最近30余年来,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启动和逐渐推进,社会结构明显转型,价值观念明显变化,我国女性犯罪率也逐渐上升,女性犯罪问题显露并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传统犯罪学向来是以成年男性犯罪为基本标本的,对女性犯罪关注较少,因此,女性犯罪问题及其解决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
当今我国女性犯罪问题的研究有多维角度,社会角色及其转变即是其中一种。
关键词:女性犯罪;社会角色;角色转变中图分类号:DF79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4853(2012)06003608一、引言一直以来,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男性参与犯罪的人数一直高于女性,男性犯罪的性质和社会危害也要严重于女性。
然而,现在女性犯罪问题日益突出,其犯罪率和犯罪总数急剧增长,这种增长势头甚至有赶超男性犯罪的趋势。
无论情愿与否,女性犯罪问题似乎成为进入现代化社会的“代价”。
在中国,女性犯罪问题同样引起广大学者甚至官方的关注。
自1995年以后,《中国法律年鉴》在《刑事审判》部分开始记载女性犯罪人数。
不过对于女性犯罪的学术研究,目前我国尚未能形成一个本土化的体系,笔者认为,对于女性犯罪研究应给予足够的重视。
(一)女性犯罪的概念女性犯罪,是指以女性作为犯罪主体的犯罪现象。
对于“女性犯罪”这一概念,下定义的重点是“犯罪”。
不同学派的犯罪学家由于研究视角的差异,关于犯罪概念的看法也随之不同。
在施奈德(Hans Joachim Schneider,1928-)的《犯罪学》(1987)一书中,论述了六种不同的犯罪定义。
[1]7385笔者认为,无论哪一种犯罪定义,都需要提供某一项标准,违反该特定标准的,即构成犯罪。
不同定义的区别在于,它们提供的标准相异,从刑法规定到社会标定不一而足。
而作为犯罪学上的犯罪概念,其标准应当介于社会学上的越轨与刑法学上的犯罪之间:犯罪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
毒品犯罪 调研报告

毒品犯罪调研报告毒品犯罪调研报告引言毒品犯罪是指涉及非法生产、加工、购买、运输、贩卖、储藏、使用毒品的违法行为,并对社会安全和公共卫生等方面造成危害的一类犯罪行为。
我分别从相关统计数据和案例分析两个方面进行了调研,并对毒品犯罪的现象、原因和对策进行了分析。
一、毒品犯罪的现象毒品犯罪在我国呈现出以下几个主要的现象:1.增加的使用人数:近年来,我国毒品使用人数逐年增加。
不仅一些大中城市,而且一些农村和偏远地区也不断出现了毒品使用人员。
2.多元化的毒品类型:目前,以冰毒、海洛因为主的毒品在我国同样存在用于吸食的新型合成毒品。
这些新型合成毒品在制备、贩卖和传播上更加隐秘,使打击和预防工作面临更大的挑战。
3.犯罪手段的变化:毒品犯罪分子通常会利用网络、手机等现代科技手段进行贩卖,使得警方难以迅速发现和打击。
二、毒品犯罪的原因毒品犯罪的产生原因复杂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社会经济因素:一些贫困地区和农村地区由于发展滞后、经济困难,使得一部分年轻人面临着就业困难和生活压力,容易被毒品贩卖者利用。
2.文化因素:一些音乐、电影等文化作品中渲染毒品使用的潮流和个人英雄主义,给年轻人灌输了错误的价值观,以及对毒品的神秘和迷幻感兴趣。
3.法律空白:一些地区对毒品的打击力度不够,使得毒品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三、毒品犯罪的对策针对毒品犯罪的严峻形势,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对策来加以遏制:1.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毒品犯罪的打击机制,加大对毒品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
2.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对毒品危害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减少毒品使用人数。
3.加强国际合作:加强与国际社会的合作,共同打击跨国毒品犯罪活动,尤其加强与亚洲地区国家的合作,打击毒品的源头和贩卖渠道。
结论毒品犯罪是对社会治安和公共卫生产生巨大威胁的犯罪行为。
我们需要认清毒品犯罪的严重性,采取一系列的对策来加以遏制和打击。
女性犯罪的现状、原因及对策研究——四稿加格子正文

女性犯罪的现状、原因及对策研究内容摘要:随着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女性比过去更多地参与到社会生活中来。
相应地,女性犯罪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不仅犯罪数量增加,而且涉及的犯罪类型日益多样化,行为后果具有日益严重的社会负面效应。
本文从女性犯罪的数量、犯罪结构分析入手详尽概括了当前女性犯罪的现状,在此基础上更从社会、家庭、女性生理和心理因素等多个角度分析女性犯罪的原因,据此提出预防和控制女性犯罪的对策。
关键词:财产犯罪;犯罪现状;犯罪多样化;犯罪所谓女性犯罪,是相对于男性犯罪而言,是指由女性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是犯罪学中一个特殊的领域。
马克思曾这样评价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每一个了解一点历史的人都知道,没有妇女的酵素就不可能有伟大的社会变革。
社会的进步可以用女性(丑的也包括在内)的社会地位来精确地量。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旧制度逐渐被取缔,女性的社会地位得到了不断提高,成为了建设社会的重要组成力量。
在我们看到女性在建设社会所起进步作用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事物的另一面,即女性犯罪的问题。
最近几年来,我国的女性犯罪有了明显的变化,不仅犯罪类型越来越多样化,而且犯罪手段更加狡猾和隐蔽。
这就需要研究女性犯罪的现状和原因,进而提出预防和控制女性犯罪的对策,以此来保护女性的合法权益。
一、女性犯罪的现状(一)女性犯罪的数量变化建国以来女性犯罪的变化首先表现在犯罪数量上。
在所有刑事犯罪中,新中国成立后,50 - 70年代,女性犯罪一直占罪犯总数的2%左右;80年代以后随着改革开放,女性犯罪显著增加,在犯罪总数增加的同时,女性罪犯所占比例由70年代以前的2%上升到80年代的3%、90年代的5%左右,现在则高达10 - 20 %。
2002年以后,全国女犯收押数上升一倍多。
可见,女性犯罪成上升趋势,而且增长迅速。
(二)女性犯罪类型结构特点1、女性犯罪以财产犯罪为首位目前,财产犯罪在我国女性犯罪中居首位。
女性犯罪人为了满足其享乐欲望以及对物质生活的畸形需要,抛弃了法律伦理道德观念,利用各种非法的、不道德的手段获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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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毒品犯罪实证分析------以云南省为例[1]阮惠风(云南警官学院禁毒系中国昆明650223)摘要:本文通过设计一系列指标,对云南女性毒品犯罪人员抽样调查得到的207份有效问卷进行实证研究,分析了女性毒品犯罪人员的基本状况、经济条件、个人心理、社会影响、犯罪的组织形式等,总结出了女性毒品犯罪的成因、特点,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了一些相应的措施。
关键词:女性;毒品犯罪;实证研究;指标设计毒品犯罪已成为全球性的难题,世界各国都对其作了艰苦而持久的斗争,而毒品犯罪并未就此消亡,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
2005年,全国累计登记在册吸毒人员达116万人。
青少年、社会闲散人员和流动人口已成为中国吸毒的高危人群。
全国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中,35岁以下的占70%以上。
如果全国人口按13亿计算,则2003年中国累计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占全国人口的0.89‰;如果按吸毒人员显隐比例1:4至1:7推算,估计中国目前的吸毒者数量可能在460万至810万之间,占全国人口的3.5‰至6.2‰。
中国严峻的禁毒形势主要是受到西部地区毒品违法犯罪问题的严重影响,其中云南尤为显著,而近年来,女性毒品犯罪人数呈现上升趋势,因此,对云南女性毒品犯罪进行研究,有很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本项研究是国家社科课题“边境少数民族毒品犯罪成因分析及对策研究”的一个子课题,2004年-2005年采用分层整群抽样方法,对云南女性毒品犯罪人员进行了抽样调查,得到有效问卷207份。
试图通过对问卷的分析,总结出了女性毒品犯罪的成因、特点等,并在此基础上对当前的毒品犯罪问题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
一、基本状况1、民族构成表1频数百分比有效百分比累计百分比Valid 白族 6 2.9 2.9 2.9布依族 1 .5 .5 3.4藏族 1 .5 .5 3.9傣族 4 1.9 1.9 5.8侗族 1 .5 .5 6.3汉族163 78.7 78.7 85.0回族13 6.3 6.3 91.3景颇族8 3.9 3.9 95.2傈僳族 1 .5 .5 95.7苗族 1 .5 .5 96.1佤族 2 1.0 1.0 97.1维吾尔族 1 .5 .5 97.6彝族 5 2.4 2.4 100.030人、27人、19人、15人、14人,占样本中云南女性毒品犯罪人数(137人)的百分比分别为21.9%、19.7%、13.9%、10.9%、10.2%。
(见表3)3、年龄构成:被调查对象中25岁以下的37人,有效百分比为18.3%;25岁-35岁98人,有效百分比为48.5%;35岁-45岁53人,有效百分比为26.2%;45岁以上14人,有效百分比为6.9%。
可知女性毒品犯罪人数主要集中在25岁-45岁之间,其累计百分比为74.7%。
35岁以下累计百分比虽然达到66.8%,但仍与吸毒人员的年龄结构有一定差别(近年来青少年占吸毒人数的比例在70%-80%之间,各省平均在75%左右)。
[2]因此,同样是预防,可我们在预防青少年吸毒和预防女性毒品犯罪的重点对象确定、预防内容和方式的选择方面,应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不同。
4、文化程度:被调查对象中小学及以下的79人,有效百分比为39.5%;初中88人,有效百分比为44.0%;高中与中专31人,有效百分比为15.5%;大专以上的2人,有效百分比为1.0%。
可见,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所占比例为83.5%,但我们不能由此得出“女性毒品犯罪人员整体文化层次偏低”的结论。
因为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云南省大专及以上、高中和中专占6岁以上人口比重分别为2.23%、7.27%。
[3]二者合计也仅为9.5%,明显低于女性毒品犯罪人员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所占比例16.5%;其他则为初中及以下,占90.5%,远远高于83.5%。
因此就云南而言,女性毒品犯罪人员文化程度明显要高于云南平均水平。
而这一结论似乎与常理相悖,其具体原因有待进一步研究。
5、被捕前职业就“被捕前你的职业”而言,选择“在家务农”、“经商农民”、“进城务工农民”、“城市无业人员”、“城市个体户”、“城市工人”、“在校学生”、“职员”、“其他”的人数和有效百分比分别为76人、36.9%,28人、13.5% ,20人、9.7% ,28人、13.5%,27人、13.1% ,7人、3.4% ,2人、1.0% ,9人、4.4% ,9人、4.4% 。
从职业上看,女性毒品犯罪人员主要集中于在家务农、经商农民、进城务工农民、城市无业人员、城市个体户五群体内,累计百分比接近87%。
这较好的符合了全民禁毒教育确立的重点对象之一,即“毒品问题严重地区的居民和流动人口”的特点。
[4]6、婚姻状况:从“婚姻状况”上看,选择“未婚”、“已婚”、“离婚”、“丧偶”、“其他”的人数和有效百分比分别为87人、42.9%,88人、43.3% ,22人、10.8% ,3人、1.5%,3人、1.5% ,4人、2.2% 。
7、家庭所在地就“家庭所在地”来说,在城市、县城(镇)、农村的人数和有效百分比分别为44人、22.0 % ,57人、28.5% ,99人、49.5% 。
二、女性毒品犯罪相关指标分析1、经济状况分析为很好的反映毒品犯罪女性的经济状况,以进一步确定此指标与毒品犯罪的关系,我们将其具体转化为“稳定的月收入”、“自身经济状况如何”这2个二级指标。
从自身经济状况自我认同上看,选择“富裕”的仅1人,有效百分比为0.5%;“还可以的”39人,有效百分比为19%;“一般”为130人,有效百分比为63.4%;选择“较贫困和十分贫困”的合计35人,有效百分比为17.1%。
从个人月稳定收入上看,“无稳定收入的”111人,有效百分比为53.6%;“300元以下”23人,有效百分比为11.4%;“300元-500元”19人,有效百分比为9.4%;“500元-800元”18人,有效百分比为8.9%;“800元以上的”31人,有效百分比为15.3%。
按照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的数字,我国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收入为每人每月272.2元,城镇居民平均每人每月可支配收入为854.9元。
为了更好的对比,我们将“月稳定收入”与“家庭所在地”指标进行交互分类。
(见表3)收入800元以上(接近于城镇居民平均每人每月可支配收入为854.9元)的仅有16人,只占城镇女性毒品犯罪人数(152人)的10.5%。
家庭所在地农村的女性毒品犯罪人员月稳定收入300元以上(接近于农村居民平均每人每月可支配收入为272.2元)的有19人,占农村女性毒品犯罪人数(44人)的43%。
可见,无论城镇还是农村的女性毒品犯罪人员月稳定收入大都处于全国平均水平之下,女性毒品犯罪人员犯罪之前的贫困现象较普遍,尤其是在城镇,此问题更为突出。
2、个人心理在个人心理方面,我们设计了“个人爱好”、“犯罪时心理自身条件”、“对毒品危害的认知”、“对国家惩罚打击涉毒犯的认知”、“被警察查获时的心理与心情”、“如何看待自己的行为”等指标就“个人爱好”而言,有不良爱好(问卷主要涉及吸烟、喝酒、赌博、吸毒、经常出入娱乐场所五个方面)的141人,占68.1%,其中单选“吸烟”、“喝酒”、“赌博”、“吸毒”、“经常出入娱乐场”所分别为20人、12人、29人、8人、56人;无以上不良爱好的为66人,占31.9%。
从上可知,“在个人爱好”中“经常出入娱乐场所”一项所占比例较大,人数较多,这一方面可能是与娱乐场所交往对象成分复杂、交往频率高流动快及本身的娱乐性等性质有关;另一方面可能与毒品的滥用有关,这些年娱乐场所滥用毒品呈现出日趋发展与蔓延的态势,存在着一个隐藏的需求市场,促进了毒品贩卖等犯罪行为的产生。
因此我们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娱乐场所的业主遵纪守法,加强自律,娱乐场所不仅要承诺不纵容毒品犯罪,不提供毒品,也不要纵容在娱乐场所吸毒,还要教育员工不要涉毒,要遵纪守法,并承诺本娱乐场所无吸毒滥用毒的问题。
二是要对这些娱乐场所的业主和经营主加强培训,同时发放一些宣传品,做到广而告之:在娱乐场所滥用与贩卖毒品是违法的、犯罪的,要受到严厉惩处的。
三是要对娱乐场所进行整治,公开曝光和依法取缔一些涉毒的娱乐场所,严惩一批参与毒品犯罪的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
四是要组织一些暗访,加强督察力度。
在“对毒品危害的认知”上,知道毒品对人体对社会的危害的为152人,有效百分比为74.1%,不知道的为53人,有效百分比为25.9%。
对于各类指标,我们还可以进行百分比的间距估计。
在此我仅以知道毒品对人体对社会的危害的女性毒品犯罪人数的有效百分比74.1%以95%的可信度进行间距估计。
其公式为:p±1.96*(p*(1-p)/n)^(1/2),将数字代入,得0.68≦P≦0.80。
由此可见,在全部女性毒品犯罪人员中,有68%至80%的人员明明知道毒品对人体对社会的危害却要进行毒品犯罪,这个估计的可信度是95%。
因此,女性毒品犯罪人员对毒品危害的认知程度还是较高的。
在“对国家惩罚打击涉毒犯的认知”上,知道国家对涉毒犯惩处、打击力度很大的为140人,有效百分比为69.3%,不知道的为62人,有效百分比为30.7%。
由此可知,虽然我们在禁毒法规宣传方面做了很大的努力,但仍然有30.7%的调查对象还不了解国家对涉毒犯的惩处、打击力度,这一方面的宣传教育还有待加强。
在“被警察查获时的心理”上,选择“不害怕”、“一般”、“害怕”、”“早就想到会有这一天”的人数和有效百分比分别为15人、7.4%,33人、16.3% ,120人、59.4% ,34人、16.8% 。
在这里,我们要特别注意有34人选择了“早就想到会有这一天”,占16.8%。
她们明明知道这种惩罚后果,却偏偏要铤而走险,其背后的原因是什么,更值得我们深思。
在“如何看待自己的行为”上,选择“不光彩和不体面”、“是一种就业方式”、“无辜被冤枉”、“不知道”的人数和有效百分比分别为138人、69%,9人、4.5% ,13人、6.5% , 40人、20% 。
对于自己的犯罪行为,绝大多数调查对象都觉得不光彩不体面,可见在个人犯罪心理上她们有一定的负罪感。
但仍有9人把自己的犯罪行为看作是一种职业方式,这是我们所不能忽视的。
此外,有13人选择了“无辜被冤枉”项,虽说这不一定是真正意义上的冤枉,因为这还存在着个人认知、给自己开罪等多因素的影响,但我们也不能排除司法程序在毒品犯罪问题上仍存在着一些漏洞的可能性。
3、社会影响在社会影响方面,我们设计了“最初通过谁接触毒品”、“周围环境”、“观念影响”、“家庭态度”、“犯罪前与周围关系”、“你是如何走上毒品犯罪道路的”等指标来进行考察与研究。
就“犯罪前与周围关系”而言,其中单选与朋友关系紧张、与亲人关系紧张、与其他人关系紧张、家庭经济困难、个人遭受重大挫折、家中有重大事故发生的人数和有效百分比分别为18人、10%,13人、7.2% ,6人、3.3% ,64人、35.6%,70人、38.9% ,4人、2.2% 。